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2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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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课件(共2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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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1张PPT)
“你们只能烧死我一个,会有更多的人站起来,胜利一定属于法兰西!”
1429年的欧洲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

国际法的发展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2—14世纪的法兰西
在中世纪的西欧,假如你问一个人的身份,他会首先告诉你他是基督徒,其次是某个地区的居民,比如卢瓦尔河谷人、勃艮第人或者伦敦人,最后才可能是英格兰人、法兰西人或者德意志人。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
1.专制王权国家的形成
15世纪前后,西欧封建割据势力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英国玫瑰战争:兰开斯特家族VS约克家族
宗教改革:“教随国定”
宗教改革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世俗权力
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英国:亨利八世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亨利八世颁布《至尊法案》
法国:路易十四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凡尔赛宫
朕乃君主,故可以为所欲为。——(普鲁士)腓特烈·威廉一世
国王之于人民,雨水之于大地。 —— 西班牙格言
专制王权国家

民族国家
所谓民族国家...是以民族为基础的主权国家,它必须具备两个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 ——钱乘旦《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
2.民族国家的产生(16-19世纪)
(1)背景
民族语言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形成
1525年马丁·路德的德语版《圣经》出版之后,德文《圣经》广泛传播于西欧,1541年瑞典语《圣经》出版。1550年丹麦语《圣经》出版,1584年斯洛文尼亚语《圣经》
版。法国、英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瑞士、丹麦等国在16世纪都出现了自己民族语的《圣经》译本。
——张洁颖《从翻译角度看宗教改革和语言革命》
莎士比亚
封建君主专制阻碍了资本主义发展(根本原因)
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启蒙思想家重新考虑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专制之下无祖国。
——拉·布吕耶尔
热爱祖国就是热爱你自己。
——圣·埃夫勒蒙
如果自由、财产、安全消失了,祖国也不存在了。
——霍尔巴赫
克洛德·德彪西
军乐整合了在所有分散的心中跳动着的对祖国的爱;思念阿尔萨斯——洛林,但从没有说出口的年轻糕点师傅和老先生们,通过军乐集合起来!
《马赛曲》曲谱
(2)标志
出现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马赛曲》歌词
Allons enfants de la Patrie
Le jour de gloire est arrivé!
前进,祖国儿女,快奋起,
光荣一天等着你!
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变为具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
(3)特征
有的由单一民族组成,更多的则是包括了多个民族。
主权独立,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英国民族组成
英格兰
威尔士
爱尔兰
苏格兰
高卢雄鸡
法国鹅肝
(4)评价
利——
凝聚了民众,推动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
为统治者绑架民意、走向民族沙文主义、加剧对外侵略扩张准备了条件(狭隘性、排他性、扩张性)
启示:民族主义是把双刃剑,要趋利避害,发挥其积极作用,维护国家独立,实现民族振兴,克服其消极作用。
“这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结局 ——莎士比亚”
弊——
——许二斌《中世纪欧洲战争起因类型计量分析》
自大航海时代起,由于航海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渐频繁。随着这种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无论是政府间的往来还是民间的跨境贸易往来,以及对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的管理,都开始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领域。
——谢浩然《再论国际法的起源和发展》
世界需要秩序
时代呼唤理性
必要性
民族国家纷纷建立
国家间交往频繁
战争等国家间冲突增多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战争与和平法》
1625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1648
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17世纪
维也纳
体系
1815
进一步
发展
二、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根据一般规则:本人是处理自己事务的最佳裁断者,因而拥有发动战争之权力的人,乃是唯一拥有缔结和约之权力的人。由此推导,公战能够由各方主权者单独发动,在王权政制下的这种权力理所当然属于君主 。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这段材料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1.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1625年
2.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648年
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
承认新教同盟占领的土地;
重申“教随国定”原则;
承认德意志各邦在内政外交的自主权;
承认荷兰、瑞士独立。
确立了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开创了用国际会议的形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
3. 外交制度逐渐建立 17世纪
霍尔班 《使节》 1533
常驻外交使节
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应用范围也逐渐从欧洲扩大到美洲 、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4. 维也纳体系 1815年
建立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
野战医院和军队医院应被承认为是中立的。 只要这类医院内有任何病者或伤者,它们就应受到交战各方的保护和尊重。
——《红十字公约》1864年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提出不兼并不赔款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
凡是把一个弱小民族合并入一个强大国家而没有得到这个民族的同意,就是兼并或侵犯别国领土的行为……各富强国家为了如何瓜分它们所侵占的弱小民族而继续进行战争,是反人类的滔天罪行。
——1917年苏俄《和平法令》
1. 苏俄:开辟新阶段
2. 凡—华体系、国际联盟
凡任何战争或战争之威胁,不论其直接或间接涉及联盟任何会员国,皆为有关联盟全体之事,联盟应采取措施,以保持各国间之和平。
——《国际联盟盟约》
3. 《非战公约》 1928年
第一个正式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普遍性国际公约。
列强对公约还提出了各自的保留条件,即各国都拥有自己“决定情况是否需要诉诸战争以实行自卫”的权利。
——曹胜强《二十世纪国
际关系史论》
4. 二战结束后
《联合国宪章》的签署
荷兰海牙国际法院
一、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
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
——《联合国宪章·第五章》
新的民主国家纷纷独立,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国际法遭遇的挑战
强权政治、霸凌行径、双重标准、单边主义等仍在作祟,各国应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守国际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平发展的核心价值,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
1967年,光华寮案发生,1982年,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在中日已建交的情况下,称台湾当局为"被承认的事实上的政府"。
1983年底到1984年初,美国在尼加拉瓜的数个港口布雷,严重威胁航行安全。
1987年,美国参议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1994年,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实行种族大屠杀,共造成约100万人死亡。
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越过联合国发动科索沃战争。
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
2015年,菲律宾无视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发起南海仲裁案
2017年——至今,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卫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移民协议。
…… ……
1625
《战争与和平法》
维也纳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1648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803-1815
拿破仑战争
1914-1918
一战
1939-1945
二战
凡—华体系
国际法逐渐形成
国际法奠基
1618-1648
三十年战争
1928《非战公约》
1945《联合国宪章》
1917苏俄《和平法令》
国际法新的发展阶段
16世纪
16-19世纪,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二战后,民族解放运动,大批新兴民族国家独立
雅尔塔体系
小结:民族国家与国际法
20世纪国际法
范围和作用
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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