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总结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总结

资源简介

第一课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自出生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4、姓名权、名称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5、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包括积极的褒奖、消极的批评、中性的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每个民事主体自出生或成立之日起都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可被剥夺。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一定是积极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荣誉并非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取得,具有专属性。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并可由授予单位基于法定事由剥夺。
7、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
8.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和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9..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名词解释
1.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等.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如所有权的取得、权利的期限等)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所有权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用益物权及其主要种类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物的使用价值)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等
5.担保物权————抵押与质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贷款买房,贷款人为债务人 进行抵押,银行拥有抵押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简述著作权的构成、内容、保护期限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一次性权利,发表即消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行为。(并不以盈利为侵权构成要件)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其作品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都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的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7.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情形
合理使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主要是非盈利行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法定许可: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
8.专利权的内容、保护期限及其与商业秘密的区别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发明人取得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做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商标与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的以下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假冒行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仿冒行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商标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假冒或仿冒,有效期内)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标志。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1、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因此,构成合同关系需有三要素:合同当事方为平等民事主体,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当事方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要约、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如明确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购买途径、付款方式等。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法律效力。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价目表等。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3、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要在要约约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超出约定期限或对原来要约内容有实质性变更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一般而言,承诺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成立。
4、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威胁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5、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都是对该原则的违反。
6、诚信原则:①信守承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与全面履行原则一致)
②履行合同未约定但依据诚信原则应该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能够为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8、违约金、定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简述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向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继续履行和定金不可同时适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定金与赔偿损失可同时适用,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简述不可抗力免责情形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疫情、战争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不必然导致免责,要看不可抗力是否影响合同的履行,并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但不等于免除合同义务
(二)论述题
1、XX 为什么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违约类主观题答题模板)
①该合同成立。A展示了…(如价格、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构成了要约的基本条件。B··(某种行为,如完成付款,回复邮件同意要约等)构成了承诺,合同依法成立。
②该合同生效。当事各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无效力:内容、主体)
③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答未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是否违反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绿色原则+是否有免责情形(不可抗力)+是否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过错责任责任(受害人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原则有三个构成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存在过错,权利人民事权益受损,且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权利人权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过错推定原则(先推定有过错,行为需先自证)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有: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对道路遗撒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施工方对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或修缮安装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的责任、管理人对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等)
4、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作业(如航空器、民用核设施运输等)致人损害责任、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5、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单独采用,可合并适用,以恢复受损民事权益为目标。
6、简述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依据和要求
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依据:法律(相邻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施工现场的周围安全这些情形有法律规定)>习惯>原则
要求:相邻关系一方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相邻方的利益。一方面,不动产权利人应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提供必要便利。另一方面,利用相邻不动产的一方应当尽量避免对被使用的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否则受害人可以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7、民事主体应如何从事民事活动?(滥用权利主观题答题模板)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法院的判决遵循了…原则。(体现哪一原则写哪一原则,无需写完)
②法律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和财产权利。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③不动产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1、意定监护制度
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制度适应老龄化社会,有利于更好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遗产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赃物、赃款、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中分离,析产后(如无约定,夫妻共有财产析产时一人一半)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遗嘱、遗嘱继承、遗赠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面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简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父母除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外,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也有抚养义务。父母的教育义务既包括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也包括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权,不得阻碍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入学或要求其退学、辍学。监护职责包括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当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5、简述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父母,要求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6、简述法定继承的范围、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7、简述遗嘱的形式和生效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论述题
1.如何处理遗产?(遗产处理类主观题答题模板)
①首先回答谁可以获得遗产,根据情境选择以下模板:
法定继承情形: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确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XX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XX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具备继承资格。
遗嘱情形: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死者最后立的XX形式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其遗产应按该份遗嘱分配。其中,XX获得遗产属于遗嘱继承,XX获得遗产属于遗赠。
②回答哪些属于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如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合法财产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需要先析产—属于死者的遗产。
③如何分配遗产?(分配遗产的原则)
遗嘱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情形:(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六课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结婚登记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定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审查-登记”三步。
3.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也称双方自愿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并就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三十日届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冷静期
①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②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③离婚冷静期并不是对婚姻自由的限制。(离婚自由限制情形见课本P5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裁判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在发生法律效力前(一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无上诉则生效),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5.(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对财产的取得,并不要求实际占有,如婚后获得稿酬,但离婚后出版社才发放,属共同财产)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定财产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约定财产制
①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约定财产制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即相对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相对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就以其一方的财产清偿,不知道就夫妻共同偿还)。
9.简述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③男女平等。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10.简述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包括当事人自愿和双方自愿(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③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父母、子女)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自己的表兄妹、堂兄妹等,但父母是表堂兄妹关系,则已超出三代)禁止结婚。
11.简述夫妻关系平等
①夫妻关系平等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 大妻关系平等是天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注意:平等不是均等、同等)
②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这是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重要标志。
④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法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劳动法不属于民法,属于社会法。
2.劳动者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
3.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②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③劳动法还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女工、退役军人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
4.简述劳动合同的形式、内涵、作用、条款
①形式:书面形式
②内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注意: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劳动合同,就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③作用: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④条款: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
5.简述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这些原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工伤概不负责)
③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简述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加班工资、奖金、绩效) 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7.简述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简述劳动者的维权途径(见课本68页)
(三)论述题
1.如何评析某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类主观题答题模板)
①劳动者权利义务角度:劳动者有XX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结合材料
②劳动合同角度: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角度结合材料)。/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从劳动者角度结合材料)。/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③其他主体角度,如仲裁庭、法院角度:XX的裁判体现了劳动法XX原则,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高合同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就是减少重复增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注意:有增值额就要交增值税,不管是否盈利;增值税实际负税人是消费者)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注意:所得指利润,企业有盈利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内涵、改革
①内涵:个人所得税是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征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改革:提高基本减除费用(个税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综合征收方式,个税改革从最初注重效力转变为注重公平;有利于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4.简述创业流程
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其中公司制企业具有组织结构严格,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的优点→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文件等文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5.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公平竞争的规定
①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注意:侵犯商标权一定涉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不一定侵犯商标权)
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自己宣传)
③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他人宣传)
④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简述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说明和警示,标明正确使用方法;产品和服务存在缺陷的,应向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
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提出的询问应真实、明确答复。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明码标价,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调解
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2.诉讼
俗称“打官司”,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因此,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
①公权性: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②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④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3.简述人民调解的组织、原则和效力
①组织: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②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即当事人自愿),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效力: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且有强制执行效力,不得再提起仲裁或诉讼。
4.简述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某纠纷能否适用仲裁判断依据)
①适用范围: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②基本原则:或裁或诉: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择其一适用;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不公开审理原则;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起诉。
【易错易混】
调解和仲裁之后还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调解后能否起诉:
①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但经过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除外)。
②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一旦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2)仲裁后能否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一般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商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属于一裁终局,不能提起诉讼。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2.代理人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代理人。
3.诉讼证据的内涵、意义及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
①内涵、意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诉讼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②类型: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4.简述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代理人、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②当事人有申请(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5.简述法律援助制度
①内涵:政府通过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等专门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②获得方式:在民事诉讼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申请法律援助,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视、听、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识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的人等,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6.简述收集和保存证据的方法
签书面合同;写借条、收条;索取发票;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等。
7.简述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
①一般原则: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②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所有过错推定责任的过错举证责任均是倒置的,常见的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由动物园对其尽到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伤害,由教育机构对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另外,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纠纷,行为人要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简述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及其原因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9.简述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