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法律与生活之社会争议解决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含解析)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法律与生活之社会争议解决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含解析)

资源简介

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
法律与生活之社会争议解决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公民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提醒 ①上诉≠再审。上诉发生在一审裁判尚未生效时期,如果一审裁判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只能申请再审。②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
(2)法律援助的程序: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易错辨析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   )
辨析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张三因债务纠纷被李四告上法庭,张三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活动。(   )
辨析 张三因债务纠纷被李四告上法庭属于民事诉讼,张三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活动。
3.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辨析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国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提供支持。(   )
辨析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情境应用
  张某与李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楼房以79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付后,张某搬出房屋,房屋正式归李某所有。第一次房款交清后,由于房价上涨,张某觉得房子卖亏了,提出适当涨价,遭到李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审理时,李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张某的同学,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一个月后,他回来后想再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案例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诉讼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本案中,张某因为忙于生意出差一个月,错过了上诉期限,所以失去了上诉权。
命题点1 公民的诉讼权利
1.[2022浙江6月选考]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因此应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正确。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不可以再采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争议,④说法错误。
命题变式
2.[浙江4月选考]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林女士应承担举证责任,①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本案中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②入选。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③错误。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而不能提起上诉,④错误。
命题点2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程序
3.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覆盖面不断扩大。下列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是( B )
①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②请求因商业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的
③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④请求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经济赔偿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能体现出这些群体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①③正确。“请求因商业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对方赔偿的”和“请求交通事故中附带民事经济赔偿的”不能直接体现出这些群体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律援助受理范围,②④不符合题意。
命题变式
4.法律援助,可以解决百姓“急难愁盼”,体现了法治温情的一面,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法律援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②国家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③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必须立即提供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法律援助,体现了法治温情的一面,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国家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②③正确。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①错误。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④错误。
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拓展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2.区分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一般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一般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易错辨析
1.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
辨析 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成立。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2.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
辨析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都不能再上诉。(   )
辨析 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即审判监督程序。
情境应用
1.王某(女)与李某于2022年6月登记结婚。2023年6月,王某主张李某存在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李某对家庭暴力不予认可,认为与王某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门诊病历,认定李某对王某确实存在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破裂,宣判准许王某与李某离婚。
根据上述事实,分析该案件体现了诉讼的哪些程序。
参考答案 此案体现的诉讼程序有:①起诉:王某主张李某存在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②开庭审理:核心是法庭调查,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门诊病历,认定李某对王某确实存在家庭暴力;③宣判:法庭宣判准许王某与李某离婚。
2.地域管辖
华三川(1930—2004年)是我国著名画家,擅长古典人物画,作品集《锦瑟年华——华三川古典人物画》于1997年出版。绍兴市上虞区的S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产品的包装箱上使用了华老作品集中的美术作品。于是,华老妻子(现居上海静安区)和儿子(现居北京市东城区)以华老继承人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从地域管辖角度指出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本案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其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命题点 诉讼程序
1.[2024云南昆明测试]甲(家住A市B区)与乙(家住C市D区)二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甲将乙诉至A市B区法院,乙提出管辖权异议,B区法院裁定驳回。乙对此不服而不出席庭审,B区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一审判决书送达3日后,乙对B区法院判决不服而上诉至A市中院。经审查,甲和乙确实存在协议管辖,约定发生纠纷时应由C市D区法院管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A市中院应以不符合上诉条件为由作出驳回上诉的裁定
B.A市中院应该继续审理此案件,依据法律作出终审裁判
C.A市中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A市B区法院重审
D.A市中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移送C市D区法院审理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甲和乙确实存在协议管辖,所以A市中院应以不符合上诉条件为由作出驳回上诉的裁定,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
命题变式
2.[2024湖北武汉六中测试]某村李某采用土地流转方式签订了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用来种植大葱,第二年承包地种植的大葱产量明显下降,经鉴定,因临焦化厂太近,该田地土壤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范围。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化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焦化厂败诉。本案中( A )
①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②焦化厂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③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若李某经济困难,人民法院可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①正确。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焦化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辩护,②错误。若李某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④错误。
考点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重要性 对当事人来说,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种类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提醒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2.举证责任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提醒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易错辨析
1.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书证。( √ )
2.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
辨析 在民事诉讼中,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甲要求乙把去年借的钱还给他,乙说已经还了,两人相持不下。如果闹上法庭,举证责任在甲。(   )
辨析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乙都有举证责任,甲要对去年乙向他借钱的主张进行举证,乙要对他已经把钱还给甲的主张进行举证。
情境应用
举证责任谁承担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
在本案例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在本案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命题点1 证据
1.[2023浙江统测]一日,经营蔬菜粮油店的罗某购进3500克芹菜,随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取1000克芹菜进行抽样检查。不久,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芹菜未达安全标准,罗某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和涉案剩余芹菜购买者信息,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等原因,对其作出6.6万元的处罚。本案中( D )
①罗某没有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和自主选择权
②罗某若不服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可以申请商事仲裁
③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属于书证,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④罗某若要起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机关应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材料反映的是公民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涉及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不符合题意。商事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当事人,案例中罗某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不适用商事仲裁,②不符合题意。罗某因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和涉案剩余芹菜购买者信息,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等原因而受罚,这说明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属于书证,是维权的重要证据,③正确。罗某若要起诉市场监管部门,这属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应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命题变式
2.[2023河北石家庄正定中学月考]为维持小区秩序,保安小叶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不料,王老太突发晕倒,救治无效死亡。王老太的家属将小叶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称王老太的死亡系小叶与王老太的争执导致(监控视频显示不实)。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致死。本案中( B )
①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
②监控室的监控视频不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
③由王老太的家属承担举证责任
④王老太因基础性疾病致死,故小叶无需举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据医院诊疗记录,王老太系基础性疾病致死。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可作为本案的书证,①正确。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②错误。本案中保安小叶制止王老太在小区摆摊卖菜,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王老太的家属称王老太的死亡系小叶与王老太的争执导致,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老太的家属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双方发生了争执,王老太突发晕倒,救治无效死亡,小叶为证明其与王老太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就自己无过错进行举证,排除④。
命题点2 举证责任的判定
3.[2022浙江1月选考]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保安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必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超市保安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名誉权,陈某依法可以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陈某若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则必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C正确。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本案中陈某未找到收银台,没有实现交付,因此陈某没有获得糖果的所有权,但因其不是主观故意将糖果带出超市,故不构成偷窃,A错误。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案中超市保安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B不选。一般情况下,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陈某应在白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命题变式
4.[2024湖南长沙长郡中学月考]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临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姜某称没有人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①姜某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本案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乘警应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③乘警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姜某的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④若姜某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还可申请提起上诉或行政复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姜某乘坐高铁,与高铁运营商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姜某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临窗座位,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姜某应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②错误。姜某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临窗座位,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乘警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姜某的诉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③正确。本案是民事诉讼,若姜某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④错误。
加装电梯便民利民 与邻为善居有所安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广大城市家庭,尤其是有老年人、婴幼儿、残疾人家庭的迫切需求。然而,由于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需求和利益不同,在电梯加装和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202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第一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此次发布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了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则,为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司法和执法指引,也为小区业主提供行为指引。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几家欢乐几家愁。有人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有人认为应该对低层“钉子户”进行谴责,双方的矛盾似乎“无解”。
【案件回顾】
2019年,江苏省无锡市某花园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并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于2020年4月正式开工。
居住于某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某号楼业主徐某等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范某排除妨碍,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
【法院判决】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栋楼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合法权益。案涉住宅增设电梯,将给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年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虽然可能会对北楼的房屋采光、通风产生一定影响,但北楼应当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原则对待增设电梯工程,人民法院判决范某停止对无锡市某花园小区某号楼加装电梯工程的阻挠行为。
范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考虑到增设电梯可能给小区业主造成的影响并非一开始就会全部显露,为充分保障范某的权利,如加装电梯后在采光、通风等方面确对部分业主造成较大影响,亦可就补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参考答案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增设电梯过程中,任何一方的权利均不得滥用。增设电梯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构成对被告的侵权,被告应予以配合;同时,增设电梯既要考虑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方便居民出行,也要考虑对部分业主造成的影响,应对其进行补偿。②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增设电梯给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业主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给予增设电梯便利。③证据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作出判决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④法院的判决也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团结友善、和谐文明社会。
2.[跨模块命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协调好不同住户利益诉求是关键。请你为该难题的解决提两条建议,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①召开居民会议,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尽可能就小区加装电梯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居民在协商中求得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减少矛盾,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②依照法律规定,对加装电梯征求意见,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法治有利于理性解决矛盾,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
3.[跨模块命题]结合上述案例,运用价值观的知识,谈谈加装电梯如何平衡多方利益、寻求“最优解”。
参考答案 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有重要导向作用,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各项工作应当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特点群众的利益。加装电梯,既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出行不便等情况,也要考虑低层住房的采光、通风以及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要平衡多方利益,寻求“最优解”。
1.[2024江西联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依法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我国要求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开展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及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化解分歧,达成共识。我国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治理难题,体现了( C )
①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专业人士的意见科学决策
②吸纳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合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④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增强全民守法的自觉意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我国要求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社区群众、专业技术人员等多元主体共同协商和努力,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治理难题,体现了吸纳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合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②③正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依法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①后半句说法错误。材料未反映全民守法意识问题,④不符合题意。
2.[2024浙江金华十校模拟]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2023年2月,甲老旧小区与乙电梯公司签订增设电梯合同,约定由乙电梯公司负责施工。相关事项已报备、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开始施工。5月,居民丙以电梯有噪声为由阻挠电梯公司继续施工,最终导致停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①如果其他居民就停工提起民事诉讼,应该把居民丙和乙电梯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②只要存在电梯噪声影响生活的情形,居民丙就不应该承担阻挠施工的法律责任
③解决该小区加装电梯纠纷,可适用民法典中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④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材料中指出因增设电梯施工有噪声污染,丙阻挠电梯公司施工致使停工,电梯公司是被迫停工,所以不应当成为被告,①不选。噪声污染有国家规定的污染等级,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丙才可能不承担或减轻承担的侵权责任,②不选。解决该纠纷,可适用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且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③④正确。
情境拓展
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首先,如果发生抛掷物、坠落物致害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及时进行调查,找到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
然后,如果能够找到具体侵权人(抛掷物品的行为人或坠落物品的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该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找不到具体侵权人,那么从充分救济受害人角度出发,先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补偿责任,此后如果找到具体侵权人,再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向其进行追偿。
最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伤人案件发生,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备课题组
1.[2024湖南湘东九校联考]王某家住M市南城区,在北城区租用张某门面商铺经商,因门面租金事宜与张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造成张某左手食指近节指骨基底部撕脱骨折,北城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①王某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还可以提起上诉 ②王某可以委托1—2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由北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④王某在本案中负有主要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①正确;该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北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符合题意。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该案件为行政诉讼,王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说法错误。该案件为行政诉讼,应由被告北城区公安分局来举证,④错误。
2.[2024江苏南京六校联合调研]张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与前方临时停车等待绿灯的一辆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张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地人民法院判处张某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张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B.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决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C.张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判决书下达后10日内提起上诉
D.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张某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
解析 根据材料中“当地人民法院判处张某危险驾驶罪”可知,本案为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张某作为被告应该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A、B不选。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C正确。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张某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由材料无法推断出,D排除。
3.[2024吉林长春质监]2022年9月15日,王某向刘女士借款38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时王某赖账,刘女士只好到区法院起诉,却发现借条丢失。在律师的指导下,刘女士给王某打电话称借条丢失,王某推脱不能再补写。刘女士在通话过程中进行录音,并去公证处对录音资料进行了公证,从而维护了自身权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①刘女士丢失的借条属于书证
②刘女士与王某的诉讼属于刑事诉讼
③该案件诉讼时效从王某赖账之日起计算
④收集和保存证据能够避免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建筑图纸等。本案中刘女士丢失的借条属于书证,①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该案件诉讼时效从王某赖账之日起计算,③符合题意。刘女士与王某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②错误。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收集和保存证据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真正解决纠纷,但并不能避免纠纷,④排除。
4.[2024辽宁沈阳模拟]Q市甲公司员工吴某将公司生产的硫酸钠废液交由李某处理,李某将废液运输至F县的山上倾倒,造成土壤和地表水被污染。F县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F县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环境污染修复费用216万元、检测鉴定费用9万元和惩罚性赔偿金17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①甲公司应承担减轻或免于处罚的举证责任
②甲公司对污染后果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若甲公司不服F县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及时申请二审
④甲公司可委托辩护人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环境污染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甲公司应承担减轻或免于处罚的举证责任,①正确。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因此甲公司对污染后果承担无过错责任,②错误。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甲公司不服F县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及时申请二审,③正确。该案件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甲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才能委托辩护人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④错误。
5.[2024河南名校联考,9分]2022年3月10日,陆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骡子途经某路时,骡子突然将后方骑电动车的董某踢倒,造成董某摔伤。受伤后的董某辗转多个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肩关节软组织损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董某无责任。此次事故造成董某摔伤,仅医疗费就花去近两千元。董某找到陆某要求赔偿损失,陆某却认为是董某追尾自己的骡子导致事故发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董某将陆某诉至人民法院。该地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董某不负事故责任,被告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未有不妥,人民法院予以采信。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陆某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参考答案 ①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材料中,陆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在驾驶电动三轮车时携带骡子同行,造成董某摔倒,应对董某受到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2分)②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采信交警部门认定报告判定案件,正确解决纠纷。(3分)③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有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2分)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设问主体——人民法院,设问指向——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结合材料与设问,可知本题涉及的知识点有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人民法院判决的基本原则等。第二步,锁定材料关键信息,形成答案要点。
材料关键信息 答案要点
陆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着骡子途经某路时,骡子突然将后方骑电动车的董某踢倒,造成董某摔伤。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陆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对董某受到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采信交警部门认定报告判定案件,依法判决陆某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第三步,组织答案。
1.[2024江西宜春测试]Q公司向法院起诉M公司对其专利侵权。在立案后,Q公司发现主审法官王某与M公司领导经常聚会,吃饭喝酒,于是派人拍照为证,并申请该主审法官回避。该法院决定让王某回避并重新任命一名主审法官。尊重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C )
①是行为人权利保障的基础 ②意在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③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④旨在解决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的问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宪法保障是行为人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①不符合题意。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②③符合题意。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旨在解决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的问题,④不符合题意。
2.[2023贵州安顺期末]家住安顺西秀区的侯某因做生意缺周转资金,于是向家住镇宁县的王某借款人民币15万元,并约定一年后归还。一年期满后,见侯某不提还款的事情,王某几经催讨,侯某还是拒不还款,于是王某决定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B )
①王某应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王某应向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王某要求侯某归还欠款,因此侯某负有举证责任 ④侯某、王某都可以选择不亲自出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普通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债权人王某可以向债务人侯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即安顺西秀区人民法院起诉维权,①符合题意,②排除。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王某要求侯某归还欠款,理应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自己不用亲自出庭,④符合题意。
3.[2024河北保定测试]原告上海络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这说明( D )
A.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B.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C.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D.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拒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解析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体现了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拒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D正确。“不告不理”是指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材料中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韦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表明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材料不涉及行政诉讼,A排除。材料强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与人民法院是否应予以登记立案的问题无关,也未强调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B、C排除。
4.[贴近学习生活/2024广东广州测试]为了让思政课堂灵动起来,某中学开展了以“人格权纠纷”为主题的模拟法庭活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定代理人、原告人、被告人等均由学生扮演,这使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审判过程。通过这次活动,学生可以学习到( A )
①本案件的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②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④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当庭立即申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①②入选,根据材料中“人格权纠纷”可知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中,开庭审理是最重要的环节。③不选,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④错误,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2023山西太原统考]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3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详细介绍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人民法院要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司法原则,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下关于刑事诉讼理解正确的是( D )
①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都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②人民法院应遵守诉讼程序,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③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④对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处被告人无罪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人民法院要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司法原则,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这说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对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法院应当判处被告人无罪,③④符合题意。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要将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必须将证据拿到法庭上出示,让当事人互相质证、辩论,这样才能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认定事实的证据出现偏差,①表述绝对。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②说法错误。
6.[2023湖北武汉武昌区质检]朱某雇用赵某修建房屋,先后两次向赵某出具3375元的劳务费欠条,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准备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B )
①该欠条作为书证是决定胜负关键砝码
②赵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必定败诉
③赵某可以就近选择一家法院提起诉讼
④朱某侵害了赵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材料指出,朱某雇用赵某修建房屋,并先后两次向赵某出具劳务费欠条,赵某索要无果准备将其诉至法院,因此在该案件中欠条作为书证是决定胜负关键砝码,朱某侵害了赵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④符合题意。朱某与赵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二者之间有劳务费欠条存在,这也能成为证据,赵某不一定会败诉,②不选。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选择管辖法院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赵某需要去朱某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③不选。
7.[原创]一天,廖某不慎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随后交警当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其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然而在最终处罚时,廖某却被罚了1200元,比对方车主还多罚500元。同时,廖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被扣了18分。廖某认为该处罚不合理,于是一纸诉状把当地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本案中( C )
①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廖某作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②交警部门应提供作出处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交警部门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④法院应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本案属于行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作为原告的廖某提出的诉讼主张应由交警部门负责举证,①排除,②正确。针对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双方的责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③排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法院应当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捍卫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④正确。
8.[2024河北沧州质监]铜川市民苏某开了一家烧烤店。2023年暑假期间,苏某亲戚家的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5岁)到他店里工作,并且约定了报酬。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苏某雇用童工为由对其处罚2.5万元并责令改正。据此可以判断( C )
①国家注重对童工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苏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③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该烧烤店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④苏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苏某亲戚家的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5岁)在他烧烤店里工作,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苏某雇用童工为由对其处罚2.5万元并责令改正。本案表明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该烧烤店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案中苏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②③正确。国家注重对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对童工,①不选。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④错误。
9.[2024重庆质检]某镇政府未履行法律程序,对该镇某农户养鸡场进行强制拆除,该农户不服,起诉至法院,申请赔偿。法院判决确认强行拆除养鸡场的行为违法并由政府赔偿该农户直接经济损失。镇政府没有上诉。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B )
①法院公正司法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维护了农户民事权利 ②该农户作为行政相对人,若经济条件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③农户和镇政府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由于农户举证能力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农户不需要举证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农户起诉镇政府至法院,申请赔偿,该农户作为行政相对人,若经济条件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农户和镇政府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③说法正确。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不是化解民事纠纷,①说法错误。在该行政诉讼中,政府需要为其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农户仍然需要为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④说法错误。
10.[2023河北唐山测试]某市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1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根据法庭调查,依法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判决。该市交通运输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B )
①一审法院的法庭调查是对案件事实进行的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会告知该市交通运输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判决生效后,该市交通运输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该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向同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法院审判过程中的调查是对事实的全面调查,①符合题意。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③符合题意。辩护权是相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本题仅涉及行政诉讼,②不选。一审判决生效后,该市交通运输局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④不选。
11.[2024江苏南京六校调研]甲与乙是夫妻,乙与丙签订借款合同且借款用于生活消费,后借款到期无力偿还,丙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诉讼中甲提出甲、乙二人结婚之初就有书面约定,二人经济独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提出自己不承担偿还欠款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夫妻存在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欠款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配偶不用偿还 ②本案中,主张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时,丙对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 ③在认定丙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甲或乙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④在本案中,若丙在与乙签订合同时不知晓有关财产的约定,则不能要求甲与乙共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主张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时,丙对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负有举证责任;在认定丙知晓甲、乙存在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时,应由甲或乙一方承担举证责任,②③正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①错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在本案中,若丙在与乙签订合同时知晓甲、乙有关财产的约定,则债务由乙偿还,若不知晓甲与乙有关财产的约定,但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甲与乙共同偿还,④说法错误。
12.[写民事起诉状/2024黑龙江哈尔滨期中,1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6月30日下午,居住在某小区10层的王先生家阳台防护栏脱落,防护栏与管线牵连脱落至9层,相连接部分墙皮脱落,墙皮坠落造成当时停放在楼下的汽车受损。受损车主苗女士以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王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苗女士要求王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共计4万元。王先生认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拒绝单独赔偿。
(1)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为苗女士写一封民事起诉状。(8分)
(2)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6分)
参考答案 (1)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 ,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被告:王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共计4万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维修阳台防护栏,消除危险。
三、请求判令被告依法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23年6月30日下午,居住在 小区10层的被告家阳台防护栏脱落,防护栏与管线牵连脱落至9层,相连接部分墙皮脱落,墙皮坠落造成当时停放在楼下的原告的汽车受损。
原告汽车损害系由被告阳台防护栏脱落导致,且该车辆并未违规停放。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 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起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起诉状要素齐全、格式正确、事实清楚即可得8分)
(2)本案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苗女士作为诉讼的提起者,应提供车辆受损情况和维修费用、保险费(损害行为、损害事实、损害后果)等相关证据。(3分)墙皮坠落造成汽车受损,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依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所有人、使用人王先生及管理人物业公司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分)
解析 第(1)问要求为苗女士写一封民事起诉状,考生需调用起诉、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有关知识,根据材料所述案情撰写即可。注意民事起诉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诉讼当事人信息(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简明阐述案件事实,列出法律依据);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人签名与起诉日期。第(2)问需分析材料关键信息,找到对应的教材知识作答。具体分析如下:
材料关键信息 链接教材
苗女士要求王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共计4万元。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王先生认为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拒绝单独赔偿。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13.[生活应用/2023北京海淀区三模,7分]张先生购买了一辆充电汽车,并计划在自家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根据规定,安装充电桩需要提交车位权属证明、汽车购买证明和物业公司的同意安装证明等。但物业公司以小区建设规划不含充电桩及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在申请材料上盖章。张先生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将物业公司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向原告出具盖章同意的居民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申请,并在供电企业现场勘察及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均可。可以从民法基本原则、业主及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等角度阐述。(7分)
解析 本题要求代入法官身份,回答如何看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解答时可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组织答案。无论是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都要联系所学法律知识说明理由。业主张先生计划在自家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要求物业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据此可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从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享有的权利、相邻关系、证据裁判规则等角度说明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物业公司以小区建设规划不含充电桩及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在申请材料上盖章,据此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和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业主的义务、物业公司的权利、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证据裁判规则等角度说明不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
一、选择题
1.[原创]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下内容摘自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B )
A.某地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B.张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C.驾驶员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现场扣分罚款
D.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解析 由材料可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障的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其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税法调整范畴,A排除。张某、李某与银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三方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涉及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B正确。驾驶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给予扣分罚款的处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C排除。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属于政府间的行政行为,与民法无关,D排除。
2.[2023浙江丽水、湖州、衢州质检]李女士的宠物狗经常在小区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并且未及时处理,物业公司多次提醒无果,遂将李女士遛狗的背影照片发布在小区公告栏中,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和谴责。这引起李女士的强烈不满,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C )
①物业公司侵犯了李女士的肖像权,应赔礼道歉
②物业公司未侵犯李女士的人格权,属正常监督
③李女士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应受到谴责
④物业公司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应停止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物业公司多次提醒无果,遂将李女士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没有侵犯李女士的人格权,属正常监督,②正确。材料中李女士的行为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应受到谴责,③正确。物业公司只是曝光了李女士的背影照片,而非正面照,其目的是警示小区住户,所以没有侵犯李女士的肖像权,①错误。物业公司没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来进行曝光,所以没有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④错误。
3.[2023湖北武汉模拟]2023年2月,薛某通过T公司网购平台购买零食,并按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此后薛某接到诈骗电话,在通话过程中发现对方清楚地知道其部分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与其在T公司网站填写的内容相同。薛某认为T公司泄露了其个人信息,致使其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遂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T公司应当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②公司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③若T公司能证明其对客户个人信息尽到了保密义务,则不必承担责任
④T公司侵犯了薛某的隐私权、生命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因此,公司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若T公司能够证明其对客户个人信息尽到了保密义务,则不必承担责任,②③正确。若T公司泄露了薛某的个人信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且T公司应对其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合法性基础以及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①不选。本案争议焦点是T公司是否侵犯了薛某的隐私权,不涉及生命权,④不选。
4.[跨模块考查/2024北京西城区检测]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的收入属于转移性收入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C.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会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
D.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可采取质押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解析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B正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的收入,属于财产性收入,A错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会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C错误。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可采取抵押而不是质押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权,D错误。
5.[2024重庆八中入学考]金某与郑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依照合同约定,金某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郑某。在收到全部房款后,金某向郑某交付了房屋钥匙,并许诺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一个月内把房屋过户至郑某名下。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C )
①在拿到房屋钥匙后,郑某即得到了房屋的所有权
②取得房屋产权证后,金某应拥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权利
③当房款全部付清时,《房地产买卖合同》即时生效
④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郑某正式成为房产所有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的变更需要到相应的国家机关办理登记,对于该房屋,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郑某正式成为房产所有人,①排除,④入选。金某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抵押,②入选。《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后,便开始生效,③不选。
6.[2024广东肇庆调研]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反映诉求是公民的权利,也是正常的维权手段,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行动准则。不考虑特别情况,以下请求可能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是( B )
①曹雪芹的后人要求改编并出版《红楼梦》的出版社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②张三种在公路边的果树树干被大风吹断,砸坏路过汽车的玻璃,车主要求赔偿
③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导致货车司机无法及时按约送货,司机请求货主免除违约责任
④原告因为见到被告私下宴请审判法官,要求审判法官退出案件审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红楼梦》的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因此曹雪芹的后人无权要求改编并出版《红楼梦》的出版社支付著作权使用费,①不会获得法院支持,入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一般交通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司机请求货主免除违约责任不会获得法院支持,③入选。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三种在公路边的果树树干被大风吹断,砸坏路过汽车的玻璃,依据过错推定责任,车主可以要求张三赔偿,因此车主的请求会获得法院支持,②不选。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原告的要求会获得法院支持,④不选。
7.[贴近现实生活/2024江西南昌摸底考]22岁的小刘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刘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2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刘见小刘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刘还款。小刘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刘的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①老刘作为父亲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小刘可以拒绝还款
②该借款合同有效,小刘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约,到期还款
③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④老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本案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刘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刘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2年后归还,该借款合同有效,小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若小刘不履行合同义务,老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本案纠纷,②④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小刘系成年人,父母没有帮助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故小刘应及时把借款还给老刘,①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③表述不准确。
8.[命题创新/原创]张某在小区附近丢失了提包,提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和一张5万元的存款单。情急之下,张某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寻物启事并承诺,谁寻回遗失物将赠予其200元酬金。捡到这些遗失物的李某看到寻物启事后,联系张某归还了遗失物,同时要求张某支付200元酬金。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C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①李某拾金不昧并归还失主,依法行使了处分权
②该寻物启事对发布人张某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李某索要酬金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④若张某拒绝支付酬金,李某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李某捡到的物品不属于其自身财产,①不符合题意。“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张某承诺谁寻回遗失物将赠予其200元酬金,李某索要报酬的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不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③不符合题意。寻物启事中悬赏承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对发布人具有约束力,②符合题意。寻物启事属于要约,只要有人完成了约定的行为,合同即告成立,发布人需要依承诺内容支付报酬,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9.[2024辽宁六校期初考]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何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酬20万元。魏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15万元债务,因为此事,两人经常争吵。最终,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离婚。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于是起诉魏某,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C )
①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予支持
③魏某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夫妻对网络小说共同享有著作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 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魏某与妻子何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双方收入归各自所有,不适用于财产约定制,因此小说稿酬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魏某赌博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③正确。离婚5年后,何某发现魏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一处房产,自知道权利受损日开始算诉讼时效,因此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未过,法院支持,②排除。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著作权所产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④排除。
10.[2024浙江嘉兴测试]陆某、叶某之子陆甲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陆某经常因家庭琐事辱骂、殴打叶某,两人于2015年离婚。此后,陆某与刘某再婚,育有一女陆乙,居住在共同购买的公寓中。陆某夫妇外出打工期间,陆乙随刘某父母生活。后陆某突发恶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其父母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陆某殴打叶某破坏家庭和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②遗嘱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为陆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部分无效
③依据遗嘱继承效力优先原则,刘某将无权获得公寓和打工所得
④刘某父母有权要求陆某夫妇承担其照顾陆乙支付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陆某殴打叶某破坏家庭和睦,但殴打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①排除。陆某、叶某之子陆甲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后陆某突发恶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其父母继承。遗嘱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为陆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部分无效,②符合题意。陆某与刘某再婚,育有一女陆乙,居住在共同购买的公寓中。公寓和打工所得属于陆某和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此陆某的遗嘱中的财产是析出后的,刘某享有一半的公寓和打工所得,③说法错误。陆某夫妇外出打工期间,陆乙随刘某父母生活。刘某父母有权要求陆某夫妇承担其照顾陆乙支付的生活和教育费用,④说法正确。
11.[2024广西桂林测试]单某入职乙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奖励单某一辆高档汽车,条件是入职五年之内不能结婚和生子,否则停发年终绩效,并收回车辆。入职后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车辆过户。第三年,单某结婚,乙公司便以单某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停发了其当年年终绩效并要求退回车辆。单某不服,打算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单某既可以选择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劳动合同中的“入职五年之内不能结婚和生子”条款因排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而无效
③单某与乙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车辆的所有权应当认定为乙公司所有
④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乙公司支付单某年终绩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纠纷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劳动合同中的“入职五年之内不能结婚和生子”条款排除了劳动者结婚、生育的合法权利,因此该条款无效,②正确。单某与乙公司的合同只是部分条款无效,且车辆经过合法过户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应归单某所有,③错误。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乙公司支付单某的年终绩效,④正确。
12.[2023重庆质检]应用算法推荐技术,能够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给人们带来便利。但是,这些服务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等不合理应用行为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D )
①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制”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③“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应用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原则
④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并未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①排除。材料未体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制”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②排除。“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等不合理应用行为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这表明“大数据杀熟”等不合理应用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原则,③符合题意。应用算法推荐技术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这表明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④符合题意。
13.[2024辽宁六校期初考]2021年11月2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296元,没收违法所得1765.2元。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想通过诉讼解决,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①该公司可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②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承担相应证据的举证责任
③该公司若对法院判决不服,可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行政复议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若该公司认为有错误,有权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关,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可向基层人民法院(朝阳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错误。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若该公司对处罚不服,应当先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错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④正确。
14.[跨模块考查/2023北京海淀区期末]打不了官司、打不起官司,是摆在诉讼弱势群体面前的客观存在。从2019年起,全国检察机关每年支持起诉的案件数大幅提升,支持起诉的范围也由劳动者维权纠纷向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等更多领域拓展。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B )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①让人民群众能打且打得起官司,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②是代替当事人起诉,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③有利于检察机关行使好审判权,让法律更有力更温暖
④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彰显我国司法制度优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二、非选择题
15.[2024湖北武汉调研,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大学毕业生小夏到一家新开张的形象设计馆进行形象设计,享受体验价680元。在没有获得更多消费信息的情况下,发型师开始给她做造型。抹药水时,小夏问其用途,发型师告知是做造型用的,两支药水共3000多元。小夏愣住了,体验价不是680元吗?对方表示药水需要顾客自己额外支付费用,随后,在未征得小夏同意的情况下,发型师又上了两支药水,最后结账时显示消费6000多元。小夏觉得店家有违法欺诈嫌疑,于是求助民生热线栏目到形象设计馆讨说法。店长说,只要进店享受我们的形象设计服务,就应当承担全部消费费用,小夏进店享受我们的形象设计服务,所以小夏应当承担全部消费费用。对此小夏并不认同,她认为接受服务前跟店家约定好680元的体验价,发型师服务过程中随意多次添加消费项目,超出她的消费预期,存在消费欺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针对诱导小夏消费的行为店家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参考答案 订立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小夏到形象设计馆消费,与店家形成了合同关系;店家诱导小夏额外消费的行为,违背小夏的真实意愿,对此店家应承担违约责任。(3分)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小夏享有知悉其购买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消费的权利,店家的诱导行为侵犯了小夏的合法权益,对此店家应承担侵权责任。(3分)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店家诱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欺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此店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分)
解析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店家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考生应结合材料,厘清双方在这场纠纷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小夏到形象设计馆进行形象设计,与店家形成了合同关系,但发型师在服务过程中多次随意添加消费项目,据此可联系平等协商订立合同、违约要担责的知识分析;在没有获得更多消费信息的情况下,发型师给小夏做造型,强行增加小夏非自愿消费项目,据此可联系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知识分析;约定好的680元体验价,发型师服务过程中却随意多次添加消费项目,存在消费欺诈,据此可联系经营者应当遵循的原则的知识分析。
16.[2024湖北鄂东南省级示范高中联考,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顾】
李某就职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父亲患癌症晚期,李某通过微信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又通过邮件向领导请假称,“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30日。之后,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其间,A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通过微信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重去世。A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解除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A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庭辩论】
  A公司认为:员工只有请假获得批准,才不算旷工。李某请假没有获得批准,就算旷工。所以,解除李某劳动合同。
  【审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李某请假虽未经用人单位批准,但其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A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A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述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参考答案 ①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A公司违背诚信原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理应承担违约责任。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李某有自觉维护A公司劳动秩序、遵守A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A公司也应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方式应善意、宽容、合理。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因父亲病重需要陪护,向公司请假,既是处理突发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基本原则。A公司在明知李某父亲重病的情况下仍坚持解除劳动合同,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的要求亦不相符,违背公序良俗。(每点2分,理论1分,材料分析1分)
解析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述法院判决的合理性,要对比分析案情事实和法院的判决结果,调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说明。分析案情可知,A公司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据此可从民法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等角度指出A公司违背诚信原则,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李某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领导的要求办理请假手续,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可从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角度,指出A公司应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善意、宽容、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本案中李某的请假事由是“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据此可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角度,指出李某的请假事由正当合理;本案中A公司在明知李某父亲病重的情况下仍坚持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可从公序良俗原则的角度指出该公司的做法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友善的要求亦不相符。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