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 学案) 2026届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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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 学案) 2026届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大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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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明确】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知识点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含义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知识点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原因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纠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纠正: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2024·广东深圳一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2024·北京卷)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纠正: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不属于特权,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5.公序良俗原则是对平等原则的限制。
纠正: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考向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1] (2024·黑吉辽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 B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因此,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而不是作品的合理使用,②错误。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甲杂志社只是发表了小王的作品,并获小王及其父母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并不享有该作品的商标权,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说法错误,③不选。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小王作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典例2] (2024·广东江门一模)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下内容摘自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 某地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B] 张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C] 驾驶员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现场扣分罚款
[D] 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答案】 B
【解析】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其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税法调整范畴,A不符合题意。张某、李某与银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三方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涉及的是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B符合题意。驾驶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给予扣分罚款的处分,属于行政法规的调整范围,C不符合题意。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属于政府间的行政行为,D不符合题意。
考向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典例3] (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不违法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 C
【解析】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材料未体现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排除。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不符合规定,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错误。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②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
[典例4] (2024·辽宁锦州三模)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些规定反映了(  )
①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②公序良俗是公民权利最有力的保障 ③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 ④公序良俗在处理民事纠纷中优先于法律规定的适用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材料明确反映了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民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体现了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①③正确。在司法活动中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能够更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障”的说法错误,②不选。由材料可知,公序良俗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不足的作用,而不是优先于法律规定,④错误。
核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点1 人身权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知识点2 人身权的类别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知识点3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项目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 信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正确区分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中的几个概念
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侵害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2)侵害身体权——影响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3)侵害健康权——影响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荣誉与名誉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给予民事主体的积极的、褒奖性的、非消极的正式评价,其授予、剥夺或者撤销一般都需要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名誉是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是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自然产生的,不一定是积极的褒奖
侵害名誉权的侮辱、诽谤行为 侮辱行为是指公然以暴力、谩骂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是指以散布、捏造或者夸大的事实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侵害名誉权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权表现为公开、散布;隐私权只能为自然人所有
侵害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行为 隐私权侧重保护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个人信息权强调的是身份识别性;前者侧重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后者侧重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纠正: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甲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害乙的
肖像权。
纠正: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要件。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某人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纠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5.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就是侵害隐私权。
纠正: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但并非完全一致,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考向1 生命健康俱可贵
[典例1] (2024·江苏南京一模)根据我国《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某市工商、质检部门对市场销售文具情况和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橡皮擦、书写笔、书包等学生用品,一律禁止上市销售。上述举措(  )
①为公民获得受教育权提供了物质保障 ②是尊重和保障学生健康权的具体体现 ③能迅速增强我国学生的身体素质 ④有利于规范我国学生用品的市场秩序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①夸大了上述举措的作用,且材料与受教育权无关,不选。不符合要求的橡皮擦、书写笔、书包等学生用品会对学生健康造成损害,上述举措是尊重和保障学生健康权的具体体现,②符合题意。“迅速增强”的说法错误,③不选。对市场销售文具情况和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用品,一律禁止上市销售,此举有利于规范学生用品的市场秩序,④符合题意。
考向2 姓名肖像受保护
[典例2](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甲餐厅的做法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夏某与甲餐厅都属于民事行为主体,他们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②④符合题意。
[典例3] (2024·北京海淀质检)2024年,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网络平台发布带货视频,视频中该公司通过AI换脸技术使用了某知名女演员的姓名和肖像,并绑定该公司店铺中商品的购买指引链接,误导社会公众认为该女演员与该商品具有代言、推荐等合作关系。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②该公司的行为具有公益性,不涉及侵权 ③该女演员可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④该公司可以通过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B
【解析】 自然人有权依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该公司商品与该女演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亦未获得其肖像的使用权授权,该公司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该女演员可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①③符合题意。该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公益的,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②说法错误。该公司和该女演员并未签订合同,并无违约,而是属于侵权,④说法错误。
考向3 名誉隐私不可侵
[典例4]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①正确。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④正确。
课时作业
(时间:25分钟 总分:45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1小题,每小题3分,共33分)
1.(民事法律关系)王某携带烟花来到未被禁放的某广场准备燃放。其间,在附近玩耍的
10周岁的小明擅自点燃王某的烟花,烟花碎片击中了正在广场散步的方某的眼睛,花费医疗费等共计7万元。方某与王某、小明父母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遂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明燃放烟花的行为 ②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赔付的金额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④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小明燃放烟花的行为,①错误。在法庭调查阶段,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错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燃放烟花对方某的眼睛造成伤害,但10周岁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赔付的金额应由其监护人承担,③正确。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件诉讼类型属于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④正确。
2.(民事法律关系)在母亲节前夕,17岁的学生王某到某快递公司为母亲邮寄价值68元的节日礼物,转交相关物品后,王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寄送快递的行为须经其父母同意
[B] 王某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交付快递物品的行为
[C] 本案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客体则是节日礼物
[D] 本案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答案】 B
【解析】 王某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可以实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寄快递的行为与其年龄和能力相适应,不须经其父母同意,A不选。王某和快递公司互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王某要付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快递公司负责把邮寄物安全及时投递到位,这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某和快递公司,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寄送快递的行为,B入选,C、D不选。
3.(民事法律关系)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在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价值6 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其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电脑专卖店退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②因为孔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双方买卖合同无效 ③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分别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孔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①正确,②错误。孔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③正确。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客体是行为,④错误。
4.(民法基本原则)姜某半年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手机后,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频繁退货77次。每次退货前,他都会拆封手机,使用几天后再退货。屡次得逞后,姜某再次购入4部手机,故技重施,却遭到平台拒绝退货。在本案中,姜某(  )
①行为合法、正当 ②滥用了消费者民事权利 ③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 ④起诉平台,应由工商部门取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本案中网络购物的用户虽然依法享有退货的权利,但姜某如此高的退货率,显然是滥用退货政策,频繁购买并退货手机,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有悖于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是对消费者民事权利的滥用,①不符合题意,②③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姜某如果起诉平台,需要自己取证,④错误。
5.(民法基本原则)2024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诚信原则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自愿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公平原则 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 A
【解析】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背了自愿原则,②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违背了平等原则,没有违背公平原则,③错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了公平原则,没有违背绿色原则,④错误。
6.(生命权)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的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周岁男孩从楼顶扔下。事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肇事男孩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肇事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物业在本案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途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肇事男孩的行为造成肖某某死亡,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①符合题意。肇事男孩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肇事男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②错误。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在本案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符合题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后途径,“最有效途径”说法错误,④排除。
7.(健康权)李某在商场买了一瓶润肤霜,用后脸上出了许多红疹子。李某向商场和生产商提出质问,但商场称其销售的产品均由正规渠道采购,生产商也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和调查,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商场保管不当,使其在强光下暴晒变质。本案中(  )
①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润肤霜 ③商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生产商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②错误。由于商场保管不当,致该润肤霜在强光下暴晒变质,造成李某用后脸上出了许多红疹子,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生产商不需要承担责任,④错误。
8.(姓名肖像受保护)运动员刘某在市运会上夺得双杠项目冠军,当地一家报刊发布了含有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的新闻。一家健身培训机构未经刘某同意在宣传海报上印了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权 ②报刊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责任 ③健身培训机构是对报刊信息的合理使用,不涉及侵权 ④健身培训机构侵犯了刘某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 B
【解析】 运动员刘某在市运会上夺得双杠项目冠军,当地一家报刊发布了含有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的新闻,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权,①正确。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犯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②错误。健身培训机构未经刘某同意在宣传海报上印了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属于商业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属于对报刊信息的合理使用,应承担责任,③错误,④正确。
9.(姓名肖像受保护)近来,“AI换脸”深得年轻人喜爱,但换脸不是想换就换的。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允许就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会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 ③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侵权 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 A
【解析】 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依据民法典,未经他人允许,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①②正确。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可能会构成侵权,营利与否不是构成侵权的要件,③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④表述错误。
10.(名誉隐私不可侵)“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毕生躬耕田野,致力于让所有人远离饥饿。肖某多次在网络聊天软件内发布消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审理,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管制六个月。本案告诉我们(  )
①法律维护了自然人最基础的民事权利 ②英雄是民族闪亮的坐标,英雄人物的人格权不容亵渎 ③侵权责任认定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为要件 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而本案涉及的是名誉权,①错误。肖某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侵害其名誉,并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说明英雄人物的人格权不容亵渎,②正确。侵权责任认定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为要件,而不仅仅是故意,③错误。袁隆平院士毕生躬耕田野,致力于让所有人远离饥饿,但肖某却多次在网络聊天软件内发布消息,歪曲事实,侵害英雄人物的名誉,损害了公共利益,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④正确。
11.(名誉隐私不可侵)张某与赵某是上下楼邻居。楼上张某的小孩经常在休息时间玩闹,影响了赵某一家人的休息,赵某多次上楼交涉无果,便偷偷录下张某与其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将其发至小区业主网络聊天群,并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非常气愤,遂将赵某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
③赵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张某和赵某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 A
【解析】 张某与赵某是相邻关系,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应考虑赵某一家人的休息权,①符合题意。赵某偷偷录下张某与其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并发到小区业主网络聊天群,并对张某进行辱骂,这种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②符合题意。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适用一般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④表述不全面。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12分)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2分)(2022·山东卷,改编)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答案】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2分)邻居丙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侵犯了甲的名誉权与肖像权。(2分)丙公布的甲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为甲的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为公众可以知晓的信息,并未侵犯甲的隐私权。(2分)
(2)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分)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2分)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1分)
(

18

)(共69张PPT)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 一 课
【课标明确】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体系自建
财产关系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和义务
权利
义务
平等
守法和公序良俗
人身自由 
人身权利 
最基础
人身权利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法律的要求
社会文明进步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核心点一
核心突破
知识点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整合
1.民法含义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特别提醒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知识点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原因 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 公序良俗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特别提醒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易错清零
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纠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民币10万元。
纠正:老王向银行贷款人民币10万元,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为还债行为,即老王在约定的时间内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行为。
3.(2024·广东深圳一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纠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2024·北京卷)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纠正: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不属于特权,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5.公序良俗原则是对平等原则的限制。
纠正: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典例1] (2024·黑吉辽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考题感悟
考向1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B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因此,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而不是作品的合理使用,②错误。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但甲杂志社只是发表了小王的作品,并获小王及其父母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并不享有该作品的商标权,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说法错误,③不选。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小王作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典例2] (2024·广东江门一模)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以下内容摘自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 某地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B] 张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
[C] 驾驶员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交警现场扣分罚款
[D] 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B
【解析】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属于政府部门,其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进行严肃处理,属于税法调整范畴,A不符合题意。张某、李某与银行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三方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协议书涉及的是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B符合题意。驾驶员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给予扣分罚款的处分,属于行政法规的调整范围,C不符合题意。甲省与乙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属于政府间的行政行为,D不符合题意。
考向2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典例3] (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不违法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C
【解析】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材料未体现甲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排除。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不符合规定,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错误。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②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
[典例4] (2024·辽宁锦州三模)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些规定反映了(  )
①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②公序良俗是公民权利最有力的保障 ③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 ④公序良俗在处理民事纠纷中优先于法律规定的适用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 材料明确反映了公序良俗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民法中占据重要地位,体现了国家和社会治理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统一,①③正确。在司法活动中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能够更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最有力的保障”的说法错误,②不选。由材料可知,公序良俗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不足的作用,而不是优先于法律规定,④错误。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核心点二
知识点1 人身权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知识整合
知识点2 人身权的类别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知识点3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项目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 信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 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特别提醒
正确区分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中的几个概念
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侵害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2)侵害身体权——影响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3)侵害健康权——影响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荣誉与名誉 荣誉是国家和社会给予民事主体的积极的、褒奖性的、非消极的正式评价,其授予、剥夺或者撤销一般都需要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名誉是社会公众的一般评价,是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自然产生的,不一定是积极的褒奖
侵害名誉权的侮辱、诽谤行为 侮辱行为是指公然以暴力、谩骂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是指以散布、捏造或者夸大的事实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行为 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侵害名誉权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权表现为公开、散布;隐私权只能为自然人所有
侵害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行为 隐私权侧重保护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个人信息权强调的是身份识别性;前者侧重维护个人生活安宁、个人私密不被公开、个人私生活不被打扰等,后者侧重对个人信息的支配和自主决定
易错清零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纠正: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甲、乙之间有矛盾,甲公开丑化乙的照片。因甲不以营利为目的,故甲并未侵害乙的肖像权。
纠正: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构成侵害肖像权的要件。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某人肖像,都必须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纠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5.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就是侵害隐私权。
纠正: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但并非完全一致,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典例1] (2024·江苏南京一模)根据我国《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某市工商、质检部门对市场销售文具情况和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橡皮擦、书写笔、书包等学生用品,一律禁止上市销售。上述举措(  )
①为公民获得受教育权提供了物质保障 ②是尊重和保障学生健康权的具体体现 ③能迅速增强我国学生的身体素质 ④有利于规范我国学生用品的市场秩序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考题感悟
B
考向1 生命健康俱可贵
【解析】 ①夸大了上述举措的作用,且材料与受教育权无关,不选。不符合要求的橡皮擦、书写笔、书包等学生用品会对学生健康造成损害,上述举措是尊重和保障学生健康权的具体体现,②符合题意。“迅速增强”的说法错误,③不选。对市场销售文具情况和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用品,一律禁止上市销售,此举有利于规范学生用品的市场秩序,④符合题意。
[典例2](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考向2 姓名肖像受保护
【解析】 本案中不涉及夏某的荣誉权,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甲餐厅的做法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夏某与甲餐厅都属于民事行为主体,他们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②④符合题意。
[典例3] (2024·北京海淀质检)2024年,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网络平台发布带货视频,视频中该公司通过AI换脸技术使用了某知名女演员的姓名和肖像,并绑定该公司店铺中商品的购买指引链接,误导社会公众认为该女演员与该商品具有代言、推荐等合作关系。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②该公司的行为具有公益性,不涉及侵权 ③该女演员可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④该公司可以通过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 自然人有权依法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该公司商品与该女演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商业合作关系,亦未获得其肖像的使用权授权,该公司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该女演员可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①③符合题意。该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不是公益的,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②说法错误。该公司和该女演员并未签订合同,并无违约,而是属于侵权,④说法错误。
[典例4]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考向3 名誉隐私不可侵
【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①正确。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④正确。
课时作业
(时间:25分钟 总分:45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1小题,每小题3分,共33分)
1.(民事法律关系)王某携带烟花来到未被禁放的某广场准备燃放。其间,在附近玩耍的10周岁的小明擅自点燃王某的烟花,烟花碎片击中了正在广场散步的方某的眼睛,花费医疗费等共计7万元。方某与王某、小明父母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遂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明燃放烟花的行为 ②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③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赔付的金额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④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D
【解析】 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小明燃放烟花的行为,①错误。在法庭调查阶段,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②错误。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燃放烟花对方某的眼睛造成伤害,但10周岁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赔付的金额应由其监护人承担,③正确。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件诉讼类型属于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④正确。
2.(民事法律关系)在母亲节前夕,17岁的学生王某到某快递公司为母亲邮寄价值68元的节日礼物,转交相关物品后,王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寄送快递的行为须经其父母同意
[B] 王某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交付快递物品的行为
[C] 本案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客体则是节日礼物
[D] 本案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B
【解析】 王某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可以实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寄快递的行为与其年龄和能力相适应,不须经其父母同意,A不选。王某和快递公司互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王某要付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快递公司负责把邮寄物安全及时投递到位,这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某和快递公司,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寄送快递的行为,B入选,C、D不选。
3.(民事法律关系)已满17周岁的孔某为某电子厂的合同工。某日,她在电脑专卖店购买了价值6 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其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电脑专卖店退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②因为孔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双方买卖合同无效 ③孔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 ④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客体分别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 孔某属于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孔某虽未成年,但其与电子厂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①正确,②错误。孔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电脑专卖店可以拒绝退货,③正确。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孔某和电脑专卖店,客体是行为,④错误。
4.(民法基本原则)姜某半年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手机后,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频繁退货77次。每次退货前,他都会拆封手机,使用几天后再退货。屡次得逞后,姜某再次购入4部手机,故技重施,却遭到平台拒绝退货。在本案中,姜某(  )
①行为合法、正当 ②滥用了消费者民事权利 ③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 ④起诉平台,应由工商部门取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 本案中网络购物的用户虽然依法享有退货的权利,但姜某如此高的退货率,显然是滥用退货政策,频繁购买并退货手机,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有悖于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是对消费者民事权利的滥用,①不符合题意,②③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姜某如果起诉平台,需要自己取证,④错误。
5.(民法基本原则)2024年是民法典颁布的第四年,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下列关于违反民法典基本原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诚信原则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自愿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公平原则 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绿色原则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A
【解析】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违背了自愿原则,②正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违背了平等原则,没有违背公平原则,③错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违背了公平原则,没有违背绿色原则,④错误。
6.(生命权)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的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周岁男孩从楼顶扔下。事后,经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物业方承担次要责任,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肇事男孩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肇事男孩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物业在本案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途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 肇事男孩的行为造成肖某某死亡,侵犯了肖某某的生命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①符合题意。肇事男孩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肇事男孩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②错误。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在本案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符合题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最后途径,“最有效途径”说法错误,④排除。
7.(健康权)李某在商场买了一瓶润肤霜,用后脸上出了许多红疹子。李某向商场和生产商提出质问,但商场称其销售的产品均由正规渠道采购,生产商也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和调查,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商场保管不当,使其在强光下暴晒变质。本案中(  )
①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润肤霜 ③商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生产商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 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②错误。由于商场保管不当,致该润肤霜在强光下暴晒变质,造成李某用后脸上出了许多红疹子,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而生产商不需要承担责任,④错误。
8.(姓名肖像受保护)运动员刘某在市运会上夺得双杠项目冠军,当地一家报刊发布了含有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的新闻。一家健身培训机构未经刘某同意在宣传海报上印了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权 ②报刊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责任 ③健身培训机构是对报刊信息的合理使用,不涉及侵权 ④健身培训机构侵犯了刘某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 运动员刘某在市运会上夺得双杠项目冠军,当地一家报刊发布了含有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的新闻,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权,①正确。报刊的行为属于公益性新闻传播,不涉及侵犯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②错误。健身培训机构未经刘某同意在宣传海报上印了他的获奖照片和名字,属于商业行为,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属于对报刊信息的合理使用,应承担责任,③错误,④正确。
9.(姓名肖像受保护)近来,“AI换脸”深得年轻人喜爱,但换脸不是想换就换的。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允许就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会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 ③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侵权 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解析】 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其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依据民法典,未经他人允许,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①②正确。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可能会构成侵权,营利与否不是构成侵权的要件,③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④表述错误。
10.(名誉隐私不可侵)“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毕生躬耕田野,致力于让所有人远离饥饿。肖某多次在网络聊天软件内发布消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审理,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管制六个月。本案告诉我们(  )
①法律维护了自然人最基础的民事权利 ②英雄是民族闪亮的坐标,英雄人物的人格权不容亵渎 ③侵权责任认定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为要件 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而本案涉及的是名誉权,①错误。肖某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侵害其名誉,并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说明英雄人物的人格权不容亵渎,②正确。侵权责任认定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为要件,而不仅仅是故意,③错误。袁隆平院士毕生躬耕田野,致力于让所有人远离饥饿,但肖某却多次在网络聊天软件内发布消息,歪曲事实,侵害英雄人物的名誉,损害了公共利益,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公共利益,④正确。
11.(名誉隐私不可侵)张某与赵某是上下楼邻居。楼上张某的小孩经常在休息时间玩闹,影响了赵某一家人的休息,赵某多次上楼交涉无果,便偷偷录下张某与其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将其发至小区业主网络聊天群,并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非常气愤,遂将赵某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
③赵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张某和赵某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A
【解析】 张某与赵某是相邻关系,张某家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应考虑赵某一家人的休息权,①符合题意。赵某偷偷录下张某与其妻子日常生活及发生口角的视频,并发到小区业主网络聊天群,并对张某进行辱骂,这种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②符合题意。赵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适用一般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④表述不全面。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12分)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12分)(2022·山东卷,改编)
[缘起]
在现实生活中,因噪声而引起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A市居民甲无视其居住小区的管理规约,经常在小区的楼间空地上组织活动播放音乐,导致周围许多住户无法正常作息。
[过程]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拨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根据《A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A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依据),甲所居住的小区属于2类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答案】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2分)邻居丙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侵犯了甲的名誉权与肖像权。(2分)丙公布的甲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为甲的公司所公布的信息,为公众可以知晓的信息,并未侵犯甲的隐私权。(2分)
(2)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分)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2分)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构成侵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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