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设计【课标要求】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教学目标】1.民事法律关系2.民事权利与义务3.民法基本原则【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科学精神: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教学重点】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教学难点】理解民法规定的六项基本原则。【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在我们的生活我们会遇到许多问题,比如:被邻居家的二哈给咬了该怎么办 朋友借钱赖账不还怎么办 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怎么办 买房遇到烦心事怎么办 定金和订金搞不清楚吃了哑巴亏 ...这些问题通过今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这册书的学习都能解决拿破伦说: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一一那就是我的法典!现在我国也有自己的《民法典》了!解决这些问题民法都可以告诉你答案!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在学习民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册书的知识体系。学生自主学习了解民法典(1)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3 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 ,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2)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新课讲授:出示课题——认真看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春节刚过,你收到压岁钱了吗?这节课我们就从压岁钱讲起第一幕: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总议题:如何正确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议题一:从压岁钱“争夺战”中,感悟民法和民事法律的关系议题二:从关于压岁钱到底归谁主要不是法律问题中探究法治与德治的关系议题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公民,践行民法基本原则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孩子的压岁钱归谁?》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为什么说孩子的压岁钱是受法律保护的?从这一法规中谈谈你对我国民法的认识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①民法典明确:压岁钱应归孩子所有。《民法典》 规定: 8周岁前由家长代管,8周岁后应协商处置。红包属于赠与、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让他们帮忙保管,但是保管也只是保管,家长不能替孩子花。②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重要性(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2、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是干什么用的?)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公民都是自然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注意;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议学情境二:观看视频《13岁孩子起诉父亲还16800元压岁钱》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为什么说父母挪用孩子的压岁钱是违法的?在压岁钱的处理上体现了什么样的民事关系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①民法上将给予压岁钱的行为定性为赠与。根据《民法总则》的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②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但有些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则并不是对等的,比如赠与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三要素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关链接:民事权利体系议学情境三:观看视频《关于压岁钱到底归谁主要不是法律问题》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为什么说关于压岁钱到底归谁主要不是法律问题?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教师总结: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突破提升:全面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第二幕: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议题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公民,践行民法基本原则议学情境四:阅读材料《妈妈买房首付不够用女儿5万压岁钱 被孩子要求道歉》乖,爸妈先帮你把红包存起来,等你长大了再给你用。”对于大多数孩子来说,都把压岁钱交给爸妈保管。今年15岁的欢欢(化名),从小就将压岁钱交给母亲张玲(化名)保管,到今年春节,已经存了5万多元,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妈妈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将5万多元“充公”,凑房子的首付款了。事后,当得知妈妈花光了她的压岁钱,欢欢很不高兴,和妈妈发生争吵,母女“冷战”了好几天。尽管妈妈罗列了多个“挪用”压岁钱的理由,但是欢欢始终认为妈妈的这种行为不对,坚持要妈妈道歉。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妈妈给女儿欢欢口头道歉,一场“家庭风波”才平息下来。议学问题: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女儿要求妈妈道歉的理由。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孩子虽小,但仍是独立民事主体。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享有的权利仅仅是代为管理孩子的压岁钱,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应履行的义务,私自挪用压岁钱侵犯了孩子的财产权,也地违背公序良俗的表现。②妈妈的行为是一种不守诚信的表现。“虽然买房也是为我好,但是至少得提前征求孩子的意见,让孩子自愿拿出属于她的财产为他们的小家做出贡献。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规定民法基本原则的目的(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民法基本原则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突破提升:全面认识民法基本原则本课小结: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