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5版高三复习/高一同步 政治必修三背书提纲(含高频主观题考点、章目框架、书本重点难点、课外相关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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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三 首考背书讲义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知识点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认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近代中国社会的主矛:①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②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判断:近代中国社会的矛盾是……(X) 原因:缺少“主要”,除此外还有别的矛盾
3、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①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②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4、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定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有了主心骨。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5、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现的三种建国方案:(中共方案是唯一正确方案)
①先后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极力维护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
②以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为代表,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它的多数代表者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③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6、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7、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意义:
a.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b.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
c.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
d.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
e.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f.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8、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二、知识点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1、社会主义革命时期(1949-1956)
①1949—1952年,在着重完成包括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在内的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了的国民经济。
②1953年12月,党中央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③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这是我国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就。
④到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2、社会主义建设-初步实践(1956-1978)
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国防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时期(1978-至今)
①地位: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②成就: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③目的:a.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b.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c.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④意义: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绿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新时代意义?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5、中特进入新时代和党领导之间的关系?
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党领导人民取得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并乘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第一框 法治国家
◎本课引言: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党和国家的统筹与规划,更需要公民和全社会的参与与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知识点Ⅰ(法治国家的内涵)
内涵: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基本特征: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内涵: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原因: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意愿,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
相关链接:治国理政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②坚持良法之治。(强调立法)
原因: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要求:
“内容”角度: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
“体系”角度: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立法”角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③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原因: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要求: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④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内容: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要求:为了规范权力的运行,就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知识点Ⅱ(建设法治国家)
为什么?
①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②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怎么办?
①总要求:
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侧重于后者)
②具体措施:
推进宪法实施。
原因: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强调立法)
原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要求: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主要的法律规范有着不同层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判断:要建立完备的宪法体系。(×) 理由:“法律体系”而非“宪法体系”。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执法:政府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自党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注意三个主体,客观题看题设对象,是否满足即可。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为什么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就在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践证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解放思想-反对经验主义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每次重大发展和变革,都伴随着思想的解放和理念的更新。
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
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用以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与时俱进-反对守旧主义
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
就是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①内涵: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②▲为什么:
必要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
重要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③怎么办:(了解即可)
a. 时代性特征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前仆后继、顽强战斗、英勇牺牲。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广大党员不图名利、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b. 新时代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产党员在新征程上要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做学习的模范,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党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个领域,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党建等方面。同时,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在革命斗争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经过艰苦探索、付出巨大牺牲积累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新的实际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证反两方面经验,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
6、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新时代目标任务
◎到21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党的性质与宗旨
▲性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根本立场:人民立场
▲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践行性质和宗旨的要求:
①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②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甘共苦。
③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全体共产党员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敬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党的执政理念
▲为什么?
①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是什么?
①立党为公,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②执政为民,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怎么办?
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维记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②坚持人民立场和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切实做到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③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必修三道法提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四框)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综合探究)
第一框 科学立法
知识框架
知识点Ⅰ(科学立法的内涵)
含义: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重要性: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原则:
①立法方向: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国体),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立法要符合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②实施: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③方法: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无立法权。
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人大+政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常委-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知识点Ⅱ(▲推进科学立法/怎么办)
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①法律依据: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②要求: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
①核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②途径: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
①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
②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框 严格执法
知识框架
知识点Ⅰ(严格执法的内涵)
含义:严格执法,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古语:“令出,唯行而不反”、“难于法之必行”
主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府),其中,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
行政机关包括:带“局”、“厅”、“警”等,例如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司法部、教育部、交警大队、公安厅、教育厅。
▲意义:
①法律:严格执法,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②社会:严格执法,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判断:维护群众一切利益。(×) 维护群众利益。(√)
③政府:严格执法,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知识点Ⅱ(▲推进严格执法/怎么办)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坚持规范执法。
①前提: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②要求:要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坚持公正执法。
①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②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例如税收),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第三框 公正司法
知识框架
知识点Ⅰ(公正司法的内涵)
含义: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古语:“灋”、“污染水源说”
意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具体就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表现:
①司法的程序要公正。
内涵: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意义: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程序公正)
②司法的结果要公正。
内涵: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法律事实 客观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意义: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结果/实体公正)
③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的关系:
过程公正是实现结果公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结果公正是过程公正的结果和最终目的;
二者合力构成了司法公正。
知识点Ⅱ(▲推进公正司法/怎么办)
推进公正司法,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①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②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法律事实 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出发点),依靠人民(过程、方法)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落脚点)。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法院)、检务公开(检察院),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①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
②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疑罪从无:缺乏充分证据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非法证据排除:不得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第四框 全民守法
知识框架
知识点Ⅰ(全民守法的内涵)
含义:全民守法,就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意识层面)、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古语:“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人民不能全都遵守良法,仍不能实现法治”
意义: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具体要求:
①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
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只有所有的人都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③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不应诉诸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
◎判断:义务比权利更重要。(×) 放弃义务。(×) 放弃权利。(√) 权利即义务。(×)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先后之分。(×)
知识点Ⅱ(▲推进全民守法/怎么办)
观念/意识层面: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多元),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实践:推进全民守法,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道德:推进全民守法,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第五框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知识点I(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政府(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地方性的自治权不同于国家主权。法律意义上,主权是最高权力,其具有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的两个基本特征。在国际交往中,我国的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自治区对应省级,自治州对应地级市/设区市,自治县对应县级市,而民族乡虽对应乡镇,但其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且其人大不属于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主要有以下权力: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依法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依法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创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判断:民族乡是自治地方(×)其对应的人大是自治机关(×)
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知识点II(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考客观题)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进行了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平等的旗帜,致力于铲除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赢得了各族人民的信赖。
②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成为主人,为建设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坚基础。
▲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民族方针: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目的/结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民族平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a.绝无高低优劣之分;b.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民族文化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文化有高低优劣之分。
民族团结: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经济领域):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共同富裕)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三者关系:平等和团结是共同繁荣的前提;共同繁荣是平等和团结的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地位: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意义:(不用背)
a.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b.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要求/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方面,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中华民族对本民族文化是认同,对其他大民族文化是理解。
◎判断: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一切权益。(×)
理由:必须是“合法权益”(或“一切合法权益”)
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①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②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
③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居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政府),行使自治权(核心内容)。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知识点III(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我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国宗教政策的内容:
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判断:我国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益,不得或规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努力加强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和不同教派的群众之间的团结。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何约束。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宗教活动也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决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
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邪教不是宗教。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取缔邪教组织,严惩邪长犯罪,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共识。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排他性)。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判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理由:社会主义是无神论者,而宗教是有神论者,二者无法相适应。而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可以使宗教与之相适应。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三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知识框架
◎村两委: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知识点I(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含义:人民群众(主体)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点),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内容)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特点: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等特点。
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
◎乡镇人大和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权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权,不能履行国家职能。乡镇人大和政府称作基层政权。
①主要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②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
③关系: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意义: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组织:居民委员会-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性质)
◎城市人大和政府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居民委员会协助基层政权开展工作。居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权,不能履行国家职能。城市人大和政府称作基层政权。
①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②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
③关系: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作用)
④意义: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知识点II(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为什么?(考客观题为主)
◎判断:基层民主等同于基层自治。(√)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农村和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
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③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怎么办?
①民主协商。
含义: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
要求: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村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一个村只有一个村委会。村规民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判断:城乡基层的一切事务,都由众人商量着办。(×) 理由:公共不等于一切。
②民主决策。
原因: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
要求:按民主决策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判断:人民/公民/村民有决策权。(×) 理由:决策权为国家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来行使。
◎判断:城乡基层的一切决策,都要由村民集体作出决定。(×) 理由:公共不等于一切。
③民主管理。
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主体)
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判断:城乡基层的一切事务的管理,都属于全体村居民。(×) 理由:公共不等于一切。
④民主监督。
形式:公开与评议。
原因: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
要求: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判断:一切事项都应公开。(×) 理由:公共不等于一切。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知识框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知识点I(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判断:中国实行的是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性质:民主党派是政治联盟
◎判断:政协是政治联盟(×)
地位: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因此,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形式、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相互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②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优越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
①这一制度与人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②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
③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④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人民利益角度:人民利益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归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政党关系角度: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决策科学角度: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得到各民主党派的一致拥护。在政党之间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民主党派在政治上被领导,在组织上独立。
③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
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参政党没有任何权力,只有参政权。
◎判断:中国共产党是在朝党,各民主党派是在野党、反对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为兄弟党,共同执政/轮流执政/联合执政。(×)
④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的框架下设定和运行的。
⑤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知识点II(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性质:(不用背,客观题会做即可)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组成:(不用背,客观题会做即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判断: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①政治协商:(被动参加)座谈会+协商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②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③参政议政:(主动参加)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出社情民意,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议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用: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要求:a.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b.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二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
知识点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考客观题为主)
“法治”与“法制”:
①关系:
a.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b.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制度,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治国家一定有法制,而法制国家不一定有法治)
c.法制与法治都是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历史范畴)
②概念辨析:
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动态的概念,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静态的概念属于制度的范畴,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
法制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法治的诞生;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而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
为什么: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②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①“大体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制度保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判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高成果。(×)
②“法律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③“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党)、依法行政(政府)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包括人大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委员会依法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司法、党依法执政。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
④实现科学立法(人大)、严格执法(政府)、公正司法(司法机关)、全民守法(公民),促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前进。
▲知识点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要求: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
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①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要求: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原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反对特权和歧视;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针对特定群体,应给予特殊的优待和保护。
②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
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③内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一切合法权益都被保护;一旦违法都受制裁。
◎判断:公民的一切权益都被保护。(×)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要求: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判断:大力弘扬传统道德/中华传统道德(×)大力弘扬传统美德/中华传统美德(√)
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要求: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
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知识框架
知识点Ⅰ(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治理国家和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简答题切忌将关键理论表述错误,例如“法治”与“法制”的区分:
“法治”:动态概念,依法治理国家。 b.“法制”:静态概念,法律和制度。
知识点Ⅱ(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不用背)
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属于历史范畴。
◎阶级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判断:阶级和法律都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
本质: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法=统治阶级意志=国家意志,法≠个人意志≠社会所有成员意志。
◎判断:法律体现人民/公民/全民的意志。(×)
作用: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发展进程:
①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
◎判断:人治社会没有法律。(×)理由:古代社会人治大于法治,但存在法。
②近代,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判断:近代社会,法治代替了人治。(√)
中华法系:
①特点:源远流长(历史悠久)、独树一帜(有特色)
②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以铸刑鼎、书竹简方式发布法律。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我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与发展。1840年鸦片战争后,仁人志士将西方法治模式移植失败。
③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其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
◎判断:我们要继承传统文化。(×) 理由:缺少“优秀”。
知识点Ⅲ(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本质: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决定性因素:生产方式
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属于上层建筑。
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原始社会没有形成法律)
职能: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法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①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②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现状: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基本特征:(主观题,重点背三句话)
①“内容”角度: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体现:a. 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确认、保护和发展 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
社会规范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
◎判断:公民是主人。(×) 理由:人民是主人。
◎判断:权利就是义务。(×) 理由:相统一。
◎判断:每个人权利与义务都相同(×) 理由:公民权利与义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创制”角度: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制定,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
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道德规范+风俗习惯)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客观题注意“制定”与“制订”的概念,由“制订”“修改”“废止”均可推出“制定”。
③“实施”角度: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知识点Ⅳ(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原因:(考客观题)
①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
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重要节点:
1954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初步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1982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础。
2012年,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20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总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这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成就:(重点背三句话)
①“立法”角度: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中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于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②“人权”角度: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事实表明,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
人权包括财产权、生存权、人格权、发展权。
③“执法”角度:依法行政(政府)和公正司法(司法机关)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服务职能)、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合称“司法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和权威。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框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一、知识点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为什么?
①必要性: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b. 在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c.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②重要性: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怎么办?
①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要求背诵】
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思路: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布局: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目的: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②▲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二、知识点Ⅱ(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并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
2、民主执政
①含义: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
②依据:民主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③要求:【不要求背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保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3、依法执政,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不能直接上升为国家意识),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具体地说,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人大)、保证执法(政府)、支持司法(法检)、带头守法(公民),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4、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目的在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知识框架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一、知识框架
是什么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主要(不是只有)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等。
【根本-党的政治领导】
①含义: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原则方面的领导
②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要求:要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最重要的是,必须增强政治意识(根本)、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党中央为核心)、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灵魂-党的思想领导】
①含义:党在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上的领导
②体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一元化)。
③▲要求:要统一思想、集中智慧、凝聚力量,最重要的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者,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保证-党的组织领导】
①含义:党在组织体系和组织工作方面的领导
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纪委、村支部均属于党组织,而村委不属于党组织。
②体现: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干部、广大党员组织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主张而奋斗。
③▲要求: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执行,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领导的表现(了解即可)
党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同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为什么
地位角度: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意义角度:
①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具有重要意义。
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认识和应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五位一体角度)
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四个全面角度)
▲怎么办
总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从而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确保党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①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②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③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④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⑤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框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知识框架
知识点I(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民主:为什么
①必要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②重要性: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专政: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专政主体: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关;专政方式:暴力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关系:民主是专政的基础(只有民主,才能更好实行专政),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知识点II(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国家职能)
◎国家职能主要表现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
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①维护国家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②促进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职能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对内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独立自主性),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判断:海外撤侨属于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职能。(√)
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做主
知识框架
知识点I(我国的国体)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明确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为统治阶级,工人为领导阶级。
◎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是“专制+专政”;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国体地位)。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全民,人民≠公民,专政对象为极少数敌对分子
国体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不是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国体意义)
▲国家政权特点:
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
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②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知识点II(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民主含义: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民主具有阶级性,只属于统治阶级,没有超阶级民主),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判断:全民民主(×)
【广】最广泛的民主:
①表现: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
◎判断:人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
②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形式,将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行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判断:扩大民主权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真】最真实的民主:
表现:
从政治保证上看,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从制度和法律保障上看,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与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从实现方式上看,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用】最管用的民主:
①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
②表现: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③意义: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高效性)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知识点I(我国的政体组织形式/政体)
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活动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目的)的政权组织形式(性质)。
基本功能: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人大)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发展:从大革命时期的“农民协会制度”、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到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一步步发展。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特定情势下代行了全国人大职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
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为什么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知识点II(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共性)同中国具体实际(个性)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委会、居委会)、民主监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民主权利,促进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国体)的巩固和发展。
◎“保证”用在政治色彩比较强烈的语句中是正确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调动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能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又有利于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判断:在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修三道法提纲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知识框架
知识点I(国体与政体)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②政体反作用于国体,适合则推动,不适合则阻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代议制,被称作“间接民主”。
知识点II(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①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②方式:民主选举(直接选举+间接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③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判断:人民代表大会代替人民行使权力(×)人大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①性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②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判断: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理由:缺少“全国”
③▲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和地方人大(省级、地级市)制定的《……条例》,例如台州市;而县级市和乡镇人大没有立法权,例如临海市。
决定权:全国人大决定全国一切重大事务。
a.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b.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e.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抓紧“批准”与“决定”这两个关键动词。
任免权:任命职务+罢免职务
监督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运行。
④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政府)、监察机关(监察权-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审判权-法院)、检查机关(检察权-检察院)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审判机关与检查机关合称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是人大下设机构)。
知识点III(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产生: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直接选举:县级(临海市)、乡级人大代表的产生。间接选举: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台州市)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职权: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
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
提案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质询权: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义务/责任:
①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判断:人大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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