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复习课件(共54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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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复习课件(共54张PPT)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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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4张PPT)
《法律与生活》
期末复习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三年高考真题 备考建议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2北京高考,山东高考 2023年湖北高考T10 1.本专题常考考点: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人身权的相关内容,财产权和物权的分类;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对善意取得的理解);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是高考考查的重点;合同的履行,格式条款,违约责任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对于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内容都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考查形式:各地对本单元的考查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非选择题,选择题多涉及对概念、法条的理解,也涉及对案例的分析。非选择题以材料分析题为主,通常会提供较长的材料,要求学生分析材料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情况、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及其依据等。
3.备考关注:关注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如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等;关注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方面的事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1浙江高考、2021浙江1月选考T35、2017浙江4月选考T35、2022北京高考T13、2023新课标卷T22、2022山东高考T18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023·辽宁高考·T13、2022·山东高考·T14、2023·海南高考·T16、2021浙江6月选考T36、2022北京高考T14、2023湖北高考T11、2020浙江高考、2023湖南高考T19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2023山东T19,2023江苏卷;2024年新课标卷,2024湖北高考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022·辽宁·高考、2023·海南·高考2023·北京·高考T10、2023·山东·高考T15、2021浙江6月选考T35、2022·辽宁·高考、2023·浙江·高考T31、2022海南高考、2023浙江1月高考T26、2023浙江高考 知识清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法的含义 2.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词点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民事主体、民事客体、具体内容
4.民法的基本原则 5.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6.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各自的法律依据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物权的含义、分类? 2.所有权的含义、分类、取得方式、共有关系
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内容? 4.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各自的法律依据、保护期限等?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合同的含义、订立原则、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形式
2.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的变更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免责情形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区分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民事权利的界限:对名誉权的界限、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区分作品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4.相邻关系的含义、适用类型、处理原则
一、课程标准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二、学习目标
1.通过梳理教材,能够自主构建民事权利与义务大单元知识体系;
2.结合具体案例,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通过复习课本,了解合同订立的过程,记住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第一单元体系构建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
民事权利
定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因素
基本原则
主体
客体
内容
积极维护
依法有效保护
人身权
财产权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物权
知识产权
债权
股权
.......
所有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合同订立与
履行
民事权利保障与
限制
订立合同
履行合同
订立的要求及作用
订立的阶段和形势
履行合同的要求
履行合同的关键
违反合同的表现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对民事权利的
保障
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限制的必要性及表现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构 成 要 素 含义 主要内容
主体
客体
内容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自然人(完全、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因年龄和智力状态有所不同。
民事主体
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统一≠相同、相等)
◇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①所有权关系→物;
②债权关系→行为,如交付货物、支付货款、提供劳务;
③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精神产品);
④人身关系→人身利益;
(自然人:出生→死亡;组织:成立→终止)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注意】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知识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特别提醒
类型 划分依据 能否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能够独立实施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行为原则上均无效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知识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2.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3.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例:胎儿有继承权吗?答案是有。
4.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承担”→受年龄、智力限制)
例:十岁的孩子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吗!答案是不能。
知识点一: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含义 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基 本 原 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权利平等,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自愿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公平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利益均衡)
诚信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 良俗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知识点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内容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部分)
人 格 权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
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与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保障私人生活安宁。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 ①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身份权 因家庭婚姻关系产生的相关权益(选必2第二单元) 拓展提升
生命、身体、健康权
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 表现 生命权(侧重生命延续)——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侧重身体完整)——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侧重机能健全)——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①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③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
(链接:第四课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拓展提升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关系
(1)区别:
①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每个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只有当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才能获得的,具有专属性。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
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③名誉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2)联系:
如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侵犯名誉权的说明
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侮辱包括暴力侮辱、口头侮辱、动作侮辱、文字图画侮辱等。诽谤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和消息等。擅自公布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②侮辱、诽谤行为需为社会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害而降低。
拓展提升
含义
法律规定
意义
个人信息安全
侵权责任
只涉及个人信息与行为,不涉及公共信息和危害公共集体利益的行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不完全相同)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意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①侵犯隐私权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拓展提升
(1)内容: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民法典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设置“英烈条款”的意义:
①有利于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维护民族情感和社会信仰的价值导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历史记忆,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③每一位公民对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尊重历史、弘扬正气。
英雄条款
BC
(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多选)
A.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C.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D.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真题训练
【解析】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A;
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故BC符合题意;
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D不符合题意。
真题训练
(2024·宝山一模)“数字+餐饮”使服务更便捷,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60多岁的老李到某饭店用餐,店员善意提醒老李“本店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请扫码点餐”,老李在店员的帮助下借用邻座的智能手机进入该饭店的公众号,准备点餐时又被告知点餐前需要关注公众号、申请成为会员并提供个人信息……
结合材料,综合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老李有哪些权利受到侵害,并说明理由。
示例:(1)老李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受到侵犯。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饭店诱导老李授权提供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2)老李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饭店只提供扫码点餐,不提供人工点餐,使老李没办法自主选择点餐的服务方式,饭店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答题方法
1.试题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 的权利 侵犯了哪些权利 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答题要点: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或监护权等身份权。
(2)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拓展提升
知识产权
财产制度
著作权
(保护创作)
商标权
(点石成金)
专利权
(激励创新)
法律保护
财产权
物权
基本原则
物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他物权
(物尽其用)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含义、类型
取得方式:动产法律规定即交付、
不动产法律规定登记
共有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筑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不转移财产占有)
质押权(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用益物权
(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
(交换价值)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知识构建】
二、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作用
知识点三: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财产制度
财产权
(1)含义: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制度
(2)重要性:①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1)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规定和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确定财产归属,促进财产流通使用;
②保护劳动、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保护措施:p12-13
①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知识点三:保障各类物权
2、物权
含义
地位
基本原则
分类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移动不损害其价值。如书籍、钢琴、汽车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分为:所有权(自物权)和他物权
(1)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根据主体,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虚拟合法财产受保护) 共有 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取 得 方 式 不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继承取得不动产;
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善意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的动产转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的法律制度。 注意:◇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①是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②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自己没有占有的权利);
③完成法定的公示(登记或交付);→不知情、合理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
含义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分类
目的 分类 具体内容
用益物权 物的 使用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担保物权 物的 交换价值 抵押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不动产)
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质押动产)
(2)物尽其用——他物权
拓展提升
关于用益物权应注意的问题
抵押权 质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的动产
是否转移占有 不转移财产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抵押要登记 才能生效 转移财产
债权人只需
占有质物
不需要登记
权利实现 主要通过 法院申请拍卖 多直接变卖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①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②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③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
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
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
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所有权归集体(不变);承包权归农户,
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
注意:流转的不是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是经营权。
【知识小结】
比较各类物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 占有、使用、收益财产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2024江西)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日,某校组织小李等同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孙某:“我上个月找了份工作,现在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昨天公司通知要辞退我,理由是: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公司辞退我的行为是否合法?”
王某:“不久前,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后来有一位画家找到了我,要求取回该画。经了解,该画是画家送给张某的,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画家是否有权取回?”
若你是小李,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该公司存在歧视未成年人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形(或公司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且未能证明孙某不具有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
(2)该画家无权要求取回。
该画已经交付(或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张某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或者张某有权处置该画);(答善意取得、不当得利的不给分)张某将画出售并交付给了王某,王某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仅答王某取得所有权不给分;判断错误不给分;判断正确酌情给分。)
(1)遵守以上村规民约有助于维护村民的___________不受侵犯。(多选)
A. 人格权 B. 身份权 C. 所有权 D. 他物权
真题训练
知识点四:尊重知识产权
[侵权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侵害著作权还应当赔礼道歉(一般是侵害著作人身权,才判决向作者赔礼道歉)
著作权(版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注册商标
保护法律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商标局
取得方式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①自然人: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创作完成后50年;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从申请日起算 有效期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分类 著作权包括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 (不可转让)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著作财产权 (可 转让)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例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者的表演权
提醒:
①发表权≠发行权。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必须是著作权人行使,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不一定由著作权人行使。
②修改权≠改编权。修改权属于人身权,不得转让;改编权属于财产权,可以转让;修改权的行使并不产生新作品,对原作品修改后还是原作品;改编权的行使产生了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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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联系:
①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②使用作品时必须指明作者和作品的出处。
区别:
①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②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拓展提升
不同点 专利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产生方式 申请、授权 无须申请
是否公开 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不需要公开
财产权性质 完全财产权,独占 不是完全财产权,可能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 20年 实用新型 10年 外观专利 15年 没有期限
保护方式 法律保护,保护强度高 自行保护,容易被破解
区分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
据调查显示,我国企业中采取商业秘密形式保护自己技术信息的占 61.83%。
我国企业的商业秘密被国外企业窃取的情况十分严重,如我国景泰蓝、宣纸、青蒿素、两步发酵法制维 C 等生产技术的泄密事件,给相关企业和国家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其教训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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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含义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形式:文字、图案等)
意义 商标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信誉。
使用要求 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②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注册商标 含义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通用名称”禁止注册为商标;单个企业/个人不能申请注册地理标志)
保护 ①商标未经注册(TM)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 )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10年,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混淆行为,即“搭便车”)
真题训练
(2024·闵行一模)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提升发展能力的抓手,也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推手。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国家保护企业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法律还规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分析《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及做出上述规定的意义。
真题训练
答案示例
(1)《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有利于坚持良法之治,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该法的修订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科学合理地规范了科技创新中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为科技创新打牢良法善治的制度基础,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法律保障。
(2)《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上述规定有利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内生动力。
关于“知识产权”试题的答题方法
1.试题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背景考查对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认识。具体案例中可能涉及著作权、专利权,或者商标权,但均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2.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考察权利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第二步:判断材料涉及的权利:仔细审读材料,判断题目案例中涉及的是著作权、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同时注意题目材料是否涉及不同的民事主体
第三步:分析题目考查角度:审读材料及设问,分析考查方向、侵权责任、权利保护期等
第四步:注意知识适度融合:题目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与物权之间的适度融合,需要注意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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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构建】
三、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知识点五:订立合同
合同 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 合同订立 订立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阶段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效力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无效合同 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形式 口头合同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书面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易混易错:
要约 要约邀请
发出目的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内容 内容具体确定 内容不具体明确,不含有当事人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对象 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 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
法律效力 生效后应受法律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 不具有约束力,撤回要约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表现 商品价格标签、共享单车等 一般情况下,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知识点六: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 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补充):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要求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条款)
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 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免责 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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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两者中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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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等赔偿方式
给付定金 一方违约 失去返还定金的权利,还可能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收受定金 一方违约 未约定违约金的 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 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
或:违约金+定金返还
定金和违约金都不足以弥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双倍返还定金+赔偿金
或:违约金+定金返还+赔偿金
注意: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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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行为的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而不是合同义务)。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
含义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自然事件(天灾)
社会事件(人祸)
及时通知对方
及时提供有效证明
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客观情况
(须同时具备)
当事人的义务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客观情况
范围
①判断合同有效性、是否成立
②是否有违约行为。理论: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常用
③是否可以免责(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④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⑤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什么途径(诉讼或非诉讼);选择诉讼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
大题突破——违约问题描述步骤
【知识构建】
侵权责任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含义、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四、侵权责任与权力界限
知识点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①承担方式(9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②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年(海上货物运输),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补充)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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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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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 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免责条件 一般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因违约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申请精神赔偿)
知识点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二)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含义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
——有损害的事实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有主观过错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有因果关系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知识点七: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特殊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内涵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行为人的要求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行为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行为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不需要举证。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举例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记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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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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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2.解题方法:
(1)分析材料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分析判断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权。分析民事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如是否符合过错侵权的四要件)。
(3)分析民事主体行为具体侵权情况。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要具体分析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属于哪种侵权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找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4)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解题方法
知识点1 原始社会
知识点八: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设定的界限 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这两种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知识点1 原始社会
知识点八: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区 别 含义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目的 非营利性 营利
具体情形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共同点 都必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知识点1 原始社会
知识点八: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是什么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②相邻通行关系;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为什么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怎么做 原则 依据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
补充 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邻为善,以邻为伴,构建和谐邻里关系。
1.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要求,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1)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关于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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