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2张PPT)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统编版)法律与生活2025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本书体系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法律与生活民法劳动法诉讼法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01复习题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一、订立合同学问大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为什么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P232.什么是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什么义务?P23 3.合同订立两个阶段的含义和法律责任是什么;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有效合同的订立要求有哪些?P24-264.合同的产生(订立、成立)、形式、启示P275.口头合同的含义、优点、适用条件、缺点P276.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点、适用条件、成立条件 P27二、有约必守,违约有责1.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 P292.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P29 ①合同缺了哪些内容则不成立? ②内容缺失对合同是否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③内容缺失通过什么途径来补全?3.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有什么要求?P294.违约责任的含义、作用、五种承担方式、两种免责任情形P30-31考点解读02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1.合同的基本内容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实质:债权关系)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订立原则 自愿(最基本的)、平等协商、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P23②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P23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P23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P22。法律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考点解读02格式条款 P23(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3)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的内容)1.饭店: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按××收取服务费。2.超市:寄物柜免费使用,不负保管以及赔偿的责任3.┉┉┉┉格式条款剥夺了对方的合同自由,因此有可能损害对方利益。考点解读022.合同订立的过程(1)要约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要件 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区分要约邀请)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 含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件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生效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考点解读0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意思表示内心意图外部表示明示(口头、书面)默示(行为、沉默)注意:1、意思表示不等于意思。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2、意思表示应当体现民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志,故不同于仅仅是客套的情谊表达。3、意思的表示形式,法律上并无强制性的要求,所以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表示行为,都可以构成意思表示。如刷卡乘车考点解读02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 要约邀请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明确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含糊、不明确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云朵舒芙蕾,快来看,好吃又不贵!” “云朵舒芙蕾,抖音团购价,9.9元,快来买!”要约邀请要约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考点解读02要约人:甲公司受要约人:乙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新要约“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没回复。新要约新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要约人:超市受要约人:顾客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要约买卖合同订立完成承诺要约考点解读023.合同订立后的效力问题有效合同 无效/部分无效合同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定的资格、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的主体等)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 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注意: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自己得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不一致的合同---不追认无效考点解读0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①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②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例如:(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2)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3)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考点解读02拓展深化: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也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涉及的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注】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注意: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中的欺诈、胁迫有何不同都是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在做题时分清楚情形。考点解读02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无效效力待定有效可撤销无效考点解读02合同的类型(按效力)有效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违德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考点解读024.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区别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间的小额借贷)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结论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各有优缺点,没有高低优劣之分) 特别提醒: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考点解读02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1.合同的履行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②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④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注意如缺少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补充协议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合同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考点解读022.违约责任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意义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选一)免责情形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可以(≠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考点解读02▲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免责: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①原因:遭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③免责程度:A.可以免责:但“可以≠应当”B.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C.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④当事人的义务:A.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B.需要承担通知义务。C.需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考点解读02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法定免责可预见,不能免责无效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免责≠免除义务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考点解读0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 表现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考点解读02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需事先约定/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实际造成的损失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带有惩罚性) 补偿性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注意: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2、订金≠定金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定金、违约金、赔偿金考点解读02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1.题型特点: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结果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2.解题方法:(1)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2)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助履行),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3)分析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否符合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条件。(4)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课堂练习031.(2023·福建·高考真题)郑某入职某游戏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与公司口头约定:郑某从事游戏测试工作;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万元,一半以现金支付,一半以公司游戏币支付;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入职后,郑某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 )①公司与郑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②公司支付郑某工资的方式是合法的③郑某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无效的④郑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开除郑某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课堂练习032.(2023·天津·高考真题)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B课堂练习033.(2024·宁波高三联考)陈先生欲向李先生购买一套总价120万元的房子,为避税,陈和李约定,陈先生先支付80万元首付给李,李收到首付款后将房子交付给陈居住,等半年后房满5年,双方再正式签订合同,再办理过户手续。等到过户时,房价已经出现较大涨幅,李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陈先生无奈,将李告上法庭,要求李尽快与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该房子的所有权归陈先生所有 ②该房子的所有权归李先生所有③陈先生和李先生约定的协议无效 ④陈先生和李先生约定的协议有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课堂练习034.(2023·山东高考)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速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已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⑧④A课堂练习035.(2021·浙江·统考高考真题)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答案】(1)没有。理由: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2)本案中茶具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课堂练习036.(2023·广东高考)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6分)参考答案: 不合法。1、甲乙双方完成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成立2、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该合同是一份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3、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4、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课堂练习037.(2023浙江,31,9分)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3分(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3分)⑴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⑵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⑶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课小结04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合同的原则、意义要约承诺订合同订立合同学问大立字有据更可靠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场景)口头合同(含义、优点、适用范围、缺点)要约(含义、要求)承诺(含义、要求、变更)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免责本课小结04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一、合同3.1订立合同学问大1.含义2.常见类型3.原则二、订立的过程1.要约:含义、特点2.承诺:含义、条件三、合同的形式1.口头合同2.书面合同3.2有约必守违约有责一、合同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2.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3.合同的变更1.违约责任的实质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3.违约行为的免责:二、违约责任 和担责方式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注意:订立合同不等于合同的生效)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③协作履行原则 ④绿色原则(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https://www.21cnjy.com/recruitment/home/fine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