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期末押题预测 珍惜婚姻关系一.选择题(共16小题)1.(2023秋 十堰期末)父母之间的关系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父母感情和睦是影响整个家庭氛围的首要因素,甚至对孩子以后的情商、家庭观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父母恩爱的家庭一般比较有爱,孩子从小在这种融洽的环境长大,将来的性格往往会比较好。这是基于( )①父母与子女关系最为密切,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②父母感情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③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④父母关系是否和谐是子女成长后人生成就的决定因素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2024 通川区开学)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2023秋 西城区期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4 玉林三模)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②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5.(2024春 湾沚区校级期末)张某甲、张某乙系张某子女,在张某年老后,两人互相推诿,长期怠于履行对其父张某的赡养义务,导致张某生病后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和照看,最终独自病死家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甲、张某乙犯了遗弃罪②张某甲、张某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③张某甲、张某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张某甲、张某乙对张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023 开远市校级模拟)近日,河南一高中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画面通过网课直播间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4春 江阴市期中)李某三年来悉心照顾孤寡老人单某。单某生前就决定将毕生积蓄162万元赠与李某,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老人去世后,李某选择将这笔钱交还给单某在外地的兄长。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权获得该笔遗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单某外地兄长无权继承③李某的行为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李某因照顾了单某的衣食起居,成为法律中的第一顺序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2025 都匀市一模)黄大爷夫妇育有两子,黄甲和黄乙,黄大爷病故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100万元。大儿子黄甲早年去世后留下女儿黄丙及妻子孙某,两人一直与黄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孙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黄乙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探望。黄大爷生前立有遗嘱,将其房屋赠与孙某。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孙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黄乙很少探望老人,不能继承遗产③若所立遗嘱有效,则应尊重老人意愿④房屋和存款应由黄大爷老伴和黄乙、黄丙平均分配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2024春 沈阳期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 )①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②当事人同居期间的收入不形成共有财产③当事人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④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4春 佛山期中)在古代社会,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大事;而在现代社会,婚姻越来越成为男女双方的私事,婚后因感情破裂而引发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处置等也是两个人的事情。材料说明( )①现代社会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②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处置财产权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和基础④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氛围决定子女的人生成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1.(2024春 鞍山期末)彩礼源于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频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对此,看法正确的是( )①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纯属个人自由②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③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④高额彩礼体现男方对女方的态度,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2022春 山东期中)张某利用各省间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先后和甲女、乙女领证结婚并生子。张某的行为( )①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要求②导致其与乙生的孩子成为非婚生子③符合传统风俗④属于重婚,触犯了国家法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2024 绥宁县校级模拟)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一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 )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③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4.(2023秋 十堰期末)王先生在与马老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财产,妻子马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老太与王先生结婚50余年,在日常生活中,王先生﹣﹣贯独断专行,撒自出卖夫妻二人唯一住房,取得卖房款368万元。卖房款由王先生﹣﹣人控制,马老太认为自己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且双方已经分居.故请求分割卖房款中属于自己的184万元。下列对材料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马老太应多分得家庭共同财产②卖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平等是处理好夫妻财产关系的关键④马老太的诉求应得到法庭的支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5.(2024 曹县校级一模)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三人共同生活在李某军的房屋中。期间,曾某彬、孙某学均患重病。后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关于曾某彬死亡抚恤金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不应参与分配②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形成更为紧密的家庭成员关系,可以多分③孙某学年老且患有重病,缺乏劳动能力,丧失生活来源,应当予以照顾④曾某彬生前未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一起生活,三人无权参与分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2024 宝安区模拟)李先生和李太太共同商定用他们婚后积蓄50万元开一间咖啡馆。因资金不足,向朋友赵某借款20万元用于装修和设备采购。李太太负责咖啡馆的日常经营。借款到期,李氏夫妻无力偿还。李太太提议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车抵押给赵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延期还款,赵某表示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如李先生和李太太约定由李太太负责还款,赵某仍有权要求李先生偿还②李太太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已经抵押给赵某,赵某可以依法变卖该车获偿③如李氏夫妻的咖啡馆因经营不善倒闭变卖,已转移给赵某的车辆不返还④李氏夫妻离婚后因咖啡馆经营而对外负债,李氏夫妻仍然负有连带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材料题(共2小题)17.(2024春 安徽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材料一 张某与郭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为张某甲,未进行户籍登记。2008年5月9日,张某与郭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子张某甲由郭某抚养。张某与郭某离婚后又各自成立了家庭。郭某与周某结婚,并为其子张某甲落户时,在户籍上登记为周某某。张某认为郭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双方的婚生子女的名字改为周某某,侵害了其权利,诉诸法院,请求判令郭某将其婚生子姓名由周某某恢复为张某甲。法庭上,郭某辩称,为孩子的成长考虑,不能更改孩子的姓名。还辩称其子离婚时候已经协议约定为自己抚养,张某已经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权干涉改名。材料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法官,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18.(2024 安徽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三(男)与李四(女)是夫妻,共育有一儿一女。2018年1月李四因病去世,子女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极少回家看望张三。2020年1月,张三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21年7月,张三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120万元存款和股票若干留给其子女平分,住房归王女士所有。2023年12月,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财产大部分归王女士所有。2024年5月,张三因病去世,王女士主张按张三自书遗嘱继承遗产,张三的子女不同意,与王女士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诉讼请求的依据及其意义。期末押题预测 珍惜婚姻关系参考答案与试题解析一.选择题(共16小题)1.(2023秋 十堰期末)父母之间的关系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父母感情和睦是影响整个家庭氛围的首要因素,甚至对孩子以后的情商、家庭观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父母恩爱的家庭一般比较有爱,孩子从小在这种融洽的环境长大,将来的性格往往会比较好。这是基于( )①父母与子女关系最为密切,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②父母感情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③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④父母关系是否和谐是子女成长后人生成就的决定因素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父母的权利义务有:①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2)子女的权利义务有:①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解答】①②正确,父母感情和睦是影响整个家庭氛围的首要因素,甚至对孩子以后的情商、家庭观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父母恩爱的家庭一般比较有爱,孩子从小在这种融洽的环境长大,将来的性格往往会比较好。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最为密切,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感情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③不符合题意,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说法正确,但它不是原因;④错误,父母关系是否和谐影响子女成长后的人生成就,但不是决定因素。故选:A。【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时要注意,明确设问指向,从题干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并与教材知识相结合,选出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2.(2024 通川区开学)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父母的权利义务有:①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2)子女的权利义务有:①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解答】①错误,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也通过法院申请离婚也不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②④符合题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常某与王某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③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故选:C。【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对基础知识的准确把握去除观点本身错误的选项。3.(2023秋 西城区期末)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这一制度,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孟子》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只可以与其近亲属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意定监护人可以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③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是指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的,那么担任监护人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的公民来担任,同时在担任监护人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都做出保护,被监护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解答】①错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错误,意定监护人不能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③④正确,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故选:D。【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4.(2024 玉林三模)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涉及到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②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④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享有自主处置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是指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的,那么担任监护人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的公民来担任,同时在担任监护人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都做出保护,被监护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应由其监护人代理。【解答】①错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李先生可以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②③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因此双方必须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④错误,作为意定监护人的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财物没有自主处置权。故选:C。【点评】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5.(2024春 湾沚区校级期末)张某甲、张某乙系张某子女,在张某年老后,两人互相推诿,长期怠于履行对其父张某的赡养义务,导致张某生病后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和照看,最终独自病死家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甲、张某乙犯了遗弃罪②张某甲、张某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③张某甲、张某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张某甲、张某乙对张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维护家庭和睦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答】①正确,材料中张某甲、张某乙是张某子女,却互相推诿,对于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致使老人独自病死家中,情节恶劣,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依法惩处;②错误,张某甲、张某乙的行为已构成犯罪;③正确,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错误,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排除法去除错误的选项。6.(2023 开远市校级模拟)近日,河南一高中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画面通过网课直播间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学生眼前。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维护家庭和睦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答】①符合题意,女教师丈夫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②不合题意,题干不涉及人格独立问题;③错误,实施家庭暴力应当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依情节而定;④符合题意,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故选:B。【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7.(2024春 江阴市期中)李某三年来悉心照顾孤寡老人单某。单某生前就决定将毕生积蓄162万元赠与李某,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老人去世后,李某选择将这笔钱交还给单某在外地的兄长。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权获得该笔遗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单某外地兄长无权继承③李某的行为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李某因照顾了单某的衣食起居,成为法律中的第一顺序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①地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②基本内容: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地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②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解答】①正确,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但李某不是单某的继承人,不能进行遗嘱继承,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李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不涉及遗嘱继承;③正确,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在老人去世后他又将这笔钱交还给了老人在外地的兄长,既体现了邻里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又彰显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错误,李某不是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选:B。【点评】本题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把握题干关键字眼,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8.(2025 都匀市一模)黄大爷夫妇育有两子,黄甲和黄乙,黄大爷病故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100万元。大儿子黄甲早年去世后留下女儿黄丙及妻子孙某,两人一直与黄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孙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黄乙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探望。黄大爷生前立有遗嘱,将其房屋赠与孙某。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孙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黄乙很少探望老人,不能继承遗产③若所立遗嘱有效,则应尊重老人意愿④房屋和存款应由黄大爷老伴和黄乙、黄丙平均分配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解答】①正确,孙某对黄大爷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所立遗嘱有效,则应尊重老人意愿;②错误,黄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具有继承权。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④错误,该房屋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产再进行分配。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9.(2024春 沈阳期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 )①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②当事人同居期间的收入不形成共有财产③当事人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④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构建和谐婚姻(1)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平等①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2)夫妻间平等的财产关系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③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解答】①④正确,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双方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无效当事人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继承遗产;②错误,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③错误,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故选:B。【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10.(2024春 佛山期中)在古代社会,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大事;而在现代社会,婚姻越来越成为男女双方的私事,婚后因感情破裂而引发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处置等也是两个人的事情。材料说明( )①现代社会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②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处置财产权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和基础④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氛围决定子女的人生成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构建和谐婚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构建和谐婚姻(1)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平等①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2)夫妻间平等的财产关系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③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父母的权利义务有①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②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2)子女的权利义务有①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解答】①符合题意,在古代社会,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大事;而在现代社会,婚姻越来越成为男女双方的私事。这说明现代社会尊重男女双方的婚姻自由;②符合题意,婚后因感情破裂而引发的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处置等也是两个人的事情。这说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错误,夫妻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④错误,材料未涉及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氛围影响子女的人生成就。故选:A。【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1.(2024春 鞍山期末)彩礼源于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频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对此,看法正确的是( )①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纯属个人自由②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③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④高额彩礼体现男方对女方的态度,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结婚的条件与程序(1)必备条件①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2)禁止条件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解答】①错误,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但不是“纯属个人自由”;②正确,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③正确,国家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反对借婚姻索取高额财物,所以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④错误,不能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故选:C。【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在选择过程一定要注意选项与题干主旨的相关性。12.(2022春 山东期中)张某利用各省间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先后和甲女、乙女领证结婚并生子。张某的行为( )①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要求②导致其与乙生的孩子成为非婚生子③符合传统风俗④属于重婚,触犯了国家法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结婚的含义、原则及义务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包括:①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解答】①④符合题意,张某利用各省间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的漏洞,先后和甲女、乙女领证结婚并生子。张某的行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要求,属于重婚,触犯了国家法律;②错误,张某与乙已经领证,其与乙生的孩子为婚生子;③错误,张某的行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要求,违背了传统风俗。故选:B。【点评】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3.(2024 绥宁县校级模拟)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一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 )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③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离婚自由及方式(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外,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解答】①错误,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错误,如果起诉离婚,不要求双方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③④正确,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故选:D。【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4.(2023秋 十堰期末)王先生在与马老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财产,妻子马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老太与王先生结婚50余年,在日常生活中,王先生﹣﹣贯独断专行,撒自出卖夫妻二人唯一住房,取得卖房款368万元。卖房款由王先生﹣﹣人控制,马老太认为自己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且双方已经分居.故请求分割卖房款中属于自己的184万元。下列对材料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马老太应多分得家庭共同财产②卖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平等是处理好夫妻财产关系的关键④马老太的诉求应得到法庭的支持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解答】①错误,马老太获得家庭共同财产的一半;②④正确,王先生在与马老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财产,妻子马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老太与王先生结婚50余年,在日常生活中,王先生﹣﹣贯独断专行,撒自出卖夫妻二人唯一住房,取得卖房款368万元。卖房款由王先生﹣﹣人控制,马老太认为自己年事已高需要照顾,且双方已经分居.故请求分割卖房款中属于自己的184万元。因为卖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马老太的诉求应得到法庭的支持;③错误,夫妻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故选:D。【点评】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5.(2024 曹县校级一模)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李某军34岁时,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三人共同生活在李某军的房屋中。期间,曾某彬、孙某学均患重病。后曾某彬去世,其单位向孙某学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关于曾某彬死亡抚恤金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成年,双方未形成扶养关系,不应参与分配②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形成更为紧密的家庭成员关系,可以多分③孙某学年老且患有重病,缺乏劳动能力,丧失生活来源,应当予以照顾④曾某彬生前未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一起生活,三人无权参与分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解答】①错误,曾某彬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生活,由李某军照顾,曾某彬与李某军形成事实上的赡养关系,应参与分配;②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军对曾某彬履行了赡养义务,形成更为紧密的家庭成员关系,可以多分;③正确,孙某学年老且患有重病,缺乏劳动能力,丧失生活来源,应当予以照顾。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时,履行监护职责;④错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三人有权参与分配。故选:C。【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16.(2024 宝安区模拟)李先生和李太太共同商定用他们婚后积蓄50万元开一间咖啡馆。因资金不足,向朋友赵某借款20万元用于装修和设备采购。李太太负责咖啡馆的日常经营。借款到期,李氏夫妻无力偿还。李太太提议将自己名下的一辆车抵押给赵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延期还款,赵某表示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如李先生和李太太约定由李太太负责还款,赵某仍有权要求李先生偿还②李太太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已经抵押给赵某,赵某可以依法变卖该车获偿③如李氏夫妻的咖啡馆因经营不善倒闭变卖,已转移给赵某的车辆不返还④李氏夫妻离婚后因咖啡馆经营而对外负债,李氏夫妻仍然负有连带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分析】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他物权1.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2.他物权(1)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2)他物权一般不包括处分的权利。因为只有享有所有权的人,才能合法行使处分权。他物权往往不能排他享有。【解答】①正确,李先生和李太太共同商定用他们婚后积蓄50万元开一间咖啡馆,李太太负责咖啡馆的日常经营,因此,李先生和李太太约定由李太太负责还款,赵某仍有权要求李先生偿还;②正确,李太太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已经抵押给赵某,赵某可以依法变卖该车获偿;③错误,如李氏夫妻的咖啡馆因经营不善倒闭变卖,已转移给赵某的车辆不返还;④错误,李氏夫妻离婚后因咖啡馆经营而对外负债,李氏夫妻仍然负有连带责任。故选:A。【点评】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二.材料题(共2小题)17.(2024春 安徽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材料一 张某与郭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取名为张某甲,未进行户籍登记。2008年5月9日,张某与郭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子张某甲由郭某抚养。张某与郭某离婚后又各自成立了家庭。郭某与周某结婚,并为其子张某甲落户时,在户籍上登记为周某某。张某认为郭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双方的婚生子女的名字改为周某某,侵害了其权利,诉诸法院,请求判令郭某将其婚生子姓名由周某某恢复为张某甲。法庭上,郭某辩称,为孩子的成长考虑,不能更改孩子的姓名。还辩称其子离婚时候已经协议约定为自己抚养,张某已经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权干涉改名。材料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法官,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假如你是法官,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关键词:郭某辩称其子离婚时候已经协议约定为自己抚养,张某已经不是儿子的法定监护人,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键词:擅自将双方的婚生子女的名字改为周某某,可联系教材知识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关键词:郭某与周某结婚,并为其子张某甲落户时,在户籍上登记为周某某,可联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说明张某甲在户籍登记时候根据双方的意见可以为张姓姓名,也可以为郭姓姓名,但不能随他姓,因此,郭某擅自变更其子张某甲的姓名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予以纠正。【解答】判决:责令被告恢复儿子原姓氏。理由: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母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原被告离婚时候,双方协议其子由被告直接抚养,但张某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②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郭某未经张某同意,单方面更改其子姓名,侵犯了张某作为父亲决定其子女姓名的权利。③因为双方都未对张某甲进行户籍登记,其子张某甲在户籍登记时候根据双方的意见可以为张姓姓名,也可以为郭姓姓名,但不能随他姓。④郭某擅自变更其子张某甲的姓名的做法是违法的,应该予以纠正。【点评】属于原因类试题,该类试题对于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独特的优势。此类题主要是让我们分析解决某问题措施的经济学、哲学或政治学理论原因。一般来说其设问主要有:确定某知识范围,据此分析或说明材料对应的具体做法的某方面的理论原因或现实意义。18.(2024 安徽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三(男)与李四(女)是夫妻,共育有一儿一女。2018年1月李四因病去世,子女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极少回家看望张三。2020年1月,张三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21年7月,张三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120万元存款和股票若干留给其子女平分,住房归王女士所有。2023年12月,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财产大部分归王女士所有。2024年5月,张三因病去世,王女士主张按张三自书遗嘱继承遗产,张三的子女不同意,与王女士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诉讼请求的依据及其意义。【分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诉讼请求的依据及其意义。关键词:2020年1月,张三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23年12月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财产大部分归王女士所有。张三因病去世,王女士主张按张三自书遗嘱继承遗产,张三的子女不同意,与王女士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取消其继承权。本案中,张三生前通过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财产大部分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按遗嘱进行继承。法院的判决,体现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教育引导大众敬老爱亲,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答】①依据:王女士有权继承张三的遗产。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取消其继承权。张三生前通过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财产大部分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按遗嘱进行继承。②意义:法院的判决,体现了遵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教育引导大众敬老爱亲,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点评】本题第一小问说明法院判决支持王女士诉讼请求的依据为分析说明类问题,主要按以下思路进行:第一步,精析材料,把握主题。这是解题的基础,可有效避免“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的现象。第二步,围绕主题,回归教材。以试题反映出的问题为中心与教材联系,找出材料与教材的“结合点”。第三步,紧扣题意,合理作答。通常,我们只要将教材中的基本原理与材料一一对应,用理论分析材料即可。本题第二小问判决意义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解答本题的关键是抓住材料中的有效信息和设问要求,需要学生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很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吃透教材的基本观点和具有调动和运用知识以及分析和阐述观点的能力,综合性较强,能力要求较高,有一定的难度。21世纪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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