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 教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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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 教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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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教案
项目 内容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深刻领会合同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价值,高度认同国家对合同行为规范的法治举措,增强对我国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行的政治认同感,树立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意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2.科学精神:精准把握合同的内涵、订立程序、形式及效力等相关知识,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剖析生活中各类合同案例,区分不同合同要素,合理判断合同的有效性,提升透过现象看本质、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
3.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明晰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法律规则,清楚认识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在合同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合同权利,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
4.公共参与:积极投身于合同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与合同拟定、模拟合同谈判、协助解决简单合同纠纷等,在实践中熟练运用合同法律知识,提升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教材分析 本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是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三课的开篇内容。第三课聚焦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旨在引导学生理解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关键作用以及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的重要性。本框作为起始部分,着重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订立流程、常见形式及效力判定等基础知识,为后续学习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内容筑牢根基。
从教材编排体系来看,第一单元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前两课铺垫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等内容,本框所涉及的合同正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协议,是对前面知识的深化与应用。同时,本框内容紧密贴合现实生活,无论是日常购物、租房、乘车,还是企业间的商业往来,合同无处不在,通过对本框的学习,能让学生将抽象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生活实践紧密相连,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其未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法律素养支撑。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 合同的含义、类型及意义:明确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理解常见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的特点,深刻认识合同在市场经济中满足市场交易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社会信用机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这是理解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
2. 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精准掌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明确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以及有效承诺的条件,理解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达成机制,这对于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至关重要。
3. 合同的形式及效力:熟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这两种主要形式的特点、适用范围,了解合同生效需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条件,以及合同无效的各种情形,学会判断不同合同形式的优劣及合同的效力状态,为实际生活中的合同行为提供指导。
教学难点:
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准确区分:在现实生活中,商业广告、宣传资料、价目表等行为的性质往往较难判断,需要学生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内容的具体确定性、是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等,准确识别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这对学生的理解和分析能力要求较高。
2.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判定及实践应用: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判定涉及多个方面的条件,且在实际案例中,合同可能存在多种复杂情况,如主体资格瑕疵、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违法等交织在一起,需要学生全面、细致地分析合同的各个要素,准确判断合同效力,并能根据合同效力状态合理处理相关纠纷,这对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实践经验要求较高。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展示一则近期的热点新闻案例:某知名科技企业 A 与供应商 B 签订了一份芯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 B 应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特定规格的芯片,A 支付相应货款。然而,B 因自身生产问题未能按时交货,导致 A 的产品生产计划受阻,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因此陷入纠纷。提问学生:在这起事件中,合同起到了什么作用?A 企业的损失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赔偿?引发学生对合同相关问题的思考,顺势导入本节课主题 —— 订立合同学问大,让学生认识到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学习合同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新课讲授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议题:合同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普遍性、重要性以及合同的基本内涵和要素。
教师活动:结合教材内容,详细讲解合同的含义,强调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通过举例说明民事主体的范围,如自然人之间的房屋买卖、法人之间的货物购销、非法人组织与自然人的服务提供等。展示多种生活中常见的合同场景图片,如商场购物小票(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电影票(服务合同)等,引导学生思考这些场景中合同关系的存在及合同的作用。介绍合同的常见类型,列举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典型合同,并分别阐述其特点和适用场景,如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常见于日常购物和商业交易;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适用于租房、租车等场景。讲解订立合同的要求,重点强调各方当事人需在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意思表示,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意向,说明意思表示一致在合同订立中的关键作用。
学生活动:认真聆听教师讲解,观察展示的合同场景图片,结合自身生活经验,思考并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分享自己在生活中参与的合同活动,如购买文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分析其中的合同关系。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对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发表自己的看法,举例说明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合同,加深对合同类型的理解。
议学提示:从日常生活消费、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等方面思考合同的存在形式;关注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合同如何规范和保障各方行为;思考合同在促进经济交易、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意义。
议学总结:合同广泛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微小的日常购物到重大的商业交易,合同无处不在。它是民事主体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工具,通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对保障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合同意识,认识到合同行为的重要性,依法参与合同活动。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议题: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的具体内涵、区别以及合同成立的条件和意义。
教师活动:运用多媒体展示一则详细的合同订立案例: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份邮件,表明有一批优质电子产品待售,明确了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信息,并表示期待乙公司回复。乙公司收到邮件后,经过考虑,回复邮件同意按照甲公司提出的条件购买该批产品。引导学生分析该案例中合同订立的过程,引出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详细讲解要约的定义,即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强调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通过分析案例中甲公司邮件的内容,说明其构成要约的原因。介绍要约邀请的概念,通过对比商业广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常见要约邀请形式,让学生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如某商场发布的促销广告,内容笼统,未明确具体交易条件,属于要约邀请;而甲公司明确产品细节及交易条件的邮件则构成要约。讲解承诺的含义,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重点强调有效承诺的条件,包括由受要约人作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内容与要约一致等,结合案例中乙公司的回复,分析其构成有效承诺的依据。通过多个不同案例,如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超过要约期限作出回复等情况,让学生判断是否构成有效承诺,加深对承诺条件的理解。讲解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等规则。强调合同成立的重要意义,合同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学生活动:认真阅读和分析教师展示的合同订立案例,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跟随教师思路理解要约与承诺的概念、区别及有效承诺的条件。在教师讲解过程中,结合自身生活中的购物、网络交易等经历,思考其中要约与承诺的体现,如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消费者下单的行为构成要约,商家发货则视为承诺。针对教师给出的不同案例,积极思考并判断是否构成有效承诺,与同学交流自己的观点和判断依据,在讨论中加深对合同订立过程的理解。提出自己在理解要约与承诺过程中遇到的疑问,与教师和同学共同探讨解决。
议学提示:关注要约和要约邀请在内容具体性、表意目的等方面的差异;分析承诺在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需满足的条件;思考合同成立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以及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意义;从案例中总结判断要约、要约邀请和有效承诺的方法和技巧。
议学总结: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是一个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过程。要约是合同订立的起始环节,要约人发出明确具体的订立合同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回应,受要约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准确把握要约与承诺的内涵、条件及区别,对于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关键作用。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我们要清楚认识合同订立的这一过程,谨慎作出要约和承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议题: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和订立要求。
教师活动:通过展示生活中的两个场景案例,场景一:甲、乙两人在街边小摊购买小吃,双方口头约定价格和数量,完成交易;场景二:丙与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以书面形式详细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房屋维护等各项条款。引导学生对比分析这两个场景中合同形式的不同,引出合同形式的话题。讲解口头合同的含义,即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介绍其优点,如订立快捷、简便,充分适应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通过场景一的案例说明口头合同在小额、即时清结交易中的便利性。同时指出口头合同的缺点,如当事人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随着时间推移和情况变化,容易产生争议,以一些因口头借款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案例加以说明。讲解书面合同的含义,即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视为书面形式的规定。详细阐述书面合同的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且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证据,有利于案件公正裁决,结合场景二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例,说明书面合同在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或重要合同中的优势。介绍书面合同的适用范围,强调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复杂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讲解书面合同的订立要求,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展示一些规范的书面合同范本,让学生了解书面合同的基本格式和主要条款。
学生活动:认真观察教师展示的场景案例,积极参与讨论,分析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在不同场景中的应用及各自特点。结合自身经历,分享自己参与的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活动,如在路边摊购物的口头交易、参加培训班签订的书面协议等,谈谈对两种合同形式的直观感受。在教师讲解过程中,思考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在不同交易场景中的适用性,如购买生活用品适合口头合同,购买房产则必须采用书面合同。仔细观察书面合同范本,了解书面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如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思考这些条款的重要性。提出关于合同形式选择和书面合同订立的疑问,与教师和同学交流探讨。
议学提示:从交易便捷性、权利义务明确性、纠纷处理难易程度等方面对比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考虑不同交易场景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关注书面合同的订立要求和主要条款,理解其对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和解决纠纷的作用;思考在实际生活中如何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运用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议学总结: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它们各有特点和适用范围。口头合同简便快捷,适用于小额、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交易;书面合同内容明确、有据可查,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或重要的合同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合同形式,对于重要交易应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并严格按照订立要求操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课堂小结 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所学的重点内容,包括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合同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以及合同效力等方面的知识。强调合同在我们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鼓励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树立合同意识,谨慎订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当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识点整合 3.1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常见类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3.特点: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4.意义:(1)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2)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订立合同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邀约;第二阶段:承诺)(重点)1.要约含义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承诺含义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求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变更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3.合同的生效(1)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2)合同效力的认定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特别提醒: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行为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是否合法、合理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立字有据更可靠(重点)1.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2.书面合同: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特别提醒: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别含义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载体口头语言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有据可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弊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程序较为复杂适用情况一些金额比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联系都是合同常见形式,都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补充:1、合同订立原则:①自愿原则(最基本原则);②平等协商原则。2、意思≠意思表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推定和沉默)3、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4、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5、新要约: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就变成一个新要约。比如变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7、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8、民法典还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否则无效。9、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10、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11、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12、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课后练习 1.(2024山东济宁实验中学月考,改编)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邮件:“本公司有办公用品出售,每套1300元,如有意购买,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回复:“每套1000元,购买1万套,一个月内交付,货到付款。”甲公司看到邮件后回复:“先交定金100万元。”当日,乙公司看到甲公司的回复后,立即通过邮件联系甲公司完成转账。由此可见,合同( )①应由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②由各方当事人作出一定的意思表示③订立必须经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④是各方当事人设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5-26高三上·湖北·开学考试)王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某影城当晚电影票,出票后发现错选日期,遂要求改签。但售票网站未设置退票功能,影城以其购票时勾选“不退不改”条款为由拒绝。从法律角度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不退不改”此格式条款无效②王某有权要求平台或影城全额退款,且无需承担手续费③若影城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不退不改”条款,该条款无效④因勾选行为视为对条款的默认,王某需自行承担错选损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2025·贵州毕节·二模)甲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准备拍卖一件家传清代瓷器,乙、丙、丁得知后按时参加了拍卖会。经过多轮举牌竞价,最终乙以300万元的价格竞价,其他竞价者均不再举牌竞价,拍卖师最后落槌,乙拍得该瓷器。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②拍卖师的落槌代表着甲的承诺③乙、丙、丁的竞价属于要约④乙、丙、丁的竞价属于新要约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4.(2025·江西·模拟预测)小丽外出不慎将钱包丢失,钱包内除了有几百元现金外,还有银行卡、准考证、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万分着急之下,小丽在社交朋友圈发布信息:本人丢失钱包一个,若有人帮助找回钱包,本人除了将钱包内的现金相赠外,另奖励送还者10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小丽在社交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属于悬赏广告,一旦发出,便要信守承诺②帮助小丽找回钱包的人已完成小丽指定的行为,可以向小丽主张报酬③捡到钱包的人在小丽反悔不支付奖励时,可以拒绝返还小丽的钱包④不知道小丽在社交朋友圈发布信息的人,完成小丽的指定行为后,无权主张报酬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2025·辽宁·三模)甲欲出售房屋,乙有购买意愿,双方在线上进行沟通,约定好了全部合同条款,并决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双方约定,先由乙在商定好的合同文本上签名,然后乙再将合同文本通过快递邮寄给甲,甲签完名再寄回给乙。乙依约签名并邮寄出合同文本,但甲在快递尚未到达前反悔,线上告知乙其不愿再出售房屋,并拒绝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双方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甲在合同文本上签名后合同即生效B.双方以签订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甲反悔,案涉合同并未成立C.双方之间的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配合乙办理过户手续D.双方在线上商定好全部合同条款,视为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形成书面合同参考答案:AAB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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