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法治意识: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探究,使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科学精神:正确认识民法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要素,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教材 认知1.法律的重要性(1)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2)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3)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2.民法与民法典(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3.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①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②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③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判一判](1)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各种关系。(×)提示: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年满18周岁的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示: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一连] 请用线将民事法律关系与其对应的客体连起来。(1)所有权关系 a.人身利益(2)知识产权关系 b.行为(3)债权关系 c.物(4)人身关系 d.智力成果或商标提示:(1)—c;(2)—d;(3)—b;(4)—a[想一想]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对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有何启示?提示:法治与德治各有优点,他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依法治国应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合作 讨论张某21岁,在某公司上班,每月有2 8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某小区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2万元从李某处买一台二手汽车,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开走汽车。 [问题探究](1)张某向李某买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案:(1)此行为完全有效。因为购车行为发生时张某已满18周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需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车祸死亡是在购车行为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物汽车。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父亲和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知识 探究理解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2)民法调整的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3)构成要素①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 物债权关系的客体 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 人身利益 ③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研习 经典1.(2024·山东枣庄高二期末)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的关怀可谓是“从摇篮到坟墓”,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这说明( )①民法典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②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 ③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④人的一生要与所有民事法律规范打交道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民法典对人的关怀可谓是“从摇篮到坟墓”,说明民法典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法律保障,①符合题意。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错误。民法典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说明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每个人的一生与民法都密切相关,并不等于人的一生要与所有民事法律规范打交道,④错误。答案:B2.(2024·天津西青区一中高二月考)王某与张某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10万元专利使用费B.该项专利成果C.专利使用和给付费用行为D.双方对对方人格的尊重解析:“王某与张某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该项专利成果,不是10万元专利使用费、专利使用和给付费用行为,也不是双方对对方人格的尊重,B正确,A、C、D排除。答案:B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教材 认知1.目的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2.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判一判](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提示: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体现了民法的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提示:自愿原则不是指不受限制,而是指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3)平等原则要求合理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示:公平原则要求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想一想] 商场售货员以高于市场均价的价格将一台游戏机卖给了7岁的小学生童童。案例中的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 原则。提示: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议一议] “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仍属于有效行为”的观点对吗?提示: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一原则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道德的作用,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无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合作 讨论李先生为自己爱车投保时,要求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但是保险公司核发的保单中,却仅仅确定了第三者责任险和盗抢险,没有确定车辆损失险及相应保费。保险推销员将保单正本交给李先生时没有做任何解释,李先生以为保单没什么问题就收下了。一个月后,李先生的爱车被他人烧坏,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李先生未投保车辆损失险为由,拒绝赔付其损失。 [问题探究](1)材料中保险公司的做法违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则?(2)民法的原则里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体现了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什么理念?答案:(1)保险公司在未与李先生充分协商、说明的条件下开具了保单,说明保险公司存在严重过错,这种行为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诚信、公平的民法基本原则。(2)公序良俗体现了道德理念,遵守法律和维护公序良俗,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知识 探究1.民法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立法工作 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过程,确定了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制定具体民法制度和规范的基础民事行为 民事主体所进行的各项民事活动,不仅要遵循具体的民法规范,还要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司法工作 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在民事法律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法律规范起补充作用研习 经典1.(2024·天津市红桥区高二模拟)刘某在市场上询问了一件商品的价格后,摊主强迫其购买;李某知道自己手中的一幅画是赝品,却以真迹的价格卖给王某。摊主和李某的行为分别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 )A.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C.自愿原则和诚信原则D.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解析:摊主强迫刘某购买,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而不是平等原则;李某知道自己手中的一幅画是赝品,却以真迹的价格卖给王某,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而不是自愿原则,C正确,A、B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的案例不涉及公序良俗原则,D与题意不符。答案:C2.(2024·江苏无锡高二期末)有粉丝给网红“铁头哥”私信称,某海鲜市场号称“全网最大龙虾”,海鲜品质高、价格低、口碑好,日交易额屡创新高。于是“铁头哥”去该市场购买了波士顿龙虾5斤,共付600元,并当即用自带的秤具复秤,但总称重不足3斤。随后,他当众拨打了举报电话,网友对“铁头哥”此举大加称赞。该海鲜市场的行为违反了( )①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④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该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①④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绿色原则,排除②。民事主体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自愿原则,排除③。答案:B 本课小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时政热点 民法基本原则由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的专业性、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存在“定性不易、定量更难”问题,即使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损害赔偿数额或者损失、费用数额仍然难以确定。2023年8月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第30条、第31条对生态环境侵权案件的损失、费用等的酌定考量因素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对于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生态破坏责任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损害的程度、被告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并可以参考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意见等,合理确定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数额;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范围和程度等已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生态环境及其要素的稀缺性、生态环境恢复的难易程度、防治污染设备的运行成本、被告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并可以参考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意见等,合理确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数额。[思考] 《规定》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有力举措。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加以分析。提示: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定》的出台为司法实践中厘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提供了操作指南,推动了生态环境侵权民事纠纷的解决,推动了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贯彻实施。 自主演练巩固知识 1.民法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A.有关公司、破产、证券等方面的内容B.规范行政管理活动C.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不同部分之间的法律关系解析:A项是商法的调整内容,B项是行政法的调整内容,D项是社会法的调整内容,均不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故选C。答案:C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下列关系中的客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自然人甲与乙之间的继承纠纷B.某银行多付储户存款纠纷C.某4S店与自然人丙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D.某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丁之间的税款征收关系解析:A、B、C三项涉及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客体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不符合题意。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D项涉及的是税收关系,存在于国家行政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其客体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符合题意。答案:D3.(2024·河南驻马店高二期末)马某向好友黄某借钱。2022年2月21日,黄某向马某的账户分两次转入6万元和5万元。一年期满后,黄某多次要求马某还款未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马某归还11万元借款及利息。在这起诉讼中,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黄某与马某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 ②11万元借款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③马某向黄某借款的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④11万元借款及利息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黄某与马某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1万元借款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②错误。本案属于债权关系,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因此马某向黄某借款的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③正确,④错误。答案:A4.(2023·北京卷·T9)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提前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提前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而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答案:D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放假前夕,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明明为了面子到商店购买奖状,被家长发现后找商家讨说法,商家认为奖状是孩子买的,2元一张,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家长无权干涉。请你从明明家长的角度反驳商家的错误主张。答案:①小学一年级的明明不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如家长不认可,其民事行为无效。家长有权监督明明的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②违反民法基本原则的任何一条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商家卖奖状给未成年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家长对孩子的合理监督,是不合适的。课时作业(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练]1.关于民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民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完全不同B.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C.世界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了全体公民的利益解析:民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也有相同之处,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C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了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全体公民,D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B表述正确。答案:B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商业秘密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的身体A.①② B.①④C.③④ D.②③解析: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①②正确。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④说法错误。答案:A3.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到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解析:根据题目的表述可以得知,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D正确,A错误。政府向银行贷款是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应该受民法调整,B错误。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经济关系,C错误。答案:D4.“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德治不举,人心不稳,法治就会千疮百孔;而法治松弛,惩恶不力,德治也会破堤而溃。”这段话表明( )A.以德治国比依法治国更重要B.依法治国比以德治国更重要C.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紧密相联的D.法治是德治的基础,德治是法治的保证解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很重要,没有谁比谁更重要,A、B错误。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保证,D错误。根据题意,题目揭示的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相互影响,C正确。故选C。答案:C5.(2024·江苏徐州高二统考)10岁的小学生刘某瞒着父母拿着家里的6 000元钱,到商场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手机。刘某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刘某的父亲将商场告上了人民法院。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 )①平等原则 ②诚信原则 ③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绿色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商场将手机以高出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未成年的刘某,说明商场违反了诚信原则,②入选。商场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手机卖给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刘某,且事后拒绝退货,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③入选。材料并未涉及平等原则和绿色原则,①④不选。答案:C6.(2024·河北邢台高二期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体是物。这一民事案件可能是( )①知识产权纠纷 ②不动产纠纷 ③汽车所有权纠纷 ④名誉权纠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体是物,这一民事案件不可能是知识产权纠纷,①错误。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体是物,这一民事案件可能是不动产纠纷,也可能是汽车所有权纠纷,②③正确。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在某一民事案件中,客体是物,这一民事案件不可能是名誉权纠纷,④错误。答案:C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①叶教授与某企业因专利权发生纠纷 ②李某将自己的一幅古画转卖给了吴某,后反悔要求吴某归还古画 ③戴老师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2 050元 ④因路面维修的开掘路段未设警示标志,宋某跌入受伤,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纠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①②适用于民法调整,符合题意。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是不平等主体关系,宋某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均不适用于民法调整,③④不选。答案:A[能力练]8.(2024·重庆外国语学校高二期中)民法典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根基,它的颁布不仅调整着基础性的民事活动和民事关系,也规范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商事活动和商事关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民法调整的有( )①某建筑公司为某政府建设办公大楼,建成交付时该政府未能如约按时付款而产生纠纷 ②某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梅菜扣肉,经央视“3·15”晚会曝光其使用劣质猪肉后,该消费者将该超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③甲乙经婚恋网站交友平台相识,因性格不合双方分手 ④某公司生产的防火玻璃经有关政府部门抽测发现不合格后被处罚,该公司提出复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某建筑公司为某政府建设办公大楼,建成交付时该政府未能如约按时付款而产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法调整,①符合题意。某消费者在某超市购买梅菜扣肉,经央视“3·15”晚会曝光其使用劣质猪肉后,该消费者将该超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甲乙经婚恋网站交友平台相识,因性格不合双方分手,属于个人私事,不适用民法调整,③不符合题意。某公司生产的防火玻璃经有关政府部门抽测发现不合格后被处罚,该公司提出复议,属于行政纠纷,不适用民法调整,④不符合题意。答案:A9.许某某是某平台主播,2023年4月1日,消费者王某某通过直播间购买许某某私下销售的一款手机。收货后发现手机系仿冒机,王某某要求退货,而卖家以购买行为是王某某自愿为由,拒绝退货。该案例中(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手机 ②王某某自愿购买手机,卖家可拒绝退货 ③许某某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诚信原则 ④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许某某和王某某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手机,①错误;王某某自愿购买手机,但手机属于仿冒产品,卖家具有欺骗行为,不可拒绝退货,②错误;许某某私下销售仿冒手机,违反了诚信原则,③正确;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许某某和王某某,④正确。答案:D10.(2024·甘肃天水高二期末)为呼应“双减”政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下列相关评论正确的是( )A.将“双减”要求形成法律,为“双减”政策实施提供法律支持B.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不符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C.该法的制定体现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D.通过法律明确监护人责任,体现了依靠人民推进司法公正解析:为呼应“双减”政策要求,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双减”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有助于为“双减”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A符合题意。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与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并不冲突,B错误。题干强调的是以法治促进“双减”政策的实施,未涉及德治,C不符合题意。题干涉及的是国家通过立法促进“双减”的实施,未涉及司法公正,D不符合题意。答案:A11.“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国梦的一部分。我国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 )①从根本上消除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隐患 ②要求企业把社会效益作为经营的直接目的 ③把坚持绿色原则上升为民法基本原则 ④实现了法治保障与新发展理念的同频共振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解析:“从根本上消除”夸大了题中规定的作用,排除①。企业把营利作为经营的直接目的,②错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等,把坚持绿色原则上升为民法基本原则,实现了法治保障与新发展理念的同频共振,③④符合题意。故选D。答案:D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王某在A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王某即找到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却以王某在购物中有盗窃行为为由将王某强行带入办公室进行搜查。事后,王某找到A百货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协商解决相关纠纷,但遭到拒绝。根据以上案情回答:王某与A百货公司之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哪些法律关系?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解答本题,首先要简要回答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内容,其次要根据材料简要概括王某与A百货公司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买卖关系、人身伤害赔偿关系、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答案: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本案中,王某与A百货公司之间在三个法律事实上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王某因地面太滑摔伤而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王某被保安人员强行带入办公室搜身,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13.(2024·安徽淮北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培养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某市在2024年元旦举行了“典”亮生活,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以下是活动中使用的宣传图片: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活动中的宣传图片是如何体现民法基本原则的。解析: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可联系诚信原则。家庭成员应该的行为,并倡导家庭树立优良家风,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可联系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26条的规定→可联系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可联系绿色原则。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可联系平等原则。答案: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体现了诚信原则;民法典规定了家庭成员应该的行为,并倡导家庭树立优良家风,家庭成员应敬老爱幼等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既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也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合理确定了各方的义务,体现了公平原则;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体现了绿色原则;民法典规定家庭成员应当维护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体现了平等原则。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法治意识: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生命健康俱可贵教材 认知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1)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2)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2.人身权的主要内容自然人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身份权: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1)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2)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一判](1)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健康权。(×)提示: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2)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提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3)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提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连一连] 将左侧的侵权行为与右侧侵犯的人格权用线联系起来(1)持械斗殴中将对方手指斩断(2)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a.生命权(3)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b.身体权(4)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c.健康权提示:(1)—b、c;(2)—b;(3)—c;(4)—a、b、c合作 讨论2022年杨小娜15周岁。现在,她是某职业中专的一名学生。而在2022年3月,她曾在一家农药厂做过童工。由于没有任何保护措施,4月中旬,“上班”才一个月的她,就因为有机磷中毒而住进医院。 [问题探究](1)农药厂雇用童工合法吗?农药厂侵犯了杨小娜的什么权利?(2)你认为杨小娜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说一下你的法律依据。答案:(1)农药厂雇佣童工是违法行为。农药厂严重侵犯了杨小娜的生命权、健康权。(2)杨小娜应该在家长的监护支持下,依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要求农药厂赔偿医疗费等。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知识 探究1.准确理解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正确掌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关系侧重点 侵犯行为区别 生命权 生命安全,自然人生命的延续 致人死亡身体权 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能自由支配身体的各个组成部分 非法搜身、骚扰、冒犯性殴打,破坏或强制利用身体组织和器官,致人伤残健康权 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正常: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生理健康指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指心理状态的良好 破坏人体机能,使其功能不能正常发挥,致人患病联系 ①生命权与身体权相互依赖。无身体,生命则无所依托;无生命,身体的存在则没有实际意义。②生命权与健康权相辅相成。生命的延续依赖健康状况,健康状况以生命的存在为基础。③身体伤残导致健康受损研习 经典1.赵某酒后破坏公物、寻衅滋事,围观居民对他拳打脚踢,后又被拴在路边。围观居民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①生命权 ②身体权 ③健康权 ④隐私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材料中围观居民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②③正确。材料不涉及生命权和隐私权,排除①④。故选C。答案:C2.(2024·河北邢台高二期末)某工厂职工在一家工厂从事有害物质接触作业长达十年,导致其身体出现了呼吸系统疾病及其他相关病症。在这一案例中( )①该职工的健康权受到侵害 ②工厂应承担该职工的康复支出等费用 ③该职工的身份权受到侵害 ④工厂不应让职工从事有害物质接触作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根据材料,该职工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工厂应承担该职工的康复支出等费用,①②正确。材料没有涉及身份权,排除③。在做好职工有效防护的前提下,工厂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安排职工从事有害物质接触作业,排除④。答案:A姓名肖像受保护教材 认知1.姓名权(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2)重要性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3)要求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4)表现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2.肖像权(1)含义: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2)法律规定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想一想] (1)与他人同名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吗?提示:现实生活中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个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故意混同的除外。(2)用明星照片做网络聊天头像,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吗?提示: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人的肖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保护的,但是只要不将其肖像用于商业营利,不刻意丑化,就不构成侵权。[判一判](1)未经本人允许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不构成侵权。(×)提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也会构成侵权。(2)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提示:经过允许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做商标或装饰橱窗等,并不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合作 讨论原告系知名艺人杨某,被告为合肥市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告发现被告该公司未经允许,于其网店中公开使用载有原告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照片等作为广告物,于图片中注明《绣春刀Ⅱ:修罗战场》电影主演、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及“携手助力”字样。被告未经杨某允许,在其网店发布含有杨某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材料,易使受众误认为杨某系涉案产品的代言人。原告于2023年10月29日,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原告胜诉。[问题探究](1)本案中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哪些权利?请说明理由。(2)本案被告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答案:(1)本案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和肖像权。理由:自然人有权依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本案被告并未得到原告的授权,而擅自公开使用杨某的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照片等作为广告物,于图片中注明《绣春刀Ⅱ:修罗战场》电影主演、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及“携手助力”字样等用于营利性宣传,是对原告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本案被告未经原告杨某允许,在其网店发布含有杨某肖像及姓名的宣传材料,易使受众误认为杨某系涉案产品的代言人,欺骗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本案被告违背相关法律使用杨某的姓名和肖像,扰乱市场秩序,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知识 探究姓名权与肖像权内容 禁止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并拥有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 自然人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肖像权 是特定自然人对其可以被识别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禁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研习 经典1.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的是( )①甲的父母为甲起了与乙一样的姓名②甲(3岁)的父母到派出所为其变更姓名③甲以王某的名义领取了王某的工资④甲擅自以某教授名义为自己的作品作序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解析:③是冒用,④是盗用,均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①②没有侵犯。答案:D2.(2024·河北邢台高二期末)向某与郑某离婚,其子向某杉(11岁)按约定由母亲郑某抚养。郑某将其子姓名变更为“郑某文”,并以“郑某文”生活、学习,参加数学、美术、拉丁舞等国内、国际比赛,并多次获奖。多年后,向某向派出所申请将其子(已参加工作)的姓名变更回“向某杉”。下列对这一纠纷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郑某可征求其子同意后更改其子的姓名②姓名权是向某杉享有的身份权 ③郑某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的要求 ④向某杉成年后有权自主决定随父(母)姓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向某杉成年后有权自主决定随父(母)姓,郑某可征求其子同意后更改其子的姓名,①④正确。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排除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郑某行为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排除③。答案:B名誉隐私不可侵教材 认知1.名誉权和荣誉权(1)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2.隐私权(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2)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3)依据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4)意义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判一判](1)名誉权就是荣誉权。(×)提示:名誉权和荣誉权不是一回事。(2)个人信息就是个人隐私。(×)提示:个人信息不一定都是个人隐私。(3)公民的名誉权就是隐私权。(×)提示: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4)名誉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提示:名誉权是指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议一议] 司法机关可以调用个人信息吗?提示:可以,但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合作 讨论某校两位女同学去某超市选购日化用品,后嫌商品太贵没有买,但超市的工作人员认为她们偷了一盒化妆品,不由分说,就把她们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并恐吓关押她们达一个多小时,但最终一无所获。之后,超市工作人员也未道歉,就将两位女同学赶走。事后,两位女同学的家长到超市交涉,但超市工作人员拒绝认错。 [问题探究](1)超市工作人员侵犯了两位女同学的什么权利?超市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2)请你按侵权前、侵权中、侵权后分别为两位女同学维护自身权利设计三项合法、有效的措施。答案:(1)超市工作人员侵犯了两位女同学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超市应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精神赔偿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2)侵权前:向超市工作人员说明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非法侵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侵权中:可以采用向周围群众求助,拨打报警电话等方式来制止侵权行为。侵权后: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到司法机关起诉或控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 探究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名誉权 隐私权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客体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侵权内容 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侵害方式 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侵扰、散布、窃取、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侵权人心理状态和主观目的 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主观目的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出于故意或过失,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性,也可能具有恶意或善意的目的研习 经典1.朱某和郑某在摆摊经营中发生争执,郑某自认为受辱甚大,因此以同乡人的名义向朱某的父亲发送短信,假称朱某已故,火速来某市。为此,朱某将郑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郑某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本案中,郑某( )A.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B.侵犯了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C.侵犯了朱某的隐私权D.侵犯了朱某的名誉权解析:郑某没有假冒他人的姓名,不构成侵犯他人的姓名权,A与题意不符;郑某并未导致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B与题意不符;被告郑某捏造朱某死亡的事实,侵害了朱某的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排除C,D正确。故选D。答案:D2.(2024·泰安三模)A作为B的好友,未经B允许便将其照片传播到某社交平台,将其肖像用作商业用途,甚至出现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对B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下列选项对此事认识正确的是( )①A侵犯了B的肖像权,应警告照片发布者删除照片 ②B不能直接要求社交平台删除服务器内相关照片 ③A侵犯了B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④B为报复A也可以把A的照片发布到社交平台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本案例中A侵犯了B的肖像权,应警告照片发布者删除照片,①正确;社交平台侵犯了B的肖像权,B可以直接要求社交平台删除服务器内相关照片,②错误;A将B肖像用作商业用途,甚至出现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对B的名誉造成负面影响,侵犯了B的名誉权,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正确;B应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④错误。故选B。答案:B 本课小结: 时政热点 检察机关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2023年,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364人,同比上升7.1%。报告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 202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3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郭某某(账号粉丝量2.8万)、何某某(账号粉丝量356万)、付某某(账号粉丝量约0.5万)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介绍负面历史人物的短视频。3人发布的短视频中,将开国少将何克希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上被大量浏览转发。2023年8月,何克希的家属发现上述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中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提起公诉。3名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革命英雄亲属的情感,也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不利于民族共同利益的赓续传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思考]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检察机关向郭某某等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合理性。提示: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属于法律规定的英雄范畴。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诋毁英雄烈士,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制裁郭某某等3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 自主演练巩固知识 1.小张大学毕业后去某公司投简历应聘,该公司接待人员将小张等应聘者的简历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出售给众多公司。大量的推销广告、短信、电话给小张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该公司接待人员的做法( )①侵犯了小张等人的个人信息 ②严重侵犯了小张的身份权 ③侵犯了小张等人的荣誉权 ④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该公司接待人员的做法侵犯了小张等人的个人信息,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①④符合题意。该公司接待人员的做法侵犯了小张等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不是身份权和荣誉权,②③不符合题意。答案:B2.(2024·天津高二检测)李某是当地有名的服装设计师,为时尚女性所熟知,她曾到一家服装店买了一件呢子大衣。店老板擅自在同一款式的呢子大衣上标出“时尚大衣,李某选择”,并放到店门口。对于店老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店老板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 ②店老板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购衣行为属实,但店老板侵犯了她的人格利益 ④店老板利用李某服装设计师的身份牟利,侵犯了她的身体权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解析:店老板擅自在同一款式的呢子大衣上标出“时尚大衣,李某选择”,并放到店门口,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也侵犯了她的人格利益,①③正确;店老板只是在大衣上标注“时尚大衣,李某选择”,未侵犯其肖像权,②错误;店老板利用李某服装设计师的身份牟利,侵犯了她的人身权,不是身体权,④错误。故选C。答案:C3.(2024·日照高二检测)某幼儿园在为中班幼儿过集体生日时,拍了一组照片,效果相当好。一家蛋糕店老板看到这些照片后,选了两张准备用作广告宣传。幼儿园觉得这样的宣传有益无损,非常乐意地奉送了两张照片。宣传照贴出后,孩子的父母随即向店老板提出侵权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民事法律关系中,孩子的父母是民事主体,幼儿园是客体B.蛋糕店侵犯了幼儿的名誉权、隐私权C.蛋糕店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D.蛋糕店老板属于无心之过,不应苛责解析:该民事法律关系中,孩子的父母、幼儿园都是民事主体,幼儿的人身利益是客体,A错误。材料未涉及名誉权、隐私权,B排除。材料中蛋糕店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C正确。蛋糕店老板的行为不管有心还是无心,都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简单认为“不应苛责”的观点错误,D不选。故选C。答案:C4.(2024·广东东莞高二期末)孔某至某餐厅用餐,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于是孔某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该餐厅公众号后自助点餐结账,并被自动注册为该餐厅会员。孔某发现,取消关注该餐厅公众号后,其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仍保留在该餐厅会员系统,无法自行删除。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孔某选择扫码点餐服务代表其同意将部分个人信息权益让渡商家 ②孔某可以主张餐厅删除其获取的个人信息,并停止侵权行为 ③餐厅应当遵循合法原则,把握好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尺度 ④餐厅变相强制获取了孔某的个人信息,构成对孔某姓名权的侵犯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孔某选择扫码点餐服务并不代表其同意将部分个人信息权益让渡商家,①错误。某餐厅构成侵权,孔某可以主张餐厅删除其获取的个人信息,并停止侵权行为,②正确。餐饮行业在提供扫码点餐服务时,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精神,餐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严格把握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把握好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尺度,③正确。餐厅变相强制获取了孔某的个人信息,侵害了孔某的个人信息权益,但“对孔某姓名权的侵犯”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④不符合题意。答案:C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26岁尚未结婚的孙某,有一天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丧偶男”。原来,喜欢练跆拳道的他,几年前拍摄的一组很有“男人味”的照片被人盗用,做成某征婚交友网站的个人头像。孙某忍无可忍,决定在网上发帖,发动“人肉搜索”,寻找盗用自己照片的网名叫“真心英雄”的男子。材料二 王某深夜在朋友圈发布离婚声明,称“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中指出妻子马某与宋某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过了两天,马某委托律师到相关法院立案,起诉王某,称王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王某删除相关内容。(1)材料一中“真心英雄”侵犯了孙某的什么权利?(2)材料二中王某究竟有没有侵犯马某的名誉权?解析:第(1)问,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提取材料有效信息,依据教材和材料直接回答:“真心英雄”未经孙某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网站广告,侵犯了孙某的肖像权。第(2)问也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通过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可以作出侵权认定;王某属于利益相关方,如果所说内容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就不存在侵害对方名誉权的问题,反之则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最后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答案:(1)“真心英雄”未经孙某同意,使用其肖像用于网站广告,侵犯了孙某的肖像权。(2)王某属于利益相关方,如果所说内容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就不存在侵害对方名誉权的问题,反之则侵害了对方的名誉权。课时作业(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基础练]1.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我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益。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的是( )①小张在微信上公布小王的生理缺陷 ②某企业没有为员工小赵缴纳养老金 ③钱某匿名资助贫困生小陈完成学业 ④小刘假冒小李的姓名到某大学上学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解析:“小张在微信上公布小王的生理缺陷”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小刘假冒小李的姓名到某大学上学”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①④符合题意;②③不属于公民人身权的范畴,不符合题意。故选D。答案:D2.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与知名作家相同的“王乙”,并在自己创作的小说上署名“王乙”以增加销量。该知名作家王乙将“王乙”诉至法院。本案中( )A.“王乙”侵犯了作家王乙的姓名权B.“王乙”侵犯了作家王乙的隐私权C.“王乙”没有侵权,不需要赔偿损失D.“王乙”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解析:王甲经法定程序将名字改为“王乙”,没有侵犯作家王乙的姓名权,A错误;“王乙”并没有侵犯作家王乙的隐私权,B错误;公民享有姓名权,但“王乙”署名的方式误导了读者,侵犯了作家王乙的合法权益,违背了诚信原则,所以“王乙”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C错误。故选D。答案:D3.2023年2月17日,贵州省文旅产品创意大赛正式启动。本次大赛要求选手报名参赛上传作品需签署信用承诺书,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参赛者法律责任。下列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肖像权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 ②肖像权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 ③肖像权和名誉权属于身份权 ④肖像权和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属于人格权,①正确。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②错误。身份权是指权利人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包括监护权、亲属权等,而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属于人格权,③错误。肖像权属于人格权,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二者都属于民事权利,④正确。故选B。答案:B4.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用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容。小杰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被拒后当众强行对小伟搜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伟侵犯了小杰的名誉权 ②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 ③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身体权 ④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身份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用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容,小伟这样做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小杰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被拒后当众强行对小伟搜身,这侵犯了小伟的身体权,②③符合题意。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不是名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身体权,不是身份权,排除④。故选C。答案:C5.(2024·天津高二检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第一部专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将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全面纳入保护范围。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扩大了公民在个人信息领域的合法权益②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③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④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处理公民的个人信息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公民的权益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①错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也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②③正确。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④错误。故选C。答案:C6.(2024·山西临汾高二期末)某案件原告张某、被告俞某以虚拟的网名登录G网站并参与网站的活动。G网站组织网友聚会,网名“红颜静”的张某的真实身份被被告及其他网友所知悉。聚会后,网友们继续在G站与“红颜静”交流,而被告通过某网站的公开讨论版,以“大跃进”的网名数次发表针对“红颜静”的侮辱性言论。被告的行为( )①在主观上具有对原告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 ②是侵犯原告个人隐私权的表现 ③在客观上侵害了原告的荣誉权和姓名权④在客观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以“大跃进”的网名数次发表针对“红颜静”的侮辱性言论,这表明被告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对原告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在客观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①④符合题意。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材料不涉及隐私权,排除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材料不涉及荣誉权,排除③。答案:B7.(2024·湖北宜昌高二期中)2023年8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公安机关坚持宣传引导和打击治理两手抓、同促进,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利用各类新媒体账号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成效,向群众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揭批最新犯罪手法。这种做法( )①表明大数据时代公民的名誉权容易受到侵犯 ②有利于进一步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③能够保证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④表明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他人个人信息安全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解析:由材料“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可知,材料强调的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而非名誉权,①不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向群众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揭批最新犯罪手法,有利于公民提升安全意识、预防信息泄露,从而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②正确。这种做法有利于促使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但“保证”说法过于绝对,③错误。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是因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④正确。答案:B[能力练]8.(2024·湖北一模)上海女大学生小钱,在超市购物结完帐出门时警报器响了,被女保安以怀疑其偷盗为由强行带进办公室,用电子探测器反复检查全身,探测器显示小钱身上有磁信号,女保安和另一名女店员一起强制小钱脱掉衣服、解开裤扣接受检查,最终也没有发现小钱私带商品。下列对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A.小钱可以被侵犯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女保安和女店员要承担侵权责任B.超市方强行带小钱进办公室并反复搜查小钱全身,侵犯了小钱的荣誉权C.女保安女店员强制小钱脱衣解扣接受检查,侵犯小钱人格尊严、隐私权D.小钱作为大学生身份权受超市方侵权,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失赔偿解析:本案中小钱被侵犯了身体权,不是健康权,A不符合题意。超市方强行带小钱进办公室并反复搜查小钱全身,没有侵犯小钱的荣誉权,B不符合题意。从材料信息能看出,超市方侵犯了小钱人格尊严、隐私权,C符合题意。小钱作为大学生的人格权受超市方侵权,不是身份权,D不符合题意。答案:C9.(2024·湖南安阳高二期末)为规范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H市网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属地下载量较大及投诉较多的App开展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材料说明( )①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获取 ②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自觉履行维护信息安全的义务 ③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④我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致的,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H市网信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属地下载量较大及投诉较多的App开展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这说明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获取,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自觉履行维护信息安全的义务,①②符合题意。H市网信办属于行政机关,材料不涉及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③与题意不符。我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利益上存在矛盾,④错误。答案:A10.最近,演员陈某某的个人生活引起舆论关注。特别是两张疑似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截图,被广泛传播,其中涉及身份证号、户口信息等私密信息。律师表示,若网传截图为内部流出,发布者或触犯刑法。网上展开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大讨论。下列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描述,正确的是( )①二者所保护的都是具体的人格利益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个人信息③二者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人格权益④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受到法律保护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两项不同的人格权益,二者均为自然人的人格权益,都是具体的人格利益,①③正确。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不能理解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个人信息,②错误。个人信息包含私密信息和非私密信息,不能一概适用隐私权的法律保护,④错误。答案:B11.(2024·河北沧州高二期末)近年来,知名商业街区里三五成群的街拍爱好者,并不少见。一次专业的街拍,基本上都会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甚至是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和穿戴品牌等细节。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上海南京路,都是国内著名的街拍地,在这里,经常能见到街拍摄影师的身影。他们在完成街拍后,有时会对作品进行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赚取流量及商业收入。从法律角度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 ②街拍行为有助于呼吁大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③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时不营利,就不会侵权 ④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对于拍摄者而言,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无论是营利性使用还是非营利使用,①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②并非从法律角度描述,且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④符合题意。答案:B1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0年,某县中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王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上诉至法院。(1)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解析:本题以医院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法律与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学生对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培养思考的兴趣和品质,激发公民政治责任感。第(1)问设问指向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解答时首先明确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然后分析本案中中医院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其未经王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王某就诊的照片。王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了王某隐私,同时也损害了王某的名誉。第(2)问设问指向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本案中中医院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答案:(1)①该县中医院已经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王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王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医院也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王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了王某隐私,同时也损害了王某的名誉。(2)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王某精神损失费。13.(2022·山东卷·T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定,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定,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2)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解析:第(1)问指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解答时把握甲丙的观点,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行使权利应注意界限的知识加以分析。第(2)问指向结合材料,说明该小区居民解决噪声纠纷的做法给我们哪些启示。可结合材料,从侵权责任及其承担方式、邻里关系、社会争议的解决等角度作答。答案:(1)①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侵犯了甲的名誉权与肖像权。丙公布的甲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为甲的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为公众可以知晓的信息,并未侵犯甲的隐私权。②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并且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甲无视小区规定,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2)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③公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政治认同: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2.科学精神:尊重他物权,创造社会财富。 3.法治意识: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4.公共参与: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言献策。定分止争——所有权教材 认知1.财产制度(1)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目的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3)意义①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②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4)内容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②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财产权的范围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3.物权(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类型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3)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4.所有权(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划分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3)民法典规定在所有权方面实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4)取得方式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5)共有关系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判一判](1)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提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2)财产权就是所有权。(×)提示:财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3)国家不能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提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所有权。(×)提示: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想一想] (1)在什么情形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提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2)不动产与动产的取得方式到底有什么不同?提示: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连一连] 请用线将左右两侧对应的内容连起来。(1)动产 a.树林b.机动车c.房子d.储蓄卡(2)不动产 e.土地f.书籍提示:(1)—b、d、f;(2)—a、c、e合作 讨论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题探究]结合材料,分析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答案:①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②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知识 探究1.全面认识国家完善财产制度的意义角度 意义国家 解决财产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实现物尽其用;明晰产权关系,有助于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公民 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加强了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人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所有权的四项内容(1)占有: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2)使用: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3)收益: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和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4)处分: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1)一般情况不动产 如房屋等,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2)特殊情形不动产 不登记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动产 登记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研习 经典1.(2024·江苏泰州高二开学考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家住新疆的甲在山区放牧时拾得一块重达数斤的天然狗头金,因狗头金是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②甲将乙的玉佩借给丙把玩几日,几天后,丙提出买下该玉佩,随即支付了相应的价款,从而获得了玉佩的所有权 ③甲不小心丢掉一辆价值600元的山地车,被乙拾得后卖给了知情的丙,丙为此支付了800元的价款,丙获得了山地车的所有权 ④甲的父亲死亡,甲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不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解析: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甲在山区放牧时拾得的狗头金归国家所有,①正确。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丙买下玉佩,获得了玉佩的所有权,②正确。拾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失主。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己有。甲不小心丢掉一辆价值600元的山地车,被乙拾得后卖给了知情的丙,丙为此支付了800元的价款,但丙不能获得山地车的所有权,③错误。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甲的父亲死亡,甲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房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故甲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④错误。故选A。答案:A2.(2024·山东威海高二统考期末)一男子称他的电动车可以以市场价两折出售,王某图便宜买下了这辆电动车。几天后,警察找到王某,告之这辆电动车是盗窃车,应作为赃物扣押。该案例中( )①王某对该电动车没有进行动产登记,所以应当扣押 ②该男子并非该电动车所有人,其卖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③警察追回失盗电动车,保护了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④王某购买电动车属于善意取得,警察不应当扣押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电动车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但王某用市场价格两折的条件获得属于赃物的电动车,并不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应当扣押,①错误。这辆电动车是盗窃车,该男子并非该电动车所有人,其卖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察追回失盗电动车,保护了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②③正确。材料中王某用市场价格两折的条件获得属于赃物的电动车,并不属于善意取得,警察应当扣押,④错误。答案:C物尽其用——他物权教材 认知1.他物权(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2)分类用益 物权 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 物权 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分类:抵押权、质权等2.用益物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2)宅基地使用权①重要性: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②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3.担保物权(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判一判](1)房地产开发商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示:房地产开发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可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对这部分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并有权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目的而利用该土地,但是这些权利应该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2)用益物权包括担保物权和抵押权。(×)提示: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3)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提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议一议]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单独转让?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合作 讨论张三家在农村,承包了村里10公顷山林。后来,儿子到城里读书,为生活方便,张三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16年,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为抵押,获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山林经营。2022年5月,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其中正好包括张三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当地政府给予合理补偿,但张三拒不接受征用。[问题探究](1)材料中涉及的物权类型有哪些?如果张三经营失败,到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应如何行使其相关权利?(2)张三拒不接受征用的行为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答案:(1)物权类型:张三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和承包山林的用益物权;银行拥有张三抵押山林承包经营权的担保物权。如果张三经营失败,到期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将张三抵押的山林承包经营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优先受偿。(2)不正确。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知识 探究1.区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目的 实现商品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比较抵押和质押的异同抵押 质押不同点 是否转移财产 不转移,债权人不占有 转移,债权人占有担保财产 不动产、价值较大的动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动产、出质的权利(债券、支票、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生效方式 需要登记 不需登记相同点 ①都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财产作为确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方式;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研习 经典1.(2024·山东济宁高二月考)小汪的老家在农村,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后因小汪进城上学,在县城开饭馆的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用以扩大饭馆规模。下列属于小汪家拥有的他物权的是( )①商品房的抵押权 ②宅基地的使用权 ③农村房子的所有权 ④两亩地的承包经营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本题中商品房的抵押权不属于小汪家所有,而属于银行所有,排除①。农村房子的所有权不属于他物权,排除③。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归小汪家所有,②④正确。故选C。答案:C2.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银行理财凭证属于动产,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排除①,②正确。用益物权,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排除③。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④正确。答案:D 本课小结:保障各类物权 时政热点 让“法律明白人”发挥更大作用2023年10月31日新华网报道,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紧紧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全链条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宅基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该区雪堰镇新康村小巷上村组有9户农户闲置20多年的旧房7间,因年久失修濒临破败。该房屋处于新康村千亩生态循环农业园区核心建设区域,新康村按照一户一宅要求,有序引导农户自愿有偿退出超占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对农户旧房屋在评估折价的基础上再提高20%,由农户选择一次性提取现金或入股经营分红,旧房折价参与入股经营的实行保底分红,年收益率为8%,期限为20年。最终,9户农户按自愿有偿退出路径,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村集体进行旧房翻建改造,承租方负责项目经营管理,每年支付村集体年租金。[思考] 假如你是该区“法律明白人”,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基础,并谈谈宅基地“三权分置”全链条改革的意义。提示:法律基础:宅基地的三权即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都属于财产权中的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意义:实行“三权分置”可以丰富宅基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