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选必二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课练(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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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选必二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课练(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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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课练
           班级    小组    姓名   
一、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每小题3分,共60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1.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对于父母与子女在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只有抚养义务,无教育义务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分居而消除
③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只有父母才能成为子女的监护人
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惯子如杀子”。这给父母的警示是( )
①要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②要为子女成长提供物质保障
③要切实履行监护之责     ④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余某父亲因车祸身亡,母亲王某领收包含余某生活费在内的赔偿款后未再与余某共同生活。虽余某多次提出与王某见面,但王某均不予理睬。在这种情况下,余某祖父母可向法院申请( )
①撤销王某监护资格      ②剥夺王某的探望权
③督促王某支付抚养费用    ④明确王某的监护人身份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李某年老多病、生活困难,承受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儿子小李却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不可推卸
②小李的行为必定承担刑事责任
③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李某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5.艾某在自家工厂内饲养爱犬,施工期间厂门关闭且门口设立“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的警示牌。5岁的麦某独自外出玩耍,从工厂大门下的空隙钻入厂内与狗玩耍时被狗咬伤。关于此案的责任划分正确的是(   )
①麦某监护人未进行有效安全教育也未陪同,存在过失,需承担责任
②艾某未能阻止麦某进入厂区,导致麦某被狗咬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麦某无视警示牌且钻进厂区内被狗咬伤,理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④艾某关闭厂门且设立相应警示牌,已尽到注意义务,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治护航,少年审判“不能就案办案”。在法庭内,要做到“寓教于审”,在宣判后,要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责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在法庭外,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内心的需要和渴望,实现“延伸保护”。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延伸保护”——用司法温度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②“寓教于审”——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感化
③责令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④“不能就案办案”——实现严格而又有温度的执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的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个月给女儿1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自己缴纳学费,购买9000元的电脑和3000元的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500元的生活费。老马没有同意,女儿便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马虽考上大学,但并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故法院应当支持其诉求
②小马已成年,且没有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支持其诉求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
④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这表明( )
①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相互支撑、相辅相成
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③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需特殊保护
④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老李育有一子小李,小李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父亲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老李的生活起居一直都是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老李将房子赠与江某,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后来老李去世,小李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与江某后,认为江某是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起诉至法院想要回房产,被法院驳回。此案中( )
①法院以民意为准绳推进了公正司法,有效解决了民事纠纷
②法院判决坚持法理情相结合,为文明执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③赡养老人是公民义务,小李对父亲不管不问有悖公序良俗
④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是老李的自愿行为,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李某与张某育有两个子女,于2015年离婚。2016年,李某和赵某再婚,次年生下一女李甲。2018年,李某和赵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李某的名字。2020年李某因工伤,获得60万元赔偿金。2022年李某因车祸不幸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0万元(李某父母均已过世)。当时,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00万元。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60万元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女儿李甲可继承父亲90万元的遗产
C.妻子赵某一共可分得290万元的财产
D.李某财产应由三位子女、赵某和张某继承
13.林大爷晚年得到保姆李阿姨的悉心照料,他去世后,李阿姨出示其遗赠书,表明林大爷将一处房产赠予她。此举引发家族争议,你认为李阿姨( )
①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 ②可以通过遗赠获得该遗产
③可通过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④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张父去世后为张父遗产
B.父亲去世后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即平房2间半
C.继母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与张某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
D.如果继母几年后病故,张某对其遗产不能享有继承权
15.独居老人阮大爷同邻居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某照顾阮大爷并负责其生养死葬,阮大爷将房产留给刘某。协议签订后,刘某依然照顾阮大爷直至其去世,但此时阮大爷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了异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助于更好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B.阮大爷的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未尽抚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房产
C.刘某依约对阮大爷履行了赡养义务,因此应该获得阮大爷的全部房产
D.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留给刘某的房产受法律保护
16.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不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7.2023年3月,无子女的刘丙与大哥刘甲的儿子刘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刘小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所有,此后刘小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当刘小继承刘丙的遗产时,刘丙的二哥刘乙认为自己是刘丙的法定继承人,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刘丙的遗产。对于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刘乙作为刘丙的二哥,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B.法院可能会判决刘乙继承刘丙的部分遗产
C.法院可能会判决刘丙的所有遗产归刘小所有
D.刘小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刘丙的遗产
18.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张乙(残疾且失业),其侄女张丙经常来看望并照顾二老。2023年1月5日,张某去世,家人准备处分其遗产。张某生前立有一份合法遗嘱。据此,下列说法中可能成立的是( )
A.张丙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张某的部分遗产
B.张甲、张乙和李某是张某的继承人,张丙不是张某的继承人
C.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张乙和李某均分张某的遗产
D.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丙可按遗嘱先分到遗产
19.69岁的杭州丧偶老人叶某在临去世时留下公证遗嘱,将200万元的财产赠给常年照料他的保姆吴某。叶某的两个亲生女儿在叶某生前没有照顾她,现在却都要求分得遗产,并与吴某对簿公堂。对于叶某的遗产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叶某留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赠,合法有效
B.吴某获得的200万元遵循遗嘱继承原则
C.200万元的财产应由叶某的两个亲生女儿继承
D.两个亲生女儿是叶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故遗嘱无效
20.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
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共5小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朱先和今年13岁,初一学生,父母几年前到深圳打工,只有到春节时才回家,平时其都由爷爷奶奶照顾。由于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管教他,朱先和养成了逃学、迷恋上网、打架斗殴等坏习惯。最近在校园内,因琐事将同学李小民的胳膊打断。李小民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李小民的父母向朱先和的父母索要医药费,朱先和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李小民的父母将朱先和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朱先和的父母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 请说明判决理由。(8分)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柳某某,女,现年76岁,与前夫育有李某某。二十五年前,与前夫感情破裂而离婚,随后改嫁刘某某。前年,刘某某因病去世。柳某某诉称其现居住于某中学宿舍,一人独居生活,基本生活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现年老多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赡养费。但李某某以柳某某曾不经自己允许便改嫁为由,拒接支付赡养费。
  父母再婚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请结合本案,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说明理由(8分)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退休后跟儿子一起生活。2010年,他立下自书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儿子不孝顺,李某搬到女儿家居住。2014年,李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2018年,李某生病住院,女儿悉心照顾,但儿子以工作忙为理由,没去探望。李某住院期间,神志很清楚,他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都留给女儿继承(三位医护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李某去世后,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李某的儿子坚持适用公证遗嘱,要求获得房屋的继承权,而女儿则坚持适用口头遗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某去世后,其财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6分)
24.(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分)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5分)
2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与乙是兄妹,均已成家立业。二人父亲王某于2003年去世,遗产未及时处理。甲与乙的母亲李某于次年去世。父母生前一直住在李某婚前购置的A房产(价值50万元)中,婚后夫妻购置B房产(价值60万元)。李某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内容为其遗产全部由乙继承,经鉴定遗嘱为真。甲与乙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
  王某去世时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谁?甲、乙在李某去世后分别能获得价值多少的房产?(8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课练
参 考 答 案
1.D[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不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分居而消除,②正确。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等,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③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④正确。]
2.D[棍棒底下出孝子与这两句古语无关,①排除。材料更强调“教”,这句话更强调“养”,且只强调了物质保障,而忽略了精神层面的教育,②排除。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强调了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之责,③正确。古人云“惯子如杀子”,意味着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使其健康成长,④正确。]
3.B[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不需要法院的明确,但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①应选,④不选。从有利于余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处罚,不宜剥夺王某的探望权,②不选。针对材料中的情况,余某祖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督促王某支付抚养费用,③应选。]
4.A[权利与义务在实施过程中,权利可以选择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结合材料,儿子小李以将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赡养老人,是不正确的,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③符合题意。小李的行为违背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不一定构成犯罪,②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益,④错误。]
5.A[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照护、教育的义务,5岁的麦某独自外出时与狗玩耍,导致受伤,麦某监护人未进行有效安全教育也未陪同,存在过失,需承担责任,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可知,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所以艾某未能阻止麦某进入厂区,导致麦某被狗咬伤,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④不选。麦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分析能力较弱,钻进厂区内被狗咬伤,其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动物饲养人也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不选。]
6.C[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7.A[在法庭外,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内心的需要和渴望,实现“延伸保护”,体现用司法温度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①符合题意。要做到“寓教于审”,在宣判后,要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感化,②正确。责令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这主要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应有的监护和关爱,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不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③排除。“不能就案办案”强调的是司法而不是执法,④排除。]
8.B[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要以法律为准则,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①③正确。小甲的母亲并没有非法收集小甲的个人信息,②排除。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而不是著作权,④排除。]
9.D[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老马已经将女儿抚养到了18周岁,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该支持其诉求,①③错误,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10.C[材料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④符合题意。道德是法律的支撑,法律对道德建设有促进作用,而不是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相互支撑,①错误。未成年人根据年龄不同,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种情况,③观点片面。]
11.D[法院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了公正司法,①错误;法院判决为公正司法积累了宝贵经验,文明执法的主体是政府,②错误;老李的儿子小李对年老体弱的父亲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违背了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有悖公序良俗,③正确;老李将房子赠与江某,并签订了赠与合同,这是老李的自愿行为,可以得到法律认可,④正确。]
12.C[2020年李某因工伤,获得60万元赔偿金,属于李某个人财产,故A错误。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是可以参照《民法典》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材料中李某名下市场价为400万元房产,属于李某和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析产,李某和赵某每人二百万,三位子女和赵某每人可以分割的李某的财产是(200万+60万+100万)/4=90万。女儿李甲可继承父亲90万元的财产,而不是遗产,妻子赵某一共可分得200万+90万=290万元的财产,故B错误,C正确。李某财产应由三位子女和赵某继承。张某与李某已经离婚,没有继承权,D错误。]
13.A[遗赠不是遗嘱继承,李阿姨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但可以根据遗赠书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①②正确。李阿姨对林大爷的遗产没有继承权,③④错误。]
14.C[并非五间房都是张父遗产,该房为共有财产,因此只有一部分是张父的遗产,A排除。父亲去世后,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的一半,且五间房是共有财产,只有一部分是张父的遗产,B排除。继母是张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C正确。如果张某对继母有扶养关系,则张某对其遗产可能享有继承权,D排除。]
15.D[阮大爷同邻居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刘某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阮大爷留给刘某的房产受法律保护,D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产继承,A错误。阮大爷的妹妹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继承房产,其原因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B排除。刘某履行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C排除。]
16.D[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相同的,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①错误。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也为了简化子女将来继承遗产的手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②符合题意。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不属于自书遗嘱,③错误。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符合题意。]
17.C[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刘乙作为刘丙的二哥,是刘丙的法定继承人,A错误。刘乙并未尽到对其弟弟刘丙的扶养义务,且刘丙与刘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不会判决刘乙继承刘丙的部分遗产,B错误,C正确。刘小是刘丙的大哥刘甲的儿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D错误。]
18.B[遗嘱继承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继承人及份额,侄女张丙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张丙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张某的部分遗产,A错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侄女不是继承人,B正确。张乙(残疾且失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C错误。题干材料不能确定张某的遗嘱中是否有张丙的份额,故不能推出张丙可按遗嘱先分到遗产,D不符合题意。]
19.A[叶某留下公证遗嘱将200万元的财产赠给保姆吴某,公证遗嘱合法有效,因吴某不是叶某的法定继承人,叶某留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赠,A正确。遗赠不是遗嘱继承,B错误。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因此两个亲生女儿不能继承200万元的财产,而是按照遗嘱赠给保姆,C不选。叶某的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D错误。]
20.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①错误。意定监护未必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②错误。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④符合题意。]
21.判决朱先和的父母向李小民支付医药费。(1分)
  ①因为父母负有保护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人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和管教。(3分)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朱先和是未成年人,朱先和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由于朱先和的行为对李小民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并花去了3000多元医药费,朱先和的父母有义务给付,不给付的行为是违法的。(4分)
22.必须履行赡养义务。(1分)理由如下:①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风尚。(2分)②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原、被告之间系母子(女)关系,被告应在日常生活中多关心、照顾老人,考虑老人的情感需求,善待老人,给予物质上的帮助。(2分)③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赡养父母,还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3分)
23.财产处理:李某的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归女儿所有。(2分)
 理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2018年的口头遗嘱是最后遗嘱,李某在神志清楚之时,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合法有效。(2分)
24(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5分)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5分)
25.(1)甲、乙、李某。(2分)(2)母亲李某有自书遗嘱一份,是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为其遗产全部由乙继承。李某婚前购置的A房产为李某的个人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由乙继承。王某与李某婚后购置的B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因李某后于王某去世,其中一半为李某个人财产,另一半由李某、甲和乙进行法定继承,各得这一半的1/3份额(即各得B房产的1/6)。根据李某的遗嘱,B房产的一半和李某之前继承的份额由乙继承。因此甲获得1/6的B房产,价值为10万元,乙获得A房产和(1/2+1/6+1/6)的B房产,价值共计为100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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