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秋高考思想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共16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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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秋高考思想政治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共16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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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 高考建议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1.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是本单元学习的重点。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5年)》把握和理解我国的产权保护政策。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所有权和他物权,涉及跨单元、跨模块知识,属于复习难点,需结合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复习、掌握。同时关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时政热点。
3.依据生活中的合同案例,综合考查对合同的订立、违约等相关知识的理解。在生活实际中,多关注合同纠纷的热点事例。
4.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是重要的命题方向,往往选取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具体案例等作为命题情境考查相关知识,应加强对生活中各种侵权责任现象的分析与判断。
【知识体系·易错纠正】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辨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道德、绿色等基本原则。
辨析: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公序良俗不等于道德。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3.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辨析: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4.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
辨析: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5.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都是20年。
辨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6.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辨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
申请注册。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包括:诸如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7.要约达成意味着合同成立。
辨析: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即告成立。
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定是无效合同。
辨析: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9.全面履行原则主要是要求当事人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辨析: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10.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辨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1.民法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知识必备·考向探究】
考点一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知识精析
2.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
权关系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微点拨]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项目 民事法律关系 刑事法律关系
法律 民法 刑法及其修正案、司法解释
对象 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犯罪行为
3.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2)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5.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
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微点拨]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①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②一切民事主体均应遵循的行为准则。③解释民事法律法规的依据。④补充法律漏洞、发展学说判例的基础。在现行法缺乏相应的具体规范时,人民法院可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6.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别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类别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考向研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新高考对于人身权利的考查较多,试题往往以网络平台侵权为情境,试题选项一般设置相关知识陷阱,如混淆肖像权、隐私权等,可通过直接排误法和排除异意法予以选择。非选择题则往往与侵权责任进行综合考查。备考时,注意答题术语的运用。
对点训练
1. (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能力培养]
推理
论证 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小张的隐私权→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其安装监控设施的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
排异
排误 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答案 A
2.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③错误。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
3. (2024·浙江1月选考)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其为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不支持,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 (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粤考模拟】
1. (2024·广东调研)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14周岁的李某单独购买价格为9 000元的电脑,如果父母知晓后不同意购买,有权要求卖方退货
B.12周岁的小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需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C.17周岁的小王初中毕业后便开始打工,每月有5 000元收入。小王可以独立决定出资入伙几个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无须监护人同意
D.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用手机换取零食的法律行为无效
B
【解析】本题为逆向选择题。14周岁的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购买价格为9 000元的电脑的购买支付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合,其购买支付行为无效,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12周岁的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有效,不必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B错误但符合题意。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7周岁的小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行决定出资入伙,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25周岁的钱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用手机换取零食的法律行为无效,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2. (2024·东莞模拟)张某与赵某是上下楼邻居。楼上张某的小孩经常在休息时间玩闹,影响了赵某一家人的休息,赵某多次上楼交涉无果,便偷偷录下张某与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将其发至小区业主微信群,并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非常气愤,遂将赵某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 ③赵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张某和赵某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张某与赵某是邻居,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应考虑赵某一家人的休息权,①符合题意。赵某偷偷录下张某与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并发到小区业主微信群,对张某进行辱骂,这种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②符合题意。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利,适用一般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③不符合题意。二人应该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而不是公平合理原则,④错误。
考点二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与物权
(1)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①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②内容:包括所有权、他物权。③原则: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知识精析
2.所有权
(1)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3)共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4)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
项目 动产 不动产
是否可
以移动 通常可以移动 一般不能移动
是否因移
动而损害
价值   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 往往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
项目 动产 不动产
是否附着
于土地  通常不附着于土地 除土地外,房屋、林木等附着于土地
取得方式 一般通过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一般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互变 例如,果子在树上是不动产,摘下变动产。钢材水泥是动产,盖房子变不动产
[微点拨]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的情形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3.物尽其用——他物权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依据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价值
标的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特征 目的的用益性、地位的独立性、客体的限制性等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微点拨]抵押权和质权
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别 占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和使用 质权人占有质物
条件 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质押合同,占有质物
客体 通常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 通常是动产和权利

系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4.保护创作——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主体 保护期限 保护期满
自然人 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法人或者非
法人组织 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5.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地位: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4)类型及保护期
类型 特点 保护期
发明 这两种专利是针对技术创新的,只是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20年 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实用
新型 10年
外观
设计 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15年
6.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注册商标
①商标: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②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的要素
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禁止作为
商标注册 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3)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4)保护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考向研究】
依法保护财产权
  新高考对于财产权的考查,往往集中在知识产权方面。试题选项一般设置相关知识陷阱,如混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等,可通过直接排误法和排除异意法予以选择。非选择题多以著作权为背景,结合著作权的权利界限,综合考查。
对点训练
1. (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能力培养]
关键
信息 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 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
法律
依据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推理
判断 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 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排异
排误 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
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答案 C
2. (2024·广东卷)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排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3. (2024·安徽卷)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中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排除。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甲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排除。
4. (2024·辽吉黑卷)小王 (15周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粤考模拟】
1. (2024·佛山模拟)甲在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2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在乙的家人的要求下,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不履行债务,该小轿车的所有权将归乙所有 ②担保物权充分发挥物权交换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③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轿车属于质押财产 ④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轿车享有抵押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甲将小轿车质押给乙,若甲不履行债务,乙有权以小轿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小轿车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不是获得该小轿车的所有权,①错误。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属于质押,可以充分发挥物权交换价值,做到物尽其用,②正确。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属于质押。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轿车属于质押财产,乙对轿车享有质押权,而不是抵押权,③正确,④不符合题意。
2. (2024·江门二模)中药种植户张某在甲村承包30亩山地种植中药,与甲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每年从甲村水库取用5 000立方米水用于灌溉其承包的山地,有效期为10年。一年后,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由此可见(  )
①张某取得了30亩山地的所有权 ②张某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 ③欧某享有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 ④仅欧某具备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张某承包30亩山地,取得的是30亩山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①错误。张某承包30亩山地,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后来,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享有的只是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②③符合题意。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也同样具有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④排除。
考点三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知识精析
1.什么是合同
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特征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法律
保护 ①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②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意义 ①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微点拨]格式条款
(1)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合同订立过程
环节 含义 法律规范
第一
阶段 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环节 含义 法律规范
第二
阶段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变更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无效的
情形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
要件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4.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
项目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项目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适用
对象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5.合同履行
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则 全面
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
履行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变更或
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违约
(1)违约情形
实际违约 预期违约
不能履行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迟延履行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部分履行 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拒绝履行 恶意毁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微点拨]违约金与定金
项目 违约金 定金
条件 以违约为生效条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以预先给付为条件,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责任
承担
方式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数额
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7.合同违约免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3)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对点训练
【考向探究】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新高考对于合同的考查集中在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两个方面,对后者的考查力度更大些。选择题一般设置相关知识陷阱,如混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可通过直接排误法和排除异意法予以选择。非选择题往往以生活热点为背景设置原因类问题,答题时注意顺序“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约—排除免责的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2024·湖北卷)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能力培养]
推理
论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张三没有履行的是请陈六喝酒的合同,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排异
排误 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
答案 B
2. (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手机爆炸导致受伤,这属于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小王与手机店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生产商
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不论生产商及销售商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如果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3. (2024·辽吉黑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甲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 (1)商场更换电冰箱; (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甲身体受伤是救治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现象。因此,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
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②该商场举行的该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
【粤考模拟】
1. (2024·汕头二模)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20万元向刘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王某于合同签订之日向刘某支付定金3万元,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同日,王某向刘某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王某与刘某虽签订买卖合同,但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②刘某没有履行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返还财产等侵权责任 ③王某可以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24万元和退回定金3万元 ④《房屋买卖合同》作为物证,是王某打赢官司的关键砝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王某与刘某虽签订买卖合同,但没有进行房屋登记,故王某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①正确。刘某没有履行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②不选。刘某“一房二卖”,应对王某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可以要求刘某退回定金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20万的20%,为24万元,③正确。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④不选。
2. (2024·梅州一模)2023年12月2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上午10点10分,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1点,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2点,该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一辆货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所有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法律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4S店销售员李某将车开出店内停车场时才算是交付,而此时车辆一出店门就撞上货车,说明交付尚未完成,车辆所有权尚未转移至王某,①正确,②错误。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③错误,④正确。
考点四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知识精析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举证
责任 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 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构成
要件
和免
责条
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担责任
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法律规定了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3)意义: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微点拨]诉讼时效≠追诉时效
①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②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民事诉讼。如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而应受理诉讼。③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别
项目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抗辩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行为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行为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微点拨]无过错侵权责任可分两类,第一类是指行为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行为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二类是对于产品责任,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致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等,行为人无过错仍应承担民事责任。
4.民事权利有限制
要求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不同民
事权利
的界限 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等,则构成侵权
不同民
事权利
的界限 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5.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作用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对点训练
【考向探究】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新高考对于侵权责任的考查,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涉及。选择题难度不大,需要熟练掌握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非选择题的考查,一般设置“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的设问形式,作答时注意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角度思考。
1.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能力培养]
推理
论证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排异
排误 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答案 C
2. (2024·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粤考模拟】
1. (2024·华附考前冲刺)张女士在注册一款词典软件时发现,该软件无需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隐私政策》中显示,一旦注册完成,软件将会自动收集用户的设备信息、地理位置、用户行为等信息。若用户取消勾选,就无法完成注册,也无法使用该软件。使用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想停用该软件,但该软件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张女士遂将该软件的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下列对此案件理解正确的是(  )
B
①系统自动勾选“同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名誉权 ③运营公司应承担删除用户信息、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④如果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该软件无需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不符合“自愿”“明确”的要求,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正确。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而不是名誉权),运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删除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并向用户赔礼道歉等,②错误,③正确。除特殊情形,劳动争议无法协商和解、调解的必须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2. (2024·汕头一模)李某翻墙进入章某家,企图将章某养的比特犬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偷走,不料被烈犬咬伤致残。事后,李某起诉章某,要求章某赔偿其医疗费及各项经济损失。章某认为,自己在家门口张贴了“家有恶犬,请勿乱入”的警告标识,李某是入室盗窃才被烈犬咬伤,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下面对此案看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A.章某的警告标识已经尽到提醒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
B.章某若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C.章某饲养的烈犬造成李某损害,章某须承担侵权责任
D.李某盗窃是违法行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解析】章某的警告标识虽然已经尽到提醒职责,但是章某养的比特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排除。章某饲养的烈性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犬种,即使章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排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章某饲养的烈犬造成李某损害,章某须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章某饲养的比特犬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之一,李某盗窃虽然是违法行为,章某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某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是错误的,D排除。
【素材探究】
守护“绿色”底线,激活“红色”动能
材料一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赛道。①Z市生态环境局发现某钢业公司存在利用暗管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案件发生后,经鉴定,②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126.87万元。Z市生态环境局与检察机关分析研判案情,最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追讨该企业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235.74万元。通过两次磋商,Z
【热点聚焦·探究解题】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机关,对当事人晓之以理,有理有据列举损害事实和赔偿责任,最终与当事人达成一致,当事人履行了362.61万元的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③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材料二 江西是一片充满红色记忆的红土地,红色资源多,红色故事多,红色名村多。红色名村沙洲坝村以党建为引领,由村党总支牵头,党员带领群众,紧扣红色名村建设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开发红色创意集市、红色电影广场等,给村民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创业渠道。②江西不少的红色名村,如今成了“网红打卡地”,昔日老区山村走上发展新路。“红色名村”品牌让村民们吃上了“旅游饭”,旅游业也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比如,以前“走”不出大山的蜂安,如今能卖给全国各地的游客了。①借助红色IP“引流”,农特产品不愁卖,勤劳的乡亲们,也在不断把这“红”发扬光大。如今,红色名村也成为基层党建“样板村”、红色旅游“龙头村”、脱贫攻坚
“先进村”、基层治理“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每一个村的蜕变,都是因为真正把这红色基因融进了血脉。
“红村”有红色的故事,更有红遍全网的奋斗史,江西红色名村别样红。
【信息提取】
信息点 对接知识


一 ① 违反了绿色原则
②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该企业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 能够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遏制和预防此类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 ① 创新思维的步骤具有跨越性
② 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以问题为导向;运用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等多向思维方法
【命题探究】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涉案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原因。
提示:①该涉案企业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违背绿色原则,污染生态,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污染者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所以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②该企业的行为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造成严重后果,适用惩罚性赔偿。③这种处罚有助于预防和遏制不法行为,以惩促改促防,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制度优势有效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2)结合材料并运用创新思维的相关知识,总结红色名村成为“网红打卡地”的成功经验。要求:从创新思维的不同角度,总结成功经验。
提示:①创新思维的步骤具有跨越性。从红色名村到基层党建“样板村”、红色旅游“龙头村”、脱贫攻坚“先进村”等,这充分展现了创新思维的跨越性。②创新思维要多路探索,以问题为导向。从红色名村到“网红打卡地”,人们运用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等多向思维方法,推进乡村振兴。③结合社会实践,勇于开拓创新。从红色名村的实际出发,以实践问题为导向开展创新。
【跟踪速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南方某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三条链”策略,锚定“森林小镇”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本地生态优势,整合山水风光及优质温泉资源,探索发展具有江湾特色的休闲度假游、乡村体验游、森林康养等旅游形态。依托富硒山林地优势,助力发展林下经济,聚焦农业生产、文化旅游、新能源等领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走农文旅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新业态发展模式,创建美丽乡村,推动绿富双赢。现如今,该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6家,
绿色产业蓬勃发展,环境更加优美了,老百姓收入增加了,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增强了。该镇被评为省级高质量发展示范镇。
该镇生产的土特产绿色、无公害、无污染,深受市场欢迎。为了进一步擦亮品牌,扩大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纷纷申请注册绿色品牌商标。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该镇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应注意的问题。
【答案】 (1)①注册商标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等地名,不得作为商标。②各类经营主体可以根据所经营农产品的品质,进行文字和图案加工,作为商标。③要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根据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分析该镇在推动绿富双赢中是如何体现科学思维特征的。
(2)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该镇充分发挥本地生态优势,依托富硒山林地优势,从实际出发,制定正确的发展策略,推动绿富双赢。
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预见性。该镇以“三条链”策略,锚定“森林小镇”发展定位,对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实践证明,该镇成功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成功之路,极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本栏目对应学生用书P473)
一、单选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C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优先受偿 ④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机动车,①不选。王某将自己机动车作为质押向赵某借了50万元,故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②正确。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有权以机动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③正确。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④不选。
2.2024年5月2日,国际奥委会公布了巴黎奥运会难民代表团名单。本届奥运会的难民代表团首次拥有专属的标志,图案是类似箭头的标识围成圈,指向中心的红心。这些箭头代表来自不同背景的运动员联合在一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际奥委会争取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利,符合其特定的宗旨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会构成侵权
③国际奥委会的职能范围广泛,主要开展体育方面的技术性活动
④奥运五环作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本届奥运会的难民代表团首次拥有专属的标志,体现国际奥委会争取弱势群体的体育权利,①正确。未经权利人许可,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会触犯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侵权,②正确。国际奥委会是专门性国际组织,职能广泛指的是一般性国际组织,③排除。奥运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不得被其他团体或个人运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活动,因此“奥运五环”图案不能作为商标注册,④排除。
3.初中生甲、乙、丙、丁为同校学生。某日,丙将校友微信群内评论甲的群聊记录发送给乙,内容包含“人品不行”等言论及偷录下的甲个人生活视频。乙随后在朋友圈发布相关群聊记录内容及“要‘瓜’找我,人品破产”等侮辱性言论,并将群聊记录内容转发给丁。甲知道后,将乙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隐私权 ③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不承担侵权责任 ④甲的父母可以委托其朋友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乙将丙转发给他的评论甲的群聊记录发布于朋友圈,且包含一些侮辱性言论,并将群聊记录内容转发给丁,本案中乙侵犯了甲的名誉权、隐私权,甲的父母可以委托其朋友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②④符合题意。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本案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①排除。乙作为初中生,侵犯同学的名誉权、隐私权,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
4.原籍浙江省湖州市的王女士,向上海市徐汇区湾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申请户口迁入,在填写好申请书、签署承诺单后,仅用30分钟,便拿到了上海的户口簿。长三角公安机关依托公安部“全国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和“长三角警务一体化协作平台”开展户口迁移信息的流转核验,实现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一站式”办理,大大减少了群众跨省奔波的时间和费用。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签署承诺单为真实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②签署“承诺单”后合同即成立,一旦反悔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没有涉及自愿原则,①不符合题意。题目中没有提到关于合同或侵权责任的内容,②排除。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长三角公安机关实现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一站式”办理,大大减少了群众跨省奔波的时间和费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③④正确。
5.顾客刘某去饭店吃饭时,工作人员将水壶放至其面前,刘某不慎碰倒导致手和大腿烫伤,事后刘某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700元医疗费。刘某诉请餐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2万元。餐馆认为其工作人员是为了避免与原告同桌的小孩碰倒水壶烫伤,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拒不承担责任。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过错致刘某的身体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存在疏于观察的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饭店水壶摆放不当且没有提醒注意,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过错承担责任 ④该案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刘某的诉请内容合理合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工作人员将水壶放至刘某面前,刘某不慎碰倒导致手和大腿烫伤,刘某诉请餐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2万元,本案中饭店工作人员水壶摆放不当且没有提醒注意,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存在疏于观察的过错,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③正确,①②不选。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本案中工作人员水壶摆放不当且没有提醒注意,刘某不慎碰倒导致手和大腿烫伤,该案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刘某的诉请内容合理合法,④符合题意。
6.王某把丁某和他人吵架的视频没有经过丁某同意私自发到网络上,引来众多评论,其中不乏侮辱丁某的不实言论。丁某将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3万元,王某称其拍的是当时的实情,且没有吵架的声音,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认为自己没有错。据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依据的是(  )
①王某的行为侵害了丁某的名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②丁某主张的名誉损失合理合法,法院应予酌情支持 ③丁某的主张无法律依据,是错误的,法院不可能支持 ④王某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上网发表视频是自己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王某没有经过丁某同意,把丁某和他人吵架的视频私自发到网络上,引来众多评论,其中不乏侮辱丁某的不实言论,此案中王某的行为侵害了丁某的名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王某没有经过丁某同意把丁某和他人吵架的视频私自发到网络后,对丁某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故丁某主张的名誉损失合理合法,法院应予酌情支持,②正确,③不选。公民有言论自由,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不经当事人同意在网上发表其视频可能会造成对其人身权的侵害,④不选。
7.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选项归类正确的是(  )
①李某将自己的名画押给画廊以获得借款→质押权 ②A电影公司获得原作者许可,将其畅销书改编为电影→商标权 ③张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将其名下的一块土地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用益物权 ④钱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出售给孙某 (付清房款)并完成过户手续→所有权转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李某将自己的名画押给画廊以获得借款,行使了质押权,①符合题意。A电影公司获得原作者许可,将其畅销书改编为电影,对应商标权错误,应为著作权里的改编权,②错误。张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将其名下的一块土地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应为担保物权而非用益物权,③错误。钱某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出售给孙某 (付清房款)并完成过户手续,实现了所有权转移,④符合题意。
8.甲和乙在恋爱期间买房子准备结婚。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此后,甲和乙发生矛盾,甲向乙提出分手。乙认为自己和甲恋爱多年就这样分手很不平衡,于是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由此可见(  )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A
A.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只要申请预告登记就能获得不动产所有权
C.丙从乙手中购买了该房屋,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
D.该房屋属于甲和乙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解析】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与乙只是恋爱关系,因此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A正确。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申请预告登记不能获得不动产所有权,B错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中乙趁甲出国学习期间把该房屋卖给了丙,并骗丙说该房屋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等到办理的时候再登记在丙的名下。该处分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丙不能取得不动产所有权,C错误。本案中该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对于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D错误。
二、非选择题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案情介绍】
张某山从事民间采风活动期间,对一首少数民族的舞曲进行了记谱并配以歌词,该民歌于2021年被《民歌集锦》一书收录,署名为“张某山记谱配歌”。2023年,张某山发现北京某出版社出版的《民歌赏析》一书中收录了该首歌曲,署名为王某。张某山认为出版社的这一行为侵犯其著作权,故要求北京某出版社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张某的作品是以民间文学艺术 (民歌)为基础而形成的,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宗旨是:在禁止歪曲和商业滥用民间文学艺术的前提下,鼓励合理开发、利用民间文学艺术。因此,为促进民歌的进一步传播、发展,应允许他人对民歌及“记谱配歌”形成的成果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同时,为丰富社会文化,促进民歌的流传和发展,对付出独创性劳动的“记谱配歌”者应予以鼓励。因此,本案中张某山对其改编的民歌享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法条链接】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材料二 著作权法是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民间文学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并为人民集体所承认和保存,这构成了它富于集体意识的集体性特征。而它的“集体性”也决定了它的“匿名性”:即作品没有明确的创作者。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和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的相关知识,阐述允许对民间艺术作品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的原因。
【答案】 (1)①著作权人享有对其作品的广泛权利,张某山享有对其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且在有效期内,民法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鼓励创新创作。②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支付使用费,即法定许可使用。为促进民歌的进一步传播、发展,允许王某对民歌及“记谱配歌”形成的成果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但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否则会构成侵权。③对民间艺术作品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与时俱进,遵循文化发展的规律,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创作与传播,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契合时代要求,符合人民利益。
(2)据此,有人认为,改编、整理民间文学的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否则自相矛盾。结合材料二,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2)①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具有“匿名性”的民间文学,著作权的维护缺乏主体,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否则自相矛盾。②客观事物是变化发展的,此事物可以变成彼事物。经过改编、整理的民间文学作品,添加了独创性劳动,有明确的作者,可以适用于著作权法,并不自相矛盾。③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性。
(本栏目对应学生用书P475)
一、单选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小陈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摩托车头盔一件,收货后发现该头盔为仿品,且没有3C认证,属于“三无”产品。因为该店铺在服务保障处注明假一赔十,小陈遂与商家沟通,商家也承认此头盔为仿制品。后小陈以“假冒品牌”为由向商家申请退款,该申请未通过。小陈多次与该商家进行沟通,均未得到回应,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小陈将商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头盔购买费,并十倍赔偿。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B
①该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该承诺合法有效 ②商家承认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不存在欺诈行为 ③商家销售的是高仿真产品,不存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④涉案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违约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解析】小陈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某品牌摩托车头盔一件,该店铺在服务保障处注明假一赔十,故该假一赔十的承诺系商家自愿作出的,该承诺合法有效,涉案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违约金,①④符合题意。小陈购买的是某品牌摩托车头盔,商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出售“假冒品牌”的行为属于欺诈,不是因为商家承认其出售的头盔系仿制品,其“售假”行为就变得合法,②不选。小陈购买的是某品牌摩托车头盔,而商家销售的是“假冒品牌”的高仿真产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③不选。
2.张某在网上看见某商场“凡购买皆可抽奖”后,参与商场抽奖活动时中了特等奖,奖品为某品牌汽车1年的使用权。兑奖时,商场称该奖项由提供汽车的第三方兑现,几天后第三方因为地震实施交通管制,商场告知张某无法交货,张某表示反对,遂诉至法院。据此下列判决结果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参与商场抽奖中奖是承诺行为,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 ②商场以交通管制为缘由拒绝兑奖,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 ③法院应判定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兑付奖项,并且做出赔偿 ④因地震实施交通管制而延迟交货,属不可抗力,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商场“凡购买皆可抽奖”的活动属于要约,张某参与商场抽奖中奖是承诺行为,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①正确。张某参与商场抽奖合同成立,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家拒绝兑奖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②不选。法院应判定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兑付奖项,但商场没有给张某造成损失,不用做出赔偿,③不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为地震实施交通管制而延迟交货,属于不可抗力,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3.某日,市民甲骑电瓶车从非机动车道内侧向外行驶,不小心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连人带车摔入机动车道内。此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为避让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甲,公交司机立刻紧急刹车,造成公交车乘客乙不幸摔倒受伤。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交公司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乙起诉公交公司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根据交警认定,在事故中,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但公交公司与乘客乙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乙的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①符合题意。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甲是因法律的特殊规定而承担民事责任,未涉及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不符合题意。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司机的行为没有超出合理性,紧急制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具有紧迫性及正当性,也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故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③符合题意。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本案不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故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④不符合题意。
4.王某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番石榴,果园收入颇为理想。2024年初,王某从李某手中买下一辆新能源汽车,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先付5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0万元。王某拿到李某交付的车后,开车前往城里,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来扩大果园的经营规模。对上述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取得承包山地的用益物权 ②余款付清后王某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 ③签订贷款合约后银行拥有王某房子的质押权 ④若王某无法还贷银行可对房子主张优先受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王某承包山地种植番石榴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①正确。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李某已将新能源汽车交付王某,王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②错误。房子属于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银行拥有抵押权,③错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王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以房子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④正确。
5.2024年2月4日,美国职业足球队迈阿密国际与中国香港明星队在香港举行表演赛。当天四万名球迷观赛,绝大部分是为某球星而来。然而,某球星并未出现在比赛中,让喜欢某球星的球迷大失所望。事后,某球星在媒体上表示自己腹股沟有伤而未能上场。赛前,迈阿密国际在与香港主办方的合约中承诺,某球星除非受伤,否则需登场45分钟。2024年2月9日,香港主办方宣布向该场比赛的购票球迷退款一半。据此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观赛球迷与某球星的球队因比赛而产生合同关系 ②若某球星没有受伤而缺赛其球队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主办方向购票球迷退款一半是补偿而不是违约金 ④观赛球迷有权向某球星所在的职业球队主张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观赛球迷与某球星的球队并没有合同关系,迈阿密国际与香港主办方有合约关系,①错误。迈阿密国际在与香港主办方的合约中承诺,某球星除非受伤,否则需登场45分钟,如果某球星没有受伤而不登场,则他所在的球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某球星在媒体上表示自己腹股沟有伤而未能上场,根据其声明,主办方并未违约,因而退款是对球迷未看到某球星上场的补偿,而不是违约金,③正确。观赛球迷只能向主办方主张权利,而不能向某球星所在的球队主张权利,④错误。
6.“徙木立信”是中华法制发展史的一个重大事件。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从现代法律的合同角度看(  )
①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属于承诺 ②能将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者给五十镒黄金属于要约邀请 ③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时候合同成立 
④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行为遵循了全面履行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能徙者予五十金”内容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有一人徙之”,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属于承诺,①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因此徙木者把木杆从南门搬到北门时合同成立。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时候属于合同履行,赏给徙木者五十镒黄金的行为遵循了全面履行的原则,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
7.林某从M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车,约定林某试用一周,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林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M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李某有权请求M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林某赔偿,因林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林某违反交通规则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C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当车辆已经交付给买家使用,即使没有完成过户手续,如果发生事故,责任也应由买方承担,A排除。车辆交付给买家即视为所有权的即时变更,未进行过户登记并不妨碍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承担,B排除。林某作为车辆的买方、实际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李某重伤,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即李某有权向林某请求赔偿,C正确。林某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李某受伤,属于一般侵权责任,D排除。
8.老李受同事老张之邀,出席了其女儿的升学庆典。老李带去了一瓶红酒作为礼物,老张欣然接受,并热情邀请老李于周末出席家庭聚餐,老李亦爽快应允。然而,周末临近,老张却突然通知老李聚餐活动因故取消,且未详细说明缘由。老李于是要求老张返还红酒,老张不同意。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老张邀请老李出席聚餐属于要约 ②红酒可以成为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应是行为 ④老李没有权利要求老张返还红酒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邀请吃饭通常不能成为要约,邀请朋友吃饭属于民法中的好意施惠关系,也被称为情谊关系。这种关系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具有合同性质的约定或承诺,①不符合题意。老李赠与老张一瓶红酒,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红酒可以成为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②符合题意。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题干没有体现债权关系,③错误。赠与的礼物一旦完成交付,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受赠人手中,所以老李没有权利要求张某返还红酒,④符合题意。
二、非选择题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某市践行“浦江经验”,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进老乡门,说百姓话”,敏锐感知基层阴晴雨雪。广大党员干部“往矛盾‘窝’里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上门解决群众遇到的难题,将群众的呼声当成“报到的哨声”,眼察六路情况,耳听八方意见,奔着问题去,一桩一桩地解决,办实每件事;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把党的政策措施全面完整地向下传递给基层,并及时向上客观准确反映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党员干部成为民情民意的“瞭望哨”。
材料二 某小区A栋4楼和5楼是上下楼邻居,5楼颜某家经常发出很大声音,影响到4楼许某的休息和工作。因为此事,两家曾多次发生纠纷,时间长达一年多,居委会和邻居多次调解都没有解决。因此4楼许某在房顶上安装了一个振动器,只要5楼楼上有声音,振动器就自动打开,振得楼上不能休息。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说明党员干部成为民情民意的“瞭望哨”的意义。
【答案】 (1)①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有利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②广大党员干部“往矛盾‘窝’里钻”,有利于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③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有利于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传达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析颜某和许某的做法。
(2)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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