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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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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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第一课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
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
身权利。
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公共参与:在参与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学习目标
民事权利体系
民事
权利
财产权
人身权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名誉隐私不可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姓名权
2.肖像权
1.名誉权
2.隐私权
本框知识脉络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探究与分享: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重要性: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内容:
人身权利
(自然人)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特别提醒】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些不是人身权利。
1、人身权利
(3)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名词点击】: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特别提醒】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
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致死)
(致残)
(致病)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①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②我们在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同时,也负有不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要求: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甲为了要欠款,将乙的一截手指砍断
强行剪掉他人毛发
甲明知身患传染病,还到处乱跑,造成10几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判断
李某和张某系同班同学,均为7岁。因张某长得矮胖,李某在张某的照片上写上“肉丸子”字样,嘲笑张某。张某发怒,打破了李某的鼻子。本案中( )
A.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健康权,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B.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他无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C.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他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
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等侵权责任。
⑴酒店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哪些权利?
⑵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是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探究与分享: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①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遭遇侵害时要向老师、家长、学校等求助,要学习一些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技巧。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
②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
③家长要看管好孩子远离暴力游戏、暴力性动画片及电视剧,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
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起校园暴力问题。
⑤国家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
(3)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4)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
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川理塘“甜野男孩”丁某在网络走红后,“丁某”“丁某的世界”“丁某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丁某本人允许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
①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某的姓名权
②该杂志擅自使用丁某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
③丁某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等财产权
④该杂志客观上扩大了丁某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A
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思考:①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②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意义: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要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
③有利于维护袁隆平院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等合法权益;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助于倡导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发爱国主义精神的力量。
要求: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P10 相关链接】:“英烈条款”
①主观上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的故意 ②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③上述行为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知晓 ④侵权对象指向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名誉权侵权要件
㈠侮辱:书面、口头、暴力形式进行人身攻击;
㈡诽谤: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㈢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㈣批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㈤批评文章反映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㈥描写真人真事或事实上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的文学作品,对其进行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侵权形态:
知识补充
(1)名誉权:
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2)荣誉权: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
荣誉与名誉是有联系的: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易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多人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A
甲:“一米线”
是个人隐私的保护线!
乙:我不偷不抢,
为何要隔得这么远呢?
父母偷看儿女隐私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 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
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侵权表现: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例如——偷拍;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
监视、跟踪、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
擅自泄露、公开他人的隐私。
(3)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4、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提醒】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2)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生命健康
俱可贵
姓名肖像
受保护
名誉隐私
不可侵
维护人身权的原因
人身权利的类型
最基础的权利
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后果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要求(法律规定)
含义
要求(法律规定)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保护
名誉的含义
要求(法律规定)
隐私的含义
要求(法律规定)
要求、意义
本框小结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上体育课做跳绳运动时,均为7周岁的小茹和小宣相撞导致小茹的门牙掉落。虽然老师一再叮嘱要保留好撞落的门牙,但小茹独自去卫生间时,还是将门牙遗失,以致无法完全恢复,最终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下列关于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茹的人格权受损,小茹、小宣和学校均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事件发生在体育课,老师管理保护不力,须承担刑事责任
③小茹、小宣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事件中不能承担责任
④此事件中小宣是侵权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B
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C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7分)
相关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乙认为:只要制造嗓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就应受到警告处罚,甲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所以甲应受到警告处罚。
甲认为:只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才应受到警告处罚,自己没有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所以不应受到警告处罚。
丙对甲侵权:
①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符合客观事实,未捏造,未侵害甲的名誉权。(2分)
②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名誉权。(1分)
③丙公布的是甲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2分),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对丙侵权: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2分)(或答侵害了相邻权、健康权、休息权、违反了相邻原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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