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1张PPT)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民法诉讼法以“民事权利与义务”为主题,探讨日常生活中与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着重阐述人身权中的身份权,与第一单元共同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教学体系。阐述就业与创业中的法律制度,既承接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又与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相联系。以“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为主题展开,是前三个单元的延伸和拓展。劳动法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熊孩子炸翻多辆豪车谁买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课标要求 素养解读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政治认同:学习民法典的基本常识,能列举社会生活中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体会民法的重要性,增强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科学精神:明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了解我国民法基本原则。法治意识:自觉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好习惯。公共参与: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法治生活。总议题:从“熊孩子炸井”中解读民事权利与义务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01如何解析民法基本原则?02PART 01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YOUR LOGO议学问题:请你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思考以下问题。(1)该事件牵涉了几方主体?(2)受损的车辆主要由谁赔偿?是放鞭炮的小孩吗?(3)如果只是车主和小孩家的赔偿纠纷,适用于民法吗?议学情境一2025年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不慎引发化粪池沼气爆炸,四周车辆被炸翻。资中县委宣传部表示,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此事件共涉及8辆受损车辆,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根据保险公司的预估,涉及车辆受损金额总计约28.5万元。小孩及其监护人、车主、市政或物业议学提示受损的车辆主要由小孩的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熊孩子“炸井”事件第一百二十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包括该等车辆的损坏费用、维修费用、拖车费用等都应由该儿童的监护人予以全额赔偿。同时,若该男孩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从该男孩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是什么: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什么: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2.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判断以下情境是否适用于民法:1.郭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2.你与水果店老板。3.政府去商户甲处采买公共产品发生纠纷。×√√注意:民法调整的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审题中我们要分析国家机关在干什么,若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2.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2.民法调整的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财产所有:财产转移: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人格关系:身份关系:知识拓展: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法法律关系(1)含义: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法法律关系(2)构成要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做一件事或者不做一件事的自由)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应该做一件事或者不能做一件事进行的规定和约束,例如:不能高空抛物。)知识拓展民事主体组织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法人组织法人组织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知识拓展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法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物(静态)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人身利益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某房产归女方所有。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被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2)构成要素——民事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3.民法法律关系(2)构成要素——民事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针对训练(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针对训练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②乙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关系③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④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针对训练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非常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A.刘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可以拒绝退货B.刘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商场可以拒绝退货C.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应该退货D.刘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应该退货C严厉处罚最为关键安全教育重中之重议学情境二一个小小鞭炮引发的“风暴”议学问题:同类的事故几乎每年春节都见诸报端,那么,如何才能正确预防爆竹引发的悲剧呢?请你结合课本畅所欲言。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原因体现(二者关系)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法中有德)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德中有法)PART 02如何解析民法基本原则?YOUR LOGO议学情境三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多人被警方查处1月28日至2月5日,除夕至大年初八,广西饮州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1600余人次开展禁放巡查防控,批评教育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群众607人次,对16个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出具书面警告。议学问题: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讨论为什么多人被警方查处?这体现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2.民法基本原则的调整范围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权利平等,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知识拓展“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知识框架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一、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1、民法的重要性2、民法调整的范围3、民事法律关系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1、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2、民法基本原则的调整范围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针对训练(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C针对训练2024年“双12”,吴某在某小卖部购买了1瓶促销饮料,之后发现饮料已过保质期;为获得赔偿金,吴某在该小卖部又购买了同批次饮料30瓶;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卖部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当于总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中( )①吴某行使民事权利超过正当界限②小卖部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责任③双方行为均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④法院会支持吴某的部分诉讼请求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A针对训练购房者A听信某房地产开发商B在其售楼处现场屏幕、沙盘、公众号等处发布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宣传内容,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得知,“九年一贯制学校”属于正在规划中的项目,但在涉案广告中未注明,据此A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在本案中( )①A和B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的主体②纠纷涉及的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③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基本原则④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A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教学设计章节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题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型 新授课一、教材分析: 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包括两目。第一目“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目“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是整本书的开篇之作,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是本单元甚至整本书的基础。通过介绍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要素,引导学生认真对 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二、学情分析: 本节课授课对象是高二年级的学生。该年龄层次的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对知识点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从学科意义上把握知识,对于一些带有学科性质的名次,需要向学生进行详细地解释,并且学生的思想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时期,缺乏坚定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通过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引导学生理解理性知识。三、学习目标: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四、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学习民法典的基本常识,能列举社会生活中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体会民法的重要性,增强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 科学精神:明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了解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法治意识:自觉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好习惯。 公共参与: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法治生活。五、学习重难点: 教学重点: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权利与义务六、议学活动设计:导入新课: (本框是选择性必修2的开篇,所以一般需要给学生构建知识体系,这个也是本框比较特殊的地方。) 同学们,今天我们正式学习选必二《法律与生活》,这里的生活指的是日常生活,不是特殊生活,所以在本书中,一开始了解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人身权和财产权,那这两个权利是在哪里体现呢?在家庭与婚姻中,因此,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是在民法的基础上了解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此外,人需要就业,所以第三单元主要在劳动法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做明白的劳动者,以及如何创业经营,这也涉及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以及相应的义务,那当权利与义务发生纠纷时,应该采用什么方式处理呢?第四单元在诉讼法的基础上以“依法解决社会争议,妥善化解矛盾”为主题展开,是对前三个单元的延伸和拓展。所以,这本书,其实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那么,怎么学呢?我们可以结合三部法律和一个人,三部法律就是刚才老师说的民法典、劳动法和诉讼法,以及一个人,你们猜一下是谁呢?对,他就是被称为法外狂徒张三,也就是罗翔老师,接下来,让我们开启愉快的选必二的学习旅途吧! (紧接着进入本框的导入) 大年初二,小孩哥炸井盖,炸飞多辆豪车的事情,霸占了热搜数天的热度,引发了很多网友的讨论,例如:儿子:爸爸,为什么我们家会这么穷?爸爸回答:具体原因请看VCR,(播放视频),那么,熊孩子炸井将会涉及什么法律知识呢?这节课我们将带着这一问题一起进入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议学活动1: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教师活动1: 展示议学材料: 2025年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不慎引发化粪池沼气爆炸,四周车辆被炸翻。资中县委宣传部表示,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此事件共涉及8辆受损车辆,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根据保险公司的预估,涉及车辆受损金额总计约28.5万元。 展示议学问题:请你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思考以下问题。 (1)该事件牵涉了几方主体? (2)受损的车辆主要由谁赔偿?是放鞭炮的小孩吗? (3)如果只是车主和小孩家的赔偿纠纷,适用于民法吗? (议学提示:(1)小孩及其监护人、车主、市政或物业。(2)受损的车辆主要由小孩的监护人赔偿。(3)适用。) 展示知识点(展示部分) 4.议学活动要求:在此环节中,要求同学们观看小政的故事,自主思考回答问题,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1: 阅读材料,提取关键信息,联系必修三中关于法的知识以及平时积累的法律常识相关知识的回顾,做好议学准备。 2.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3.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设计意图: 在本框中,以最近热门的话题“熊孩子炸井”事件导入,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为学生提供了足够的选择空间和交流机会,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此同时,亲身体会到民法的重要性,明白民法调整的范围以及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议学活动2: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教师活动2: 展示议学图片材料。 展示议学问题:同类的事故几乎每年春节都见诸报端,那么,如何才能正确预防爆竹引发的悲剧呢?请你结合课本畅所欲言。(过渡语提示:熊孩子炸井事发后,他的家人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和责任。特别是在孩子奶奶公开直播讲述事件经过时,许多网友的观点各不相同,讨论也异常激烈。今天,我们就来深度分析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家庭教育等问题。有网友认为,安全教育重中之重,认为父母的责任最大,要加强安全教育,有网友认为严厉处罚最为关键,让法律发挥震慑作用。其实,同类的事故几乎每年春节都见诸报端,那么,如何才能正确预防爆竹引发的悲剧呢?请你结合课本畅所欲言。议学提示:同学们可能会从德治和法治两个角度去畅所欲言,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发挥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展示知识点: 议学活动要求:结合材料思考问题,列出发言要点,小组中心发言人汇总本组成员观点,做好发言准备。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2: 1.观看材料,提取关键信息,做好议学准备。 2.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经过小组合作探究,每一小组中心发言人归纳整理本组成员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3.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设计意图: 本环节与上一个环节是紧密相连的,在该事件发生之后,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展示人们对于该事件的看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有一种探究事件后续发展的趣味感,同时,在本环节中采用辩论的方式进行,让学生自由发言,阐述在生活中更依靠法治还是德治,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议学活动3:如何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教师活动3: 展示议学材料: 1月28日至2月5日,除夕至大年初八,广西饮州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1600余人次开展禁放巡查防控,批评教育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群众607人次,对16个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出具书面警告。 展示议学问题: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讨论为什么多人被警方查处?这体现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过渡语提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辞旧迎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其危害也十分明显。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不仅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物质,加剧雾霾天气形成,影响环境空气能见度及质量,甚至可能会造成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同时还会产生噪音污染,干扰正常生活。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今年,人们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多人被警方查处。例如广西饮州市。议学提示:因为他们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违反了法律法规(设问中强调的是民事主体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不是强调人们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体现了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过渡:那么,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则呢?除了这一原则,还有别的内容吗?) 展示知识点: 议学要求: 结合材料思考问题,列出发言要点,小组中心发言人汇总本组成员观点,做好模拟法官发言准备。注意术语的规范使用。 学生活动3: 1.观看材料,提取关键信息,做好议学准备。 2.认真研读议学问题,列出自己的观点,经过小组合作探究,每一小组中心发言人归纳整理本组成员的观点,做好分享准备。 3.根据议学提示,在课本对应位置将基本观点备注清楚。设计意图: 用关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多人被警方查处的现实案件,紧扣时政热点,落实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来进行案件判决,使趣味性与知识性相结合,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中把握难点,突破重点,知识总结:学以致用: 1.(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隐私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24-25高二下·全国·课前预习)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②乙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关系 ③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 ④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详解】③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丙因存款而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关系,丁因结婚而与其妻之间形成的关系,都属于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①:甲因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公民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 ②:乙因纳税与税务局之间形成的关系属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②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全国·课前预习)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非常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 A.刘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可以拒绝退货 B.刘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商场可以拒绝退货 C.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应该退货 D.刘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场应该退货 【答案】C 【知识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详解】ABCD:按照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是无效的,所以商场应该退货,ABD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声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知识点】民法基本原则 【详解】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材料中甲的行为属于滥用自身的权利,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未体现违反绿色原则,①排除。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它要求在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时,方民事主体应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来对待他方的事务,做到不欺不诈,不损人利己,使各方当事人都能够得到自己应得的合法利益。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显然违反了该项原则,②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侵犯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甲安装空调的行为本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但其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不符合规范,对邻居乙的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这就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④错误。 5.(24-25高三上·云南昆明·期末)2024年“双12”,吴某在某小卖部购买了1瓶促销饮料,之后发现饮料已过保质期;为获得赔偿金,吴某在该小卖部又购买了同批次饮料30瓶;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卖部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当于总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中( ) ①吴某行使民事权利超过正当界限 ②小卖部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责任 ③双方行为均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会支持吴某的部分诉讼请求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答案】A 【知识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详解】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促销商品也要保证质量。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根据材料,小卖部因此应当承担一般侵权责任而不是欺诈消费者责任,②选项不符合题意。 ③:双方行为均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③排除。 ①④:吴某在某小卖部购买了1瓶促销饮料,之后发现饮料已过保质期;为获得赔偿金,吴某在该小卖部又购买了同批次饮料30瓶,说明吴某行使民事权利超过正当界限,所以法院会支持吴某的部分诉讼请求,①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6.(24-25高二上·河北衡水·期末)购房者A听信某房地产开发商B在其售楼处现场屏幕、沙盘、公众号等处发布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宣传内容,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来得知,“九年一贯制学校”属于正在规划中的项目,但在涉案广告中未注明,据此A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在本案中( ) ①A和B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的主体 ②纠纷涉及的是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 ③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基本原则 ④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详解】①:本案反映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A和B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的主体,①符合题意。 ②④:该纠纷是购房合同纠纷,涉及的是房屋,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是人身关系,②④不符合题意。 ③:开发商发布了“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宣传内容,但在涉案广告中未注明其属于正在规划中的项目,误导消费者,违背了诚信原则,③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2 / 2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设计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docx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