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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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案-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表格式)

资源简介

教学设计
课程基本信息
学科 政治 年级 高二 学期 春季
课题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科书 书 名:《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教材 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7月
教学目标
1.能够说出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结婚的法定条件。 2.可以结合情景案例,正确判断一段婚姻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3.结合离婚案例,说出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的条件和方式 教学难点: 1.结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的方式。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公元192年,吕后以亲上加亲的名义,将汉惠帝刘盈的外甥女张嫣立为惠帝刘盈的皇后,刘 盈与张嫣的婚姻无疑是一场政治悲剧。 学生活动:观看视频并结合教材讨论回答问题 小组讨论:结婚有哪些法律要求 教师总结: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引导、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二、【新授课】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 益等基本原则。 3、正确对待婚姻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注意】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 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有效,但可撤销。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胁迫 行为终止、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 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可撤销)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可撤销)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可撤销) 【注意】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
【相关链接】
世代亲等计算法
祖父母
外祖父母
伯、叔、姑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舅、姨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
父、

)
【小组讨论】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 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 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学生活动:阅读材料并结合教材讨论回答问题 小组讨论:上述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 教师总结: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5、结婚登记 (1)原因: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 登记程序。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①申请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 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 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要慎重 1、原因: 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 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②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3、离婚限制: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保护军 婚)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保护妇 女) 4、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 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就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子女抚养与探视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应当恢复探望。 三、【总结】
珍惜婚姻 法 律 保 护 下 的 婚 姻 结婚含义 婚 姻 制 度 正 确 对 待 结 婚 的 法 结婚登记 的 原 则 婚 姻 定 条 件
离婚自由 离 婚 要 慎 重 离婚限制 离婚方式 四、【既学既练】 结婚之前,张某是一个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各方面相对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跟变 了一个人一样。张某对妻子陈女士不管不顾,别说承担家务活,就是让他买一些日常用品都 会引发争吵,只要跟经济搭边两人必然吵架,张某甚至会问陈女士要钱花,陈女士打算离婚。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女士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②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陈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如张某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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