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课标要求】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核心素养】科学精神:理解诉讼权利的内容、原因和作用,明确法律援助的原因、措施、内容、主体、审查、处理。理解起诉、立案登记、开庭审理、二审程序等相关内容。理解证据的作用和含义,明确举证责任的具体情形。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分析、认识、参与诉讼活动。树立法治观念,提升证据意识。公共参与: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善于用证据说话,明确举证责任。【命题预测】从命题内容上看,正确行政诉讼权利、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是高考考查的重点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思维导图】【必备知识】必备知识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一、诉讼权利面面观1.保障诉讼权利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的内容(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①原因: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作用: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①原因: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②作用: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①原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②权利: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二、寻求法律援助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2)措施: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的申请(1)内容: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2)主体: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3.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2)办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必备知识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一、起诉与应诉1.起诉(1)作用: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2)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3)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4)机关: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5)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①内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②意义: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应诉(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3)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二、审理与判决1.开庭审理(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3)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2.上诉与二审(1)条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2)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3)效力: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4)保障: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必备知识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证据(1)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②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2)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依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3)种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收集与保留证据(1)要求: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2)原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二、主张权利靠举证1.举证责任的表现(1)在民事诉讼中①内容: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②后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③举证责任倒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2)在行政诉讼中①要求: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原因: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2.诉讼的基本原则(1)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2)灵魂: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3)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典型例题】(2024·全国·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04年,小唐父母离婚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原登记在唐父名下)归7岁的小唐所有。然而在唐母多次催促下,唐父均以生意忙为由拒绝协助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019年,小唐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并确定小唐父母为其共同的监护人。2020年,小唐住院治疗期间,唐父擅自将该套商品房出售,与买家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房屋登记,获取了相应的购房款,并将购房款用于其与现任妻子的生意周转,并未用于小唐的治疗。作为小唐的监护人,唐母提起诉讼。假设小唐母亲要求买家甲返还房屋,她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假设小唐母亲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她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对点训练】必备知识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024·湖南长沙·模拟预测)卢某就老伴沈某赠予保姆蒋某200万赠与合同纠纷,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蒋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①卢某需要收集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②该案件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卢某需要起草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④卢某作为当事人,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变式练1-1】(2024·贵州贵阳·一模)自家旁边660米就有一所小学,步行仅几分钟的路程,却要跑到1.29公里以外的另一所学校去就读。南京市民顾先生认为教育局对学区的划分不合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教育局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顾先生可以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③顾先生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④教育局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变式练1-2】(2024·黑龙江齐齐哈尔·一模)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林某的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023年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此案例中林某的相关博文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②林某在收到法院判决后10日之内即可提起上诉③林某被判刑是因为侵犯他人人格权应当承担刑事责任④江某莲提起刑事自诉是因为我国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必备知识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AI换脸”走红网络,一张照片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就秒变视频主人公。近日,小张利用某AI换脸软件将一段恶搞视频里男主角的脸换成了自己单位同事小李的脸,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这给小李造成了许多苦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张侵犯了小李的隐私权、肖像权和身份权②小李只有诉至法院,法院才会保护小李权益③小张应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小张负责举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练1-1】邓2与邓3系被继承人邓1与翟某婚生子女。2016年邓1去世,名下留有存款34万余元。邓2、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存款。邓3提交邓1在2012年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称:“邓2要父母的住房,父母不给,邓2和其妻张口就骂动手就打。邓2不赡养母亲,到现在已六年不上门。”法院考虑到被继承人遗嘱中所述邓2不尽赡养义务,认为邓3对邓1生前尽赡养义务较多,且翟某年老多病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案涉遗产按照翟某50%、邓3占40%、邓2占10%的比例进行了分配。关于这一纠纷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①在起诉前,当事人在达成仲裁协议前提下不可以申请仲裁②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不可以不分,但可以少分③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④这一判决结果旨在引导人们订立遗嘱,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练1-2】(2023·重庆九龙坡·模拟预测)优幼公司在微信公众号“趣游亲子游泳俱乐部”举办抽奖活动,参与者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转发朋友圈邀请他人报名还可获得额外抽奖机会。王某夫妻抽中终极大奖,但领奖后发现奖品实物与公众号发布的图片不一致,且差距较大,故向市场监管局举报。该局调查后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优幼公司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本案中( )①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②法院应当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维护市场秩序③该公司与市场监管局是平等民事主体,属于民事诉讼纠纷④该公司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在生效后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必备知识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2024·湖南·三模)慕某经人介绍与陈某某相识后,开始与陈某某进行生意上合作。慕某先后向陈某某所经营的腊味贸易行发货7次,发货人为“莫甲”(小名,即慕某),收货人为“陈乙”(小名,即陈某某)。后经双方结算,陈某某向慕某出具欠条,该欠条载明:“陈乙下面欠柒万整属实(70000元)。”欠条上并盖有腊味贸易行印章。逾期后,慕某多次催收,陈某某以欠条非本人真实姓名为由拒绝清偿欠款。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有( )①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货币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③原告需证明被告与欠条中的债务人是同一人④被告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和支付违约金的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变式练1-1】(2024·湖南永州·三模)李某经常使用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支付。某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数万元,他怀疑是银行泄露了其个人信息导致的盗刷,侵害了其个人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银行赔偿其经济损失。对于此案(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①李某凭怀疑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该予以登记立案②该银行如果无暇参加诉讼活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李某对该银行的个人信息处理与其主张的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④该银行如不能证明自己对于李某诉称的信息泄露不存在任何过错,则需承担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练1-2】(2024·辽宁·二模)成年人王某路遇一只体型较大且无人看管的黑狗不停凑近,在躲避时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摔伤。事发后黑狗的主人花某陪同就医并达成口头协议,花某支付医药费466元并补偿王某200元,王某不再追责,次日王某复查确认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再次联系花某处理无果,遂诉至法院,以下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①王某作为成年人应有紧急避险意识且黑狗并未接触王某,花某不应承担责任②王某在与花某达成口头协议后再次追贵,违背了诚信原则,应承担不利后果③花某作为黑狗主人未能妥善看管黑狗造成王某损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若王某无法出庭,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并对该诉讼承担举证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当堂达标】1.(2024·江苏南京·二模)李某因家中喜事办酒宴,雇请蒋某帮忙。李某安排他人点燃花炮,结果花炮出现了散筒、低炸现象,将蒋某炸伤。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蒋某便将生产者、销售者、李某等多人诉至法院。本案中( )A.李某未直接燃放花炮,无须对蒋某承担侵权责任B.李某和雇请的蒋某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应承担违约责任C.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若因销售者的过错使花炮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2.(2024·北京东城·二模)某纸业有限公司在一支流河道埋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经鉴定,该公司偷排废水期间,河道内水质指标远超基线水平,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数额为1081余万元。该地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于15日内上诉B.该案提交的水质鉴定报告属于物证,影像资料属于电子数据C.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该案D.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若掌握罪证相关证据,则有义务向法庭提交3.(2024·江苏南通·三模)某日,杜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管理员郑某将杜某踢出业主群。杜某觉得很伤自尊,将郑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恢复其群成员身份,郑某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元。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A.郑某的行为产生民事法律关系B.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不予立案C.郑某侵犯了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D.郑某对其行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4.(2024·安徽合肥·三模)原告陈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网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提供了自己的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陈某个人信息转卖给装修公司。2020年12月31日交房后,陈某陆续接到各种装饰、装修商家的推销电话。陈某不堪电话骚扰,遂将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诉至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房地产公司侵犯了陈某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②个人信息属于隐私,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③尊重他人的个人信息,对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有重要意义④作为民事纠纷,陈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5.(2024·贵州贵阳·二模)小张驾驶电瓶车途经某村一路段时,小王饲养的大犬追逐小张的电瓶车,导致小张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小王赔偿其损失。在本案中( )①小张的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②小王作为饲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小王不在案发现场,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④小张可以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书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024·山东滨州·二模)张某骑电动车途经某村时被王某饲养的大型犬追逐,导致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报警后,王某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张某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十级伤残。张某提起诉讼,请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王某辩称,其所养的犬没有碰到张某,故张某的损伤系她自己骑电动车不小心所致,与自己饲养的犬无关。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民事诉讼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张某负有举证责任②本案中的报警记录属于物证,是张某胜诉的关键砝码③无论王某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④张某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与王某饲养的犬存在因果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4·辽宁·二模)10岁的小吴网购3张票后(共计90元)与父母前往动物园游玩。期间小吴通过铁丝网孔洞投喂圈养的金钱豹近20分钟,后手指不慎被金钱豹咬伤。后司法鉴定意见评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小吴父母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认为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对此案例解读正确的是( )①小吴网络购票行为并未得到父母追认,属于效力待定合同②动物园是管理方,应对动物伤人行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小吴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部分责任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动物园应对其尽到管理责任进行举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2024·福建三明·三模)林某、孙某、陈某分别住在某小区A栋1楼、9楼、10楼。某日,陈某房屋坠落的两颗螺丝砸碎孙某房屋外沿的钢化玻璃后,连同玻璃碎片坠落到林某房屋阳台的安全棚上,致使安全棚损坏。林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孙某和小区物业共同赔偿损失。据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是( )①本案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陈某系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若物业与孙某无过错,可减少侵权责任 ④若林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可申请商事仲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4·全国·模拟预测)甲(10岁)与乙(9岁)是某小学的同班同学。某天,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返回教室。甲找到乙后,从背后拽了一下乙,乙因重心失衡倒地,甲也因此摔倒在地,造成左股骨下段骨折,老师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甲在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甲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乙、乙的父母以及该小学、该老师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以上案件信息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解读正确的是( )①乙在此案中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②乙的父母不是此案的直接侵权责任人,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学校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便可不承担侵权责任④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老师不承担责任A.①⑧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4·全国·模拟预测)李某见一处菜园经常无人看管,于是在某日傍晚前去偷菜,不料被菜园主人张某当场发现,便慌忙逃走。张某追了一段路程后未发现李某的踪迹,只好报警。但由于天色已晚,李某逃走时路过一偏僻处,不幸滑入野池塘溺亡。李某的子女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对李某的死亡进行民事赔偿。在本案中( )①张某追赶李某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之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②若张某不能举证自己对李某的溺亡没有过错,则需承担责任③李某偷菜有错在先,故张某不应对李某的溺亡承担责任④李某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必要的认知,过错在其自身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1.(2025·湖南永州·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胡某通过购物网站在某采购中心店铺购买一台洗碗机供其父母使用,成交价款为2499元。采购中心在其网络店铺商品展示页面的商品名称及说明位置标明“全自动洗碗机”“家用独获两用式消毒烘干”字样。后胡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洗碗机并不具备室称的烘干功能,达不到烘干效果。经胡某与某采购中心店铺的客服沟通,客服回应称该洗碗机系“余湿烘干”“烘不太干”。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参考解析【典型例题】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涉案房屋原本登记在唐父名下,买家甲作为不知情人,依法与唐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房款,办理了房屋登记,已经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小唐母亲若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买卖纠纷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订立合同学问大、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校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订立合同学问大、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唐父擅自将该套商品房出售,与买家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房屋登记,获取了相应的购房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买家甲作为不知情人,依法与唐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房屋登记,已经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关键词②:设小唐母亲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可联系教材: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对点训练】必备知识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B【详解】①③:卢某就老伴沈某赠予保姆蒋某200万赠与合同纠纷,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原告,卢某需要起草民事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且需要收集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①③正确。②:本案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民法典侵权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②排除。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卢某作为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B。【变式练1-1】B【详解】①④:顾先生将教育局告上法庭,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被告负有举证责任,教育局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④符合题意。②: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②错误。③:行政诉讼中,顾先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错误。故本题选B。【变式练1-2】A【详解】①②:由题意可知,林某在博文中发表文章侵犯了江某莲和江某的人格权,博文是电子数据类证据,且林某可以在收到法院判决的10日内提起上诉,①②符合题意。③:侵犯人格权具有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承担民事责任,③说法错误。④:我国民事和行政诉论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刑事诉讼有公诉有自诉,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必备知识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C【详解】②③:小张将一段恶搞视频里男主角的脸换成了自己同事小李的脸,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这给小李造成了许多苦恼。小李可诉至法院保护自身权益,有权要求小张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②③正确。①:小张行为没有经小李同意,因此,侵犯了小李的肖像权,而未侵犯小李身份权、隐私权,①错误。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④错误。故本题选C。【变式练1-1】A【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①入选。②: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不可以不分”的表述不正确,②错误。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③入选。④:本案中,法院考虑到被继承人遗嘱中所述邓2不尽赡养义务,认为邓3对邓1生前尽赡养义务较多,对案涉遗产按照邓3占40%、邓2占10%的比例进行了分配,是对敬老尊老养老传统美德的弘扬,意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变式练1-2】.A【详解】①:“参与者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如转发朋友圈邀请他人报名还可获得额外抽奖机会”,其目的是为了扩大知名度,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①正确。②:该公司的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是合法的监管行为,法院应当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护市场秩序,②正确。③:市场监管局与该公司是行政管理关系,不属于平等主体;该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属于行政纠纷,不属于民事纠纷,③错误。④: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必备知识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C【详解】①: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行为,①错误。②:本案中被告用小名写欠条并以此为由拒绝清偿债务,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③: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需证明被告与欠条中的债务人是同一人,③正确。④:本案为违约责任,非侵权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C。【变式练1-1】D【详解】①:李某仅凭怀疑就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该予以登记并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予以立案,①说法错误。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该银行如果无暇参加诉讼活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说法正确。③④: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侵犯个人信息权益时,个人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责任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李某无需举证证明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与其主张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银行如不能证明自己对于李某诉称的信息泄露不存在任何过错,则需承担责任,③说法错误,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变式练1-2】D【详解】①:黑狗虽未接触王某,但王某因躲避犬只追赶而被路面绊倒受伤,王某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黑狗对王某的伤害是无接触伤害,狗主人花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排除。②:双方于事发后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基于王某对自身伤情的重大误解所致,按此方案处理明显有失公平,王某要求花某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②排除③④:本案中,花某作为黑狗主人未能妥善看管黑狗造成王某损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将花某诉至法院,若王某无法出庭,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并对该诉讼承担举证责任,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当堂达标】1.D【详解】A:李某安排他人点燃花炮,结果花炮出现了散筒、低炸现象,将蒋某炸伤,点燃花炮的人是在李某的授意下实施的帮助行为,李某是帮助行为的受益人,因此李某应当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A错误。B:李某的行为造成了蒋某受伤,构成侵权,而不是违约,B错误。C: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C错误。D: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故若因销售者的过错使花炮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D正确。故本题选D。2.C【详解】A:材料涉及的是刑事诉讼,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于10日内上诉,故A错误。B:该案提交的水质鉴定报告属于书证,影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故B错误。C:依据课本知识,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故C正确。D:此案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提起公诉,属于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举证,故D错误。故本题选C。3.D【详解】A: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管理员郑某将杜某踢出业主群,没有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A说法错误。B: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本案中,杜某的起诉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对杜某的起诉应予以立案,B说法错误。CD: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杜某在业主群与其他业主发生争执,并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因此,管理员郑某将他踢出业主群。郑某并未侵犯杜某的身份权和名誉权,郑某不需对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D符合题意,C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4.A【详解】①③:本案中该房地产公司非法出售陈某电话号码、住址等私人信息导致陈某私生活不得安宁,侵犯了陈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说明尊重他人的个人信息,对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有重要意义,①③符合题意。②: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属于隐私,②前半句太绝对,排除。④: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故该案件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5.C【详解】①:小王饲养的大犬追逐小张的电瓶车,导致小张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粉碎性骨折,主要侵犯小张的健康权,没有侵犯其生命权,①不符合题意。②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小张并未故意挑逗大犬而致伤,小王作为饲养人,小王饲养的大犬损害了小张的民事权益,小王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④:在本案中,小张可以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书证,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6.B【详解】①:民事诉讼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张某主张王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张某负有举证责任,①说法正确。②:本案中的报警记录属于书证,不是物证,②说法错误。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③不符合题意。④:张某骑电动车途经某村时被王某饲养的大型犬追逐,导致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因此张某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与王某饲养的犬存在因果关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7.D【详解】①:小吴的购票花费为90元,与其认知能力相匹配,且与父母共同前往,可视为得到父母认可,①错误。②:动物园作为动物管理方,对动物伤人行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②错误。③:10岁的小吴网购3张票后(共计90元)与父母前往动物园游玩。期间小吴通过铁丝网孔洞投喂圈养的金钱豹近20分钟,后手指不慎被金钱豹咬伤。小吴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部分责任,③正确。④:司法鉴定意见评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小吴父母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认为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动物园应对其尽到管理责任进行举证,④正确。故本题选D。8.A【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自己不是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陈某房屋坠落的两颗螺丝砸碎孙某房屋外沿的钢化玻璃后,连同玻璃碎片坠落到林某房屋阳台的安全棚上,致使安全棚损坏,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陈某系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②正确。③:若物业与孙某无过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③排除。④: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一个,若林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不能再申请商事仲裁,④排除。故本题选A。9.B【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在学生甲在老师的授权下去叫乙,甲从乙的背后拽了乙,致使二人受伤,在此行为中,乙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①说法正确。②:乙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的父母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结论正确,但因果关系错误,②说法错误。③: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校园伤害事故,学校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在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举证责任在受害人一方,因此应由甲方负责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不是由学校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③说法错误。④:老师让甲去走廊叫乙,该行为本身没有危险性,也不会导致甲和乙摔倒,不存在教育和管理上的疏忽,因此老师不承担责任,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10.B【详解】①:张某追赶李某是为了追回被李某偷走的菜,未追上李某后选择报警,其行为并无过错,张某追赶李某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之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①说法正确。②:李某溺亡地为野池塘,不在张某的菜园,双方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张某存在过错的证据应由李某的子女提供,②不符合题意。③:张某不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张某对李某的溺亡没有过错,而不是李某偷菜有错在先,③说法错误。④:李某有子女,说明其已成年,根据菜园经常无人看管而选择偷菜,说明其智力情况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和周围的环境有必要的认知,李某溺亡错在自身,张某并无过错,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11.理由: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属于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胡某因被商家虚假说明误导而导致错误判断,购买该产品,致其权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法院判决某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举证原则: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胡某需要就其购买并使用了产品、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②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某采购中心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分析】背景素材:网站购物引发纠纷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需调用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可调用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关键词②: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可调用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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