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攻略】第—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40张ppt)-2026高考一轮思想政治复习·选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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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攻略】第—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件(共40张ppt)-2026高考一轮思想政治复习·选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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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0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统编版)法律与生活
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本书体系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

生活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01
复习题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 P1
2.什么是民法?民法典的施行有何意义?P2-3
3.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其三要素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3-4
4.法治与德治关系在我国民法中是如何得以体现的?P5
5.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是什么?什么是民法基本原则?民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P6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为什么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权?自然人和法人享有哪些人身权利?P7
2.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P7
3.什么是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的依据是什么?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P8
4.什么是肖像?自然人享有肖像权的依据是什么?P9
5.什么是名誉、名誉权?名誉权的要求是什么?P10
6.什么是隐私?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的要求是什么?保隐私权有什么意义?P11
考点解读
02
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在考试时,经常会以“国家机关”作为干扰项: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公权力依法对公民进行管理和处罚,不适用民法;
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去消费购买商品等,则适用民法
考点解读
02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能力强调“有没有资格”的问题。 民事行为能力强调“有没有能力”的问题。
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案例】十岁的孩子能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吗?
【案例】十岁的孩子能自己一个人去买房吗
能!
不能!
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性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性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法典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规定了胎儿特殊时期的民事权利能力,比如遗产继承。但是当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权利自始不存在
考点解读
02
民事行为能力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P4
纯获利行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
注意: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活动,既要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还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资格,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解读
02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债权关系案例】卖家甲和买家乙订立一份买卖手机的合同(产生债权关系),出卖人甲负有交付手机给买受人乙并转移手机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乙负有支付手机价款的义务。交付、转移、支付都是行为,是这一债权关系的客体。手机不是债权关系的客体,而是标的物。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考点解读
02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相同、相等)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考点解读
02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法治
相辅相成
德治
相互促进
考点解读
02
4.民法的基本原则
(1)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原因: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内容:
①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③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注意: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考点解读
02
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依法维护人身权利的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注意理解】: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
考点解读
02
2.人身权的内容
自然人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人身权
注:身份权并非人人都有,人格权人人都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
身份权
基于某种特定身份而存在的权利。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例如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
考点解读
02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表现 ◇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
◇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侵权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其他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
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考点解读
02
4.姓名权
含义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特点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法律要求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④姓名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侵权责任 ①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注意:以侮辱方式使用他人姓名、故意错误使用他人姓名、给他人取“浑名”或“绰号”等均属于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考点解读
02
主体
法律 依据
侵权 表现 补充
侵权 责任 补充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如擅自拥有他人照片,利用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利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或者用手机任意抓拍人像上传网络。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
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5.肖像权
考点解读
02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情形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注:公众人物,如明星,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
考点解读
02
6.名誉权(与荣誉权)
含义 名誉是(社会公众)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规定 ①[权利]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英烈条款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区分标准 ①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②如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注意: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近亲属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解读
02
主体
★ 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
意义
自然人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保护个人信息,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①任何……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①隐私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注意:个人信息并非都是隐私。
侵犯隐私权
①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电邮等
②偷看别人的聊天记录/日记
③未经允许翻看他人的课桌抽屉、书包等
④雇佣私人侦探去拍摄老公的婚外恋
⑤在明知对方拒绝的情况下,反复发小广告
⑥获取、删除、公开买卖他人的私密信息
7、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
考点解读
03
隐私权 名誉权
权利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
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权利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 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
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 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
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 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区分隐私权和名誉权
考点解读
03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不得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归纳提升
课堂练习
03
1.(2024山东)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课堂练习
03
2.(2024河北)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03
3.(2024福建) 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练习
03
4.(2024福建)“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课堂练习
03
5.(2024浙江1月) 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课堂练习
03
6.(2025·安徽)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03
7.(2025·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03
8.(2025·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课堂练习
03
9.(2025·浙江)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练习
03
10.(2025·北京)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材料一 脑机接口被称为人脑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信息高速公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实现人与外部设备之间的交互,其技术路径主要包括植入式和非植入式。目前,在医疗健康领域,脑机换口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和康复途径,如帮助丧失行动能力的人在植入式手术后重拾运动机能。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脑机接口技术是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和指导,技术实施方要充分认识到该技术的使用可能会给人的身心和权利带来影响,对使用中可能导致的身心伤害与权利侵犯应采取严格的伦理审查措施。
我们要坚持科技向善,前瞻性研判脑机接口技术带来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人格权独立成编,有效协调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对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脑机接口技术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1)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课堂练习
03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谈谈脑机接口技术应用会对哪些人格权益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依法保护这些人格权益。
(1)脑机接口对人格权产生影响: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脑机接口技术涉及对大脑神经活动的干预,尤其是植入式技术,在手术及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或技术存在缺陷,可能对人体的生命安全、身体完整性及身体健康造成损害。②隐私权。该技术通过识别脑电波特征读取人脑意图,人的脑电波信息包含个人的思维、想法等隐私内容,若技术实施方对这些信息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侵犯隐私权。
  保护人格权益:①技术实施方作为责任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在实施脑机接口技术前,要进行严格的伦理审查,建立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应用符合道德和法律要求。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保护使用者的生命、身体和健康安全,防止隐私信息泄露。②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人格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为脑机接口技术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课堂练习
03
10.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号“艺龙旅行网”中发布了“葛优躺”的配图微博,以图片配台词的形式,在每张图片中添加 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网站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认为,该微博中使用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将艺龙网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本案中艺龙网侵犯了葛优的什么权利?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①艺龙网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法院应该认定,“葛优躺”的图片展现了葛优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真实可辨,且艺龙网未经葛优本人同意将其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法院应当判决艺龙网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赔。
课堂练习
03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洪某曾在媒体上发表名为《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和《“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两篇文章。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事迹只字不提,而是考证五壮士有没有拔了群众萝卜、崖是怎么跳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涉案文章多处做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洪某后来被“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庭最终判决洪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法庭对洪某最终判决的合理性。(11分
课堂练习
03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法庭对洪某最终判决的合理性。(11分)
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民法保护英烈名誉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2分)
②民法强调人格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洪某发表不实文章,不仅亵渎了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和精神,丑化其形象,贬损其名誉,侵害其人格尊严,而且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4分)
③民法坚持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法庭对洪某最终判决保护了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权,有利于营造崇尚敬重英烈、捍卫英烈精神的社会环境,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有利于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5分)
课堂练习
03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X银行到李某家发送紧急催账单,说他所持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经多次催收仍未还款,涉嫌诈骗。李某否认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后经查询,由于李某的身份证丢失,张某捡到后并办理了信用卡。由于银行工作失误,此事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应。
 (1)结合材料一,分析李某哪些人身权利被侵犯。(8分)
(1)①X银行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已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由于银行的失职导致在李某的朋友及周围群众中引起了不良反响,影响他人对李某的评价,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4分)
②张某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张某捡到李某身份证并盗用其姓名办理了信用卡,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4分)
课堂练习
03
材料二 为了增加网站的点击量和收益,某网站刊出一篇未经作者授权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文章,并配有相关照片。网页第一张照片为李某的正面清晰全身照,并配有“一名误入歧途的女孩”等文字,披露了李某违法犯罪的有关信息。之后,该照片和文章被大量点击和转载。李某及家人深受困扰。
 (2)民事法律关系的包括哪些要素?结合材料二,分析这些要素在案例中的体现。(4分)
(2)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从主体上看,该网站与李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从客体上看,李某享有的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从内容上看,李某享有肖像隐私等不受侵害及受侵害获得赔偿、道歉等权利,该网站负有不侵害李某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以及实施侵害后进行赔偿、道歉等义务。(4分)
课堂练习
03
14.龙年伊始,最新AI模型——文生视频转换模型Sora发布,震惊全球。只需要一段提示文本,Sora就能生成具有多个角色和特定动作类型,且主题和背景基本准确的高清视频。据报道,一些网络博主利用AI技术,“复活”了多位已故知名人物的形象和声音,这些“复活”人物会以生前身份向观众问好,表达对大家的思念。但这类行为引发了不少争议,特别是未经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复活”,被认为是对家属情感上的伤害。此外,有商家视“复活”为商机,推出产品“AI思念的人”,但被不少人出于恶搞朋友的心态购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利用A1“复活”人物涉嫌哪些违法行为?若逝者家属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可提出哪些理由?(8分)
①违法行为:未经死者近亲属同意使用死者形象进行“复活行为,涉嫌侵害死者的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非法获得并出于恶搞心态,使用他人形象和声音,既涉嫌侵害他人肖像权、声音和名誉权,也涉嫌侵害个人信息。(5分)
②理由: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利用AI技术“复活人物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侵害逝者人格利益、给家属情感上造成伤害,且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分)
课堂练习
03
15.张某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
  何某系公众人物。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何某姓名命名、与何某形象高度相似的“AI陪伴者”。同时,张某通过算法应用,将这一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表情包”并制作图文互动内容。
  何某认为张某侵害了自己的权利,于是在某公众平台发布文章,阐述事实的同时公布了该软件的制作者、运营商、发布平台、下载数量的信息,要求张某尽快删除角色,否则就要提起诉讼。
  张某认为“AI陪伴者”只是创作的虚拟形象,并不构成侵权,反而是何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张某及何某行为的认识。(8分)
①张某未经同意,使用原告姓名、肖像创作虚拟形象,并将之应用于商业行为,构成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一般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4分)
②何某的文章是对事实的阐述,并未借机诋毁、侮辱张某,并未侵犯张某名誉权;何某公布的信息属于公开信息,并非张某个人隐私, 并未侵犯张某隐私权。(4分)。
本课小结
04
民法与民法典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几种主要
的人身权

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重要性
类型
人格权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人身权概述
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区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
民法典的地位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
身份权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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