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7张PPT)如今的中国,教育之光毫无偏私地倾洒在每一寸土地,无论年幼或年长,无论出身贵贱,无论男女,知识的大门永远敞开。回溯历史长河,古代社会却呈现出另一番景象:教育资源犹如深锁高阁的稀世珍宝,大多数人只能望而兴叹。你知道在古代谁享有受教育权吗?议题一旧时学堂为谁叩?——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各朝律法规定西周:“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汉代:太学生需为“二千石以上官员子弟”魏晋南北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唐代:国子监六学按父祖官阶招生宋代:要求考生提供“家状”(三代履历)明清:乐户、乞丐、疍民(水上居民)不得应试此外,历代律法均禁止女性参与科举,官办学校不收女性。各朝律法保障的是谁的受教育权?古代是法治社会吗?统治阶级知识垄断:掌握经学典籍解释权社会流动抑制:进士大部分为官员子弟文化权利:通过教化文本强化等级观念古代各朝律法通过限制准入、资源分配、考核标准等制度设计,将教育转化为维护社会等级的工具。直至1905年科举废除,这种法律化、制度化的教育阶级性才逐渐瓦解。法律本质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有法律不一定就是法治,古代社会属于人治(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法律的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1.法律的产生及本质◆法律的本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法律具有阶级性①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属于人治】②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人治与法治有什么区别?法治与法制相同吗?区分:人治、法治、法制人治法治法制个人或者少数人因掌握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政治、法律、伦理等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动词】法律统治的简称,相对于“人治”而言,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名词】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强调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古代社会的特点现代社会的特点凡国家必有法制,但不一定实行法治春秋战国时期西汉时期唐朝时1840鸦片战争以后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最终失败。(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含义: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2.中华法系◆意义: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我国现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封建法典议题二赤典法章何处立?——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古代,受教育权是特权,仅向官员子弟敞开大门,但教育、学习本应是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马克思主义教育法治思想的出现,让教育公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 。◆马克思认为,人具有多方面的需求,受教育是满足人发展需求的重要方面,与生存权一样需要得到法律保障。◆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规定下,工人只接受有限教育以满足生产需要。只有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为所有人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创造条件。◆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规定下,资产阶级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而无产阶级子女则面临失学等问题。法律要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相关法律与阶级关系相连自主学习课本P76-77,思考马克思主义认为:1.法是如何产生的?法的本质是什么?2.法的决定因素是什么?3.法有哪些历史类型?4.法有哪些特征和职能?(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1.法的产生及本质◆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在阶级社会,法是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体现,不一定都代表人民利益为什么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在大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自然环境的环境法?(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2.法的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地理环境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决 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和决定(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3.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分类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等中国《唐律疏议》、法兰克王国《萨利克法典》等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宣言》《拿破仑法典》等《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的历史更替的根本原因: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注意:原始社会中没有形成法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4.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主要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①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②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我国的法保护怎样的社会关系?(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4.法的基本特征(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如:成文法 《民法典》认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如:认可民族习惯、地方习惯、交易习惯、婚姻习惯等(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4.法的基本特征(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专门国家机关保证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皆有约束力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5.法的职能政治职能社会职能区别内涵表现联系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阶级性是法的基本属性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确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等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管理职能是法的社会属性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力;发展社会文化;规范某些技术指标。法的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中;政治职能是法的作用的核心,决定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政治职能的基础和体现,二者是统一的。议题三今朝学梦几时圆?——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2024年9月9日至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建成教育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望。如今,不论性别和身份,人人都能凭借知识改变命运。75秒 看教育75年思考:为何新中国能够普及教育?影响法治建设的因素是什么?影响法治建设的因素1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我国的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齐玉苓受教育权被侵犯案齐玉苓陈晓琪为初中学生,陈晓琪在中等专科学校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齐玉苓被济宁商校录取。陈晓琪领取了由学校转交的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并在其父亲陈克政的策划下,运用各种手段,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商校就读直至毕业。毕业后,陈晓琪仍然使用齐玉苓的姓名,在中国银行滕州支行工作。事情发生于1990年,我国《教育法》则是在1995年才颁布实施。后果如此严重、性质如此恶劣的案件,遍寻法律,竟然无法可依,陈晓琪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吗?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仅仅因为普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当事人就无法获得救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当事人齐玉苓主张的受教育权,来源于我国宪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陈晓琪等侵犯了齐玉苓的受教育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齐玉苓案”被称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的批复也开创了中国宪法作为民事审判依据的先河。本案也直接推动了我国受教育权保护的法治进程。思考:为什么即便没有具体法条规定,也要依据宪法作出判决?宪法是树根其他法律是树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三位外国导演探寻中国法治的真实模样结合课本P77-80,思考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有哪些?(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①有法可依: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②良法善治: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的作用不断增强。(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①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②行政机关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③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和权威。(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①我国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将人权保障贯穿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②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法治建设在路上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开启法治建设新纪元1954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初步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1982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奠定了依法治国的基础1999年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法治建设揭开新篇章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4.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不代表目前我们建立了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课小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1.法律的产生及本质2.中华法系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1.法的产生及本质 2.法的决定因素3.法的历史类型 4.法的基本特征5.法的职能:政治职能、社会职能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4.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易混易错1.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伴生物。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X2.法律体现全体公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X3.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实施法治可以消除现阶段基本矛盾。基本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不能消除。X4.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而法产生、存在和发展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X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