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3.1订立合同学问大 教学设计【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了 解合同订立的程序。【教学目标】1.理解合同的含义,结合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理解合同的社会价值。2.熟悉合同的常见形式,了解订立合同的过程和有效合同的要求,增强诚信观念,自觉履行合同,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提高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的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利益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教学重点】:了解合同的含义、形式、特点、意义。【教学难点】:理解如何订立合同。【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复习导入——复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同学们回忆一下,( )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什么是合同?为什么要订立合同(从中你可以找到订立合同有什么好处)?应该如何订立合同呢?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订立合同学问大新课讲授:出示目录——订立合同学问大总议题:怎样正确签订合同——从承诺买房赠送3万家电券变成指定家电说起议题一:关于合同——合同的分类与要求议题二:签订合的过程——要约与承诺议题三:合同的不同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第一幕:生活离不开合同议题一:关于合同——合同的分类与要求一、生活离不开合同议学情境一:《买房赠送3万家电券,为何转变成指定家电?》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1、视频中房主小商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你知道什么是合同吗?2、房主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和开发承诺赠送的家电和家俱属开哪种类型的合同?你还知道合同有什么其它类型吗?3、开发赠送的3万元券家电与房主的意思表示一样吗?后来开发商取消了购物券,接赠送成套家电同房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一、生活离不开合同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注意:“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2、各类: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3、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注意: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4、正确认识自愿原则:(1)必要性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2)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3)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相关链接)过渡: 合同无处不在,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不能马虎。但在生活中,我们根本就没机会讨价还价,而是直接在对方提供的含同上签字,比如买保险、买房子,这种合同称为格式条款相关链接: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二幕:要约承诺订合同议题二:签订合的过程——要约与承诺议学问题:请你结合议学情境一分析,1、在议学情境一中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的?合同订立是否完成?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2、购房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此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学生讨论:教师评价补充:议学提示:此赠与合同是有效的,因为:①此合同买房送家电、家俱购物券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与不违背公序良俗;②开发商搞卖房送家电、家俱购物券活动,小商觉得划算,愿意购买,意思表示真实;③开发商和购房者小商都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主体要约承诺订合同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要约(1)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2)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链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3、承诺(1)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特别提醒:有效承诺是有条件的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知识整合: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和承诺4、协商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5、效力:(1)无效:①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特别提醒: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上述单位没有担保的主体资格。(2)有效: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特别提醒: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第三幕:立字有据更可靠议题三:合同的不同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议学情境三:接续议学情境一议这问题: 请你继续结合议学情境一分析,1、在议学情境一中赠送家电、家俱购物券所产生的合同,从形式上看应属于什么合同?2、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都有哪些优缺点?三、立字有据更可靠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①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②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③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分类:(1)口头合同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2)书面合同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突破提升:比较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突破提升: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①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②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本课小结: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