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6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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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6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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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8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5 新高考(部编教材)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目录
目录
1
考纲考情分析
2
思维体系构建
3
核心考点突破
4
易混易错辨析
5
真题好题演练
1
2
3
4
5
返回
考纲考情分析
透彻分析考情考纲心中有数考试不慌!
02
新课标要求
新课程标准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特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树挂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特权的途径。
核心素养
02
政治认同
01
科学精神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核心素养
04
公共参与
03
法治意识
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命题预测
02
02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一说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网民侵犯了袁隆平院士的权利行为的意义及侵犯了袁隆平的哪些权利?
01
01
有人认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维护相关民事主体的权益要靠国家用好法律之剑,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予以评析。
返回
思维体系构建
先把整本书装在脑中!
02
全书主线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一单元知识体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得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线
民事权力与民事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保障各类特权
定分止争 所有权
尊重知识产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有约必守
违约必责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课知识体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得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含义
要素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主体
客体
内容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信
5、守法和公序良俗
6、绿色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03
返回
核心考点突破
考点精析,
难点突破!
考点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考点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议题
议题一:从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中认识民事权利与义务
总议题:在生活中积极学民法用民法维护人身权利
议题二:从欺凌同学五女披判有期徒刑中看人身权利的维护
考点一知识体系
法人
非法人组织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民事义务
1、平等
民事权利
民法基本原则
2、自愿
3、公平
4、诚信
5、守法和公序良俗
6、绿色
需要
调节
客体
内容
主体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01
议题一:从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中认识民事权利与义务
议学情境一
依法保护民事权利 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
议学问题
议学问题:结合上述议学情境分析1、《民法典》会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2、《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何意义
议学提示
《民法典》 着眼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关侵权责任,这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利益,也遵循平等原则,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及《民法典》的地位:
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2、民法调整的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三要素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名称 时间及分类 特点
自然人 从出生到死亡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客体 是什么 特点 举例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是什么 关系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到对立的,也是相到联系的,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 3、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突破提升: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原则 内涵 详解
内容 平等 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律平等。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平等
自愿 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文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 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公平 诚信 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技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 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敢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民法将守法原则表述为:民事活动必须道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守法与公序良俗 自觉遵守各项相关法律: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普良风俗的合称 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它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
绿色 践行绿色发展理主,推动绿色发展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源保价态长
绿体现了天地人和、建设生态文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1.(2022·天津实验中学一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事例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
①自然人甲与乙结成的婚姻关系
②张某与好朋友经济上的借贷关系
③检察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
④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某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
【答案】A
【详解】①②:根据材料信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包括两种,第一是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二是财产关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的性质,由此可知①②属于民法调整的,①②符合题意。
③:针对李某涉嫌诈骗案对其提起公诉,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③错误。
④: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④错误;故本题选A。
典例
2.(2022·天津·一模)谢某的石料厂自投入生产以来基本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开采,灰尘噪声污染特别大,引起附近村民不满。家住在附近的王某一怒之下将谢某的石料厂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噪音补偿费5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谢某与王某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分别是( )
A.绿色与公平原则
B.自愿和平等原则
C.绿色和诚信原则
D.平等和公序良俗原则
典例
【答案】A
【详解】A:谢某的石料厂灰尘噪声污染特别大,违反了绿色原则;王某的诉讼请求过高,违反了公平原则,故A符合题意。
B: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与材料描述不符,故B不符合题意。
C:诚信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信,恪守信诺,材料不涉及诚信问题,故C不符合题意。
D:公序良俗原则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材料不涉及社会秩序问题,故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典例
3.(2022·海南·模拟预测)某班在学习“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围绕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界定,对各种社会关系展开讨论。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朋友关系
B.配偶关系
C.买卖关系
D.借贷关系
典例
【答案】A
【详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朋友关系是基于道德建立的,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符合题意。
BCD: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配偶关系”、“买卖关系”、“知借贷关系”均属于民事法律关系,BC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典例
4.小明已年满17周岁,因家庭困难辍学进城打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小明应被认定为何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既可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可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典例
[答案] B
[详解] B: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已年满17周岁,且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因此小明应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符合题意。
ACD:选项均不符合题意,ACD排除。故本题选B。
典例
5.(2022.浙江高考模拟)小明已年满17周岁,因家庭困难辍学进城打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小明应被认定为何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既可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可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典例
[答案] B
[详解] B: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已年满17周岁,且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因此小明应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符合题意。
ACD:选项均不符合题意,ACD排除。故本题选B。
典例
6.(2022.天津高考模拟)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所贩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品
②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货币
③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该商标
④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的客体是隐私利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典例
[答案] C
[详解]①③: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甲对所购得商品的所有权关系中,无论是甲的权利还是他人的义务都指向该商品,因而客体是该商品,甲假冒乙的商标的侵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智力成果即商标,故①③正确。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在甲从乙处借款1万元的债权关系中,甲的权利和乙的义务都指向己的还钱行为,甲的义务和乙的权利都指向甲要出借货币的行为,故②错误。④:在甲散布乙整容谣言的侵权关系中,谣言不是真实的,未涉乃隐私,这一侵权,关系的客体是名誉利益,故④错误。
典例
考点二
0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议题二:从欺凌同学五女披判有期徒刑中看人身权利的维护
考点二知识体系
健康权
身体权
生命权
隐私权
名誉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健康俱可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肖像权
姓名权
议学情境一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欺凌同学五女披判有期徒刑
议学问题:五名女同学侵犯了被害人的什么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1、维护人身权的依据: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格权
(人身自由)
身份权
(人格尊严)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人身权利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健康包括生理
和心理健康
2、人身权利的内容: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身自 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维护人身权的要求:
4、维护人身权的意义: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议学情境三
议学问题:1、为什么派出所不给“北雁云依”上户口?“王者荣耀”则可以?
2、你的姓名应由谁来起?长大后你就可以随便改名字了吗?
我现在长大了,我要改名!
你有正当理由吗?没有正当理由不可以随便改名
议学提示
1、“北雁云依”不合法、违背公序良俗。“王者荣耀”则是合理合法,符合公序良俗,因为百家姓中有“王”姓。
2、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之后有权自己决定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保护的原因: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保护的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于沙、盗用、假宜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两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父母角度 未成年人 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成年之后 有权自己决定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社会角度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议学情境四
议学问题:什么是肖像权 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行使这一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名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名誉权: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护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3)名誉权的要求: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什么是隐私权?
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
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2)隐私权的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二、名誉隐私不可侵
(3)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隐私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突破提升: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权利属性 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 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兼具人格利益和精神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既包括精神价值,也包括财产价值
权利客体 主要是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 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
权利内容 主要是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 主要是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保护方式 侧重于事后救济:主要采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采用法律保护的方式 应当侧重于预防:除了精神损害赔偿外,还可以采用财产补救的方法:保护方式呈现多样性和综合性
二者关联密切,但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2022·浙江·一模)夏某和赵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子,因夏某祖父姓耿,故给儿子取名耿某。后夏某到甲市派出所给儿子申请出生户籍登记时,该派出所认为夏某的儿子既不姓夏,也不姓赵,未给登记。甲市派出所的做法( )
A.错误,侵犯了自然人的姓名权
B.错误,侵犯了自然人的身份权
C.正确,子女只能随父姓或随母姓
D.正确,夏某侵犯了他儿子的姓名权
典例
【答案】A
【详解】ACD: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形,例如,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该案例中,夏某和赵某的孩子随夏某祖父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派出所不予登记的做法是错误的,侵犯了自然人的姓名权,A正确,CD排除。
B:姓名权属于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B排除。
故本题选A。
典例
2.(2022·江苏·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模拟预测)独居老人在家里不小心滑倒,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某物业公司给智能水表发明了一个新用法:只要老人家里的智能水表半天数字没动,物业系统就会发出提醒,物业公司派人上门,看看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该物业公司( )
①创新服务管理,切实解决了独居老人的养老难问题
②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激活数据潜能,助力独居老人享受科技进步的红利
④维护人身权利,妥善处理了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
【答案】C
【详解】②③:对于独居老人问题,某物业公司给智能水表发明的一个新用法,是该物业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进一步激发数据潜能,有效助力独居老人享受科技进步的红利,②③应选。
①:该物业公司的做法有利于解决独居老人在家里不小心滑倒的问题。“切实解决了独居老人的养老难问题”的说法夸大了该物业公司的做法的作用,①不选。
④:解决的不是相邻问题,而是独居老人自己在家的问题,④不选。
故本题选C。
典例
(2022·辽宁·二模)某中学一名学生被同校4名学生掌掴,导致该学生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受害学生和家长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该起校园欺凌事件,2022年2月1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四被告及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58万元。据此正确的有( )
①四被告侵犯了原告身份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该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告欺凌原告的事件
③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④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避免校园欺凌的行为发生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典例
【答案】D
【详解】①:依据题意,四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侵犯身份权,故①不选。
②:行为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应该是人身利益,②不选。
③④:依据题意,在校生受到欺凌,身体受到伤害,被告要赔偿原告,这说明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家庭、社会应共同努力,避免校园欺凌的行为发生,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典例
4.(2022·辽宁·鞍山一中模拟预测)随意植入广告是不少观众收看影视节目时的烦恼:大到电商平台,小到食品,植入广告品种众多;从场景到剧情,从台词到道具,植入方式也五花八门……与普通商业广告不同,这些植入广告跟影视节目等捆绑在一起,不顾影视剧情生拉硬套、贴片广告时长过长,观众在观看节目时无法选择不看广告。上述广告植入行为( )
①降低收看体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破坏市场秩序,广告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监管
③植入内容随意,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和隐私权
④突破法律边界,经营者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典例
【答案】A
【详解】①②:依据题意,上述广告植入行为降低收看体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破坏市场秩序,广告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监管,故①②入选。
③:材料并未涉及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和隐私权,故③不选。
④:材料中经营者是故意的,不是无过错侵权,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典例
4.(2022·海南·模拟预测)某天,4岁的小亮在其父母上班后到小区花园玩耍,其祖母在家做家务。不久,9岁的邻居小文走过来与他一同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小亮左眼被小文用小竹竿戳伤,致眼球挫伤并前房积血。在本案例中( )
①小文侵犯了小亮的人格尊严
②小文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小文侵犯了小亮的生命权
④双方监护人都要对伤害事故的发生承担过错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
【答案】C
【详解】①:案例中小文侵犯了小亮的健康权,没有伤害其人格尊严,故①不符合题意。
②:9岁的小文未到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应当由小文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小文侵犯了小亮的健康权,③错误。
④:双方小孩均未年满18周岁,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故应对伤害事故的发生承担过错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典例
5.(2022·山东聊城·一模)甲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驾驶自行车的乙某的母亲丙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甲某、丙某负同等责任。案涉三轮载货摩托车为实际使用人甲某于丁某经营的三轮车店购买,甲某无城镇居住证,故将该车行驶证登记在丁某妻子戊某名下。事故发生时,甲某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出借身份证件的违规行为,已由相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在该案例中
①甲某冒用身份证件侵犯戊某姓名权
②戊某无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③经营者丁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④行政机关的处理符合民法基本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典例
【答案】D
【详解】②④:在本案中,甲某因无城镇居住证,于是将该车行驶证登记在戊某名下,但事故发生时,甲某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戊某出借身份证登记车子的行为并未影响甲某的驾驶能力,同时戊某并未实际支配并占有、使用该车,并且与该事故的发生构不成因果关系,《民法典》中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戊某无需承担责任,行政机关的处理是符合民法规定,②④符合题意。
①:甲某使用戊某身份证进行登记,是取得丁某及其妻子戊某同意后的行为,故构不成侵犯姓名权,①说法错误。
③:丁某虽然是三轮车店的经营者,针对甲某无居住证的情况下将三轮车登记在自己妻子的名下,是经过妻子戊某的同意,因此构不成侵权;同时丁某对该三轮车并未实际支配并占有、使用该车,也不承担责任,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典例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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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易错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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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成立时,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3.自然人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民事 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的是平等原则。
[点拨]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点拨]自然人自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点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点拨]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遵循的是自愿原则。
易混易错辨析
5、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政治权利。
6、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7、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8、名誉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点拨]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点拨]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点拨]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是其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点拨]名誉权是指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移物评价,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易混易错辨析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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