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教学学设计【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教材分析】本课为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第一框“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承接了第五课“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与之存在紧密的逻辑联系,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为“家和万事兴”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本课不仅是第五课的深化和展开,又是探讨综合探究“家庭生活法律守护”的基础。因此,本课在教材单元内的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教学目标】知道结婚的含义,把握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结婚的条件。2、了解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3、提高运用法律与破坏家庭婚姻和睦的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初步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认同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家庭关系稳定与社会稳定的意义。2、科学精神: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3、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4、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负责。【教学重点】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的基本原则;法定结婚的条件;结婚登记【教学难点】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离婚要慎重,反对轻率离婚【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新课:阅读材料《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8月12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这一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教师:这节课我们一起通过这个话题学习“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总议题:如何理解和谐的婚姻关系 议题一:婚姻非儿戏,抉择怎可轻 议题二:冲动提离婚,抉择真无悔 第一幕:珍惜婚姻议题一:婚姻非儿戏,抉择怎可轻 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初中生结婚》议学题问:结合议学情境分析他们的婚约为什么是无效 如何才能确立有效婚姻美系 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因为他们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议学小结:一、珍惜婚姻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3、正确对待婚姻⑴对婚姻的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⑵对婚姻的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5、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步骤:①申请: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相关链接: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拓展提升: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第二幕:离婚要慎重议题二:河冲动提离婚,抉择真无悔 议学情境二:观看视频《一男子晒九本离婚证》议学问题:请你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分析该男子对待离婚的态度是否可取 并谈谈离婚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育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议学提示: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议学小结: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坚持离婚自由原则的要求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离婚自由?那是不是男女双方不论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都可以离婚呢?法律对离婚自由有限制相关链接: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3、离婚的程序(我国的离婚制度)离婚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相关链接:父母的探望权(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本课小结: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