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4张PPT)社会关系总体上分为行政隶属关系和平等自治关系。行政隶属关系又称为国家生活关系,平等自治关系属于私人生活关系。调整国家生活关系的法称为“公法”,以权力为核心,以命令与服从为特点,以政治管理、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为内容;调整私人生活关系的法称为“私法”,以权利为核心,以私人平等与自治为特点,以个体利益为内容。“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为“私法”的基本法,商法为“私法”的特别法。我国采取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故把“私法”统称为民商法。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相互之间没有行政隶属性,即不存在命令与服从性,而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当事人,受法律的同等保护,故称为平等主体。在民事关系中,民法有反特权的特性。《法律与生活》《民法典》第一课 第一框第二框第三课 第一框第二框第六课第二课第一框第五课 第一框第二框第四课 第一框第二框第一编 总则第二编 物权第三编 合同第四编 人格权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六编 继承第七编 侵权责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P3相关链接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议题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 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说说材料中哪些是人身关系?哪些是财产关系?你还能举出一些身边的具体事例吗?情景1点评:1.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利益而发生的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①人格关系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等方面的利益。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②身份关系包括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2.财产关系:可分为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①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支配关系。②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例如: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1.什么是民法?阅读教材P2-3,回答以下问题。2.什么是民法典?3.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4.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什么是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易混易错】 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民只是自然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特别提醒】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例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①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②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③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④甲赠给其18岁侄女乙一台电脑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D【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公民与税务机关之间不是平等的地位,不符合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①排除。在公民向政府提供有偿服务的关系中,政府与公民处于平等地位,二者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赠予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④符合题意。2.什么是民法典?P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 民事法律关系⑴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物权、知识产权、债权、股权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名誉、隐私配偶、亲属、监护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⑵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a.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提别提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3)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民事法律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你知道以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吗?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物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人身利益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例1 下列哪些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1)甲与网友相约在咖啡厅见面(2)甲男与女乙的婚姻关系(3)母亲与孩子达成了每天由自己烧饭、孩子洗碗的协议(4)乙与孤儿院达成了收养一名孤儿的协议(5)甲赠与其18岁的侄女乙一台电脑(1)“相约见面”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法律只调整重要的、典型的社会关系)(2)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范围(3)“烧饭、洗碗”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4)“收养协议”属于《收养法》(民法的组成部分)的调整范围(5)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例题2:下列可以成为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①来中国旅游的外国人 ②某中外合资企业 ③某大学财务科 ④康师傅方便面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A【解析】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①为自然人,②为法人,③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具有民事权力能力,④属于客体。例题3: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3岁的中学生小S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下列对此事认识正确的是(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C.小S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D.小S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D【解析】 题目中,因小S是13岁的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对于他转账给主播的钱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D入选。A、B、C均说法错误,排除。【能力提升】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 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0年7月份,张某欲花1 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看法。⑵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看法。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⑵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材料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情景2: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民法典》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解读法典】:《民法典》点评:⑴“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也体现了《民法典》要求。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5.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议题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孟菜、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情景3: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点评: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内涵是什么?阅读教材P6,回答以下问题。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目的是什么?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③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④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易混易错】出于善意的行为即使对他人的权利有所侵害,也可以酌情免除责任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正确认识民法的诚信原则(1)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2)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3)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4)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例题1: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A.自愿原则 B.诚信原则C.绿色原则 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B【解析】 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题中,根据前几次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是默认的“交流电机”。甲方为了自己的盈利违背了诚信原则。例题2: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体现了我国民法( )①强调为了国家利益需要个人利益作出必要的牺牲 ②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 ③坚持平等原则 ④坚持诚信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解析】材料侧重公民利益的保护,不是国家利益的优先,排除①。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②入选。“征收、征用”是国家以平等的身份对公民进行的购买活动,体现了平等原则,③入选。材料未体现诚信原则,排除④。【能力提升】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刘某父亲将商场告上了法院。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按照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从事的重大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行使。在本材料中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售货员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⑴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说明理由。⑵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是无效的,违背了公平原则,商场应该退货。商场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知识框架图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