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0张PPT)第四单元 生活在法治社会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第二课时 保护人身权学习目标12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做社会的好公民。法治观念: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的意义;掌握社会生活必备的法律常识,能运用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认识和评价社会生活现象,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情境引入情境引入以上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 问题思考情境一:生命权与健康权情境二:隐私权01.02.权利被侵害时,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情境一: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情境二:快递电子运单上隐去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的一部分。思考:以上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 生活观察提示:(2)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当我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与侵权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重要性:①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②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2)做法: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3)内容: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知识点一 认识人生权张某与李某、廖某、杨某、林某为同宿舍学生,因李某、廖某、杨某和林某在宿舍有拉帮结派的现象且分别与张某有矛盾,某天,李某等四人与张某在宿舍内发生了争吵,并对张某扇击耳光,导致张某出现头痛及恐慌、惧怕等抑郁状态,且不敢继续回校就读。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等四人赔偿其医药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思考:在该案件中,学生张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生命权和健康权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会造成受害人产生厌学、恐惧、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受害人健康成长。讨论交流:我们应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不做校园欺凌的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二、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1)原因: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2)做法: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2条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1003条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1004条 【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第1005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3、如何依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P87)3、如何依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P87)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原因: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要求:A 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B 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笔 记探究与分享马某在网络群聊中使用了一个用同事杨某照片制成的表情包。杨某看到后找到马某,要求马某删除表情包,否则将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马某觉得杨某小题大做,认为自己将杨某有搞怪动作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使用范围仅局限在群聊中,自己的行为并不侵犯杨某的肖像权。你如何评价马某的行为?杨某该维权吗?说说你的理由。点拨:(1)马某未经杨某同意,制作、使用、公开杨某的肖像,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2)杨某应该维权。理由:法律保护肖像权。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现了个人基本特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4、法律对于肖像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P87)肖像的内涵: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肖像权的内容: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侵犯肖像权的行为: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 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0条相关链接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安装可视门铃本身是为了增强家庭的安全保障,但李某的可视门铃的摄像头对准邻居的房屋,可能会侵犯邻居的隐私。安装可视门铃应谨慎考虑其对邻居隐私的潜在影响,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探究与分享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 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315曝光不了所有侵权行为,但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侵权行为。你如何评价餐厅擅自直播顾客的行为?有人认为 “小王维权属于小题大做”,你是否赞同这一观点?请结合肖像权保护的法律知识阐述理由。课堂笔记(2)法律保护肖像权:含义:①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包括影像、图片,照片、绘画、雕塑等形式。内容:②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侵权表现: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P88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常、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如:教材或老师的ppt上使用已公开的历史名人肖像图片如:某新闻媒体报道城市马拉松赛事,记者在拍摄运动员冲刺、赛道全景等画面时,不可避免地摄入了参赛运动员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时,为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制作并发布通缉令,通缉令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已留存的照片(肖像)如:某城市规划部门为宣传城市生态建设成果,拍摄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素材。拍摄过程中,画面不可避免地记录了正在公园内游玩、锻炼的市民肖像。如:某小区物业为防范盗窃等治安问题,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并在小区公告栏张贴警示说明。监控录像中不可避免地记录了进出居民的肖像。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