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目标)5.1 法不可违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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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目标)5.1 法不可违 教学设计

资源简介

5.1 法不可违
教材分析
本课时包括“违法无小事”“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两目。第一目从学生日常生活切入,介绍法律规范的社会作用,说明违法行为的含义、分类和法律后果。使学生认识:法律规范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无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目选取身边常见的一般违法行为案例,分析其含义、特点和危害性,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使学生认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有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增强守法观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学情分析
中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的过程中,其情绪、情感、思维、意志、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和成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易变性。他们既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率不断上升并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发展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要让学生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在生活和学习中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
2.法治观念:知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能够初步认识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权利义务相统一观念;了解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作用,理解法治的本质及特征。
重点难点
重点
能够认清合法与违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难点
明白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教学方法
合作探究法、讨论法、情境体验法、小组合作学习、互动式教学。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了解学生对法律、违法犯罪等相关内容的已有认识,可以课前做调查问卷以便了解情况。
学生准备:搜索相关的典型素材,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并预习课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展示材料:
2023年7月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对被告人黄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黄毅先后利用担任中共保山市委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95万余元。
提问:看了这段材料,你有什么感想?
学生思考并回答。
师: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违反法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不可违。
二、讲授新课
法不可违(板书)
(一)违法无小事(板书)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
活动一:情景大探讨
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46页“运用你的经验”。
提问:(1)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
学生简要阅读教材,分组讨论,并分析。
教师针对学生的回答,得出结论:
(1)小勤之所以被送到派出所,是因为他到建筑工地捡拾固定脚手架用的铁卡子,触犯了法律法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我们要树立规则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师:上述案例说明法不可违,违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什么是违法行为呢?
2.违法行为(板书)
(1)违法行为的含义(板书)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活动二:考考你的阅读理解能力
师:请同学们带着思考题“根据违反的法律,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哪几类?”阅读教材,开启寻找之旅。
(2)违法行为的种类(板书)
违法行为的种类: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法);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③刑事违反行为(违反刑法)。
活动三:学以致用,小试牛刀
①阅读教材第47页的“探究与分享”的三个镜头,思考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什么结果。
②哪个镜头的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学生展开竞答。
师: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3.一般违法和犯罪(板书)
活动四:大显本领,各显神通
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47页的“探究与分享”,并在下列表格中填写对应信息。
镜头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违反的法律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属违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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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根据镜头信息填写表格。
师:在行政法、民法、刑法之上,还有宪法。违反宪法的行为当然也是违法行为,简称违宪行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违反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行为也是间接违反宪法的行为。一切违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板书)
1.身边的违法行为(板书)
(1)行政违法行为(板书)
活动五:情景表演《开玩笑犯法吗?》
有一个留学生,在乘坐的飞机上,笑嘻嘻地递给空姐一张纸条,写着:“我身上有炸弹,我要劫机。”空姐笑了笑,取走了纸条。当飞机降落时,地面上许多警卫人员荷枪实弹把飞机层层包围。虽然那个留学生大喊:“我只是开个玩笑,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们可以作证。”但是没有用。他被押上警车,并要面对法律的裁决。
提问:①开玩笑犯法吗?
②如果人们无意中犯法,可以原谅吗?
③如果有人怂恿你,你会这么做吗?
学生思考并回答。
师:案例中这位留学生的行为并不是玩笑,而是谎报险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这个案例,在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生:破坏铁路封闭网、公共场所辱骂他人等。
师:对,如果有人因为他人所谓的“玩笑”而受到伤害怎么办?
生:我们应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活动六:探究与分享
镜头一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卖方收款后却只发放一半货物。
镜头二 照相馆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将其艺术照展出,以招徕客人。
镜头三 出版社未经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提问:根据你的经验,上述行为违法吗?说说你的理由。
学生思考并回答。
师:上述行为都属于民事违法行为,镜头一中,卖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镜头二中,照相馆侵犯他人肖像权;镜头三中,出版社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除了这些案例,在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活动?
生:购置财产、签订合同、结婚等。
师: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从事各种民事活动,而民法规范这些民事活动。其中,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2.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板书)
活动七:听一听《遵纪守法好商人》
“我又来啦!”随着一声浓郁的湖南口音,一个中年人走进了西宁市城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这熟悉的声音,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听了十多年了。
这位中年人名叫阮军龙,湖南衡阳人,是一家民营企业的经营者。2003年,28岁的阮军龙怀着创业激情,在西宁迈出了创业的第一步。创业之初的规模,仅仅是一家位于西关大街的小饭馆,如今他已拥有多家店铺,被业界称为西宁“湘菜研发创新第一人”。“不管是做生意还是做人,都得知法守法,只有诚信为本,遵纪守法,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才能壮大自身发展。”因为诚信经营,阮军龙开的湘菜馆的名声越来越大,生意越来越好,利润也逐年攀升,税收也不断增加。对于缴税,他毫不含糊,按月据实申报。从他的店开业至今,从未有偷税、骗税和逾期申报的现象。“竞争压力大,生意有好有坏,但交税这件事就是该交多少就交多少,这是我们应履行的义务。”他说。
“做人要厚道,做事要诚信。”这是阮军龙的一句口头禅,也是他商海拼搏的经验总结。自创业以来,阮军龙在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同时,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把企业发展与回报社会统一起来,坚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抗洪抗旱抗震救灾、下岗职工再就业、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阮军龙先后荣获省级、市级和区级“文明诚信个体商户”“光彩之星”等称号。
提问:为什么阮军龙的行为值得称赞?
学生思考并回答。
师: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三、课堂小结
通过本框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什么样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在社会交往中,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教学反思
本节课运用案例判断、列举事实的方法,与学生的课前预习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导入新课”和“课堂小结”两个环节中得以落实。由于教学中课程容量大、概念多,增加了学生合作、探究的机会,使课堂氛围在互动中保持和谐。
随堂练习
1.右面漫画说明了 ( )
A.文化水平低的人容易犯罪
B.公民应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C.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准绳
D.法律是教育人的一种手段
2.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底线是 ( )
A.不违反道德 B.不违法 C.不伤害生命D.不犯罪
3.李某因谎报险情,被公安机关拘留;刘某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和刘某的行为分别属于 ()
A.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B.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D.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4.市民张女士不小心丢失了手机、捡到手机的人向她索要2000元感谢费,最后,她给对方付了1800元才拿回手机。对捡到手机的人,你的看法有 ( )
①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②捡到手机的人索要感谢费是人之常情,不构成违法 ③这种拾物拒还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④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下面漫画中的行为 ()
①是违法行为 ②破坏了公共秩序 ③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④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6.下列案例与违法类别及共同后果对应正确的是 ( )
案例 违法类别 共同后果
破坏铁路封闭网 ① ④
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②
殴打他人致重伤或死亡 ③
A.①行政违法行为 ②民事违法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 ④承担法律责任
B.①民事违法行为 ②行政违法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 ④承担道德责任
C.①民事违法行为 ②行政违法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 ④承担法律责任
D.①行政违法行为 ②民事违法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 ④承担道德责任
7.电商微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但网上商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当遇到右边漫画中的情况时,我们最恰当的做法是 ( )
A.自认倒霉,埋怨自己没有精挑细选
B.全部退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店家卖给别人
C.善用法律,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店家的违法行为
D.联系店家,威胁他若不赔偿就报警
8.某店主发现一歹徒正在持刀抢劫店里的顾客,该店主趁其不备用木棍将歹徒击倒。对店主的行为,下列看法正确的有 ( )
①是合法行为,应当鼓励 ②是违法行为,但值得同情 ③是见义勇为的表现,应当提倡
④是合法行为,但措施不当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①②
【法不可违 遵章守法】
9.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某在两年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某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1)从违反法律的类别上看,黄某的行为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请写出你的判断依据。
请你谈谈上述案例对你的启示。
参考答案
1.B 2.B 3.D 4.C 5.B 6.A 7.C 8.A
9.(1)行政违法行为。依据:黄某偷逃税款,被处以行政处罚,说明黄某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
(2)要遵章守法;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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