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共10份打包)高中思想政治 统编版(部编版)一轮复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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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共10份打包)高中思想政治 统编版(部编版)一轮复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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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5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36]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2023·湖北卷T10 2023·山东卷T19(2) 1.命题情境:主要结合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保护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民事法律关系 2024·湖南卷T19 2023·湖南卷T13 2023·辽宁卷 T13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4·浙江1月选考T21 2024·广东卷T18 2024·福建卷T15 2023·湖南卷T14 2023·新课标卷T22 2023·山东卷T16 2023·浙江1月选考 T26 2023·湖北卷T21(1) 2023·辽宁卷T14、T18 2022·山东卷T18(2) 2022·海南卷T18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注意区分民事行为能力、名誉权与荣誉权等易混概念
思维导图
明精要
理解1个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1个要求: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区分2对概念: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区分6个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辨是非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矫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只有物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矫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矫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矫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7.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矫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要素
内涵 具体内容 主 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内涵 具体内容
客 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 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名师点拨〕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无民事 行为能 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限制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完全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民法角度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知识链接〕
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修三第七课)
4.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目的: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内容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公平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信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守法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1.(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命 题 探 究
[答案] D
[解析] 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错误,D正确;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变式训练1〕
14周岁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 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该案中(   )
①家长因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②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无效
③网店可以“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与李某某年龄、智力相适应”为由拒绝退货
④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须经家长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李某某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必须经过家长追认才有效,所以李某某父母在对李某某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被告退款,①③错误,②④正确。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这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制造噪音、排放热浪,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甲的行为未涉及民法的诚信原则,②不符合题意;甲侵害了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甲的行为违法,④错误。
〔变式训练2〕
(2023·北京卷)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错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生命权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 (致病) (2) 姓名权、 肖像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姓 名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 像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法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名师点拨〕
人身权的判断方法
(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 维护人身权利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变式训练〕
(2024·福建卷)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市质检部门对制假售假企业处以罚款
②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
③李某高空抛掷物品将楼下行人砸伤
④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质检部门与企业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是民与官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这种纠纷不在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不适合法律的强制调整,②不符合题意;高空抛物砸伤行人反映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这里的市工商局作为市场主体与自然人甲是地位平等的,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2.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在辛苦攒了几个月的工资后,小明给自己买了期盼已久的价值8 000元的电脑。小明的父亲认为其尚未成年,要求商店退货,小明和商家都不同意。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
②小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
③小明父亲要求商店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商家应当退款
④小明父亲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对这起消费争议进行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①正确;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小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父亲要求商店退货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正确,③不符合题意;消费者协会是协商机构,不能进行仲裁,④错误。
3.2024年4月1日,王小某(9周岁)在自家门口玩耍时,用脚将地面上的易拉罐踢至非机动车道内,此时栾某恰巧驾驶电动车路过,电动车碾压易拉罐后导致栾某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鉴定,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与王小某的父母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该案中(  )
①王小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王小某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
④王小某非故意,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王小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王小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③正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王小某非故意,也要承担责任,④错误。
4.(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5.(2023·全国甲卷)《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无法消除,①错误;材料中的规定旨在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维护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②不符合题意;“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不得违反必要原则,同时应当对其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要注重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③符合题意;“不得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原则,规范自身的信息收集行为,收集客户信息要征得客户的同意,④符合题意。
6.(2024·浙江6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要求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消费者知情权。 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肖像权、个人信息。根据侵权类型得出诉讼主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共70张PPT)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37]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所有权 2024·广东卷T14 2024·湖南卷T14 2023·湖北卷 T10 2022·山东卷T14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财产权的保护
他物权 2024·江苏卷T14 2024·湖南卷T14 2023·辽宁卷T13 2023·浙江1月选考T33(1) 2022·海南卷T19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著作权 2024·甘肃卷T12 2024·江西卷T13 2023·湖南卷T19 2023·湖北卷 T11 2023·北京卷 T17 2022·浙江6月选考T35 2022·浙江1月选考T41(1) 2.考查形式: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一般结合本模块其他知识点综合出题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专利权 2024·甘肃卷T12 2023·山东卷 T15 2022·浙江6月选考 T35 3.备考建议:关注社会生活中关于财产权益纠纷的典型案例;了解国家为保护知识产权采取的措施;比较区分常见财产权益
商标权 2024·安徽卷T13 2024·山东卷T18 2023·浙江6月选考 T25 2023·辽宁卷 T6 2022·浙江6月选考T35 思维导图
明精要
尊重1个制度:财产制度
明确2个物权分类:所有权、他物权
明确所有权的2种取得方式:登记、交付
理解他物权的3种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尊重 3种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区分专利权的3种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辨是非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矫正: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交易中,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矫正: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其中,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动产,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所以,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矫正: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抵押。
矫正: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质押。
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
矫正: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6.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都是20年。
矫正: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7.商标只有注册才可以使用。
矫正: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商标获得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保障各类物权
1.财产权
含义 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意义 ①财产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②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③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④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措施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③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2.物权——最基本的财产权
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类型 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基本 原则 物权法 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不 动 产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取得 方式 动 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①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②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取得、转让、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共有 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 〔深化拓展〕
善意取得
(1)含义: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2)条件:无处分权利人、第三人不知情、市场价。
(3)不适用情形:遗失物、赃物、埋藏物、被查封的财产等。
4.物尽其用——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性质 都是主权利,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前提 具有从属性,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目的 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
标的物 主要是不动产 不限于不动产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特征 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知识链接〕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必修二第一课)
〔名师点拨〕
抵押权和质权
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区别 占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和使用 质权人占有质物
客体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通常是动产
联系 形成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1.(2024·广东卷)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所有权
命 题 探 究
[答案] B
[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错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变式训练1〕
(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人民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黄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但该开发商未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开发商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毫不知情的某银行,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黄某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③错误。
2.(2024·江苏卷)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他物权
[答案] D
[解析] 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变式训练2〕
(2023·海南卷)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错误;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错误。
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内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3)重要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知识链接〕
创新发展理念(必修二第三课)
2.保护创作——著作权
(1)含义: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主体 保护期限 保护期满
自然人 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 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地位: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类型 特点 保护期 发明 针对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高于实用新型专利 20年 保护期满以后,发明创造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实用 新型 10年 外观 设计 与实用技术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15年 (4)类型、特点及保护期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注册商标
①商标: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②注册商标: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的要素
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禁止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等
(3)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4)保护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
〔名师点拨〕
区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保护期一旦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民事法 律责任 侵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1.(2024·江西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一 著作权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新上映动画片”说明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未经允许,某商场员工装扮成卡通形象招揽顾客是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①正确;对电影院里上映中的电影内容未经允许拍摄成视频并发布到网上,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构成侵害著作权,②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不构成侵权,③不符合题意;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④不符合题意。
〔变式训练1〕
(2023·湖北卷)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④正确,①错误;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2.(2024·甘肃卷) 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专利权
[答案] A
[解析] 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变式训练2〕
甲公司系“结固式锚栓”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人。该公司认为,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侵害涉案专利权,故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25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甲公司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实施了侵害涉案专利权行为,判其支付甲公司250万元。在本案中(   )
①甲公司的这一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②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引导人们尊重他人创新成果
④若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不服二审判决,还可以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案件的审理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积极引导人们尊重他人创新成果,①③符合题意;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如果不服二审判决,不可以再提起上诉,④错误。
3.(2024·安徽卷)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三 商标权
[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①正确;甲公司的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这可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④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材料未涉及甲公司使用了乙公司的名称,并未侵犯乙公司的名称权,②错误;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如果甲公司不服处罚,应该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错误。
〔变式训练3〕
T公司并非L公司官方授权门店,该门店所在写字楼内外店招、前台、店内海报、宣传页、课程价格表、店面装潢、名片、中心介绍甚至发票收据等显著位置上均使用了L公司的商标,与L公司在1932年注册的驰名商标重名。L公司为此状告T公司,一审胜诉并获赔50万元。以下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有(   )
①L公司与T公司间纠纷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法律对L公司的商标给予特别的保护
③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注册商标,T公司构成民事侵权
④国家永久保护驰名商标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③
[答案] D
[解析] 依据题意,L公司与T公司间纠纷关系的客体是注册商标,①不符合题意;根据材料所述案例,法律对L公司的商标给予特别的保护,②符合题意;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注册商标,T公司构成民事侵权,③符合题意;注册商标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法律期限,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④错误。
1.赵某与何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购车合同,该二手车价值15万元,赵某交纳了5万元定金,并把车子开走,双方约定5天后赵某付清尾款时变更车辆所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该车的所有权应属于(   )
A.赵某,因为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物品的交付为标志
B.何某,因为赵某还没有付清尾款,该车的所有权没有转移
C.赵某,因为赵某与何某签订了二手车购车合同
D.赵某与何某共有,赵某享有5万元财产权,何某享有10万元财产权
[答案] B
[解析] 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特殊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材料中双方约定5天后赵某付清尾款时变更车辆所有权,此时,赵某只交纳了定金,并没有付清尾款,故该车的所有权仍归何某,B正确。
2.村民李某外出创业需要资金,遂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钱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在未还款前,村委会可将李某住宅作村医务室之用。三年后,李某返乡欲收回住宅,发现自己的住宅不复存在,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住宅内家具家电均低价处理给了同村村民王某。李某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法院。本案涉及的物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
②村委会未经李某同意,无权收回宅基地所有权
③王某对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适用善意取得,李某不得主张所有权
④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李某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钱10万元,因此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①正确;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本身就属于集体,不存在收不收回的问题,②错误;王某以低价获得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不属于善意取得,③错误;李某的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住宅内的家具家电被村委会以低价处理给王某,因此,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④正确。
3.(2022·浙江6月选考)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
②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
③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
④丁公司生产的电动单车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BMW”商标标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①错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②正确;著作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再次转让著作财产权,③正确;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丁公司在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4.北京J安全软件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输入法软件—“趣输入”,并就该款输入法软件独创的输入法的图形用户界面申请获得了专利。而上海H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提供用户下载名称为“趣键盘”,软件产品的用户图形界面与J公司专利的外观设计涉及相同种类的产品,属于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其他人独立作出了与J公司相同的发明,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B.J公司独创的输入法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含量较高,保护期限为15年
C.保护期满后,J公司对这一专利申请续展,可以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D.H公司未经J公司同意,不得实施J公司享有这一专利的发明创造
[答案] D
[解析] 专利授权后,他人即使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创造,也不得实施该发明,J公司已经申请专利,若其他人独立作出了与J公司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A错误;J公司独创的输入法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属于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B错误;专利保护期满后,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C错误;J公司已经申请专利,H公司未经J公司同意,不得实施J公司享有这一专利的发明创造,D正确。
5.某农业大学学生小王毕业后回到家乡A镇,筹资成立了一家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带领村民致富。该企业的主打产品质优价廉,很快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小王打算以“A镇”作为自己企业特色农产品的专用永久商标。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②要注册商标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
③小王的注册商标可以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④小王不注册也可享有“A镇”商标专用权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①②符合题意;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保护,而不是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获得法律保护,③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小王不注册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6.(2023·湖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成立。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②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是由甲媒体在张某概念图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因此甲媒体对于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拥有著作权。而张某只是对原始的三个人物概念图拥有著作权,因此,他将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时,只能转让原始的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而无权转让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因此,乙公司在未经甲媒体授权的情况下,将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构成了对甲媒体的侵权。
[解析] 本题要求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是由甲媒体进行的再创作,因此甲媒体对于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拥有著作权。而张某只是对于原始的三个人物概念图拥有著作权,因此他将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时,只能转让原始的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而无权转让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的著作权→乙公司在未经甲媒体授权的情况下,将重塑后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构成了对甲媒体的侵权。(共63张PPT)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38]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合同的订立 2024·湖北卷T10 2024·山东卷T18 2024·重庆卷T18 2024·江西卷T20 2023·浙江6月选考 T31(1) 2023·江苏卷T16 2022·海南卷T16 2023·辽宁卷T13 2023·山东卷 T19(1) 2022·辽宁卷T15 2022·山东卷T15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有关合同订立、履行、违约等的典型案例,考查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等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江西卷T14 2024·江苏卷T13 2023·新课标卷 T41 2023·浙江1月选考 T33(2) 2023·广东卷 T17(2) 2022·山东卷 T15 2022·浙江6月选考T41(1) 2.考查形式:既有选择题也有主观题
3.备考建议:要关注生活中关于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要明确合同订立的过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免责情形等易错易混知识点
思维导图
明精要
明确1个过程:合同订立的全部过程
区分2个环节:要约、承诺
理解 2 种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把握3个观点:合同的重要性、履行合同的原则、违约责任
辨是非
1.书面合同的形式高于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因此,订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矫正:对于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可采用口头合同形式;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要约达成意味着合同成立。
矫正: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即告成立。
3.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合同的即时生效。
矫正:合同成立后,如果出现某些不合法的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定是无效合同。
矫正: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5.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矫正: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6.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矫正: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同时选择。
7.合同不可轻违,违约即要承担违约责任。
矫正:违约行为也有免责情形,主要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对违约行为免责。
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
含义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类型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 要求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 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
2.合同的订立过程
(1)要约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 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
含义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求 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效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深化拓展〕
对比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
项目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含义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的新的提议或建议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 内容笼统,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 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同意要约;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项目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法律 效力 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订立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存在瑕疵、效力不确定)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不适格
意思 表示 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合法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4.合同的形式
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1.(2024·湖北卷)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合同的订立
命 题 探 究
[答案] B
[解析]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属于赠与合同,①正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鸡蛋是陈六赠与张三的,一旦赠与完成,陈六就失去了要求张三返还鸡蛋的权利,④正确;违反好意施惠约定,不产生合同责任,但在履行过程中,如构成侵权,依然要承担侵权责任,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好意施惠行为,而不是合同关系,且张三对陈六未构成侵权,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②③错误。
〔变式训练1〕
(2022·山东卷)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①正确;廖某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2.(2023·辽宁卷)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合同的形式
[答案] D
[解析] 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变式训练2〕
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樊某将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幢,以人民币120万元卖给顾某,顾某向樊某支付了20万定金。之后,樊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与韩某订立书面合同,以150万元将同一幢住宅楼卖给了韩某。顾某得知后要求樊某撤销与韩某的买卖关系,继续履行约定并赔偿违约金。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樊某与顾某未订立书面合同,樊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B.樊某与顾某的口头约定属于合同范畴,樊某构成合同违约
C.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在先,樊某与韩某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樊某可以单方面解除
[答案] B
[解析] 樊某与顾某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有口头约定,也属于合同范畴,樊某应承担违约责任,A错误,B正确;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虽然在先,但樊某与韩某已订立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成立,C错误;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具备法律效力,樊某不可以单方面解除,D错误。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履行合同
含义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 变更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性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3)承担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深化拓展〕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 履行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仍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原合同义务,可以诉诸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是可以强制履行的,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判令、裁定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赔偿 损失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采取 补救 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一般是补偿性质的,只起弥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当事人如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时,违约金也可具有惩罚的性质,这时无论守约方有没有损失,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因违约遭受损失的,仍可请求赔偿该损失
适用 定金 罚则 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约定一方事先向另一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即定金。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2.区分几种“金”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 订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担保合同 订金协议 主合同中的定金部分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际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预订所付的 钱,单方行为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功能 惩罚性、补偿性 具有债的担保功能 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相当于预付款 具有债的担保功能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 订金 定金
请求 时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 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4)责任免除:当事人约定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名师点拨〕
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研判过程
合同履行过程中,判断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是一个复杂的研判过程,往往需要考虑以下多个环节。
(1)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书面、履约行为等方式,但是都必须要经过要约、承诺这一过程,这就要判断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否有要约和承诺,以及合同订立的时间。
(2)合同是否有效。合同订立,但是未必有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3)是否有违约行为。即是否存在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单方违约还是双方违约。
(4)有没有免责事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5)违约免责者是否履行通知和证明义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瓜农沈某与蔬果批发商李某签订了一份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沈某卖给李某西瓜500千克,价格为1元/千克。双方未对履行顺序作约定。沈某已向李某供应了300千克西瓜,现向李某提出付款要求,则李某(   )
A.依诚实信用原则,应付全部西瓜款
B.应立即支付已经供应的300千克西瓜价款
C.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
D.可以因沈某的不完全履行而拒绝本次付款
考向一 合同的履行
命 题 探 究
[答案] B
[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尽最大的善意履行义务,遵循交易习惯。沈某已供应300千克西瓜,李某应该支付300元而非500元的西瓜款,A错误,B正确;双方未约定履行顺序,因此李某不能就全部价款要求沈某供应500千克西瓜,C错误;本案中的沈某并未违约,李某无权拒绝本次付款,且有履行支付300元西瓜款的义务,D错误。
〔变式训练1〕
某拍卖公司发布拍卖公告,定于一周后拍卖10件玉器藏品。刘先生看到公告后,于指定日期前往该公司参加拍卖会,经过多轮举牌应价,终以7万元价格拍得一件心仪的古玉藏品,但在收货时发现该公司隐瞒了藏品有瑕疵的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的举牌应价属于承诺
②该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③该拍卖公司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④刘先生与该拍卖公司互为债权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公司的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现场拍卖的报价行为属于要约,多个竞拍者的举牌应价行为属于新的要约,拍卖公司的落槌行为属于承诺。据此可知,①②错误;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该拍卖公司隐藏该藏品有瑕疵的事实,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③正确;合同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④正确。
2.(2024·江西卷)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二 违约责任
[答案] C
[解析]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错误;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变式训练2〕
(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答案] B
[解析] 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错误;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手机店对小王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D错误。
1.小王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下单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小王与网站客服人员联系后被告知:由于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标错价格,无法发货,要求小王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购物网店上明确标注商品价格,属于要约邀请
②小王了解该商品的价格后提交订单,属于承诺
③因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而标错价格,故该合同并没有生效,卖家可以撤销
④小王下单成功,双方电子合同成立,商家如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购物网店上明确标注商品价格是要约,①错误;小王了解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后,提交相应的订单,属于对要约作出承诺,②正确;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而标错价格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卖家不可以撤销,③错误;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本案中小王下单成功,双方电子合同成立,商家如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2.(2022·浙江卷)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A错误;“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说明双方达成的是书面合同,B错误;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C错误;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正确。
3.纪先生和刘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价格、过户时间等事项后,纪先生便支付了5万元定金。到办理过户手续时,纪先生却因为房价下降要求降价5万元。两人协商未成,刘先生将纪先生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纪先生提出的降价5万元要求属于新的要约
②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格与当地房价不符,属于无效合同
③纪先生若不履行合同,有权要求刘先生返还定金
④刘先生若同意纪先生的降价要求,则双方须继续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对原要约的条款作出的变更视为发出的新要约,纪先生提出的降价5万元要求属于新的要约,①正确;本案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②错误;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纪先生若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刘先生返还定金,③错误;对于纪先生提出的新要约,刘先生若同意,视为刘先生作出承诺,则双方须继续履行合同,④正确。
4.(2023·海南卷)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因没有与电脑商城进行约定,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错误。
5.(2023·山东卷)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即使甲公司无过错,也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②正确;若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在
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非由甲公司承担举证责任,③错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人取得专利,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甲公司已取得相关专利,乙公司不能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④错误。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推介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110万元出售给陈某,定金为5万元;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2万元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刘某回家后,将该事实告诉妻子宋某。宋某觉得该房屋售价和自己的预期差距巨大,且自己没有签字,认为合同无效。
业主刘某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未按约定将该房屋过户给陈某,陈某将刘某诉讼至A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刘某双倍返回定金并支付原告陈某合同违约金15万元。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补充下列划线处的内容,完成这份民事判决书。
A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原告:陈某
被告:刘某
原告陈某诉被告刘某合同违约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判决如下: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答案] ①陈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刘某未按约定将该房屋过户给陈某,违背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造成陈某损失,且不存在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和法定免责情形,刘某行为构成违约。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或直接分析本案中刘某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也可)。③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故陈某选择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则不予支持。
[解析] 本题要求补充完成民事判决书。陈某已经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作出相关约定,业主刘某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未按约定将该房屋过户给陈某→根据民法典,刘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签订的合同有效,刘某未按约定将该物业过户给陈某,违背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刘某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请求被告刘某双倍返回定金并支付原告陈某合同违约金15万元→守约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共61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39]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2024·浙江6月选考T27 2023·浙江6月选考T25 2022·辽宁卷T14 2022·浙江1月选考T41(2)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的类型、要件及承担方式、法律对民事权利的限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等
侵权责任的类型及要件 2024·北京卷T11、19 2024·浙江6月选考T21 2024·黑吉辽卷T18 2024·广东卷T18 2023·湖南卷T13 2023·山东卷T15、T19(1) 2023·北京卷T10 2023·浙江6月选考T31(3) 2023·海南卷T18 2023·江苏卷T16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民事权利有限制 2024·黑吉辽T14 2023·湖南卷T19 2023·北京卷 T17 2023·浙江1月选考T27 2.考查形式:既包括选择题也包括非选择题,一般结合本模块其他知识点综合出题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相关规定;关注社会生活中关于侵权责任的典型案例;注意区分侵权责任的不同类型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024·重庆卷T16 2024·北京卷T10 2024·湖南卷T13 2024·山东卷T16 2024·新课标卷41 2023·山东卷 T19(1) 2022·山东卷 T18(2) 思维导图
明精要
处理1个关系:相邻关系
区别2个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明确2个情形: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特定情形
把握2个权利界限:人身权、知识产权
辨是非
1.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矫正: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矫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矫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矫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5.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矫正: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6.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矫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7.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矫正: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的情形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 多适用于物权侵权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 适用范围较广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多适用于人身权侵权,如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侵权案件
〔名师点拨〕
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责任 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法律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责任 承担 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
4.侵权责任的规定
一般 情形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构成要件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因果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 情形 过错 推定 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名师点拨〕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别
项目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条件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他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项目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立法 思想 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由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由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
项目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对行 为人 的要 求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知识拓展〕
(1)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③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⑤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⑥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⑦地下管理(包括窖井)致人损害的,推定管理人具有过错。
(2)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3)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4)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1.(2024·浙江6月选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变式训练1〕
(2023·海南卷)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不符合题意。
2.(2024·北京卷)“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考向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答案] C
[解析]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变式训练2〕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 C
[解析]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并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D错误。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权利行使的限制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2)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3.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作品的 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仍需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法定 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名师点拨〕
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的区别
法定许可制度 合理使用制度
范围 依法承认和保护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财产权,其限制的对象仅仅是作者人身的、精神上的权利,即不需要征得作者同意或者许可,便可使用其作品 不仅限制了作者的人身权利,也限制了作者的财产权益
法定许可制度 合理使用制度
目的 使用人的使用目的是营利,使用人随时可以使用他人作品,并且在使用的数量和次数上无任何限制 使用人使用目的具有非商业性,凡是以营利或者商业性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均不构成合理使用
利益 关系 除了使用者与原作者之间的关系外,往往还涉及与邻接权人,如表演者、演唱者、演奏者等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要简单
保留 权利 作者有权以事先声明的方式保留其权利,排除适用法定许可制度 作者不能保留其权利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 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1.(2024·黑吉辽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民事权利的界限
命 题 探 究
[答案] B
[解析] 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丙公司未经许可,将小王的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变式训练1〕
(2023·浙江1月选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2.(2024·重庆卷)“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答案] A
[解析] 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变式训练2〕
(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照顾到相邻方的权益。饲养信鸽是一项有益群众体育项目且刘某已取得相应的资质,饲养信鸽行为应该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②④正确;材料未涉及李某的诉讼请求,①不符合题意;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③错误。
1.吴某因资金周转困难,2018年1月向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期一年,当日吴某为王某出具借条并载明借款人、借款金额及约定的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吴某未偿还借款,王某也未向吴某催要该笔借款。2024年的一天,王某忽然发现吴某打的借条,这才想起吴某借款未还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偿还借款。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王某可能丧失胜诉权
②吴某为王某出具的借条属于诉讼中的书证
③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
④因王某未及时催要,吴某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一般诉讼时效三年,本案2021年1月为还款期限,但王某2024年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王某可能丧失胜诉权,①符合题意;吴某为王某出具的借条属于书证,②正确;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材料中体现的是债权和债务关系,③错误;材料涉及的是债务纠纷,不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2.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 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几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胡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依据题意,206-706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都有肇事的可能,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胡女士诉求,③符合题意,②④不符合题意。
3.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恶意“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公开消费者包厢内监控录像,构成对消费者荣誉权的侵害
②张某等人发布的恶意“差评”超过正当的界限,侵犯商家的名誉权
③商家未经张某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益
④张某若就商家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向法院起诉维权,需对商家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公开消费者包间内监控录像,构成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害,①错误;消费者有权对商品或者服务予以评价,但恶意“差评”超过正当界限的,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②正确;商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了张某等人的个人信息权益,③正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张某若就商家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向法院起诉维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张某不需要对商家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④错误。
4.2023年12月,高一学生小河参加某市绘画比赛,其作品《葵韵》荣获金奖,并在市文化宫展出。某中学刘老师在美术课上展示了小河的作品。某杂志社将《葵韵》放到期刊封面上。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从2073年12月开始,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作品
②小河授权某机构出版其画作后,依然享有著作人身权
③刘老师展示该作品须征得小河同意,但不必支付使用费
④杂志社刊登该作品无须征得小河同意,但须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所以从2073年12月开始,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作品,①错误;小河授权某机构出版其画作后,仍然具有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②正确;刘老师展示该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须征得小河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③错误;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除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材料中杂志社刊登该作品须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④正确。
5.何某与小波系同栋、同层相邻户房屋的业主。小波家原有入户门外侧有一过道,他在装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门作为入户门,将公共楼道空间占为私有,且入户门向外开启时,与邻居家的距离也缩短,影响人员通行便利,何某与小波多次沟通无效,被迫诉至法院。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但拥有占有和使用权
②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波的侵权行为
③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④小波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可以使用,但不能占有,①错误;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楼道内的公共空间,不是小波的侵权行为,②错误;本案中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③正确;小波家在装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门作为入户门,将公共楼道空间占为私有,且入户门向外开启时,与邻居家的距离也缩短,影响人员通行便利,小波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④正确。
6.(2024·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 判断: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获得法律支持。甲的辩称没有依据,不成立。
理由:①不动产人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②甲乙系相邻关系,但当事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超出必要的界限、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甲未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了乙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
[解析] 本题要求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甲乙系相邻关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超出必要的界限、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甲未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行为,造成了乙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有权请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甲的辩称违背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成立。(共58张PPT)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0]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4·重庆卷T15 2024·湖南卷T19 2024·浙江1月选考T27 2023·湖南卷T13 2023·新课标卷T41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继承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2024·甘肃卷T14 2024·湖北卷T9 2024·安徽卷T14 2023·湖南卷T13 2023·浙江6月选考T26 2023·江苏卷T6 2022·山东卷T14 2022·浙江1月选考T37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等法律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关注关于婚姻家庭的典型案例;注意归纳总结常考的易错易混点
思维导图
明精要
明确1个观点:父母与子女和谐相处
理解1个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区分2个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辨是非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矫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矫正: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矫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矫正: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矫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矫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7.以遗嘱的方式转移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的称为遗嘱继承。
矫正: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 抚养与 教育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或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义务 监护 职责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深化拓展〕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内容 意义
监护 人的 确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 职责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名师点拨〕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2)法律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023·浙江1月选考)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
命 题 探 究
[答案] B
[解析]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属于监护、扶养关系纠纷,不能仲裁,D错误。
〔变式训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表明(   )
①育小职责大,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②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③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但无权对其进行惩戒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表明育小职责大,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有利于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①④正确;材料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②不符合题意;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合理的惩戒,③错误。
2.(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答案] C
[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错误;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变式训练2〕
(2023·湖南卷)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漫画中小朋友已经八周岁了,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小玩具,①正确;父亲生前留有的祖传青花瓷器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青花瓷器作为遗产,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②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③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顾客不顾警示,不听劝阻,动物园已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被继承人 继承关系中的死者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 关系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遗产和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权的取得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遗嘱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依据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形式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4.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名师点拨〕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区别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关系
①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②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④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1.(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一 法定继承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变式训练1〕
(2023·浙江6月选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2.(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遗嘱继承
[答案] B
[解析] 李小四尚在妈妈肚子里,还未出生,所以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宠物犬旺财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并无继承权,不可继承财产1万元,②错误;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用于夫妻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夫妻共有财产为210万元-10万元=200万元,析出遗产100万元,另100万元为配偶所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四和其妈妈均等继承李四的遗产份额,故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变式训练2〕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文某与明某签订了协议,约定了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并明确了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该协议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基于这一协议,明某有权获得文某的遗产,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并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基于这一事实,明某有权获得文某的遗产,④正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并不在文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错误;赡养指子女对父母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明某对文某履行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②错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小明一家人对下列法条进行了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摘录)
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我同桌和离异的妈妈一起生活,他爸爸对其没有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
②妈妈: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不算侵犯隐私权
③姐姐:我已满18周岁,可以对弟弟进行家庭教育,为父母分担责任
④爸爸:父母拒绝或怠于实施家庭教育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①错误;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即使父母也不能随意查看子女的微信、QQ等,②错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③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拒绝或怠于实施家庭教育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正确。
2.老刘夫妇没有生育子女,共同抚养小李(养女)、小王(养子)至成年,并为小王娶了媳妇。后80多岁的老刘因摔伤住院无法劳动,没有了经济收入,但小王及媳妇将老刘拒之门外,于是老刘将小王诉至法院,请求小王支付赡养费和今后生病就医所需费用。本案中(   )
①小王的行为构成遗弃,若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小王的民事责任
②小李作为老刘的养女,应该和小王夫妇共同承担赡养照顾义务
③无劳动能力的老刘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养子小王给付赡养费
④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法院应支持老刘的全部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小王的行为构成遗弃,若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小王刑事责任,①错误;老刘有养子女,在年老并因摔伤住院无法劳动,没有了经济收入时,小李作为老刘的养女,应该和小王夫妇共同承担赡养照顾义务,无劳动能力的老刘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养子小王给付赡养费,②③符合题意;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但老刘请求小王支付赡养费和今后生病就医所需费用,关于这一点,法院应有选择的支持老刘的诉求,因为,老刘还有养女,也应承担部分责任,④不符合题意。
3.刘某的丈夫早逝,夫妻二人育有二子一女,均由刘某抚养长大。长子周甲与王某结婚育有一子周小甲,两年后周甲因病去世,王某自此与刘某同住。次子周乙患精神病,女儿周丙在美国留学。一年后刘某去世,远在美国的周丙称,刘某逝前曾打电话表示其全部遗产由周丙继承。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刘某遗产应由周丙继承
②刘某遗产除去为周乙保留必要份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周丙继承
③王某对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④周小甲可代位继承周甲有权继承的刘某遗产的那部分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周丙称刘某逝前曾打电话表示其全部遗产由周丙继承,这个属于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①错误;刘某遗产除去为周乙保留必要份额后的剩余部分由周丙、王某、周小甲继承,②错误;周甲因病去世,王某自此与刘某同住,并对刘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③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周甲因病去世,其子周小甲可代位继承周甲有权继承的刘某遗产的那部分份额,④符合题意。
4.(2022·山东卷)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刘某甲将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5.(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 D
[解析]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正确,A、B、C错误。
6.(2024·浙江1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解析] (1)本题要求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所以合法。
(2)本题要求指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小赵的诉讼请求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所以不支持。(共54张PPT)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1]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2024·浙江6月选考T20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夫妻关系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关于婚姻、夫妻关系的相关规定;要准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地位平等 2024·浙江6月选考T22 2024·山东卷T14 2022·浙江6月选考T36 思维导图
明精要
维护1个关系:婚姻关系
明确夫妻之间 2种关系: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
明确3 个程序:结婚登记的三个程序
把握4个条件:结婚的四个法定条件
辨是非
1.符合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两人就算结婚了。
矫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要尽快发给离婚证。
矫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三十日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如果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矫正: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先调解,挽回婚姻,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4.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矫正: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5.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矫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6.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矫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矫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
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定 程序 原因: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重要性: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深化拓展〕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
项目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含义 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 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项目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要求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项目 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法律 后果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受胁迫一方有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无效婚姻双方所生子女,按婚生子女的规定执行
2.离婚
(1)反对轻率离婚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3)方式
协议 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 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1.(2024·浙江6月选考)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向一 珍惜婚姻
命 题 探 究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④正确。
〔变式训练1〕
19岁男青年小吴和18岁的小林隐瞒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小吴外出打工,小林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幼子。在婚后第二年,小吴因交通事故身亡。小吴名下有一间婚前购买的房屋和婚后打工所得5万元的存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达到法定年龄,该婚姻无效
②已办理结婚登记,该婚姻有效
③小林和幼子对该存款享有所有权
④小林和幼子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由于两人隐瞒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未达到法定年龄,该婚姻无效,①正确,②错误;小吴与小林虽然是无效婚姻,但两人是同居关系,婚后打工所得5万元的存款是两人共同财产,小林和幼子对该存款享有所有权,③正确;小吴名下的房屋是婚前购买的,由于两人婚姻为无效婚姻,因此小林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其幼子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④错误。
2.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针对轻率离婚、“闪婚闪离”等现象,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李某和齐某吵架后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申请后回到家中,李某收拾行李回了娘家。在这一案例中(   )
①在离婚冷静期之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在取得离婚证之后,李某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
考向二 离婚要慎重
③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④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民政局应当准予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①正确;在取得离婚证之后,婚姻关系即不存在,已无撤回离婚申请的说法,②错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③正确;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处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准予离婚,民政局准予离婚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协议离婚,④错误。
〔变式训练2〕
一对年轻夫妻许某和张某各有稳定工作,育有一对健康、可爱的龙凤胎,有较为殷实的家庭经济条件和稳固的感情基础。二人婚后因家庭琐事、家庭购房等偶发争执,加上丈夫许某查出患有疾病,在许某住院期间,由于张某工作较为繁忙,陪伴较少,对此许某颇有微词,两人矛盾加深,后妻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女方的离婚诉请。下列最能成为法院判决依据的是(  )
①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法院才能进行判决
②双方夫妻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
③张某须先进行协议离婚,再诉讼离婚
④张某作为妻子、母亲,不应消极回避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二人婚后虽偶发争执,但并非不可调和,法院认为二人之间的感情基础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对张某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②正确;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持的法定义务,丈夫许某生病,张某作为妻子、母亲,不应消极回避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④正确;“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程序之一,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①不符合题意;夫妻在离婚时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并不是诉讼离婚的必须前置程序,③错误。
夫妻地位平等
正确认识夫妻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要求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表现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平等的财产关系 共同 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 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平等的财产关系 约定 财产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归纳总结〕
家庭关系
1.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我国婚姻制度角度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同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考向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命 题 探 究
[答案] D
[解析]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把夫妻双方放在了不平等的地位上,有损妇女的独立和自由权利,①④正确;②中的“男主外、女主内”和③中的“同等”说法错误。
〔变式训练1〕
李芳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在派出所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为此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直接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约定不能更改,女孩随母姓
③公婆侵犯了李芳的人身权利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①违反《民法典》规定,属于封建伦理道德思想;②错误,双方约定可以更改,依据教材知识可知③④正确。
2.(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变式训练2〕
(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错误。
1.2018年11月,李某认识了小慧,不久坠入爱河。2021年4月,李某前往小慧家乡与其家人商谈婚事,为表诚意,向小慧的家人转账××万元彩礼。2021年5月22日,双方登记结婚。2021年6月13日,因双方发生矛盾,小慧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回了老家,以房屋所有权等财产的转让作为“和好条件”,双方没有再见面。2023年7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人离婚,并判令小慧返还彩礼。本案中(   )
①李某和小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②法院应当判决小慧返还彩礼,并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③彩礼已由李某向小慧家人转账,小慧没有返还彩礼的义务
④小慧对彩礼数额负举证责任,李某可以不承担举证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的法律程序,①正确;李某和小慧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若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②正确;彩礼实质上是李某向小慧转账,家人只是代收彩礼,小慧有返还彩礼的义务,③错误;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某向小慧主张返还彩礼,所以彩礼的数额应当由李某举证,④错误。
2.温某与严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发现严某有赌博恶习。2023年3月,温某怀孕,严某仍恶习不改。温某于2023年6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3年1月,严某不顾温某反对向亲戚借了20万元人民币用于赌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温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定会不予受理
②温某提起离婚诉讼满30天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③严某向亲戚所借的20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温某与严某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时间是2021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诉讼予以受理,①错误;温某是诉讼离婚,不是协议离婚,没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②错误;严某不顾温某反对向亲戚借了2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赌博,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笔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温某与严某于2021年登记结婚,2021年温某与严某的婚姻关系确立,④正确。
3.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请求
②“家务补偿”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
③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
④这一规定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提出“家务补偿”,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①错误;“家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②错误;家务补偿制度,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保护了弱方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④正确。
4.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甲婚前所购房屋归乙所有。婚后不久,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乙答辩称同意离婚,但要求按协议约定处理财产问题。本案中(   )
①所购房屋为甲婚前财产,法院应该判决房屋归甲所有
②如果法院支持乙的请求,甲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③如果判决房屋归乙所有,离婚生效乙即获房屋所有权
④双方所签婚前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应根据婚前协议裁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甲(男)与乙(女)已明确约定甲婚前所购房屋归乙所有,双方所签婚前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应根据婚前协议裁决,如果法院支持乙的请求,甲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①错误,②④正确;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如果判决房屋归乙所有,判决生效乙即取得房屋所有权,③错误。
5.(2022·浙江卷)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 D
[解析] 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根据双方约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经朋友介绍与赵先生相识、相恋,婚前,王女士按揭购买了一套期房。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房屋所有权均归王女士所有,与赵先生无关。协议签署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几年后,案涉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
不久,赵先生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小张告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先生偿还小张借款本息4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案涉房屋。王女士得知房屋被查封后,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封房屋。异议被驳回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相关链接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提出:需要经过前置程序,即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了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后,案外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是,如果案外人未经前置执行异议程序,不得直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不支持。①一份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效力。②本案中,案涉房屋虽为王女士婚前购买,但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没有变更登记,该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产权应归王女士、赵先生共同共有。③此外,在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小张知道《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王女士与赵先生签署的协议仅对他们夫妻双方有效,并不能对不知情的小张产生对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协议排除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据此,法院可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解析] 本题要求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王女士的诉求,并说明理由。王女士经朋友介绍与赵先生相识、相恋,婚前,王女士按揭购买了一套期房。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一份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效力。几年后,案涉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判决生效后,小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案涉房屋→在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小张知道《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王女士与赵先生签署的协议仅对他们夫妻双方有效,并不能对不知情的小张产生对抗效力。(共59张PPT)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2]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守护劳动者 2024·湖南卷T19 2024·江西卷T20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中劳动争议的具体案例,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
劳动合同 2024·江苏卷T14 2024·黑吉辽卷T13 2023·广东卷T15 2023·山东卷T14 2023·浙江1月选考 T27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3.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4.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023·广东卷 T15 2022·北京卷 T2 2022·辽宁卷 T19 3.备考建议:关注涉及劳动争议的典型案例;重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2024·浙江1月选考T22 2024·安徽卷T19 2023·山东卷T14 2023·浙江6月选考T2 2023·浙江1月选考T27 思维导图
明精要
明确1个意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意义
树立1个观念:劳动要签合同
理解3个基本原则: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掌握4种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明确劳动者的9项权利与4项义务: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辨是非
1.劳动法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是相同的。
矫正:劳动法平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特殊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合同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矫正: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和保障。
3.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意味着不能加班加点。
矫正: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5.申请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
矫正:申请协商、调解并非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6.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没有法律约束力。
矫正: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生效,就必须遵守,否则就会被强制执行。
立足职场有法宝
1.劳动者
(1)含义: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3)国家守护劳动者
原因 a.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b.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措施 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劳动法
(1)对象: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原则
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劳动者平等竞争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特殊劳动保护 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 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
(1)含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作用: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内容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 条款 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4)订立原则
合同 本身 合法 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双方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
(5)无效劳动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拓展延伸〕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
(1)显失公平的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这是不合法的。
(2)胁迫的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
(3)附带保证的合同。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4)真假合同。某些企业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5)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6)劳动合同的约束力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用人单位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名师点拨〕
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要“三看”
一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二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看订立时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在我国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外,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还有:《工会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此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几乎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相关。这些法律、法规(   )
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③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④赋予公民劳动权利,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一 劳动和劳动法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材料中这些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①②符合题意;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合法权益,③错误;宪法赋予公民劳动权利,④错误。
〔变式训练1〕
甲矿业集团准备建设新的矿井,招聘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新矿井的建设。李某夫妇应聘成功,公司让他们负责井下设备的管理。甲矿业集团的下列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有(  )
①对该批职工配备防护用具并收取费用
②安排李某夫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③聘用李某夫妇从事矿井下作业的工作
④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劳动者具有获取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矿井里面本就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甲矿业集团应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收取费用的行为是不合劳动法规定的,①错误;劳动者具有获取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公司有义务安排李某夫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②正确;根据劳动法,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③错误;劳动法中有明确记载,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以及对试用期有着明确的要求,④正确。
2.(2024·黑吉辽卷)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
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劳动合同
[答案] D
[解析] 小赵虽然与某公司只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小赵遵守公司规定,公司每月向小赵发放工资,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合作经营关系,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不仅以相关文件名称认定,还会以实际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综合认定。因此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③④正确;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司和小赵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小赵应该享受工伤待遇,①错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尽管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②错误。
〔变式训练2〕
(2023·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
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名师点拨〕
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①坚持和完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
②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④加强宣传和执法、监督监察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①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
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③增强权利意识,明确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④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⑤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1.(2023·福建卷)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  )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
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
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一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命 题 探 究
[答案] D
[解析] 郑某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①错误;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游戏币支付,②错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来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或劳动者的法定权利,③正确;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④正确。
〔变式训练1〕
小张在某装修公司上班,因工作环境经常充满粉尘,并且公司经常强制加班,小张患上呼吸道疾病并住院治疗。在小张治疗期间,公司解聘了小张,理由是“长期不到岗”。对此,小张感到无助,并就此与公司发生争议。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侵犯了小张的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
②小张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③法律援助机构应该对小张进行法律援助
④公司经营应以维护员工的权益为首要目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公司经常强制加班,侵犯了小张的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①符合题意;小张感到无助,并就此与公司发生争议,小张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②符合题意;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法律援助机构应该对小张进行法律援助的说法错误,③排除;公司经营应以营利为首要目标,④错误。
2.(2024·浙江1月选考)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答案] C
[解析] “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错误。
〔变式训练2〕
员工李某与公司就奖金发放及社保缴纳产生争议,通过“云上厦仲”劳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调解。平台收到李某调解申请后,指派公司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就近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据此可知(   )
①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凡是经劳动仲裁的纠纷,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的权利
③在仲裁审查确认前,李某与公司签订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员工李某与公司就奖金发放及社保缴纳产生争议,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了仲裁审查确认手续,由当地仲裁机构向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据此可知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以及福利的权利;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能够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②④符合题意;李某与公司签订的《调解协议》是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在仲裁审查确认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但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
1.常某入职之初,公司邮件告知18点至21点是晚餐和休息时间,21点后才是加班时间。入职后常某累计申请加班126小时,但公司以公司规章制度中早有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常某21:00之前的加班费差额。常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常某考勤记录,扣除其合理的用餐休息时间,判决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3.2万元。由此可见(   )
①“或审或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原则
②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③考勤记录是该案诉讼中常某胜诉的关键砝码
④企业规章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或审或裁”是商事仲裁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法院尊重劳动者的合法劳动,判决公司支付加班工资3.2万元,说明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符合题意;法院根据常某考勤记录作出判决,因此考勤记录是该案诉讼中常某胜诉的关键砝码,③符合题意;合法的企业规章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④错误。
2.新时代是追梦者的时代,青年人能够通过奋斗,创造精彩人生。毕业季即将到来,小明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招聘会上,小明与A公司之间经沟通了解,互相满意对方的条件。A公司招聘负责人向小明承诺:月薪12 000元,试用期开始,公司将提供住房等系列福利条件。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明应自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②小明应增强权利意识,可以要求将福利条件等列入合同
③小明与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口头合同
④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签订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小明应自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①符合题意;劳动者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因此小明应增强权利意识,可以要求将福利条件等列入合同,②符合题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不利于维权,③不符合题意;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④不符合题意。
3.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王某今年18岁,在今年3月进入到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至今,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该公司依据其工作业绩每月发放数额不等的报酬,但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因社保等问题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后诉至法院。该公司认为,王某尚未毕业到公司实习,公司付清了劳动报酬,双方之间未形成劳动关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接受公司管理并为其工作,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②王某还未毕业,不具备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
③该公司侵犯了王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应予以补偿
④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王某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王某接受公司管理并为其工作,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公司必须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材料中公司侵犯了王某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应予以补偿,①③正确;王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能力,②错误;王某接受公司管理并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王某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该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对王某的诉求应予支持,④错误。
4.张女士与某贸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从事财务工作。但张女士患病后常因身体状况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便单方面解除了与张女士的劳动合同并扣发其部分工资。为此,张女士与公司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②该公司扣发工资侵犯了张女士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该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我国劳动法中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④如协商不成,张女士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错误;该公司扣发工资侵犯了张女士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协商不成,张女士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④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特殊劳动保护,③不符合题意。
5.段某某于2023年9月入职于某医药公司从事药品配送工作,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5月,段某某在医药公司装载药品时不慎踩空,导致腿部骨折,手术治疗花费17 000元。段某某要求公司按工伤赔偿,公司声称段某某受伤是他自己不小心的结果。段某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医药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费,仲裁委员会裁决医药公司支付段某某工伤医疗费20 000元(该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 900元)。本案中(  )
①如果段某某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②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③该医药公司侵犯了段某某的生命权,应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
④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追索工伤医疗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段某某追索的工伤医疗费20 00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22 800元,因此该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段某某不能再向法院起诉,①错误,④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段某某于2023年9月入职于该医药公司从事药品配送工作,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故双方的劳动关系从段某某2023年9月入职之日起成立,②正确;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该医药公司并未对段某某的生命权造成侵害,③错误。
6.(2024·湖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图一中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未履行教育孩子的义务,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爸爸要切实改正错误,担负起教育孩子的义务。②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做出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图二中7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把500元零花钱充值到游戏账户的行为是无效的,其监护人可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③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图三中某快递企业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雇用童工,违反劳动法规定,其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解析] 本题要求对材料中的情境分别予以评析。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7岁儿童充值游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无效。某快递企业雇用童工→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共58张PPT)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3]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 2024·山东卷T15 2024·北京卷T19 2024·福建卷T16 2023·江苏卷T5 2023·浙江6月选考T25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中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案例,考查不正当竞争、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新课标卷T22 2024·湖北卷T20 2024·黑吉辽卷T18 2023·河北卷T14 2023·辽宁卷T14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
3.备考建议:关注经济生活中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注意与必修二内容的联系
思维导图
明精要
明确1个观点:自主创业
明确1个义务:依法纳税
理解1个市场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把握2个主体:经营者、消费者
区分3个权利: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辨是非
1.出资人需要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矫正: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2.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企业公开其所有信息。
矫正: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信息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3.企业以营利为目的,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正常的。
矫正: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为了获得利润,可能会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市场调节弊端的体现。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不允许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作为企业,应该开展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来规范实体店,对网店是无法规范的。
矫正: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样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其经营行为都要合法合规。
5.“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行为。
矫正:“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公众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6.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仅对自己有利。
矫正: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
7.所有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矫正: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自主创业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创业者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竞争的规则
①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混淆行为 内 涵 内涵:经营者利用他人已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即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混淆行为 影 响 影响: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要 求 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虚假宣传 内 涵 内涵: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要 求 要求: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进行虚假交易或虚假宣传
其他 行为 其他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知识链接〕
1.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要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必修二第二课)
2.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构成侵权(选必修二第二课)
〔名师点拨〕
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法律基础 依法竞争 违法行为
竞争目的 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 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
竞争手段 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 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
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竞争后果 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都必然带来正面效果 不但为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为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1.当前,又有一批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步入不同的工作岗位。除了到既有单位既有岗位就业外,还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2024年7月5日,从某高校毕业的冯某、林某和黎某选择合伙创业,希望得到一些建议。下列建议合理的是(   )
①办理企业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成立一家合伙企业
②如果采取合伙方式开办企业,必须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④可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近似的标识,增强市场曝光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自主创业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合伙创业,可成立合伙企业,必须办理企业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①正确;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了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②错误;自主创业不能盲目,应当了解相应法律规定,学会进行风险管理,③正确;创办企业申请商标应为具有独特性的标志,不可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切不可“搭便车”,④错误。
〔变式训练1〕
小刘从大一开始就想在淘宝开一家定制男装店。在攻读电子商务专业后,小刘偶然发现一家风格不错的淘宝店铺,就马上与这家店铺老板合伙,开始了他的创业生涯。虽然中途也遇到过被顾客催单、购物节订单积压、现金流不够等问题,但小刘靠着电商新思维成功开创了属于他的网店事业,现在他的网店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小刘的创业之路启示我们(   )
①创业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②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③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④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学会风险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从小刘的创业之路可以看出,创业首先要确定经营主体形态,其次要重视风险管理,①④正确;②③在材料中未体现。
2.(2024·山东卷)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考向二 公平竞争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甲公司广告称“全额退差价”却未做到,实施了虚假或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虽意在表达真实感受,但因其粉丝众多,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③正确,④错误;甲公司未履行广告中的承诺,构成违约,②错误。
〔变式训练2〕
(2024·福建卷)“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属于商标权纠纷,且A公司为原告,并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①不符合题意;“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因此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故B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②不符合题意;A公司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意图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原因
①必要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②意义: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要求
①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
②经营者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 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③消费者:借助多种法律手段,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依法纳税
(1)原因
①地位、性质: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常见的主要税种
征税对象 作用
增值税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企业所 得税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个人所 得税 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 调 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名师点拨〕
做有担当的创业者
创办 企业 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②创办企业应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依法及时公开
企业与 劳动者 ①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②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企业与 消费者 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企业 运营 ①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依法、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③依法诚信纳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④承担社会责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1.(2024·新课标卷)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考向一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命 题 探 究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饭店墙上张贴“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是饭店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属于格式条款,③正确;张某作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④正确;饭店要求最低消费没有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①错误;饭店禁止自带酒水没有侵害消费者的名誉权,②错误。
〔变式训练1〕
(2023·河北卷)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了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这方面并没有虚假宣传,①错误;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③错误;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才能依法维权,④正确。
2.小张和小欣准备开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干货炒制和销售,但他们并不了解税收政策,于是前往税务局咨询。以下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回复合理的是(  )
①“你们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交个人所得税就行”
②“你们在营业期间要按时缴纳营业税”
③“增值税是以商品价格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④“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考向二 依法纳税
[答案] D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交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营业税,①正确,②错误;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③错误;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因此,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④正确。
〔变式训练2〕
王某准备自己创业,但对创办企业过程、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形式以及如何经营存在困惑。
资料:《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节选:
第五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
请你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帮他作出正确的判断(   )
①创办企业须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
②企业创办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企业经营活动的范围
③个体工商户要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④作为个体工商户都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王某准备自己创业,创办企业时须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且在经营中要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①③符合题意;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②错误;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作为个体工商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④错误。
1.202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教育部实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若要尝试自主创业,以下说法合理的有(  )
①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②应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③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首页位置公开其所有经营信息
④创办合伙企业必须履行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创办有限责任公司则承担有限责任,①正确;自主创业者应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②正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首页位置公开其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经营信息,涉及私密的信息无需公开展示,③错误;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④错误。
2.网络购物“签收不等于认可商品质量合格”“赠品若有损害不免责”,针对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增长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就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   )
①对消费者有利、对经营者不利,因而社会整体福祉是不变的
②说明电子商务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行使有边界,需要受到限制
③会在反垄断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④秉持公平原则,有助于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秉持公平原则,有助于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有利,①错误,④正确;这些规定说明电子商务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行使有边界,需要受到限制,②正确;材料所述规定与反垄断无关,③不符合题意。
3.“二选一”是指网络购物、外卖送餐等领域的平台运营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和平台内商家对平台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商家只能在本平台或其他平台选择一个进行经营。平台运营企业实施“二选一”行为(   )
①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
②侵害了平台内商家自主经营的权利,商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③是对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方可以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④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破坏了市场秩序,人民检察院应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实施“二选一”,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商家只能在本平台或其他平台选择一个进行经营,侵害了平台内商家自主经营的权利,商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①②正确;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不符合题意;平台运营企业实施“二选一”行为,不一定就是刑事违法行为,④不符合题意。
4.视频网站的会员自动续费问题,一直是用户关注和诟病的焦点。虽然会员自动续费给一些用户带来了便利和实惠,但也存在部分视频网站自动扣费未明确告知和提醒用户,有的虽然告知但提示文字非常小,或者用户在卸载相关APP后依然自动扣费等乱象。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
②消费者没有细致阅读条款,主观上存在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③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
④消费者协会应积极承担监管责任,加大对设置自动续费企业的惩罚力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关于视频网站的会员自动续费,有的虽然告知但提示文字非常小,或者用户在卸载相关APP后依然自动扣费,这说明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①③正确;材料主要强调经营者恶意自动续费现象,并不是消费者主观上的过失,消费者不用承担责任,②错误;应由行政执法机关加大对设置自动续费企业的惩罚力度,而不是消费者协会,④错误。
5.罗某以“半年内质量问题换新,两年保修”承诺在某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某品牌电动车锂电池。齐某购买了该品牌锂电池,使用三个月后发现质量问题,要求更换新电池。但罗某以承诺中的“换新”仅指换“新电芯”为由,拒绝为其更换全新的电池。本案中(   )
①罗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罗某侵犯了齐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③齐某可向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物合同
④齐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退还电池价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罗某的承诺是“半年内质量问题换新,两年保修”,而齐某购买三个月后发现质量问题,罗某却拒绝为其更换新电池,说明罗某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齐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退还电池价款,①④正确;本案未涉及齐某的自主选择权,②不符合题意;齐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而不是提起诉讼,③错误。
6.(2024·湖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答案] 不能。理由: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收银员在未告知郝某的情况下“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A餐馆老板和收银员应返还一元钱并向郝某赔礼道歉。
建议: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本题要求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如何维权。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双方发生纠纷→经营者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诉讼等。(共58张PPT)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4]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调解 2024·北京卷T10 2023·山东卷T19 2023·浙江6月选考T26 2023·新课标卷T41 2022·山东卷T14 2022·辽宁卷T8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违约、侵权的具体案例,考查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仲裁 2023·广东卷 T17(2) 2023·山东卷T15 2023·北京卷T11 2023·浙江1月选考T26 2023·浙江6月选考T26 2.考查形式: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是常考题型,非选择题侧重综合考查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 诉讼 2024·广东卷T15 2024·北京卷T10 2023·湖南卷T14 2023·新课标卷T22 2023·北京卷T11 3.备考建议:关注涉及纠纷解决的典型案例;注意比较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思维导图
明精要
明确2种仲裁: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区分诉讼的3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掌握4种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
把握解决纠纷的4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辨是非
1.人民调解的机构是政府机关。
矫正:人民调解的机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2.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矫正: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
矫正: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解决。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仲裁。
矫正: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不予受理。
5.诉讼的程序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矫正:程序性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6.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矫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各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不一定是最好的。
7.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矫正: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认识调解与仲裁
1.纠纷解决
(1)方式: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优先选择:调解。
〔知识链接〕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修三第八课)
〔名师点拨〕
比较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方式 如何解决 优势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不占用额外的社会资源,较为经济
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在不占用行政与司法资源的情况下有效化解民间纠纷;行政调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及时调处各类平等主体间的纠纷;仲裁和诉讼调解:以和谐方式结案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仲裁 平等主体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自愿选择,程序比较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与诉讼相比,它更加便捷、经济
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类型
项目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须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才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性质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
优势 主动、简捷、及时、广泛性、情法融合 符合国情、具有专业性、综合性 专业性高、一裁终局、保密性强 素质高、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
缺点 程序不规范、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独立性欠缺、效力不足 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期长
3.人民调解
地位 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
要求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调解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4.仲裁
适用 情况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地位 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类型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前提 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特点 及其 原因 特点 便捷、经济
原因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名师点拨〕
比较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一般民事仲裁采取自愿原则,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
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裁决 一裁终局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024·北京卷)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考向一 调解
命 题 探 究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变式训练1〕
(2023·山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当事人: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 ①张某军应代表村委会继续向谭某支付承包地补偿款。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②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为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谭某应确保果树生长不影响张某通行。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④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权利、合法合理
⑤诚信履约,按照自愿签订的调解协议,履行约定
[解析] (1)本题要求分析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①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
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民事责任:张某军应代表村委会继续向谭某支付承包地补偿款。②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法律依据: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责任:谭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为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
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棵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事责任:谭某应确保果树生长不影响张某通行。
(2)本题要求说明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首先明确材料中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属于人民调解;然后回顾知识原理: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最后进行原则分析:调解员:坚持当事人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权利、合法合理。各方当事人:诚信履约,按照自愿签订的调解协议,履行约定。
2.(2023·北京卷)“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向二 仲裁
[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错误;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B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错误。
〔变式训练2〕
小冯与小贾签订租房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在行期间,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仲裁委员会。由此可知(  )
①小冯和小贾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便捷,而且一裁终局
②双方就租房合同引发争议,必须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如因租房合同引起争议,小冯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小冯与小贾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甲仲裁委员会,由此可知,双方涉及的仲裁为商事仲裁制度,该制度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该方式便捷,而且一裁终局,①③正确;双方就租房合同引发争议,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不是必须先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错误;双方已经约定由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商事仲裁制度与诉讼是二者选其一的,④错误。
解析三大诉讼
1.诉讼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别 案件 性质 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民事案件 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行政案件 侵犯刑法保护的客体的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别 诉讼 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问题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 主体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只能是由权益受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别 举证 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特殊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联系 ①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②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③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电子数据。④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深化拓展〕
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区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性质 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受理 机关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人民法院
区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受案 范围 既有行政违法案件,也有行政不当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审理 程序 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 实行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的制度
审查 范围 “有错必纠”,复议的范围不局限于申请人的申请 “不告不理”,审查的范围限于原告请求范围
(2023·新课标卷)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 诉讼的类型
命 题 探 究
[答案] D
[解析]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属于侵犯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材料中餐厅员工擅自将夏某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发布至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且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这属于侵犯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①错误;材料涉及的是解决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民事权利纠纷问题,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等。材料中的照片不属于物证,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错误。
〔变式训练〕
(2023·湖南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根据材料信息可知,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捍卫社会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的全面化和最大化。“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和“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均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这两则案例都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④正确;“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案”维护的是某医疗科技公司自身利益,“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维护的是孙某个人利益,二者均属于民事诉讼范畴,①③与题意不符。
1.遇事找“百姓说事点”的现象在某省的不少地方已成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习惯做法。某小区居民向“百姓说事点”反映小区车位较为紧张,车位租赁价格较高。“百姓说事点”驻小区调解员了解到业主的意见后,多次走访开发商、物业、业主,充分考虑各方需求,征求各方意见,拟定调解方案,成功化解了这起潜在的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上述事例说明(   )
①“百姓说事点”尊重了当事人的权利,有利于化解矛盾
②通过“百姓说事点”仲裁可以有效地解决纠纷
③“百姓说事点”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
④通过“百姓说事点”反映问题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百姓说事点”驻小区调解员征求各方意见,拟定调解方案,成功化解了这起潜在的纠纷,这说明“百姓说事点”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作用,尊重了当事人的权利,有利于化解矛盾,①③符合题意;通过“百姓说事点”解决问题体现的是调解,不是仲裁,也不是诉讼,②④错误。
2.春节期间,张某违反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在家门口燃放烟花,被所在区的公安分局处以200元罚款。若张某对此不服,可以(   )
①免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③委托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若张某对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可以免费向该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②④符合题意;本案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能申请调解,也不能申请仲裁,①③不符合题意。
3.李某与刘某育有4名子女,夫妻二人过世后,大儿子李甲主张按照遗嘱继承其父亲的遗产房屋。该遗嘱在落款“父亲遗书”处签有“李某”的签字,在落款“代笔人”处签有“鲁某某”的签字,在落款“旁听人”处由小儿子李丁签字确认。对于这份遗嘱,子女李乙、李丙均不予认可,遂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李甲应是该房屋唯一合法继承人
②该遗嘱无效,李家四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③李家子女可订立有效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
④如协商不成,李甲可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材料中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此遗嘱中旁听人由小儿子签认,故此遗嘱无效,李家四子女都是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①错误,②正确;继承纠纷属于不可仲裁范围,仲裁机构不会受理,③错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就遗嘱效力问题产生纠纷的,继承人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遗嘱有效诉讼的,④正确。
4.李某在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将一台小型普通客车办理至其名下。在通过机动车自助选号系统选取号牌时,李某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取号牌,系统自动确定号牌号码为川**9*14,当地交通管理局于次日办结上述车辆转入登记业务。李某认为9*14 谐音为“就要死”,涉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遂诉至法院,请求更换其他号牌。本案中(  )
①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②李某可通过先申请仲裁的办法解决纠纷
③李某的行为有悖于“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交通管理局应提供作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本案属于李某与交通管理局的纠纷,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①错误;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不符合题意;机动车号牌号码川**9*14并不具有危害国家公序、危害家庭关系、违反道德、有损人伦或其他危害公序良俗的情形。李某据此请求变更号牌号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有违“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符号题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符合题意。
5.网民罗某在微博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违法言论,给英烈亲属带来极大困扰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中(   )
①罗某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②罗某行为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③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行为,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罗某诋毁和侮辱英烈的侵权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罗某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这表明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①正确;罗某的违法言论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和荣誉权,②正确;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③错误;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错误。
6.(2023·广东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不会受理。②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解析] 本题共两小问,第1问要求说明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A市仲裁委员不会受理。第2问要求说明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未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共68张PPT)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45]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诉讼 权利 2024·福建卷T19 2022·浙江6月选考T37 2022·辽宁卷T8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具体案例,考查诉讼权利、诉讼程序、举证责任等
2.考查形式: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均是常考题型,非选择题侧重综合考查
诉讼 程序 2024·广东卷T15 2024·江苏卷T19 2022·浙江6月选考T3 2023·浙江1月选考T27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证据 2024·广东卷T15 2024·山东卷T18 2024·甘肃卷T18 2023·新课标卷 T22 2023·山东卷 T15 2023·北京卷T10 2023·辽宁卷 T14 2023·浙江1月选考T27 2023·浙江6月选考 T31(2) 3.备考建议:关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解决纠纷
思维导图
明精要
理解1个制度:法律援助制度
明确2个观点: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证据的重要性
把握3个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掌握6个诉讼程序:起诉、登记立案、应诉、开庭审理、上诉与二审、审判监督程序
辨是非
1.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就是诉讼代理人。
矫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民事诉讼多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则,这一规定属于级别管辖。
矫正:“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属于地域管辖的划分。
3.法庭辩论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矫正: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4.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审裁判生效后提起上诉。
矫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5.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不能进行再审。
矫正: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还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6.民事诉讼都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矫正: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7.偷拍、偷录的资料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矫正: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公民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名师点拨〕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项目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项目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2)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适用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
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
①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适用条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③地位: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2.法律援助制度
(1)原因
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内涵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适用情形
民事和行政纠纷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刑事诉讼 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4)援助程序及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知识链接〕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必修三第八课)
1.某村村民李某采用土地流转方式签订了三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用来种植大葱,第二年承包地种植的大葱产量明显下降,经鉴定,因临焦化厂太近,该田地土壤中硫含量严重超出正常标准。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化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法院一审判决焦化厂败诉。本案中(   )
①焦化厂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②焦化厂的责任承担应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若李某经济困难,人民法院可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一 诉讼权利
命 题 探 究
[答案] C
[解析]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焦化厂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辩护,①错误;法律规定在环境侵权案件中,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焦化厂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②正确;若李某经济困难,可以依法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而不是人民法院直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③错误;一审判决生效后,焦化厂在规定期限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④正确。
〔变式训练1〕
B公司通过变换IP(网络地址)、UID(用户账号)等欺骗性技术方式,非法调用C公司的微博服务器API抓取大量后台数据予以存储,且未经处理向不特定互联网用户售卖从而获利。C公司发现后将B公司告上法院。此案中(  )
①B公司的行为违反道德,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C公司负有举证的责任
③若B公司对法院判决不服,则可以申请重审
④当事人双方均可通过诉讼代理人帮助进行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B公司通过欺骗性技术方式,非法调用C公司的后台数据予以存储,且未经处理向不特定互联网用户售卖从而获利,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错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C公司负有举证的责任,②正确;若B公司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而不是申请重审。重审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③错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双方均可通过诉讼代理人帮助进行诉讼,④正确。
2.甲公司因拖欠员工张某劳动报酬4.52万元,被张某诉至A市人民法院。在A市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甲公司一直拒绝执行该调解书的给付义务。张某表示多个月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在本案中(   )
①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已具有法律效力
②张某因生活困难,可向甲公司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③如果甲公司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张某可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应该口头或书面告知理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法律援助
[答案] A
[解析] 经人民法院调解,甲公司与张某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甲公司一直拒绝执行该调解书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已具有法律效力。张某因生活困难,可向甲公司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①②正确;如果甲公司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张某可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③错误;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应该书面告知理由,不能口头告知理由,④错误。
〔变式训练2〕
张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与前方临时停车等待绿灯的一辆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张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检察机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处张某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
②人民法院对张某判决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③张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十日内提起上诉
④法律援助机构有义务向张某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由材料可知,本案为刑事案件,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①错误;本案件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张某判决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张某拥有上诉权,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判决书下达后十日内提起上诉,②③正确;法律援助机构是否需要向张某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需要根据张某本身的情况来判断,④错误。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一审)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上诉与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审判监 督程序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深化拓展〕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项目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上下级之间确定一审案件的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2.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起诉 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胜诉 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上诉 主体: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理由:对一审裁判不服
申诉 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抗诉 主体: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理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3.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2022·浙江卷)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考向 诉讼程序
命 题 探 究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④错误。
〔变式训练〕
业主李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办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充电桩的过程中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但物业公司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经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庭审理时,法院要把起诉状副本及时送达物业公司
②李某若缺乏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
③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后,诉讼随之进入第一审程序
④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出再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某若缺乏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后,诉讼随之进入第一审程序,②③正确;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上诉,④错误。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种类
民事 诉讼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 诉讼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 诉讼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重要性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4)收集与保存证据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知识拓展〕
证据三性:(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主要围绕的三个方面)
(1)客观情况下的真实性:不是通过人的主观分析、推测或者直接判断出来的,甚至是人为伪造的。
(2)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证据和事实之间要有实质性的联系,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联系是因果关系。
(3)取得形式的合法性:要经过合法的手段取得,并且是由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所得的。
点拨:并不是所有电子证据提交后,都能被法院采信,法官还需要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综合审查。
2.举证责任
民事 诉讼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刑事 诉讼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③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3.诉讼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名师点拨〕
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2)通过法律援助制度或司法救助维护特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4)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
(5)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作出公正判决。
1.(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证据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变式训练1〕
康某不慎丢失甲银行信用金卡(该卡既无康某照片也未设密码),虽然康某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当日该卡仍被人在乙超市盗刷了10 538元。康某遂以未仔细甄别持卡人身份为由将乙超市告上法院,要求乙超市赔偿所有损失。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   )
①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②法院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③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
④甲银行能否证明卡被盗刷与甲银行毫无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或者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①③符合题意;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法院和银行不进行举证,②④不符合题意。
2.(2022·浙江卷)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考向二 举证原则
[答案] C
[解析] 交易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
〔变式训练2〕
某小区物业人员在清扫小区卫生时,因粗心大意,将李先生停放的轿车造成了数道刮痕,李先生到修车店抛光维修花费了200元。李先生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小区物业人员拒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双方发生纠纷。为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李先生可以(  )
①要求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取得真凭实据
②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由物业来负责举证
③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爱车受损出面作证
④将案件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以提起公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物业工作人员不慎将李先生的车划破,由此产生纠纷,李先生可以要求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取得真凭实据,或是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爱车受损出面作证,①③正确;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本案应该由李先生负责举证,②④错误。
1.小区一位女业主王某下班回家,在进楼道单元门时,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导致七级伤残。事后王某向小区内可能抛物并导致此次伤害事件的业主集体索赔。法院一审判决80名持有涉案楼栋住房的业主共赔偿39.5万元。本案中(   )
①王某的起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②法院的一审判决维护王某的程序权利
③王某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上诉
④王某需要承担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举证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原则上起诉应以书面方式提起,如无法书写起诉状,也可口头提起,①错误;法院的一审判决维护王某的实体权利,②错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被砸伤属于事实,应由王某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上诉,以及需要承担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举证,③④符合题意。
2.孙某是先天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带着婚生女儿居住在广州市南沙区某村,其丈夫鲁某(贵州安顺人)已离家10多年,杳无音信,孙某欲与鲁某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本案中(   )
①孙某可以向居住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离婚
②孙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委托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③孙某应向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适宜仲裁,①错误;孙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②错误;本案中鲁某未对妻女尽到扶养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孙某应向有管辖权的贵州安顺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③④符合题意。
3.江某驾车在某路段正常行驶,突然其前方小刘货车上的货物掉落,将江某车辆砸坏。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小刘负全部责任,但小刘认为货物掉落属于不可抗力,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江某只能将小刘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所有损失。本案中(   )
①江某与小刘均享有自由选择审判机关的权利
②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是江某可利用的证据
③小刘若败诉,在判决未生效前可申请上诉
④小刘负有无过错侵权责任,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江某将小刘诉至法院,需要到被告居住所在地法院(审判机关)起诉,①错误;本案中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是江某可利用的证据,小刘若败诉,在判决未生效前可申请上诉,②③符合题意;小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不是辩护人,④错误。
4.林某是某短视频平台网红,某天在某公司运营的一款“AI视频换脸”小程序中,发现了含有自己外部形象的视频要素合成模板。不特定用户付费成为小程序会员后,即可将该视频模板中林某的面部进行替换,形成“AI换脸”视频。林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将其诉至人民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这一案例中(  )
①林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日内提起上诉
②如果林某缺乏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③林某要承担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举证责任
④含有林某外部形象的视频要素合成模板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中,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①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因此,林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②错误;根据民法典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林某要承担自己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举证责任,③正确;含有林某外部形象的视频要素合成模板可以作为侵犯林某肖像权的证据使用,④正确。
5.张某通过微信从宋某处购入一个翡翠手镯,并向宋某付款1.3 万元。张某收到商品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发现宋某卖给自己的翡翠手镯为赝品,与宋某协商未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
①张某要承担翡翠手镯为赝品的举证责任
②张某向宋某的付款凭证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手镯是赝品
③宋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 日内提出上诉
④宋某有义务证明自己出售的手镯不是赝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张某要承担翡翠手镯为赝品的举证责任,宋某作为被告有义务证明自己出售的手镯不是赝品,①④正确;张某向宋某的付款凭证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而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手镯是赝品,②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上诉期限为15日,宋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③错误。
6.(2024·甘肃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解析] 本题要求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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