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班会 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 快乐暑假 安全不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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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班会 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 快乐暑假 安全不放假

资源简介

初中班会 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 快乐暑假 安全不放假
一、活动主题
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 快乐暑假 安全不放假
二、活动背景
不知不觉已到学期之末,考试周如期到来,考试是勤奋者展现实力的舞台,在如今诚信风暴的时代,以诚信应考是每个学生拥有的状态,希望同学们都用自己的学识作镰刀,收获属于自己的麦子,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弘扬诚信应考良好风气;暑期将至,学生的安全不容忽视,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是我们所有人的梦想,在一个家庭中,一人的安全更是牵动了全家人幸福,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侥幸,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我们要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的生命筑起安全的长城,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使师生满意的安全环境,校团委开展此次团日活动提醒同学们在欢度假期同时也要时刻绷紧“安全弦”。
三、活动目的
(1)使同学明确“诚信”的含义,理解“诚信”对学生自身发展和为人处世的重要意义。
(2)使同学崇尚诚信,远离虚伪欺诈,把诚信作为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
(3)使同学重视学习,重视考试,懂得诚实守信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落实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
为切实加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提升“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的假期。
四、活动内容
学生考试守则
一、学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讲究文明礼貌,衣着得体,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
二、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迟到,须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场考试。
三、学生进入考场时,应持有效证件(胸卡、身份证等)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除考试科目所必需的文具外,背包、通讯设备和与考试相关的任何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带入的必须放到指定位置;凡考试允许携带的文具、计算器(不得贮存公式、数据等)等禁止在考场内互借。
四、考试开始前,学生应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信息。监考教师宣布开始作答前,擅自答题者视为违纪。
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如遇试卷中出现漏字、错字或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六、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考试过程中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纸条、接发考试信息、交换考卷、偷看资料、替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暴露给他人抄袭等行为的,该课程成绩无效,按“作弊”记载,并按学校学生违纪相关规定处理。凡掩护作弊或给作弊学生提供方便者,与作弊同等处理。
七、考试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经监考教师同意,可以在监考教师陪同下离开考场,并以1次为限。
八、开考后30分钟才能交卷出场。学生交卷后不得再向监考教师索要试卷和答卷,不得重新改写答案。
九、考场内应保持安静。提前完成考试的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指令,迅速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周围逗留和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答卷。
十、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教师收卷。在交卷过程中,凡继续答卷、拖延交卷或有作弊行为者,按作弊处理。
学生成绩管理办法(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考核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成绩管理是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学生教学考核与成绩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生成绩是指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取得的成绩。
第二章 课程考核
第三条 课程考核按学校《考试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三章 成绩评定
第五条 所有课程必须经过考核评定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可结合学生课堂提问、课堂测验、上课表现、出勤情况、作业(含实训作业)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具体由各教研组制定具体评分办法。
第六条 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期中或期末考试的,经学生申请、各系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按“0”分登记,可参加下学期补考。
第七条 有作弊、旷考行为的,该课程成绩按“0”分登记,并在该课程成绩的“备注”栏注明“作弊”或“旷考”,下学期不允许补考,但毕业前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八条 补考的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的,在该课程成绩的“备注”栏注明“补考及格”;不及格的,在该课程成绩的“备注”栏注明“补考不及格”。
第五章 成绩查询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或泄露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第十五条 学期末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后,学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本人成绩;下一学期可到本人所在系或班主任处查询本人成绩。
第十六条 毕业生回校查询成绩,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登记,由教务处出具证明(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下同)。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以及人事、组织、公安等部门到校查询毕业生成绩的,应持单位介绍信到教务处登记,由教务处出具证明。
第六章 成绩使用
第十八条 课程考核成绩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具体体现,作为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作为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的基本依据。
第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出具学生考核成绩表。否则,未经学生本人申请或同意,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学生的考核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1.因就业、升学、出国等需要,向相关单位出具考核成绩的;
2.因参加评奖、评比等活动需要,向相关单位出具考核成绩的。
安全教育篇
加强教育,防止溺水,伴随气温逐渐升高,感受夏日快乐的同时,嬉水、河边玩耍、游泳等引发的意外溺水事故进入高发季,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提升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意识,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暑假是预防溺水的重点防护期,家长一定要提醒孩子牢记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擅自下水施救。
同时,叮嘱孩子发现有人溺水切勿盲目施救,要量力而行、科学施救。
预防欺凌,守护平安,暑期孩子的平安是共同的期盼,欺凌和暴力事件不仅会发生在校园,暑假期间也可能发生,老师在课堂上带领学生从认识欺凌、预防欺凌、反击欺凌三个方面全面学习防欺凌安全教育知识,同时联合学校、家庭组成预防欺凌的“铁三角”,为学生的暑期平安护航。
暑假期间同学虽然分开,但欺凌者也很容易找到被欺凌者,即使孩子在家,欺凌者可以胁迫其外出,即使孩子在家,如果家长外出,欺凌者也可能找上门,所以,要认识到,上学期间的欺凌者,也可能在暑假期间找到被欺凌者继续实施欺凌。
欺凌和暴力行为一般发生在偏僻的地方,如:冷僻的村外、荒僻的郊外、城市的背街小巷、楼梯、地下车场等处,要避免被带到这些地方,主要有以下形式:
1、打:打架、斗殴;
2、骂:侮辱、中伤、讥讽、贬抑受害者;
3、毁:损坏受害者的书本、衣物等个人财产;
4、传:网上传播谣言,人身攻击;
5、吓:恐吓、威胁、逼迫受害者做其不愿做的事。
不惹事,遇事不怕事,越怕越有事,解决欺凌问题,先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身处被围攻的境地时,可服软,以免遭到更大伤害,再伺机逃脱。
有时担心报告大人、报警会导致更大的报复,但欺凌行为不会自行停止,报告大人、报警是彻底解决被欺凌问题的根本办法。
遇到他人被欺凌,如果自己没能力帮助被欺凌者,也不要围观,而是安全离开并报警。
五、活动总结
考试千万条,诚信第一条,考试不是为了与他人竞争,而是为了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无论成绩如何,同学们都应该以诚实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努力,希望全体同学认真阅读考风考纪规定,严格遵守,诚信应考!期末备考压力较大,同学们要注重掌握正确的复习方法,合理利用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都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取得满意的成绩!
在假期,同伴之间要友好相处,当别人欺负自己时,一定要勇敢地保护自己,对不友好行为勇敢地说“不”必要时候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说出自己的想法,用自己的智慧保护自己和朋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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