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秋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十一法律与生活第三十一课家庭与婚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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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秋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十一法律与生活第三十一课家庭与婚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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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专题十一 法律与生活
第三十一课 家庭与婚姻
课标
要求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常考
考点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024浙江1月卷,T27;2023新课标卷, T41
2.薪火相传有继承:2024安徽卷,T14;2024湖北卷,T9;2024甘肃卷, T14;2023江苏卷,T6;2023浙江6月卷,T26
3.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2024浙江6月卷,T22;2024山东卷,T14;2022浙江 6月卷,T36
备考
建议 1.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了解把握党和国家对家庭关系 的政策。
2.以家庭关系为主题,组织相关知识点把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 关系等。其中结婚、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是复习的重点,夫妻财产划分是难 点
整体架构
考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A基础知识重点疑难
相关
义务 具体要求
父母 抚养
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 的未成年人,更不能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
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 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
义务
相关
义务 具体要求
子女 赡养
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 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 安度晚年
③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笔记:①2023新课标卷T41,分析小张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 ②[知识链接]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提醒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父母双方都有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 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3)教育和保护的对象仅限于未成年人。
(4)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是基于父母的身份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的。
归纳提升
抚养、赠养与扶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 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 生活上加以妥
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
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 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 是夫妻之间依法发 生的经济供养和生 活扶助的权利义务 关系
适用
范围 活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2.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 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 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 义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 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 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 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笔记:[考向预测]以具体真实的法律情境,考查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父母对子女的义 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效合同的要件等相关知识  
3. 继承
(1)继承
含 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对 象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 系 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笔记:[易错易混]①赃物、赃款≠遗产 ②死亡赔偿金、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产
(2)继承权
含 义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要 求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形 式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 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 内指定继承人
提醒 (1)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 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 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 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 法定继承有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提醒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 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法定继承的原则
笔记:2023浙江6月卷T26,遗产继承的纠纷与调解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 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 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 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 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 不均等。
提醒 法定继承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 由其近亲属继承。
5.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范围和
顺序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 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额
种类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 公证遗嘱六种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 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 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笔记:[易错易混]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 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 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 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 继承
遗赠 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 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提醒 遗嘱不等于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 定继承。
笔记:[考向预测]2025高考可能聚焦时代变化,考查“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结合 古代相关财产制度、养老中的遗产与遗赠考查相关知识  
B把握考向研透考题
新高考对于遗产继承的考查从遗产分配方面设置,结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夫妻 财产关系等知识点考查。试题选项一般设置相关知识陷阱,如混淆法定继承、遗嘱、 遗赠等,选择题一般可通过排除异意法予以选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故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 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 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 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 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 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解题方法
区分遗瞩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遗瞩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②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集体、组织。
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 权利。书面形式)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度一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 面形式)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 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A
解题方法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赠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 序继承人,明晰以上知识点是解答本题的关键。
C修正思维矫正偏差
1. 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享有的最基础权利。
2. 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纠正: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 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 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纠正: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 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纠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 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6. 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纠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7. 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纠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
8.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纠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D
解析:如果智力障碍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智 力障碍严重到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女儿存在严 重的智力缺陷,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 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 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由于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在分 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错误。大女儿已成年,小女儿存在严重的智力缺陷。刘 某在小女儿15岁时摔伤,后一直神志不清,刘某摔伤后,小女儿的监护人应变更为大 女儿,③正确。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 行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因此,在神志不清状态下购买的理 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本案中,某理财公司销售人员在刘某摔伤后一直 神志不清时向刘某售出一份8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其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合 同。摔伤一年后,刘某病故,因此,两个女儿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 要求该理财公司退还8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D。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解析: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 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 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 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 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考点  珍惜婚姻关系
A基础知识重点疑难
1. 珍惜婚姻
(1)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 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结婚的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笔记:[考向预测]结合真实案例,分析如何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  
(3)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意义
程 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 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 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 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意义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归纳提升
婚姻关系的确立
婚姻关系的确立以是否进行结婚登记为准。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受国家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婚约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具有法律 约束力。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成原 因 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 重婚,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 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违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形成的婚姻, 一方因为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另一方产 生错误
认识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请求 权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 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 告无效 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 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申请 时限 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 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判是否宣告 无效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 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 婚姻关系只能走离婚程序
2. 离婚要慎重
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 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方式 协议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 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①,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②
方式 裁判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 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 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 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笔记:①“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 ②[知识拓展]婚姻关系解 除时间: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生效 之时(诉讼离婚)
3. 夫妻关系
核 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表 现 平等 的人 身关 系 ①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 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 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平等 的财 产关 系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归纳提升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 等,要考虑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 社会的责任
4. 夫妻财产
笔记:2024山东卷T14,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内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 产 夫妻双方约定归谁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具体
内容 ①工资、奖金、劳 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 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遗嘱或 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只归一方的财产除 外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 损害获得的赔偿或 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 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 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 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 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 道约定的,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 偿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具体
内容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 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 损害获得的赔偿或 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 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 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 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 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 道约定的,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 偿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处置
方式 夫或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各自对个 人财产享有独立的 管理、使用、收益 和处分权利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特别
提醒 ①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 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笔记:[知识拓展]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 产;②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补偿款→个人财产;②婚前个人房产,婚 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存款:法定孳息、自然增值→个人财产
B把握考向研透考题
近两年,新高考对于夫妻地位平等的考查较少,试题选项一般设置相关知识陷 阱,如混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选择题一般可通过直接排误法和排除异 意法予以选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 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 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 务,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 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 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解题方法
一图看懂夫妻债务问题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①正确。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 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 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在我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规定,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动物植物都没 有继承权,②错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 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 务,③错误。
解题方法
在我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 以立遗瞩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赠与国家、集体 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然而,动物并没有继承权,因此,如果遗瞩中将 遗产留给宠物,该遗瞩将被视为无效,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C修正思维矫正偏差
1. 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 周岁。
纠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 十周岁。
2.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夫妻关系处 理,相互享有继承权,受法律的保护。
纠正: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 关系处理,相互之间不享有继承权,不受法律保护。
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纠正:在裁判离婚中,人民法院应先进行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 判决离婚。
4. 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获得的 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纠正: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同居关 系处理。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 产处理,获得的收入不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有书面形式约定的 除外。
5. 协议离婚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判离婚在人民法院宣告 判决时,解除婚姻关系。
纠正:裁判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在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而不是宣 告判决时。
6. 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纠正: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 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 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7. 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纠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 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因为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但葛某仍有权要求小 陈偿还,①正确。虽然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但材料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 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小张继承后,40万元遗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小陈有相 应权利,②错误。葛某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住房,对于购入设备,葛 某没有优先受偿和占有的权利,③错误。甲公司是用小张婚后继承的遗产注册成立 的,若公司对外负债,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解析: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 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由此可见,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有 义务让渡居住使用权益,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 遗嘱内容来看,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因此,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 额,①③符合题意。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不是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而是基于杨某某的遗嘱内容,排除②。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杨某乙取得该房屋 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刘某某的居住权,排除④。
限时跟踪检测
限时跟踪检测(三十九)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
C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①老有所养,不履行赡养义务则丧失继承权
②老有所盼,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③老有所依,失能老人通过遗赠抚养协议实现养老 
④老有所居,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是丧失继承权的一种,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但不履行赡养义 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排除。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精神上慰藉父 母,“我那女儿不给我养老金,也不来看我”体现了要注重对失能老人的情感陪伴, ②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而图3中的老人是跟大儿子签订的,③排除。图4中的儿子虽然有继承权,但遗嘱继承 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获得房屋的居住权,④正确。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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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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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解析: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继承。陈甲是陈某夫妇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亮亮代位继承也属于第一顺位继 承,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陈乙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①表述错误。血缘关 系不是判定继承权的唯一依据,养子女与生子女在法律关系上有同样的继承关 系,亮亮作为陈甲的儿子,在陈甲先于陈某夫妇死亡的情况下有权代位继承陈 某夫妇的遗产,亮亮父亲作为女婿在陈某夫妇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④符合题意,③表述错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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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有完全行 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 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王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 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④正确,②错误。遗赠不属于继承。养老院可 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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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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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根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 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 应成为本案被告,①不选。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 人,女儿也有继承权,②错误。材料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 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 变,③入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 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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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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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 产份额,李某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②③符 合题意。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所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遗嘱内容进 行遗产分配,继子有权继承遗产,人民法院不会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排除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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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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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 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遗 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 产,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房 产存款以及股票的一半,即40万元,③正确。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 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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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 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 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 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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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 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 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因此,王某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 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 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 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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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0.00万元 B. 18.75万元
C. 16.00万元 D. 1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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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进行 析产。本案中张某与李某有15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30万元共同债务,故夫妻实际共 同财产是120万元。因而,张某的遗产是60万元(张某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 承来分配遗产),剩余60万为李某的财产。材料中张某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张甲、张 乙、孙某(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李某,平均每人各得15万,但是李某因车祸丧 失了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所以张甲获得遗产应该比15万少,所以可能获 得13.25万,D正确,A、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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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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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 有效,应受法律保护,①错误。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发放贷款后,张某未能按约 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②符合题意。因丈夫常某未实际参与该笔贷款申请与 合同签订,借款合同中关于对常某权利义务的约定应属无效,③错误。银行亦未能提 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张某、常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故不能认定该笔款项 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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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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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大伟与崔某发生婚外恋情,二人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大伟向崔某赠与 大额款项违反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故赠与行为无效,①③正确。夫妻关系存续 期间取得的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所有,②说法绝对。大伟向崔某赠与大额款项违反 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原则,损害了小丽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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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选择题
11. (2025·山东济宁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先生与肖女士原系夫妻关系,二人1981年登记结婚,后通过拆迁获得房屋一套 并登记在肖女士名下。2017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先生所 有。离婚后,肖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6月,刘先生得知肖女士已 以32万元(该房产市场评估值为5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孙某,并办理过户手 续。后刘先生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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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刘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说 明理由。
答案:支持。涉案房屋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诉讼离婚后,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 书,刘先生可以不经变更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肖女士未经刘先生同意擅自将涉案房 屋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孙某支付肖女士的房款远低于市场评估值,非善意取得,故 房屋所有权仍归属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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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5·贵州贵阳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老太与老伴育有一子一女。三年前,老伴离世,李老太改嫁他人,并与新婚老 伴相互扶持照顾。再婚后的生活让李老太感觉十分安定,反倒是与亲生儿女之间的关 系寒了她的心。近年来,李老太疾病缠身,生病住院期间都是由再婚老伴照料,儿女 对此不管不问。一气之下,李老太便一纸诉状将儿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儿女为其分 担医疗费和赡养费。本着“调解优先”的理念,承办法官联系了李老太的儿女。儿女 也是一肚子委屈:“我妈的脾气性格有些跋扈,改嫁这样的事也不经我们同意,弄得 我们很没面子……”听到李老太子女言词中对母亲改嫁的不满,承办法官似乎摸到了 矛盾的症结,心里有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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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承办法官,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给李老太的儿女写一封 劝诫书。
要求:①针对问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 4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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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首先,我作为承办法官,理解你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和不满。然而,作为子 女,你们有义务关心和照顾你们的母亲,无论她的决定是否符合你们的期望。在法律 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包括提供生活必需品、医疗照顾和精神慰藉,无论你 们的母亲是否再婚。如果你们在她生病期间没有履行这些义务,那么你们可能会面临 法律责任。
此外,我要提醒你们,作为成年人,你们应该尊重母亲的决定,包括她的婚姻选 择。虽然她的决定可能让你们感到不舒服,但这是她个人的权利。作为子女,你们应 该尊重她的权利,而不是试图干涉她的生活。在这个问题上,我建议你们与母亲坦诚 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需求,并尝试找到一种解决方案,让所有人都能接受。如果你 们感到无法与母亲沟通,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帮助,如家庭咨询或心理治疗等。
最后,我希望你们能够认识到,家庭是一个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共同体。作为 子女,你们应该关心、照顾和尊重你们的母亲,让她在晚年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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