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 同步学案(含答案)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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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同步学案(含答案)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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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2 夫妻地位平等
学习目标
1. 了解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和夫妻平等的内涵。
2. 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及其表现。
3.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 了解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约定方式、债务清偿。
活动方案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对夫妻二人的争论,大家有不同观点。
  
(1) 夫妻关系的内容和核心分别是什么?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 你对上述材料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2.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不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2)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3) “男主外、女主内”,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会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活动二: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解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约定方式、债务清偿
1.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1)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2)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2. 阅读材料,结合教材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李某和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住进了李某于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24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位于市区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位于市区的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进行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
(2)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材料二 2008年,李某打算用夫妻共同所有的积蓄去办工厂,因其丈夫害怕亏本,为此两人书面约定李某用30万元办厂,按1.5%的月利率计息归其夫所有,亏损或盈利均归李某负担和享有。办厂后,李某盈利近20万元。2023年10月开始,两人经常闹矛盾。在两人后来的离婚诉讼中,李某的丈夫称办厂的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他为办工厂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盈利归李某个人所有显失公平,其财产约定应属无效。
(3) 你认为上述材料中李某与其丈夫的约定有效吗?为什么?
材料三 A与B是夫妻。
情形一:A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A名下。
情形二:A婚前付首付并将房产登记在A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后离婚。
情形三:婚后A与B共同购买房产但登记在A名下。
情形四:A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且登记在A名下。
情形五:A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产但登记在双方名下。
情形六:A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登记在A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了B的名字。
情形七:A父母为A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
情形八:A父母在A婚后为A与B购房全款出资。
情形九:A父母在A婚后为其全款买房并登记在A名下。
情形十:A父母在A婚后为其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
(4) 上述情形中,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3. 释疑解惑: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 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3)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人身关系问题的关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1)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课题2 夫妻地位平等
活动一
1. (1)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 ①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3)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因此,案件中的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2. (1) 错误。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 错误。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 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 错误。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活动二
1. (1) 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的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相关法律才作出相应修改。
(2) 影响:明确夫妻财产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2. (1) ①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①对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进行分割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理由: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位于市区的商品房进行分割的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理由:商品房是李某于2018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其个人婚前财产。
(3) 有效。理由:①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本案中该约定是有效的。②李某夫妻的财产协议客观上显失公平,但在其协议约定当初,应预见到生产经营活动也是有风险的,如李某经营亏损,按约定也将由其单独负担,因此全面衡量该夫妻财产约定,应认定是公平的。该夫妻财产约定虽然事后在客观上有一定的显失公平的情况,但依然是有效的。
(4) 情形一:A个人财产。
情形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形三:共同财产。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共同财产。
情形四:A个人财产。
情形五:共同财产。
情形六:共同财产。
情形七:A个人财产。
情形八: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九:A个人财产。登记在A名下即为明确只赠与A一人。
情形十:共同财产。
3. (1) 错误。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错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 错误。“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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