资源简介 (共33张PPT)目 录国际结算票据第一节汇票第二节第11章国际货款结算单据本票和支票第三节托收委托书第四节各类发票第六节综合审单第八节各类证明第七节原产地证书第五节第四节 托收委托书托收委托书”(Collection Order)又叫“托收指示书”(Collection Instruction),它是委托人(Principal)向托收银行提交托收单据时,填写、签署并同时交付给银行的关于“如何处理该笔托收单据”的“约定”。托收行只要严格按照该托收指示书上的“指示”处理该笔托收业务,即使最终货物款项没有收回来,托收行和代收行也不因此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理论上讲,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制作和填写。但现实中,各商业银行都设计和印刷了本行统一格式的空白托收委托书,由客户领取填写盖章后提交。银行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统一托收委托书的格式,因为如果由各公司自己设计委托书的话格式就会五花八门,不利于银行工作人员对单据的高效处理。托收委托书的内容主要是对单据处理的指示,包括各当事人的信息、单据的种类和数量、交单条件、金额和期限及一些特别指示(Special instruction)。具体填写内容及要求如下:1.托收行(Remitting Bank):填写出口商选择的承办本次托收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一般商业银行在印刷空白委托书的时候已经事先把本行的名称印上去了,所以本栏无需填写。2.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填写进出口商在合同中约定的代收行的英文名称及地址。如果进出口商没有指定代收行,则由托收行自己根据国际结算的方便程度加以选择。3.委托人(Principal):填写委托人自己的英文名称和地址。4.付款人(Drawee):填写进口商的英文名称和地址。5.交单条件:交单条件按进出口商在合同中约定的交单条件填写。交单条件一般有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和承兑交单(D/A)。6.付款期限:若是即期付款交单,本栏可不填,因为上面交单条件里已经写了“即期付款交单”。但如果是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就需要写上付款期限(at ×× days after ××)。7.参考号:一般写发票号码。8.托收金额:填写委托银行收款的具体金额,大小写都要填。9.国内外银行费用的承担者:按约定进行选择。10.单据的名称和份数:填写本次提交给银行的单据的名称,并在该名称下面填写提交给银行的份数。如若向银行提交了表格上没有印就的单据,则委托人需要在后面的空格里自行填上名称和份数。11.特别指示(Special instruction):通常银行会事先印上一些常用的特别指示,委托人只需要在这些常见的指示前面勾选合适的选项就行了。如果委托人还有一些委托书上没有的指示要交待给银行,只需在下面的空白横线上自行写清楚就行了。12.入账要求:货款托收回来后该怎么处理?通常有两种做法:原币入外汇账户和把外汇结算成人民币入本币结算账户。无论选择哪一种处理办法,都要把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写清楚,以便银行进行处理。13.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填写委托人办理本次托收业务的工作人员的名字和联系电话。14.委托人的签章:委托书必须签章,以明确责任。托收委托书的样例如下:第五节 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明书是出口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机构、商会或出口商及制造商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口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由于原产地规则的不同,原产地证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享受关税减免待遇,非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根据原产地证不同的用途又可分为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和专用原产地证四类。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A和一般原产地证书的缮制,此外还补充了相关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知识。一、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 是指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输入的商品, 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的一种制度。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截至 2007年7月给惠国有: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英国、爱尔兰、希腊、瑞士、奥地利、挪威、芬兰、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俄罗斯和美国等 39个国家; 受惠国已达 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是 发展中国家, 截至 2007年7月有 38个国家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它们是: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英国、爱尔兰、希腊、瑞士、奥地利、挪威、芬兰、瑞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西班牙、葡萄牙、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捷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士耳其等。美国不给我国普惠制待遇。由于普惠制对我推销出口商品有利, 所以我们应对其充分利用。表现在单据方面, 就是出口商须按规定提供有关GSP单据, 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最常用的普惠制单据就是GSP产地证Form A, 此种格式产地证适用于一般商品, 由出口商填制后, 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签发。普惠制产地证( Form A) 的缮制说明:1. Goods consigned from ( Exporter’s business name, address, country) (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 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 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杭州)、NINGBO (宁波)等等。例如:ZHEJIANG ARTEX CO.NO.119, LIUHUA ROAD, HANGZHOU, CHINA此栏的出口商须为我国的合约签署方, 不得填中间商。2.Goods consigned to ( Consignee’s name,address,country) (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一般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 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 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 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要填中间商的名称。欧盟国家、挪威、瑞典的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 或显示“To whom it may concern”。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s far as known ) (运输方式及路线, 就所知而言) : 此栏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 装货港、目的港等) 及运输方式, 如海运、陆运、空运、陆海联运等。如果转运应加上转运港。4.For official use(供官方使用) : 此栏出口商留空。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ISSUED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日本允许提单日后十天内签证,但不接受“后发”证书;(2)证书遗失、被盗或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 DATED… WHICH IS CANCELLED”。(3)出口日本产品采用日本原料的要在此栏填上“CEP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 WHICH WERE USED FOR MANUFACTURE OF THE GOODS DESCRIBED IN THIS CERTIFICATE ATTACHED”;(4)出口欧洲联盟国家的产品采用欧洲联盟国家原料的要在此栏加注:“EC Cumulation”或“Cumul CE”。5.Item number (商品顺序号) :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 列上 2、3 、4 等。单项商品填“1”或留空均可。6.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唛头及包装号) : 此栏按发票上唛头填写。如货物无唛头, 应填“N/M”。如唛头内容过多, 此栏不够, 可填打在第 7、8 、9、10 栏结束线以下的空白处。如还不够, 可另加附页, 打上原证书号, 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签证人手签, 加盖公章。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包装数量及种类; 货物描述) : 此栏填法应注意:(1)包件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如ONE HUNDRED AND FIFTY(150)CARTONS OF DOOR LOCKS。(2)数量、品名要求在一页内打完,如果内容过长,则可以合并包装箱数,品名合并。例如:ONE HUNDRED AND FIFTY(150)CARTONS OF GLOVE,SCARF,TIE,CAP.(3)包装必须填写具体的包装种类(例如:POLYWOVEN BAG, DRUM, PALLET, WOODEN CASE等),不能只填写“PACKAGE”。如果没有包装,应填写“NUDE 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4)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明(具体到能找到相对应的4位H.S.编码),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对一些商品,例如:玩具电扇应注明为“TOYS:ELECTRIC FANS”,不能只列“ELECTRIC FANS”(电扇)。(5)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及货号(ARTICLE NUMBER)一般可以不填。(6)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填在此栏空白处。例如:ONE HUNDRED AND FIFTY(150)CARTONS OF DOOR LOCKSL/C NO. AME200135TS/C NO. SC2002124*******************************8.Origin criterion (原产地标准) : 参照证书背面规定缮制。此栏用字最少,但却是国外海关审核的核心项目。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查询,应认真审核、慎重填具。现将填写该栏原产地标准符号的一般规定说明如下:(1)完全原产品,不含任何进口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P”。(2)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和日本,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的H.S.品目号,如“W42.02”。条件:①产品列入了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②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要经过充分的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H.S.品目号。(3)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条件:进口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波兰,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的H.S.品目号,如“W42.02”。条件:进口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5)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六国,填“Y”,其后加上进口成分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格的百分比,如“Y38%”。条件:进口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6)输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商品,此栏可以留空。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毛重或其他数量) : 此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以毛重计算的填毛重, 只有净重的, 填净重也可, 但要标上N.W.此栏的数量为出口货物数量,不要打货物包装的数量。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发票号码及日期) : 此栏须按发票填写。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 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 JAN, FEB, MAR 等表示。11.Certification( 签证当局的) 证明: 此栏填写签署地点、日期及授权签证人手签、商检机构印章。签证当局只签 1 份正本, 不签署副本。此栏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 和出口商申报日期(第12栏) , 且不能迟于提单日期。12.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出口商的声明) : 此栏填写申报地点、日期、申报人员签字,加盖中英文对照的印章。此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 栏) 。(注: 此栏进口国一般与最终收货人和目的港的国别一致。在证书正本和所有副本上盖章。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简称C/O)是证明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商品到非给惠国或出口非给惠商品到给惠国,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1.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程序及所需材料(1)出口企业根据合同或信用证填写一般原产地证书及其申请书。(2)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运(报关)前3天持填好的下述资料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签发手续: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一份。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一正三副)。③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④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⑤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注:签证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原产地证申请。但如属特殊情况(例如并非申请单位过失),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和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文件:⑥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⑦商业发票及提单/报关单。货物出运后申请产地证,证书第十一栏和第十二栏应为实际申请日期和签发日期。签证机构并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OSPECTIVELY”印章。(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按出口企业的申请,对其提交的一般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申请书以及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如无误,在一般原产地证书上第十二栏签字盖章。签证机构只签发原产地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一正二副交申请企业。另一副本、申请书、商业发票等有关文件,由签证机构存档。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的填制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共12栏。其中,第五栏、第十二栏由签证机构签署,其他各栏由出口公司使用打字机以英文填制,证面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机构编定的Certificate No.(证书编号)。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第一栏:EXPORTER(出口方)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一般可按有效外贸合同的卖方填打。若经其他国家或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地址和国家(地区)。例如:SINOCHEM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 Trading Corp.No.40, Fucheng Road, Beijing, ChinaVia Hong Kong Daming Co.,Ltd.No.565, Guangdong Road, Hong Kong第二栏:CONSIGNEE(收货方)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但由于贸易的需要,信用证会规定所有单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TO ORDER”,但不得留空。若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称、地址、国家。第三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具体填法详见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三栏的填制说明。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指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用栏)此栏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运输标志)具体填法详见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六栏的填制说明。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具体填法详见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七栏的填制说明。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第九栏:QUANTITY OR WEIGHT(数量或重量)此栏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并与商品的计量单位联用。如l00台彩电,此栏填“100 SETS”。1000公吨散装生铁,此栏填“N.W.1000M/T”(净重1000公吨)或“1000 M/T(N.W.)”。如果只有毛重时,则需注明“G.W.”。第十栏: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发票号和发票日期)具体填法详见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第十栏的填制说明。此栏不得留空。第十一栏:出口方声明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的中英文印章,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手签人签字与公章在证书上的位置不得重合。第十二栏:签证机构证明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并填写签证日期、地点。签字和盖章不得重合,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4.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领的相关问题(1)外商要求产地证三份以上副本(COPY)如何办理?空白产地证格式为一正三副,产地证办好后一正两副交申领单位,黄色副本由签证机构留底。如要求多份副本,可向签证机构申领空白副本(COPY)格式,填制时需在右上角打上与正本一致的产地证编号。(2)外商要求产地证两份以上正本(ORIGINAL)如何办理?签证机构原则上只能签发一份产地证正本,若出口企业要求两份以上产地证正本时,用附页(ATTACHMENT)格式填制后在右上角打上与正本一致的产地证编号,由签证机构签发;或在两副本中取一份加盖正本(ORIGINAL)印章。(3)产地证一页纸打不下所有内容怎么处理?若产地证上需要填制的内容太长打不下,需用英文注明“TO BE CONTINUED”(未完待续)或“SEE ATTACHMENT”(见附页)字样,并用附页(ATTACHMENT)格式在相应的栏目续打未打完的内容,附页右上角也需打上与正本一致的产地证编号,签证机构经审核签发后加盖骑缝章。(4)同一发票项下的货物分批出运时应怎样申领产地证?一份发票只能申领一份产地证。当同一发票项下的货物分批出运时,可将发票拆成多份,并在每份发票号后加A、B、C或“-1”、“-2”、“-3”等以示区别,并分别凭发票申领产地证。(5)已签发的产地证如需更改、添加内容时怎么办理?要更改、补充已签发产地证的内容,需填制《补发、重发或更改CO证书申请单》,应申明理由及更改添加的内容,并退回已签发产地证正本。签证机构收回旧证,签发新证。(6)如果已签发产地证遗失、损毁,如何办理新证?已签发产地证如遇遗失、损毁,从签发日期起半年内,申领单位填制《补发、重发或更改CO证书申请单》,申明重发理由,经签证机构审查同意后重发产地证。签证机构在第五栏注明“XX年XX月XX日原发XX号原产地证作废”。(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 DATED - WHICH IS CANCELLED)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