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16张PPT)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专题十一 法律与生活第三十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 情境探究 保护知识产权情境材料1: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2024年5月26日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 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 权保护体系,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 我国将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包括制定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 保护示范区,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 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继续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中国民歌是劳动人民集体的口头诗歌创作,属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一种形式。为丰 富社会文化,促进民歌的流传和发展,对付出独创性劳动的“记谱配歌”者应予鼓 励。张某山从事民间采风活动期间,对一首少数民族的舞曲进行了记谱并配以歌词, 该民歌于2021年被《民歌集锦》一书收录,署名为“张某山记谱配歌”。2023年,张 某山发现北京某出版社出版的《民歌赏析》一书中收录了该首歌曲,署名为王某。张 某山认为出版社的这一行为,侵犯其著作权,遂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某出版社停止侵 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 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 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探究: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张某山的主张,并说 明理由。答案:支持。理由: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法律保护著作权人的正当 权益,鼓励创新创作。张某山享有该民歌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且在著作权保 护期内。②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应支付使用费,即法定许可使用。为促进民歌的进一步传 播、发展,出版社可以对民歌及“记谱配歌”形成的成果进行合理改编和使用,但需 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给张某,且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否则会构成侵权。情境材料2:成立于2001年的北京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代称“甲公司”)前身 为北京某家具厂,该厂于1996年成立,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与布局,已经成为响当当的 家具品牌。然而,马某作为股东,先后与他人设立的三家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家具、 家具门、地板、板材等商品过程中,使用与甲公司相同或类似商标字样的标示、文 字。为此,从2018年开始,甲公司就以涉嫌商标权侵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 述三家公司及马某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使用与甲公司相同或类似商标 字样的标示、文字,均属于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由于马某等不服,于是进入二审, 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探究: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法理依据及本案的典型 意义。答案:依据: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意义:本案的判决打击了商标侵权行 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有利 于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增强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利 于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更好地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知识链接:知识产权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 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财产制度含义 是基础性法律制度,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 护劳动、发明创造、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模仿和复制,提高专利产品在 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有 效防止其他企业的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的产品不被侵权,同时也防止自己的 产品侵犯他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巨 大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拥有量能够强有力地证明企业的创新能力,获取客 户信任,树立企业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赋予创新成果财产权,激发 人们的创新热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 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艺术创作的积极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严格 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 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 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 和外资投资,参与世界贸易活动C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 系的客体是专利,而不是商业标志,①错误。张某曾在M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后 离职并以技术入股加盟到N公司。张某利用在M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经验为N公司 申请了发明专利。张某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可能构成侵权,②正确。M公司遂向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主张该专利申请权归己所有。正当相关权属纠纷审理时,涉 案专利权因未缴年费终止失效进入公众领域。经人民法院查实,未缴年费是N公司故 意为之,依法判决N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可知N公司没有对涉案专利尽到善良管理的 责任,③正确。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广 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是终审裁判,④错误。A. ①② B. ①④C. ②③ D. ③④C解析:国家加大药品专利纠纷的解决,旨在保护药品专利人合法权益,而不是增加药 品知识产权的申请数量,也不是鼓励医药企业以商业秘密的方式对医药创新成果加以 保护,①④不选。国家加大药品专利纠纷的解决,旨在维护创新药企和专利权人合法 权益,改善医药创新环境,激发企业研发积极性,生产新药好药,惠及群众身体健 康,②③符合题意。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演绎作品的保护,只涉及新创作的部分,也就 是演绎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但无法延伸到原作品本身,不能将处于公有领域 的素材纳入保护范围。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有其特殊性,特殊在独创性程度 较低,创作空间狭小。歌曲《玛依拉》系在我国新疆、青海等地哈萨克族等民族中经由世代传承而流传 下来的民歌,属于民间文学艺术。王洛宾(1996年去世)采风了该民歌素材,付出了 较长时间和大量劳动,记录整理形成了“记谱”的曲调不同于其他版本《玛依拉》的 王洛宾版《玛依拉》。某公司经营的视频平台提供了高某演唱的《玛依拉变奏曲》。 王洛宾版《玛依拉》和《玛依拉变奏曲》,就曲调整体而言基本相同,但两者对应部 分在旋律和节奏上均存在一定差别,演唱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西部歌王”王洛宾 的继承人主张王洛宾对民歌《玛依拉》进行了整理等演绎行为,并形成了新的演绎作 品,认为该视频平台侵害了王洛宾版《玛依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法院。(1)结合材料,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分析王洛宾继承人是否享有王洛宾版 《玛依拉》的著作权,请说明理由。答案:(1)①享有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基础所形成 的艺术成果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新作品,应充分考虑新作品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 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的借鉴程度、能否体现作者个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其独创性和保护 范围。②本案中,王洛宾对民歌《玛依拉》的整理付出了较长时间和大量劳动,在整 理相关素材的基础上融入了自己的构思,形成了具有独创性的新表达,能够体现其个 性,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演绎作品,王洛宾作为民歌《玛依拉》的收集整理者,享 有该作品的著作权。③著作财产权在法定的保护期内可以继承,故王洛宾去世后,其 继承人通过继承享有该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并有权保护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2)结合材料,运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分析《玛依拉变奏曲》是否侵权,请予 以说明。答案:(2)未侵权。①歌曲《玛依拉》本身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任何公民或者 单位都能以恰当的方式自由地使用。对于独创性程度较低的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 在侵权判定时不应把处于公有领域的素材纳入保护范围。②本案中,王洛宾版《玛依 拉》与高某演唱的被诉侵权歌曲,两者在作为民歌《玛依拉》主要部分且进入公有领 域的曲调整体方面基本相同,对应部分在旋律与节奏上均存在一定区别,演唱效果上 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所以《玛依拉变奏曲》未侵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