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24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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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件(共24页PPT)-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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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跳广场舞,这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生命权健康权的表现。但一些老年人把广场舞的声音放得很大,或者占据公共场所,这就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侵犯公共利益,权利越界了
再如网购中,一些买家夸大商品瑕疵,恶意评价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的行为
还有通过跳楼威胁讨薪的行为……,这都是权利越界
01
民事权利有限制
1. 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案例: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想一想: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行使民事权利要注意什么?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法公报案例:网络交易中买家给“差评”若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则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
个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
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互
联网时代买家、卖家要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
定和网络道德规范。
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低毁的,则构
成侵权。
点评:
3.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人格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相关链接]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镜头1:小王同学在写一篇作文时,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镜头2: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知网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
镜头3: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请判断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探究思考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A、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合理使用的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判断: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只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并未支付使用费使用他人作品都构成侵权。这一观点对吗?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使用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c.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
d.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制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都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①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②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知识整合】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对知识产权在著作权上的限制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1.区别:
(1)合理使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这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
(2)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需支付使用费,而合理使用不需支付使用费。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使用方式不同。
2.相同点: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均应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应尊重作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重难点突破
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对名誉权保护有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
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
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合理使用。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多台电脑安装软件。属侵权。
用于个人欣赏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教材分析:
行为一: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对作品的合理使用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行为一不侵犯著作权,但应当指明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行为二:这种情形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同学购买的是正版软件,则该同学享有使用此应用软件的权利。对于拷贝同学购买的正版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该应用软件在购买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那么拷贝同学的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电脑上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行为三:是否侵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行为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02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限于不动产直接相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何为相邻关系(了解)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3.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 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2. 相邻关系的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4.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1)有利生产原则。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一方要将生产中对另一方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也要对合理的生产活动加以理解和容忍。
(2)方便生活原则。在维护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相邻权利人的生活提供方便,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
(3)团结互助原则。在相邻关系的处理中,人们应当互谅互让、团结互助。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和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存在。
(4)公平合理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平等和统一,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兼顾各方利益,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
(5)尊重习惯原则。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2.侵害相邻权的责任承担方式: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
4.2 补充拓展
相邻权纠纷中当事人基本上都是邻居,甚至有些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态度互相退让、协商一致,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发生居民间的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找如物业公司、居委会、片区民警等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矛盾。
相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探究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案例】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该公司在自己的围墙边安装使用照明灯,尽管是应享有的权利,但该公司的照明灯照明影响了小陆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是一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常见的民事权制限制
含义
界限是什么(公平诚信守法公良)
限制范围(特定的人身权财产权)
1.对名誉权的限制(商业方面、新闻舆论方面)
2.对著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
3.对相邻权的限制(处理规则:原则依据道德)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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