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5.1家和万事兴 教学学设计【教材分析】本单元共设两课,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分两个框题,相课为第一框题——“家和万事兴”,主要从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两方面分析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并对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进行了说明【教学目标】1.学生能通过幸福家庭宣传片和抚养案例等阐述亲属关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初步提高材料分析能力,树立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意识。2.学生能通过《常回家看看》影片片段和条款资料等说出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树立赡养观念。【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家庭关系既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家庭美德的引领,又要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科学精神:全面认识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明确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正常的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法治意识:用法律规范家庭关系与家庭成员的行为,追求家庭幸福,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公共参与:学会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教学重点】了解亲属关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教学难点】理解赡养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害行为。【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在家庭关系中,夫妻恩爱,父母关爱孩子,孩子爱戴自己的父母,家庭和谐,万事兴旺。但是也有一些家庭存在着不和谐的声音,这节课我们以家庭暴力为切口学习我们这节课的内容。总议题:如何正确理解家和方事兴 议题一:从后妈向南用爱感化江晓彤中明育小职责大议题二:从三个女儿齐力照顾向爸中认识敬老是义务第一幕:育小职责大议题一:儿童暴力——家长违背了哪些职责与义务 议学情境一:阅读材料《向南喜提后妈称呼,向南用爱感化江晓彤》向南原本以为这个孩子容易相处,却发现晓彤被徐素敏宠坏,不仅缺乏教养,还满身坏习惯。无奈之下,向南承担起了类似母亲的角色。有一天,晓彤偷偷出去玩,淋雨后感冒发烧,家中空无人,她以为自己会像在加拿大一样,无人关心。然而,向南出现了,他一直担心晓彤,发现她发烧后立刻找来退烧药,让保姆热粥和姜汤,整夜照顾晓彤直到她退烧。第二天,当晓彤清醒过来,看到因照顾她而疲惫地趴在床边睡着的向南时,她感到了久违的感动。在澳大利亚,徐素敏忙于玩乐,从未关心过她,吃饭和生病都是她一个人面对。那些本应由母亲做的事情,没想到却由她的继母完成了。后来,在向南和江宏斌的离婚过程中,晓彤选择跟随向南。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分析剧中江晓彤的生母违背了哪些法定职责和义务,为什么最后江晓彤可以跟随继母一起生活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 法律规定,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还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江晓彤的生母(徐素敏)忙于玩乐,从未关心过她,吃饭和生病都是她一个人面对,没有真正关心江晓彤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江晓彤作为非婚生子女有选择和继母一起生活的权利。江晓彤的母亲徐素敏是放任式的爱,父亲江宏斌是束缚控制的爱,而向南是以小妈的身份、姐姐的呵护、朋友的知心,让她感受到了温暖。议学小结:一、育小职责大1、亲属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内容: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2)体现: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3 )法律规定: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责任:(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对子女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第二幕:敬老是义务议题二:从三个女儿齐力照顾向爸中认识敬老是义务议学情境二:阅读材料《向南真实身份曝光,身世之谜背后的温情与挣扎》向南根本不是向郅军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亲弟弟的遗孤。向南的亲生父母因意外双双离世,留下了这个孤苦伶仃的小丫头。向郅军心疼侄女,便将她收养视如已出。老房子拆迁,他毫不犹豫地拿出40%的拆迁款给向南,这份深情厚谊,真是让人感动。然而,这份偏爱,却无意间伤害二女儿向中,因为计划生育被送到乡下,心里一直有个解不开的疙瘩。向家两父母把偏爱给了向南这个小女儿,把责任给了向前这个大姐,把忽视给了向中这个二女儿。后来兰芝还真的确诊了癌症,她住院了,向家三姐妹这个时候居然让向中照顾兰芝,向中表现出了不满,毕竟父母最爱的人是老大和老三,她只是次要的样子,却要白己独白照顾,她也要工作,而且还有离婚的事情闹心,因此和向前闹了矛盾。议学问题: 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成年子女应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向中能不能因为从小父母的忽视,就没在孝敬老人的义务呢?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小结: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2)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3)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4)必要性: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5)意义: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6)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7)建议: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拓展提升:比较虐待与家庭暴力拓展提升: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本课小结: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