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学校行政随堂听课制度及教师听课制度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同时,也为了转变学校工作作风,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建立健全我校领导听课制度。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教师要不断的更新教育观念,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经验和课堂教学方法,认真研究课堂教学,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二、听评课人员及时间要求校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每学期不少于30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25节。普通教师:每学期不少于20节。所有教师集中听课每期不得少于4节,听课笔记必须记录详实,注明日期、班级、任课教师、教学内容以及本人对本节课的评价。听课笔记由学校负责检查。集中评课总体要求:每期一节为基本合格;2节为合格;3节及以上为优秀。三、听课要求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后勤工作中的其它问题。4.行政人员应与上课教师交流并检查教案,其他教师应在听课记录本上评课,在教研组业务学习会上交流。四、听课管理1.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及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交教务处保管。2.听课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填写《听课记录》:(1)认真填写教师姓名、教学内容、执教时间、教学过程记录、评价意见等,缺一不可,否则不能算入听课节数。(2)教学过程记录应把教学态度、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内容作为纪律的重点。3.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4.每学期末收取本学期的《听课记录》,《听课记录》由教科室保存。5.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执行听课制度。教科室将对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