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辨析题1.近日,一则“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扬声器”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小学生因上课爱说话而被戴上老师的“小蜜蜂”扬声器。发布视频的老师说:“上课总有说不完的废话,直到我给他戴上了‘小蜜蜂’,瞬间安静了。”其称,虽然事后她向学生及家长表达了歉意并下架视频,但因视频被很多网友转发,她还是遭到家长投诉,现在迫于压力选择离职。看到上述新闻后,八年级的小志同学为发布视频的老师鸣不平,他认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给爱说话的小孩子戴上“小蜜蜂”有助于帮助其养成自律的好习惯,该老师的做法无可厚非,值得推广。请你运用所学知识,对小志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2.压岁钱承载着长辈对晚辈的祝福与关爱,也蕴含着传统节日的温馨与亲情,但压岁钱引发的亲子冲突也屡见不鲜。今年春节期间,初中生小刚收到了三千多元压岁钱,妈妈怕他乱花,要求替他保管,小刚反驳道:“压岁钱是我的,怎么花是我的事,你无权干涉。”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对小刚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3.青年田某自愿报名参军,经审查合格后到武警部队服役。入伍后,田某多次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申请退役,经多次教育引导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田某作出如下处理: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田某办理升(复)学手续,一次性经济处罚32200元等。对此,有网友评论:服兵役岂能儿戏,必须严惩以杜绝此类现象。请你结合材料,联系所学知识,对该网友的观点辨别与分析。4.18岁,国家喊你来登记!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我国《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鼓励符合条件者参军服役。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热议,小卓的哥哥刚满18岁,按照规定需要登记服兵役。但小卓哥哥不想进行兵役登记,更不想服兵役,认为服兵役会影响自己的学业和未来发展,个人利益会受损,所以不想去。请你对小卓哥哥的想法进行辨别与分析。5.【法治我践行 法律我尊崇】在宪法日宣传周活动中,九年级(3)班的同学们来到向阳社区绘制法治文化墙。他们发现社区消防应急通道上停着一辆私家车,长时间没有开走。小宇同学拨通了车主留下的挪车电话,车主不耐烦地说:“我很忙! 晚点会开走的!”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小杰同学听后说:“让我来教训他!”立马在车上划下了“不能乱停车”的划痕。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对上述事件进行评析。6.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小区居民刘先生经常把车停放到楼前的通道上,引起同楼其他住户不满。近日,刘先生的汽车被人刮花。刘先生在小区大骂并大声喊道:“我是小区的居民,我有停车的权利,想怎么停车就怎么停车,我要知道是谁把我汽车刮花,我与你势不两立。”请运用所学知识,对刘先生的言行进行辨别与分析。7.小南的邻居热爱街舞,经常不分白天夜晚的在家里大声播放音乐跳舞,吵得小南家人无法休息。对于小南家人的反馈,邻居却认为:“我有在自己家放音乐和跳舞的自由和权利,我想干啥就干啥,他人无权干涉。”请你结合材料对小南邻居的观点进行辨析。8.目前,共享单车这一名词迅速蹿红,一夜之间,各种颜色的单车遍布大街小巷。但是蜂拥而至的单车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挑战:违规停放、占为己有、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此,小名认为:“我花钱租共享单车,想怎样使用就怎样使用,别人无权干涉。”请你从“依法行使权利”的角度对此观点进行辨析。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一小区发生火灾,致15人遇难,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室内自燃发生火灾的事例并不鲜见,一些小区的管理者为了安全,划定一片室外区域专门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且制定了不允许电动车进入电梯和入室的规定,但是一些业主依旧我行我素,认为我的电动车放在哪里是我的权利。材料二 小李高中毕业后,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退役后,他尽心照料父母。同时,他自筹资金,经营饮食业。由于遵纪守法,积极纳税,他多次被税务部门评为纳税先进分子,还被选举为区人代代表。2020年,他通过公益平台捐赠3万元人民币支援湖北抗疫。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权利就像手上捧着的一颗珍珠,它体现着当家作主的荣耀;义务就像手里握着一把锄头,它意味着要付出辛劳的汗水。我要一手托着珍珠,一手握着锄头。”某校八年级(1)班某同学阅读了这两则材料认为:我的权利想怎么行使就怎么行使,而且我只想托着珍珠,不想握着锄头!联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请你对该同学的观点作判断与分析。10.有些小区在醒目的地方贴着“禁止飞线充电”、“禁止电车在室内充电”面对此规定,有的业主说,“既然我住在这里,我的电车停放在哪里,去哪充电由我决定”。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对该业主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11.有的同学说,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运用所学知识,请你对此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12.【提倡文明养犬依法行使权利】《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绳)、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未及时清除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八年级的小方知道此新闻后认为:“公民有养狗的权利,遛狗是否牵狗绳是公民的自由,我市出台此条例小题大做”。请你对小方的观点进行分析。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谢某在小区地下室的公共区域放置了很多废弃的柜子,影响了居民们的出行。物业多次要求谢某清理,谢某非但不清理,还理直气壮地表示:“地下室是大家的,我有权放东西,也不碍事。”资源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建筑物的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结合材料,运用所学,请你对谢某的行为进行评析。14.同学们在学习“公民基本权利”的知识时,展开热烈讨论,小吉同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我可以不努力,因为学习太累了;老师夸奖班长是好孩子,班长享有荣誉权,真好!”你赞成小吉同学的看法吗?运用所学知识阐明理由。15.体育场座无虚席的“村超”比赛现场,甲、乙两支球队正在鏖战。甲队球迷王某因对本队比分落后不满,迁怒乙队,并对乙队球迷破口大骂,随后投掷杂物,现场一片混乱。公安机关迅速将其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请你运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的相关知识,评析王某的行为。16.【权利义务形影相随】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针对这一规定,八年级学生小明所在的学校也对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课堂作了规定,一天,小明在上课时发现同桌小李趁老师不注意拿出手机玩游戏。课后小明提醒小李,应该认真上课,好好学习,不要把手机带到学校。可小李却很不以为然地说:“学不学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带不带手机到学校是我个人的事,别人无权过问。”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请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对小李的观点进行辨析。17.既符合绿色出行的倡导,又实实在在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难的共享单车,在重新掀起了“骑车热”的同时,也频频遭遇“黑手”:违规停放、占为己有、恶意破坏二维码等情况屡见不鲜。对此,小刚认为:“我花钱租了共享单车,就有使用的权利,如何使用是我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运用所学知识,请对小刚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18.某市在多个公共健身场所安装了创新型智能健身器材,供市民免费使用。在科技的加持下,这些器材安装了太阳能电池和人体感应设备,器材上的电子显示屏能实时显示运动次数、速度、卡路里消耗、心率等信息。这些智能健身器材一亮相就深受市民欢迎,市民纷纷前往试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使用者不爱惜运动器材,导致部分器材损坏的现象,引发市民对粗暴使用器材者的广泛批评。小林说:公共设施服务于民,怎么使用是我的权利。运用所学知识,对小林的观点进行辨别与分析。19.【权利义务如影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在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最近,高铁再现打人事件!起因是大叔在高铁上打电话,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了周围乘客的休息。小伙刚开始对大叔说:“大叔,请小点声音”,但大叔并没有听从劝告,反而说:“打电话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你管不着”,还不断用粗俗自语骂人。结果两人冲动之下大打出手。请结合所学知识,对材料中的人物言行进行评析。20.【崇尚法治与法同行】车主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将公共停车位变成自家专用车位。针对这一情况,两位同学发表了如下观点:同学甲:我会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同学乙:我会劝阻李先生,如果他不听,我就向有关部门举报。运用所学知识,请你对以上两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21.【崇尚法治,与法同行】车主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将公共停车位变成自家专用车位。针对这一情况,两位同学发表了如下观点:同学甲 我会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同学乙 我会劝阻李先生,如果他不听,我就向有关部门举报。运用所学知识,请你对以上两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22.【崇尚法治与法同行】车主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将公共停车位变成自家专用车位。针对这一情况,两位同学发表了如下观点:同学甲:我会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同学乙:我会劝阻李先生,如果他不听,我就向有关部门举报。运用所学知识,请你对以上两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当前,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其中一些“贫困求捐款”“帮助找孩子”等信息,有的看似是在传递正能量,实则暗藏着虚假、欺诈。对此,有人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的行为言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评析上述观点。24.为了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全面发展,学校规定: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带入校园的一律由学校统一管理。但小海认为:“手机是我们的私人物品,每个人都享有通讯自由,而且手机带入校园对其他同学也没什么影响,没必要小题大做。”请你对他的观点进行辨析。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辨析题》参考答案1.该教师的做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课堂效果,但却是不尊重学生的行为,不值得推广。教师的作用在于教书育人,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上“小蜜蜂”,不失为一种巧妙的教育方式,既避免了生硬的惩罚与说教,又能使学生出于羞耻感保持安静,进而意识到上课说话是不正确的行为。这有利于规范课堂秩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充分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受教育权。但是,这种做法可能会让当事学生遭到同学嘲笑,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擅自将包含学生肖像的视频发到网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教师教育学生没错,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戒也没错,但必须尊重学生的基本权益。总之,作为教师应该严守师德和法律。同时也启示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当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仅要依法行使权利和维护权利,也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2.小刚的观点是片面的。①压岁钱是长辈给予小刚的财产,他对压岁钱拥有一定的支配权。②但小刚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还不成熟,缺乏理性消费和理财的能力,妈妈要求替他保管压岁钱,是对他的关心和保护,也是履行监护职责的表现。③小刚应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与妈妈协商,合理安排压岁钱的使用,如一部分用于购买学习用品等,一部分存起来培养理财意识等。3.该网友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片面性。合理性在于:服兵役是公民的法定义务,田某多次以不合理理由申请退役且经教育无效,这种行为违反了兵役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军队形象,对其进行处罚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兵役制度严肃性的必要措施,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片面性在于:“严惩以杜绝此类现象”的说法过于绝对。杜绝此类现象需要综合施策,除了依法处罚外,还应加强国防教育和兵役宣传,增强公民的国防意识和责任感,让公民自觉履行兵役义务;同时,军队和相关部门也应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提高军人待遇和保障,营造良好的服役环境。4.小卓哥哥的想法是错误的。①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兵役法》明确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履行兵役登记义务。②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应当着眼长远、顾全大局,以国家利益为重,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③服兵役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影响个人的学业和发展,但从长远看,它能锻炼个人意志,培养责任感和团队精神,这些品质对个人未来的发展是非常有益的。而且,保卫国家、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积极服兵役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国家安定了,个人才能更好地发展。④所以,小卓哥哥应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服役。5.车主的言行错误。社会规则划定了自由的边界,是人们享有自由的保障。违反规则、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公民应自觉遵守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发自内心地敬畏规则,将规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应急通道上,会影响消防安全,应立即挪走。小宇同学的做法正确。我们要坚定维护规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醒、监督、帮助他人遵守规则。小杰同学的做法错误。虽然小杰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提醒车主不要乱停车,但他的行为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车主乱停车的行为应当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而不是通过破坏他人财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小杰的这种私自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规定,车主有权要求小杰及其监护人进行赔偿。这一事件启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运用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解决问题,切不可采取违法的手段,同时也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法治、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6.刘先生的言行是片面的。他没有正确行使权利,他虽然有停车的权利但不能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他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刘先生把车停放在楼前通道的行为影响邻居出行,扰乱停车秩序,造成安全隐患,损害其他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刘先生的汽车被刮花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权,而不是与邻居势不两立。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刘先生应将车停放在不影响住户出行的地方,车上留电话,方便及时挪车等。7.①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②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公民有在自己家里放音乐和跳舞的权利,但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③公民的权利义务相统一。每个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④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⑤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必须做到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⑥所以,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8.小名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他没有正确依法行使权利;①小名花钱租共享单车的确有使用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小名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共享单车停放规则;④小名在必须依法行使“使用共享电车”这项权利时,更不能肆意破坏,占为己有。9.观点错误;理由:①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能我的权利想怎么行使就怎么行使;②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我们要一手托着珍珠,一手握着锄头。10.①该业主的观点是错误的。电动车违规充电、是一种不尊重生命、违背道德、违反法律的行为。电动车乱停乱放会妨碍他人生活,有悖社会公德。②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业主如若违规充电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每个人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在享有居住权的同时,也应同时履行维护小区安全、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③因此,公民要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11.①该同学的观点是错误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者不可分割,但是我们不能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绝对化,认为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③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不能以享受权利多少作为履行义务的前提。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12.观点错误。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②作为公民,我们应依法依规饲养犬只,文明养犬,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积极制止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不携犬只进入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13.谢某的行为是错误的。任何权利都是有界限的,公民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谢某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柜子,损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给公共利益带来了危害,没有做到依法行使权利。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谢某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做到依法履行义务的要求。谢某的行为也是不文明的表现,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提高文明素养。14.小吉的看法是错误的。(1)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2)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也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3)任何公民不能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小吉既享受受教育的权利,也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4)老师夸奖班长,这不是荣誉权。荣誉权指必须有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授予某种称号以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材料中是老师夸奖的,不属于荣誉权。总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15.王某的行为是错误的,违法的。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王某的行为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只想享受观看比赛的权利而没有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③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王某观看球赛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规则,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16.小李的观点是错误的。①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②作为中学生,受教育既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的基本义务,我们应该认真履行好学习的义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③沉迷手机游戏,会影响我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不利于中学生各方面的发展④小李不认真学习,带手机进入课堂,还会影响到他人和集体,是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⑤小李应该依法履行好受教育的义务,合理使用手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道德修养,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17.这种观点是错误的。①小刚认为他付钱租了共享单车,就有了使用的权利的观点是正确的。小刚花钱租了共享单车,就取得了共享单车的使用权,所以,小刚有使用该共享单车的权利。②但小刚认为他如何使用该共享单车是他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③所以,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来进行。18.小林的观点是片面的。公共设施为公民提供了便利,但是粗暴使用器材的行为是没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不断完善公共设施,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使用公共设施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粗暴使用运动器材是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损害了社会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法定义务。我们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在享受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时,也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爱护公共设施。19.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大叔的行为没有做到依法行使权利。②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小伙没有做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同学甲的观点是错误的。①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该得到纠正。但是,同学甲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的做法侵犯了李先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②在解决问题时,我们应该遵循合法、合理和文明的原则,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如果通过这种不合法的方式曝光他人,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学乙的观点是正确的。①面对李先生的错误行为,先进行劝阻,这体现了同学乙试图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给予李先生自我改正的机会。②如果李先生不听劝阻,向有关部门举报则是合理合法的途径;通过正规的渠道,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21.同学甲的观点是错误的。①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该得到纠正。但是,同学甲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的做法侵犯了李先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②在解决问题时,我们应该遵循合法、合理和文明的原则,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如果通过这种不合法的方式曝光他人,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学乙的观点是正确的。①面对李先生的错误行为,先进行劝阻,这体现了同学乙试图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给予李先生自我改正的机会。②如果李先生不听劝阻,向有关部门举报则是合理合法的途径;通过正规的渠道,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22.同学甲的做法是错误的。①李先生擅自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的行为是错误的,应该得到纠正。但是,同学甲马上拍照并把李先生的照片公布在小区门口的做法侵犯了李先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②在解决问题时,我们应该遵循合法、合理和文明的原则,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如果通过这种不合法的方式曝光他人,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纠纷和矛盾,甚至导致法律责任。同学乙的做法是正确的。①面对李先生的错误行为,先进行劝阻,这体现了同学乙试图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给予李先生自我改正的机会。②如果李先生不听劝阻,向有关部门举报则是合理合法的途径;通过正规的渠道,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23.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公民依法享有上网的权利,但是公民上网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材料中以“传递正能量”为名的虚假信息,严重破坏了网络环境,致使许多人的利益受损。(或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因此,公民在依法使用网络的同时,要自觉展行义务,这样有助于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从而能更好的实现权利。综上所述,公民上网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要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行为负责,做到自觉履行义务。可见,材料中的观点是正确的。24.①携带和使用手机确实是我们的自由和权利,但自由不是随心所欲。②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容易扰乱课堂秩序,不利于学校的统一管理,会损害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小木的行为违反了该法,没有尽到遵守宪法法律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④因此,作为中学生,我们应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强化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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