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式教学】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课件+教案)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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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式教学】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课件+教案)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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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1.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和意义。 2.结合商业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当事人在合同相对人不履行合同时的应对措施。 3.理解并分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免责理由。 4.梳理民法典关于诚信的相关规定,理解诚信原则在合同中的重要意义 政治认同:认同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科学精神:明确合同内容,合理合法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迈巴赫维修困境: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总议题:迈巴赫风波:履约与追责


迈巴赫漏水僵局: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议题一
解迈巴赫维修困境: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议学情景一
2024年7月1日,一车主花费215万元在苏州元星奔驰4S店全款购买了一辆全新迈巴赫GLS480。提车2天发现中控位置有异响,7月11日,车主将车送至4S店做新车检测,4S店未找出异响原因。回程路上,车主发现副驾驶的A柱在漏水,又将车辆送回4S店维修。4S店维修时在未告知车主的情况下进行了大规模拆解,车主提出贴钱换车,4S店给出135万元至150万元的估价,折损近80万元,车主无法认同。
阅读材料,思考以下问题
1、车主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后,4S店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未能及时解决,4S店是否履行了和车主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关键是什么?
2、4S店未经车主同意对车辆进行大规模拆解维修,并提出高额折旧换车方案。4S店的行为违背合同履行中的哪些原则?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主体
客体
内容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如:买二手房,协助过户)
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补充)
提醒:四个原则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在同一个案例中可以同时俱有。
案例分析
美发店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应当视作要约,王女士作出了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美发店告知顾客已满、需按原价付款,违背了诚信原则,应该坚持有约必守
某美发店张贴广告:“美发套餐,今日半价!明日恢复,欲购从速!”当日,王女士前往理发,被告知参加活动的顾客已满,若坚持理发,需按原价付款。请问美发店违背了合同履行的哪个原则?
2024年9月,小李在某售楼部看中了一套特价商品房。双方很快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一周内付清全部房款。第二天,在小李积极筹措房款时,售楼部打来电话表示又有客户看中那套特价房,而且出价比小李高,如果小李真想买那套房子,就要另加4万元,否则,售楼部就取消小李的购房优惠。请分析售楼部的做法?
小李和售楼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意味着双方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关系。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售楼部在小李积极筹措房款期间,单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即如果小李真想买那套房子,就要另加4万元,否则取消购房优惠。这种行为违背了最初签订的合同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售楼部与小李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因别人出价比小李高,想让小李加价,售楼部这样的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三)合同履行的关键:
重要性: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含义: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具体内容: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诉讼标的。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诉讼标的属于诉讼请求的范围。
知识拓展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特别提醒: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
甲乙双方名称、
身份证号码
数量、地址、时间
违约金、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变更: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四)合同的变更: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问题二:4S店未经车主同意大规模拆解车辆维修,并提出高折旧换车方案。这种单方处置行为是否合法?合同变更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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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议题二
破迈巴赫漏水僵局: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各方回应:10月8日,苏州元星奔驰4S店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车辆不符合“三包”条件,但可以谈修复赔损。10月10日,奔驰官方称迈巴赫漏水问题仍在处理中。10月12日,苏州元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称曾出具《车辆检查邀请函》并主动提供代步车等措施,期望获得客户授权,但客户始终拒绝授权相关车辆检测,强调二手车市场询价对尚无技术结论的解决方案无参考意义。
车主维权:车主多次向官方打电话投诉无果后,9月底在社交账号发布问题车辆车顶铺盖三色油布的视频引发关注,众多网友声援,甚至出现其他车主效仿在车顶粘贴三色雨棚的情况。
阅读材料,思考以下问题:
案例中的奔驰4S店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4S店以不符合三包条件为由拒绝退换车,但提出修复赔损。这种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议学情景二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一)违约责任的含义: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注意: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2)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补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多个同时)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相关链接】:
(1)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定金罚则】: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知识拓展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因迟延履行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2.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3.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李某看到出租广告,便与出租人王某联系询问租房事宜,双方协商租金为3万元,李某微信转账王某1.3万元作为订金,余款待租期结束后付清,王某同意并接受转账。后由于李某想退租,但王某不愿意退还1.3万元,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
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李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王某应该返还 。“订金”属于债务的履行范畴,不具有担保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在交付标的物的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交付“订金”的一方解除合同,那么,他有权请求返还“订金”。李某微信转账王某1.3万元的是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不属于定金,王某应该返还1.3万元。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三)免除违约责任: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履行合同的含义
履行合同的原则
履行合同的关键
诚信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违约责任
免责情形
约定免责—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绿色原则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课堂小结
巩固练习
1.小王筹备开一家茶楼,与石雕师小明签订一份合同,约定“一个月后正式签订承揽合同,由小明给茶楼雕刻两只石狮,不签订者赔偿对方违约金5000元”。一个月后,小明收到小王发来的信息:“考虑到茶楼风格,现外饰定为木制屏风,不再需要石狮子,抱歉无法与你合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未与小明签订正式承揽合同,可直接解除与小明的合作
②双方订立了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受到预约合同的约束
③若小明要维权,可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
④小王未履行双方约定的订立正式合同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巩固练习
2.“好意同乘”是指驾驶员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民法典的上述规定( )
①对善意施惠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有利于社会和谐
②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客观地划分责任,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利益
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④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明确机动车使用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巩固练习
3.2023年12月1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上午10点,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0点40分,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1点10分,该4S店销售员陈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另一辆小轿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控制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教学设计
章节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题 3.2有约必守,违者有责
课型 新授课
一、教材分析 本框题处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二框有约必守,违者有责。 本框包括两目。第一目“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阐述合同履行的重要意义、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关键要素以及合同的可变更特点等内容。第二目“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阐述违约责任的含义、意义、承担方式以及免责事由等内容。
二、学情分析 本课教学活动面对的是高二下学期的学生。该年龄层次的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对知识点的理解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从学科意义上来把握知识,对于一些带有学科性质的名词,需要向学生进行详细地解释。并且学生的思想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时期,缺乏坚定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价值引导。
三、学习目标: 1.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和意义。 2.结合商业实践中的具体情境和案例,分析当事人在合同相对人不履行合同时的应对措施。 3.理解并分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免责理由。 4.梳理民法典关于诚信的相关规定,理解诚信原则在合同中的重要意义。
四、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科学精神:明确合同内容,合理合法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五、学习重难点: 学习重点:履行合同的含义及原则 学习难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六、议学活动设计:
导入: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购买商品、签订合同,还是与他人达成口头约定,承诺的履行都是构建社会信任和秩序的重要基石。然而,当承诺无法兑现或出现纠纷时,我们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呢?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探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重要性。2024年,一位车主花费巨资购买迈巴赫,却遭遇车辆漏水、异响等问题,4S店与车主在维修、赔偿和检测授权上僵持不下。车主无奈通过社交媒体维权,引发社会关注。这一事件背后,合同履行、诚信原则和违约责任如何体现?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课堂,深入剖析这些问题。 总议题:迈巴赫风波:履约与追责
议学活动1:解迈巴赫维修困境: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教师活动1: 1.播放视频,《自卑的迈巴赫》 2.议学材料: 事件回顾:2024年7月1日,一车主花费215万元在苏州元星奔驰4S店全款购买了一辆全新迈巴赫GLS480。提车2天发现中控位置有异响,7月11日,车主将车送至4S店做新车检测,4S店未找出异响原因。回程路上,车主发现副驾驶的A柱在漏水,又将车辆送回4S店维修。4S店维修时在未告知车主的情况下进行了大规模拆解,车主提出贴钱换车,4S店给出135万元至150万元的估价,折损近80万元,车主无法认同。 3.展示议学问题: 问题一: 车主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后,4S店在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未能及时解决,4S店是否履行了和车主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关键是什么? 问题二:4S店未经车主同意对车辆进行大规模拆解维修,并提出高额折旧换车方案。4S店的行为违背合同履行中的哪些原则?(本页过渡语:同学们,通过视频我们了解了车主与4S店之间的购车合同关系,明确了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承诺——车主支付价款,4S店交付合格车辆。然而,现实中这份‘一诺千金’的契约,为何会演变成一场纠纷?当车主发现车辆异响、漏水时,4S店未彻底解决问题反而擅自拆车,让我们不禁思考:承诺的履行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是否违背了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又该如何保障双方的权益?议学提示:4S店没有履行了和车主的合同(引出下一页) 3.议学活动要求:在此环节中,教师步步引导学生回答问题,根据预习内容找出对应的答案,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1: 观看视频,阅读材料,提取关键信息,做好议学准备。 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自由思考,自由发言,做好分享准备。 根据老师引导,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
设计意图: 将抽象法律条文具象化为生活案例,增强学生理解;通过分析违约行为与法律后果,深化契约精神和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在真实情境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实现知行合一。 1、强化法律意识。通过真实案例,学生能直观理解合同的法律效力,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4S店交付问题车辆已违约,车主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2、培养契约精神。"一诺千金"强调承诺的严肃性。案例中4S店未诚信履行维修义务,反因擅自拆车加剧矛盾,说明违背契约精神的后果。 3、提升维权能力。引导学生分析车主维权的法律依据。 4、批判性思维训练。讨论4S店折损估价的合理性:若车辆因质量问题需更换,折损费用是否应由消费者承担?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应由违约方(4S店)承担。
议学活动2:破迈巴赫漏水僵局: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教师活动2: 1、展示议学材料:各方回应:10月8日,苏州元星奔驰4S店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车辆不符合“三包”条件,但可以谈修复赔损。10月10日,奔驰官方称迈巴赫漏水问题仍在处理中。10月12日,苏州元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称曾出具《车辆检查邀请函》并主动提供代步车等措施,期望获得客户授权,但客户始终拒绝授权相关车辆检测,强调二手车市场询价对尚无技术结论的解决方案无参考意义。 车主维权:车主多次向官方打电话投诉无果后,9月底在社交账号发布问题车辆车顶铺盖三色油布的视频引发关注,众多网友声援,甚至出现其他车主效仿在车顶粘贴三色雨棚的情况。 2、展示议学问题: 问题一:案例中的奔驰4S店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4S店以不符合三包条件为由拒绝退换车,但提出修复赔损。这种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议学提示:议学提示:根据中国的“三包”政策,车辆在购买后的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该车车辆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而4S店未按“三包”规定处理,4S店构成违约。) 3.议学活动要求:结合材料思考问题,列出发言要点,小组中心发言人汇总本组成员观点,做好发言准备。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2: 阅读材料,提取关键信息,做好议学准备。 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经过小组合作探究,每一小组中心发言人归纳整理本组成员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
设计意图: 通过真实纠纷的复杂性,引导学生跳出“非黑即白”思维,理解法律条款的灵活运用,同时警惕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潜在干扰,最终回归“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这一核心命题。 1、明确“言而有信”的法律内涵。通过4S店与车主的分歧,阐释诚信原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例如:4S店未彻底解决质量问题,属于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车主拒绝检测需分析是否合理(如担心拆解加剧损失),避免片面归责。剖析“违约有责”的判定标准。结合《民法典》和“汽车三包”规定,引导学生分析:车辆漏水是否达到退换车标准?4S店单方面折价是否合法?车主拒绝检测是否影响责任认定? 2、强化依法维权意识。对比车主维权方式:初期通过官方投诉(合法但低效);后期借助舆论施压(合法但有边界,需避免过度炒作);其他车主效仿“车顶贴三色雨棚”反映群体性维权困境。强调法律途径(如诉讼)的核心地位,避免维权异化为“舆论审判”。 3、辩证看待企业责任与消费者权利。讨论4S店“提供代步车”“邀请检测”的合理性: 若检测程序合法且透明,车主是否应配合?企业补救措施是否足以弥补违约损失?
课堂小结:
巩固练习: 1.小王筹备开一家茶楼,与石雕师小明签订一份合同,约定“一个月后正式签订承揽合同,由小明给茶楼雕刻两只石狮,不签订者赔偿对方违约金5000元”。一个月后,小明收到小王发来的信息:“考虑到茶楼风格,现外饰定为木制屏风,不再需要石狮子,抱歉无法与你合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未与小明签订正式承揽合同,可直接解除与小明的合作 ②双方订立了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受到预约合同的约束 ③若小明要维权,可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 ④小王未履行双方约定的订立正式合同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王未与小明签订正式承揽合同,但双方订立了预约合同,不可直接解除与小明的合作,①排除。 ②:小王与小明签订一份合同,约定“一个月后正式签订承揽合同,由小明给茶楼雕刻两只石狮,不签订者赔偿对方违约金5000元”。这说明双方订立了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受到预约合同的约束,②正确。 ③:当小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进行维权,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救济途径,③正确。 ④:小王未履行双方约定的订立正式合同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2.“好意同乘”是指驾驶员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民法典的上述规定( ) ①对善意施惠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有利于社会和谐 ②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客观地划分责任,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利益 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④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明确机动车使用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法典的上述规定为对善意施惠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而不似乎法律援助,①不符合题意。 ②③:民法典对于好意同乘问题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善意施惠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有助于在司法裁判中客观地划分责任,合理确定各方当事人利益,②③符合题意。 ④:材料强调的是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023年12月18日,王某到某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上午10点,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10点40分,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1点10分,该4S店销售员陈某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一出店门,就撞上另一辆小轿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车控制权尚未转移,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所有权属于王某,王某可以走保险程序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②: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本案中,车辆发生事故时,虽然办理了所有手续,但该车依然由4S店的销售员陈某驾驶,车辆的控制权并未实际到达王某手中。因此,合同并未履行完毕,①正确,②错误。 ③④: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该车所有权还不属于王某,因此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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