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保护人身权 课件(共26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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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保护人身权 课件(共26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第四单元 生活在法治社会
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
第二课时 保护人身权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培养学生尊重自己人身权利和保护他人人身权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导入新课
刘某是某平台上的知名博主,拥有数十万粉丝,其运营的账号设有店铺橱窗,并发布了一系列由其本人担任模特的服装短视频。后刘某发现,另一平台上的某女装店铺未经同意,擅自使用自己拍摄的模特服装视频及照片作为商品宣传。视频中刘某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且店铺还截取了数张照片用于商品介绍界面。刘某随即对页面截图进行证据保全,并将该店铺经营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思考:刘某应该维权吗?
1.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原因、要求和种类?
2.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原因和要求?
3.法律保护肖像权的内容?
4.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自主学习
探究与分享
情境一:学校为身体 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情境二:快递电子运单上隐去 姓名、电话号码和地址的一部分。
以上情境反映了人们的哪些权利受到保护?
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护?
反映了生命健康权受到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学校的做法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关注和保障 。
体现了隐私权受到保护。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快递电子运单隐去个人信息是对寄件人和收件人隐私的保护 。
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及时就医:确保自身身体健康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留存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协商解决: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方承担侵权责任。
隐私权受侵害时:要求停止侵权:直接与侵权人沟通,要求其立即停止泄露、传播隐私信息等侵权行为。要求赔礼道歉:要求侵权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主张赔偿损失:若因隐私被侵害遭受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寻求法律救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强制力维护自身隐私权。
1.人身权的重要性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人身权的范围: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思考:被欺凌者的什么权利受到侵害?以上漫画给我们哪些启示?
点拨:(1)被欺凌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害。
(2)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探究与分享
2.人身权的具体内容?
生命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是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和生命维持为内容的权利,是自然人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没有生命权,其他权利便无从谈起。生命权专属于自然人,不能像财产权一样进行转让、继承等。它与自然人的人身紧密相连,不可分离。法律对生命权给予了最严格的保护。
①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健康权
生命权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以案说法
案例:李某与刘某系同班同学。李某表示被告刘某自2024年6月后开始对其有欺凌行为,无故打其后脑勺,并向其泼水,故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礼道歉,赔偿所损坏保温杯、医疗检查费等费用。被告刘某表示并未向李某泼水,仅有相互拆笔、打闹行为。
根据学校所提供某天监控录像显示,刘某与李某在课间有相互拆对方笔、玩对方水杯、拿走对方凳子、相互推搡行为。期间李某有主动找刘某说笑、比划动作等行为。在双方拆笔、推搡、说话过程中刘某先后9次拍打李某头部20余下,李某有揉按被打部位、伸手抱头等防御性动作。
聚焦校园生活“小打小闹”
1.这是不是同学间正常的小打小闹行为?为什么?
2.如果你是本案的审理法官,你该如何判?
聚焦校园欺凌
以案说法
第1002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1004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原因
曾有人用这样一组数字“10000000000”来比喻人的一生,这里的“1”代表生命和健康,而"1”后边的"0”分别代表生命中的事业、金钱、地位、权力、家庭、爱情、孩子等等。一个人拥有很多的财富,假如有一天丢了一个"0”或两个“0”,对这个人有没有关系?
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要求
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对自己)
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对他人)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校园欺凌不仅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也会造成受害人产生厌学、恐惧、抑郁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受害人健康成长。
讨论交流:我们应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不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不做校园欺凌的欺凌者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探究与分享
探究与分享
案例:江苏的张某和李某同为微信群群友,群内约130人。某日,李某在群聊时提到张某,称“这个人从骨子里就坏”等,且每句话后都配上了带有张某照片的表情符号,如咧嘴笑、捂嘴笑等。张某要求李某删除表情包,但李某觉得张某小题大做,开不起玩笑,不予理会。次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在微信群内及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删除相应表情包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你是本案的审理法官,你该如何判?判定依据是什么?
第101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犯肖像权
②法律保护肖像权




什么是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可以说肖像是个人身份的核心标识,与人格尊严直接关联。法律赋予公民对其肖像的控制权,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典型案例】李女士来到理发师小华的工作室理发时,小华将一部手机架立在镜子旁拍摄。一个月后,小华将李女士理发的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给李女士的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李女士将小华起诉至人民法院。
(1)李女士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害?
(2)结合相关法律内容,请你说说消费者协会调解的依据是什么?
提示:肖像权。法律保护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常、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易错点
易错点:
无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都有可能构成侵权。
即使经过他人的同意进行拍摄,但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肖像照片上传至网络,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以案说法
【典型案例】小柳发现,刚跟人聊过某款产品,手机中的一款APP很快便推送相关广告,像被人“监听”一样。原来,该APP将手机录音机访问权限篡改为“默认同意”,偷偷采集了语音数据。小柳向市监和网信部门举报,该APP被下架,所属公司被行政处罚。
【法条解读】近年来,手机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频频发生。该APP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手机录音机功能权限,已构成窃听、刺探用户隐私,侵害了小柳的隐私权。各位战友须注意,尽量从正规手机软件商店下载APP,并关闭敏感权限,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探究与分享
案例1:张某等人因不满被告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现实版开户),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案例2:在某职业技术学校,一群学生因嫉妒受害者的优秀成绩和人际关系,故意散布其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导致受害者频繁收到骚扰电话和短信,严重影响了其学习和生活。
两个案例中,如果你是法官,你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案例: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已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生活观察
1. 你认为这是侵犯个人隐私吗?说明理由。
2. 李某认为“ 我是为了监控自家门外情况,又不是看你家,凭什么摘除!”你觉得张某接下来可以怎么做?
3. 经过一番调节后,李某拆除门铃,但是也很烦恼。他怎么做,既可以查看门外,又不侵犯邻居隐私?
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 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①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李某安装的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犯了汪某的隐私权,汪某的生活安宁受到侵扰。因此法律会支持汪某要求李某拆除可视门铃的主张。
③.法律保护隐私权。
(1)内涵:
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意义:
①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对个人)(P88)
②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对社会)(P88)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生活中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以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电邮);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获取、删除、公开买卖)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易错点
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查看他人的日记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不受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同样拥有隐私权。类似“未成年人没有隐私权,家长可以随意翻看孩子的日记、短信、聊天记录”的说法是错误的。
信息安全指南:
01
朋友圈定位设置不随意
02
快递单信息须处理
03
APP获取信息谨慎授权
04
“尝鲜AI换脸”需警惕
05
……




人身权包括的其他权利
权利 姓名权 名誉权 荣誉权
相关 法律 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权 行为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 造谣;辱骂他人 冒领他人荣誉
笔记整理
课堂笔记: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保护人身权
认识人身权利
保障人身权利
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法律保护肖像权。
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法律保护隐私权。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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