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学设计-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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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学设计-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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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让学生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类型及承担方式。
使学生掌握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2.能力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
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法治意识,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于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参与意识。
二、教学内容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一般规定、特殊规定(过错推定和无过错推定)。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三、学情分析
1.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2.学生对法律案例的兴趣浓厚,但缺乏系统的分析和评价能力。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1.教学方法:
讲授法:系统介绍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引导学生分析、评价法律现象。
讨论法:组织学生围绕某一法律问题展开讨论,促进思维碰撞。
2.教学手段:
利用多媒体设备展示法律条文、案例等材料。
准备相关的案例资料,供学生阅读和讨论。
五、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
通过提问或展示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讲授新课:
系统介绍侵权责任的概念、类型及承担方式。
讲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分析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关系,特别是过错推定和无过错推定的特殊规定。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知识整合】
明确1个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明确1个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坚持的原则。
明确2个限制:名誉权的限制和著作权的限制。
区分2种责任: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掌握5种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了解8种承担方式:侵权行为的承担方式。
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
(1)原因: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财产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可能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可以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2.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比较: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举证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提醒: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形式:故意或者过失。
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3)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特别提醒】区分几种不同侵害
财产损害 既包括直接损害,如车辆被盗,也包括间接损害,如因车辆被盗导致营业收入的减少
人身伤害 包括生命的损害、身体的损害、健康的损害三种情况
精神损害 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
2.特殊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2)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知识拓展】八种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九种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案例分析:
展示具体的法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引导学生从法律角度评价案例中的行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4.讨论与互动:
组织学生围绕某一法律问题展开讨论,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
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和总结,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
5.课堂小结: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法律对于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布置课后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六、教学评价
1.通过课堂提问和讨论,评价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通过课后作业和测验,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分析评价能力。
3.结合学生的课堂表现和课后反馈,评估教学效果,为今后的教学提供参考。
七、练习
1.某影片是摄制组在某市拍摄体现当地风土人情的场景时候,将正在街头售卖棉花糖的贾某摄入镜头,并在制成的影片中使用。此画面放映时间为4秒。该影片后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放映,发行影片没有征得贾某本人同意。贾某将电影制片厂诉至法院。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A.电影是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构成侵权
B.电影制片厂应该向贾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C.未经贾某同意私自偷拍其肖像,侵害其肖像权
D.此片给贾某造成很大麻烦和精神痛苦,侵害了其荣誉权
2.2021年7月15日,李某在康西瓦烈士陵园内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到陈祥榕烈士墓前,脚踩墓碑底座,以不雅手势对着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4时许,李某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对李某的强烈愤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侵害了英烈最基础的权利
②李某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
③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李某应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学生小周遭曾某饲养的狗袭击,受伤严重。曾某称,当日已将狗拴绳。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条文如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上述条文,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曾某的狗咬伤小周,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
②如果曾某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③小周需要提供证明,证明自己损害事实与被告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
④如果曾某能够证明小周故意挑逗宠物狗导致受伤,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4.吴某在某小区停车场被刘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被送入附近医院急诊并注射狂犬病疫苗。但刘某态度恶劣,拒绝道歉和沟通,致使吴某的身体和精神遭受了双重损害。无奈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本案中( )
①刘某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②吴某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刘某并没有指使狗去咬吴某,不必承担责任
④养宠物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张某的儿子考上重点大学,同事陈某送给张某一千元红包贺喜,张某表示感谢收下了红包,并和陈某约定等孩子去大学报到前来喝酒。后来张某请客,但没有邀请陈某,陈某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送张某红包是合同关系
②张某请陈某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某有权要求张某赔礼道歉
④陈某无权要求张某返还红包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和谐邻里关系是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某有一套90平米的老旧房子租给了陈某居住。陈某租住一月后,房屋里的水龙头断裂,致使楼下住户林某家中渗水,林某家中的地板家具等被损坏。林某要求租客陈某赔偿其经济损失。陈某认为水龙头破裂,是由于该水龙头年久失修,导致爆管,应该由业主周某承担赔偿责任。周某认为自己的房子已经租给陈某居住,且陈某租住已经一个月,要承担相关的维护和赔偿责任。由于几方偿持不下,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林某把房主周某、租客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由于渗水所导致的地板家具等损失43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0元,合计63000元。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林某的主张吗?请阐述理由。
参考答案:
1.A
【详解】A:《民法典》规定: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正确。
BCD: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需要肖像人同意,材料中电影制片厂没有侵害其肖像权、荣誉权,电影制片厂不用向贾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故B、C、D错误。
故本题选A。
2.D
【详解】①:公民最基础的权利是人身自由,①错误。
②④:李某脚踩烈士墓碑底座,以不雅手势对着墓碑摆拍,并发布在网上,致使迅速扩散,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李某应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②④符合题意。
③: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烈士的名誉、荣誉等人身利益,以及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这一行为结果,③错误。
故本题选D。
3.D
【详解】①:本案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采用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
③:在无过错侵权责任中,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侵权造成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B
【详解】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被饲养动物的管理者或者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故①正确。
②:材料中没有涉及吴某是否尽到注意义务,故②不选。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被饲养动物的管理者或者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作为宠物狗的主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③不选。
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养宠物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B
【详解】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某送张某红包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某请陈某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材料没有体现侵权,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
④:张某没有履行的是请喝酒的约定,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红包的约定,陈某可以要求张某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红包,④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B。
6.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水龙头爆管给楼下的邻居造成了损失,侵权方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房主周某和租客陈某应共同承担恢复原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地板家具损失是合理的。
③此案中,并未使林某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人身权益没有被侵害,所以只能支持林某的部分主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不能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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