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21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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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21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1张PPT)
总议题:权利行使中要注意哪些界限?
民事权力有界限
相邻关系需注意
议题一、“网购”差评是否侵权
议学活动一: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网购差评的行为?
“网购”打差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李先生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如果李先生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则构成侵权。
01 民事权力有界限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
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01 民事权力有界限
(1)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内容: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原因: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例外: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其行为是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职业差评师,靠给别人差评生活的人。是由淘宝网催生的新兴职业。淘宝上有很多恶意买家做起职业差评师,赚取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
相关链接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镜头1:小王同学在写一篇作文时,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镜头2: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知网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
镜头3: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请判断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探究思考
01 民事权力有界限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2)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民法典中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几种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需指明作者的作品出处。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知识拓展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正版下载不侵权,属合理使用。下载盗版,侵权。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练一练
强化练习
云某通过网络平台在林某店铺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并要求退货。林某不仅不支持退货,还声称云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云某删除差评。对于云某和林某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云某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并不构成侵权
②云某作为买家有权在收货后根据货品的质量选择是否给予差评
③买家网购后的评论致使买卖双方之间无法构建一个信息对称的平台
④云某作出的相应评级和评论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侵害了林某名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在购买了正版CD等出版物后,获得的是CD的使用权,可以不经许可免费在家庭或私人场合使用。如果在营业场所等公共场合播放,则属于公开表演,就涉及到了歌曲的‘表演权’,依《著作权法》应事先取得许可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2022·浙江·东阳市横店高级中学高二期中)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某作家署名“文涵”,在甲网站发表题为“礼赞百年”的诗作,乙出版社出版的《“诗意心声献礼党”诗歌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社区在党庆文艺表演中集体朗诵了该诗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礼赞百年”在甲网站公开发表后便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礼赞百年”在《“诗意心声献礼党”诗歌集》中被正式发表
③丙可以不经该作家同意使用“礼赞百年”,但应当支付报酬
④丁社区集体朗诵活动是对该诗作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行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议题一、楼上厨房改厕所,与你有关吗?
议学活动三:结合课本知识和材料,分析被告有权对房屋格局进行过改造并将厨房改成厕所吗,说说你的看法
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不可以,因为楼下住户与之产生相邻关系,不得侵犯楼下邻居的相邻权
一审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卫生间与厨房的功能明确,对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被告的房屋改造格局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此外,法院认为,基于卫生间的特殊用途,如此改造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且有违善良风俗。
法院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事权利有界限,不可滥用权利
02 相邻关系需注意——春联那些事儿
1.相邻关系(是什么)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补充)
注意:
“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都可称作“相邻”。如,一楼产生噪音,六楼被感知,仍可谓一楼与六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02 相邻关系需注意
2.为什么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为什么)
(1)必要性: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3)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02 相邻关系需注意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怎么做)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BY YUSHEN
拓展:妨害妨免关系、越界关系
妨害妨免关系 : 不动产所有人在行使自己的不动产权利时不得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不应由其忍受的妨害。
越界关系 :
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建造建筑物,越过边界而占了相邻土地,相邻之土地所有人不得要求其拆除,即不得行使其妨害排除请求权,但是可以要求其赔偿或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该占用部分的土地。
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自己土地上种植树木等其根系或者枝叶越界进入相邻之土地内,该相邻土地之权利人有权请求其铲除。
知识框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的含义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1.相邻关系(是什么)
2.为什么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为什么)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怎么做)
课堂练习
1.李某与张某是前后楼栋邻居,两家相距不足20米。张某为防盗,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可手机操控、可人脸识别、可自动拍摄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李某的卧室和阳台。李某认为可视门铃对自己的生活安宁造成了困扰,要求张某拆除,张某表示拒绝,李某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张某有权维护个人财产安全,其诉求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②李某有维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其诉求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作为相邻方的李某,应同意张某在个人门上装可视门铃
④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民事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探究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案例】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该公司在自己的围墙边安装使用照明灯,尽管是应享有的权利,但该公司的照明灯照明影响了小陆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是一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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