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教学设计 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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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教学设计 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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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
使学生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及其重要性。
掌握违约责任的内涵、承担方式以及免责事由。
2.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违约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能力。
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合同纠纷的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增强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和尊重。
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树立依法履行合同、言而有信的良好习惯。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合同履行的含义和原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难点: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何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合同纠纷。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情境模拟法、讨论交流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PPT、视频案例等)、角色扮演(模拟法庭)。
四、教学过程
1. 导入新课
播放视频案例,如《最惨购房者》,激发学生兴趣,引出“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主题。
2. 讲授新课
合同履行的含义与原则:
1. 讲解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 阐述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及协作履行原则的内涵及重要性。
违约责任:
1. 定义违约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分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3. 探讨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合同无效等情形。
案例分析:
结合具体案例(如超市抽奖活动、婚庆服务合同纠纷等),引导学生分析合同履行中的违约问题及解决方案。
3. 课堂活动
模拟法庭:分组让学生扮演法官、原告、被告等角色,模拟合同纠纷的审理过程,加深对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理解。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生活中遇到的合同纠纷案例,分享解决方法,提升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知识整合】
了解1个特殊情形: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掌区分2种形式:要约与承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明确2种情形:违约行为免责的形式有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可抗力和约定的免责情形。坚持3个原则:合同的履行坚持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掌握5种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3.2有约必守违约有 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提醒: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是享有合同权利的前提。没有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无从谈起;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而履行合同义务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
3.合同履行的要求
(1)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2)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①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②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提醒:合同的一般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订立合同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 它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标,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
数量和质量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数量要确切,质量需详细具体,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都要明确
价款或报酬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还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
(3)合同的变更
①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②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违约责任
(1)实质: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判定
①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②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提醒:违约责任的特点
(1)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具有相对性,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
(4)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
(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等),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免责情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知识整合】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
(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2)约定的免责情形。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提醒:地震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合同发生在地震之前,地震即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责情形;如在地震发生之后,地震对于合同的订立成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客观情况,不能为冒险签订的合同免责。
【相关链接】
1、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3、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5、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遇到障碍的,可以到当地的商事证明机构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并以此为据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知识整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研判过程
①合同是否成立(类型、形式、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②合同是否有效
③是否有违约行为(原则、义务、变更等)
④有无免责事由(约定……,法定……)
⑤承担方式
4. 课堂小结
总结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点。
强调诚信守约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依法履行合同、言而有信的良好习惯。
五、作业布置
布置相关练习题和阅读材料,要求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鼓励学生搜集生活中有关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六、教学反思
对本节课的教学效果进行反思和总结,根据学生的反馈和表现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关注学生在课堂活动中的表现和参与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
七、练习
1.王某的母亲为其在某网球培训中心报了一个网球培训班,交纳了9万元培训费后,王某严格按照培训班要求刻苦训练,但网球水平却没有提高,反而有下滑的趋势,王某的母亲为王某办理了退训。培训班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中载明:若学生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离训,则将不予退还学费。培训班就此拒绝退还培训费,王某遂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上述案例中( )
①王某的母亲属于违约行为,培训中心可以不退款
②入学须知属于正式合同内容,当事人应严格履行
③入学须知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④入学须知的规定明显有失公平,应认定该条款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年2月,拥有某知名球员的美国迈阿密国际足球队约定与中国香港明星队进行表演赛,并承诺除非受伤,该球员要登场45分钟,但比赛当天球迷没见到这位球员上场。事后其通过媒体声称腹股沟有伤,却在接下来的日本赛中上场比赛。后来,香港主办方宣布向购票球迷退款一半。这一事件中( )
①知名球员因违约应向现场球迷道歉并赔偿损失
②该球员在不同赛场的表现说明其缺乏诚信精神
③根据合约承诺及球员声明可知主办方并未违约
④观赛球迷有权向球员所在的职业球队主张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王大妈到自选超市购物,她看到货架上陈列着明码标价的各类商品。王大妈挑选了一瓶特价牛奶,随后前往收银台付款。当天饮用后,她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随即发现牛奶已过保质期。王大妈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2000多元。治愈后,王大妈要求超市承担赔偿责任,超市以特价产品不享受质保为由拒绝赔偿。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超市将商品明码标价并陈列在货架上为要约邀请
②因特价产品不享受质保,故超市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王大妈携带商品前往收银台付款为承诺
④超市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王大妈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向王某预付了订金10万元,其余房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以市场价将这一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刘某,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刘某要求丁某搬离。关于此案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丁某搬离该房屋
②房屋虽交付丁某,但丁某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③使用订金罚则,丁某有权要求王某双倍返还订金
④王某存在欺诈行为,与丁某的购房合同效力不确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乙支付了30万元订金后入住。一段时间后房价上涨,甲要求涨价10万,乙不同意。甲又偷偷将房子以130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全额付款并登记过户。后丙要求乙搬走,由此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丙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走
②因未依法办理登记,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③甲应当双倍返还订金,或赔偿乙违约金10万元
④甲要求涨价属于新的要约,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因装修项目需要,向长期经营石材生意的李某购买了价值6400元的石材。由于当时手头并不宽裕,王某便与李某协商先支付2500元,剩余3900元两个月后再付。李某爽快答应,并将全部石材运送至王某处。
时隔一年,王某还是没有支付剩余尾款,李某多次催讨未果,一怒之下自行前往王某处拉走了全部石材。王某认为李某未经其同意,擅自拉走已经交付的石材,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原物。
在庭审中,李某辩称此前和王某只是进行过口头协商,没有签订过书面的合同,故双方间并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原告王某也并未按照承诺如期交付剩余货款,为了挽回损失,他只能拉回了“自己的”石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的观点是否合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②:入学须知中“不予退还学费”的条款属于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该条款无效,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该条款,王某的母亲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培训中心需要退还费用,①②错误。
③④:培训班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中载明:若学生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离训,则将不予退还学费。这里的入学须知属于格式条款,其规定明显有失公平,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应认定该条款无效,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C
【详解】①:赛前,迈阿密国际足球队在与香港主办方的合约中承诺,球员除非受伤,否则需登场45分钟,球员若没有受伤而缺赛,根据合同,其球队因违约应向主办方赔偿损失,①不选。
②:某知名球员声称有伤未进行香港的比赛,而随后却进行了日本的比赛,这说明其缺乏诚信精神,②正确。
③:某球员在媒体上表示自己腹股沟有伤而未能上场,根据其声明,主办方并未违约,③正确。
④:观赛球迷只能向主办方主张权利,而不能向某球员所在的球队主张权利,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D
【详解】①③:超市将商品明码标价并陈列在货架上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王大妈携带商品前往收银台付款是承诺,①排除,③正确。
②④:王大妈与超市的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超市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出售已过保质期的牛奶,这是造成王大妈生病住院的直接原因,所以超市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王大妈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A
【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本案中王、刘二人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给刘某的手续,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刘某,丁某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刘某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丁某搬离该房屋,①②符合题意。
③:法律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是定金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材料中丁某支付的是订金,不是定金,③错误。
④:因为房管部门已经完成刘某的产权登记,刘某取得该商品房的产权,王某与丁某的购房合同无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A。
5.B
【详解】①: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甲私自将房屋又卖与不知情的丙,丙全额付款并登记过户,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出,①符合题意。
②:当事人之间订立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且无效合同是合同订立时就无效,②说法错误。
③:定金不等于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因此本案中甲不需要双倍返还订金,③说法错误。
④: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势变更的情形下,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甲房子价格上涨,因此甲方要求涨价10万属于新的要约,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①合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李某与王某已经就石材的价款和付款方式达成了口头约定,形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被告李某将石材运送至原告王某处,交付行为已经完成,王某才是这批石材的所有权人。所以,李某拉回的不是“自己的”石材,而是王某的石材。③王某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石材尾款,应当认定为违约。李某可与王某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若协商未果,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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