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安徽省六安市独山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月考政治试题一、单选题1.张某与李某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李某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张某的卧室和阳台。张某认为李某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自己住宅,便将李某告到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有( )①住宅具有私密性,对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至关重要②李某安装可视门铃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无须拆除和移位③本案适用相邻关系原则,李某应拆除可视门铃以照顾张某利益④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法院应支持张某的全部诉求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老张是一名进城打拼多年的农民,凭借祖传手艺开了一家店铺。他对店铺接到的一些大额订单不放心,希望合作方能够提供担保;同时,他对自己在农村老家的老房子和承包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也不清楚。结合老张的实际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合作方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老张就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②合作方如果用动产设定质押,需要将动产转移给老张占有③老张将农村老家老房子卖给他人后,不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④老张将农村老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土地所有权随之发生改变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2年8月6日,甲将其研制的新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2022年11月6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23年2月,乙独立研发出相同产品,立即组织生产并销售。2023年3月,甲发现乙的销售行为后向法院起诉。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①乙虽独立研发,生产销售相同产品仍侵犯甲的专利权②甲研制的新产品专利权保护期始于2022年11月6日③任何人使用甲研制出的新产品均侵犯了甲的商标权④2042年8月6日之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甲的发明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3年10月,一女童与母亲在某小区正常行走,女童突遭一只烈性犬撕咬,其母多次驱赶未果,之前女童并未逗惹该犬,且该犬未拴绳,也没发现养犬人在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烈性犬未栓绳在小区游荡,如物业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民事责任②养犬人对其饲养动物管理不善,致女童被咬伤,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③女童母亲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该承担部分民事责任④即使女童被咬伤不是养犬人主观故意,但养犬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5.沙某在甲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30盒黄芪薏米饼干,签收后发现甲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就私自在饼干中添加黄芪。为获得赔偿金,沙某在短期内分三次先后购买了40盒、60盒、100盒同款饼干,随后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当于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中( )①甲公司违反了生产安全规定,应承担一般过错责任②甲公司应退还货款并赔偿沙某首次购买造成的损失③沙某行为存在着主观故意,甲公司可以反诉沙某侵权④双方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赵某年事已高,因生活无法自理且无人照顾,与同村的王某达成遗赠扶养协议,并请村委会两名工作人员现场作证,约定由王某照顾赵某,赵某去世后,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归王某所有。此后,王某悉心照料赵某。但在赵某去世后,赵某的两位兄长却拒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案涉房产应归王某所有②赵某去世后,王某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案涉房产所有权③赵某的两位兄长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产④王某可就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申请仲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18年1月,张某与李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张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李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次年,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用于住房装修。2021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张小某。2022年初,张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张某所购公寓和李某父母所赠别墅均为夫妻共同财产②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张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④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分歧可以通过仲裁解决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8.邓某(男)与林某(女)经人介绍相恋,次年两人登记并举办婚礼。婚后二人因感情不合而协议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在财产分割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确定属于邓某个人财产的有( )①邓某使用林某的蚂蚁花呗购买的电动刮胡刀②在进行协议离婚期间邓某获得发明专利费5万元③二人共同居住的由邓某婚前全款购置的别墅④婚后邓某在商场促销活动抽奖时获得的一辆电动自行车A.③④ B.①③ C.①② D.②④9.女职工崔某系H公司职工,2020年3月公司因为人事变动,将她的工作岗位从行政助理变为接待文员,接待文员的工作与她原来的工作和专业很不相符,工资收入也大为缩水。她猜测公司很可能是想让她自动辞职。为此她曾力争,但公司说,当时签劳动合同时,已明确“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公司的做法完全合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公司因发展需要进行工作岗位调整是正常行为,崔某不应该对公司不满 ②公司单方面对崔某的工作岗位做出调整,违背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③员工就应该无条件服从调动,原劳动合同的规定合情合理 ④“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的规定显失公平,该条款为无效条款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王某在廖某的五金店铺打工已有两年多,但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一日王某驾驶店铺的老旧面包车送货,因车辆年久失修,刹车失灵,在一公路的拐弯处侧翻,导致王某受伤住院。康复后,王某计划就医药费、误工费等问题与廖某进行协商。此案中( )①两人协商解决劳动纠纷顺应了法治社会的要求②廖某侵犯了王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③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王某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④若协商不成,王某可申请仲裁,也可直接起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在今年的“3.15晚会”上,记者报道消费者在某直播平台商家直播间购买的“大牌化妆品免税货”,实为深圳明通市场假货!商家谎称“韩国免税直采”,实则用高仿料体+回收瓶罐装,成本不到50元!更离谱的是,韵达等快递商面单造假“保税仓发货”,消费者难辨真假。种草变踩雷。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商家在直播间上“大牌化妆品免税货”链接属于要约②这属于“混淆行为”,损害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③体现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商家为逐利而破坏市场环境④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商家应承支付违约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某教育机构在其网站发布“班主任1对1同步辅导”“微信1对1辅导”“您的4名好友已抢购成功……点我抢报”等不实信息,并虚构旗下教师任教经历。上述行为( )①属于典型的“搭便车”的混淆行为②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规则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④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渠道②人民调解组织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③有效的调解能够降低社会和谐稳定的成本④调解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4.孙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一台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孙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孙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③人民法院对孙某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④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存在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但该公司拒不整改。环保组织以该公司构成环境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谁主张、谁举证”,环保组织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②该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该公司应赔偿环境污染损害④人民法院会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的。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法官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下列对诉讼中的证据的认识正确的是( )①证据的认定要符合法律的要求②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③所有诉讼都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④当事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能会败诉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主观题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毛某驾驶的车辆与赵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交警作出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书。经司法机构鉴定,赵某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赵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毛某及毛某投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保险公司辩称,赵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其个人体质对损害后果具有扩大的影响,应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要求减轻其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的抗辩不成立,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赵某全部损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本案判决的认识。1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小华“香飘飘煎饼”店因其口味独特而家喻户晓,顾客络绎不绝。2020年小华注册了“香飘飘煎饼”商标。2022年2月小华却发现小李经营了数家“香飘飘煎饼”店铺,其装修风格、煎饼成分及配料均模仿小华店铺及旗下的产品。2023年4月,小李为了抢占市场,大力宣传本店产品才是正宗,小华煎饼店是盗用自己配方,导致公众对小华煎饼店失去信赖,其产品销量也大幅下降。结合材料,运用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请你评析小李抢占市场这一行为。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眼下,网络直播盛行,一股直播带货的热潮被激发,不少平台的商家都通过直播为自己的产品拉人气、做广告,这样的方式既新颖直观,又有不错的效果。不过直播带货也出现了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部分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成了新隐患,出现了“直播翻车”现象,有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有网友反映自己通过观看某网红直播带货后买到的小龙虾早已过期无法食用。归根结底,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一切行动都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拒绝让“直播带货”成为纵容假货、劣质产品流通的保护伞,这样才会真正减少“直播翻车”。(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对直播带货中出现的情况作出评价。(2)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A公司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何某向该公司求职,申请表上写明:本科学历。A公司向何某发出《录用通知书》,其中载明: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求职证件,经专业机构核查属虚假者,录用通知书将视为无效。同日,何某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月工资25000元。半年后,A公司发现何某存在伪造学历问题,遂以何某在应聘时提供了虚假资料为由,向其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返还所获得的工资。何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该案中双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答案 A C B B C B B B D A题号 11 12 13 14 15 16答案 A C D D D B17.①本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损害结果看,赵某构成人体损伤九级伤残,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严重损害。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看,毛某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与赵某伤残存在因果关系,而赵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与事故的发生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②因此,赵某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存在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情形,故毛某承担全部责任,赵某不承担任何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18.①经营者小李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造成公众混滑,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②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有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③企业应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经营。19.(1)①商家直播带货中藏匿着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网红和电商联手向粉丝售卖伪劣产品、直播带货售卖过期小龙虾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直播带货中藏匿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③这些商家没有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2)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20.(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何某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A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合同虽然无效,但何某在试用期已付出劳动,A公司应支付何某相应的劳动报酬。(2)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