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表格式,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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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表格式,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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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学设计
章节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题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型 新授课
一、教材分析: 本课为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本框共安排两目的内容:第一目《珍惜婚姻》 教材通过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等内容,介绍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介绍了法律关于结婚的要求,阐明了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道理。第二目《离婚要慎重》教材通过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等内容,介绍了夫妻双方既有离婚自由,离婚又要慎重,并介绍了协议离婚、裁判离婚的具体规定。
二、学情分析: 本节课授课对象是高二年级的学生。高二年级的学生在初中的课程中对本框题的学习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对婚姻家庭具备了一定的感性与理性认识。日常生活中,学生通过各种媒体了解到一些关于婚姻的案例,特别是某某明星结婚离婚的案例,学生对这些关注度很高,所以对婚姻也有一些浅层的认识,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和认知从道德层面对婚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出自己的评价。但是,大多数学生不能从法律层面对什么是结婚,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结婚和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等问题,作出理性的较为准确的回答,需要老师的进一步引导。
三、学习目标: 1.了解结婚的内涵,明确婚姻中夫妻双方义务, 2.阐释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 3.理解离婚冷静期的意义,了解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的方式
四、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理解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认同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科学精神:以理性科学的态度对待婚姻,正确看待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结婚和离婚问题。 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
五、学习重难点: 教学重点:婚姻制度的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离婚方式; 教学难点:婚姻自由原则和一夫一妻原则;判定亲等关系;区分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六、议学活动设计:
导入新课: 导入:人生四大喜事是哪四大喜?(学生回答)。老师:这人生四大喜事之中就提到了一个洞房花烛夜,说明古人是非常重视结婚非常重视成家立业的。再来看下一个问题(播放下一页) 老师: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学生回答) 老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法律比1954年的宪法还早4年,说明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婚姻。俗话说“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六课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播放下一页PPT)
议学活动1:假结婚?婚姻岂能儿戏
教师活动1: 1.展示材料:约好“假结婚”女方却反悔,彩礼该不该退? 欧某与曾某于2020年年底通过网聊认识。某天,两人聊起长辈催婚带来的压力,竟想到了假结婚。两人约定领证后,双方的人格和生理保持独立,不承担家庭责任,不履行婚姻义务。 为了让长辈相信,两人开始协商结婚事宜,女方搬到男方家中居住,两人仍然各住一间。在此过程中,男方购买了价值6520元的黄金手链送给女方,又先后转账给女方三笔结婚礼金合计148000元,后又转给女方4000元用于购买结婚戒指,最后又依女方家乡的婚嫁习俗转给女方亲戚红包2000元。 但双方并没有感情基础,女方迟迟不配合领证,并在外面租房打算从男方家里搬出去,双方开始争吵,没过多久就不欢而散。婚没结成,男方找女方讨要之前给的“彩礼”。女方虽然同意,但却迟迟不还。催讨无果,男方一纸诉状将女方诉至法院。虽然双方假结婚的约定违反公序良俗,但涉及彩礼部分可以参照今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据此,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核对确认彩礼的数额,女方如数退还后,男方撤诉结案。 2.播放视频《“假结婚”存在法律风险》 3.展示议学问题:观看视频,结合上一则材料和课本,思考以下问题: 现在年轻人被催婚的压力大,但是通过假结婚这样的方式来逃避催婚是违反公序良俗的。结婚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请你谈谈两个人怎样才能迈入婚姻的殿堂?结婚的定义是什么? (议学提示:(老师可以让学生自由回答)比如两个真心相爱的才能够结婚,婚姻双方应该是相互深爱、相互扶持、有事好商量、求同存异、能够凝聚共识的。由此得出结婚的定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播放下一页ppt)) 4.展示知识点(展示部分) 5.议学活动要求:在此环节中,要求同学们自主思考回答问题,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1: 1.阅读材料,观看视频,提取关键信息,联系本框知识回答问题,做好议学准备。 2.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3.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 备注清楚。
设计意图: 本节课的第一环节在设置的过程当中关注了学生的生活体验,选取了生活中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作为第一环节的议学情境。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而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引导学生对结婚的认识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到理性认识。
议学活动2:假离婚?假离婚具有真效力
教师活动2: 1.播放视频《假离婚》 2.展示议学材料:“假戏真做”吃哑巴亏?假离婚需谨慎。 2023年6月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离婚案例。白女士和黄先生为夫妻关系,为了规避商品房限购政策,黄先生提议,二人通过“假离婚”的方式,以白女士的名义购买第二套房屋。后双方简单拟定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约定双方名下的房屋和车辆均归黄先生所有,并办理了相关财产的变更登记。然而,就在白女士以个人名义买好房子并准备与黄先生复婚时,黄先生却一口拒绝了。 3.展示议学问题:白女士与黄先生的离婚属于哪种离婚方式?我国法律关于离婚有什么样的规定? 4.给出议学提示:一“典”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展示知识点: 6.议学活动要求:结合材料思考问题,列出发言要点,小组中心发言人汇总本组成员观点,做好发言准备。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2: 1.阅读材料,观看视频,提取关键信息,做好议学准备。 2.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经过小组合作探究,每一小组中心发言人归纳整理本组成员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3.了解议学提示,掌握相关民法典的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4.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
设计意图: 本教学环节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假离婚”事例,给学生普法,不要拿婚姻当儿戏,也不要轻率离婚,帮助学生了解婚姻建立不易,如果婚姻实在无法存续,也应该通过法律的规定处理离婚相关事宜,谨慎对待离婚。
知识总结:
学以致用: 1.某男青年与某女青年相爱多年,直至准备结婚双方父母相见时,才意外发现,男青年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下列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②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③男青年与女青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④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答案]C 解析:由于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故男青年与女青年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男青年与女青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③说法正确,①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2.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胁迫,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乙女因被胁迫而结婚,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男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 ④甲男、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了因胁迫的可撤销婚姻有关内容,第一,明确了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二,明确了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男、乙女的婚姻无上述情形,婚姻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甲男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投资股市,侵犯了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夫妻共同财产,但甲男与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俗话说“好事多磨”,一对准新郎、新娘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却因一些理由被拒绝。下列各项,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有(  ) ①准新娘拒绝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 ②准新郎、新娘是表兄妹关系 ③准新郎、新娘的年龄均未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结婚年龄 ④准新郎是一个年龄已过40且有一男孩的离婚者,而新娘却是一个刚过25岁的妙龄女郎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详解】3.B 【详解】②:结婚必须符合一定的结婚条件,履行一定的结婚程序方可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②符合题意。 ③: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③符合题意。 ①④:准新娘拒绝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准新郎是一个年龄已过40且有一男孩的离婚者,而新娘却是一个刚过25岁的妙龄女郎,这符合婚姻法的规定,①④不选。故本题选B。
课后作业: 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 此前,这一《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你为这一规定拟写一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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