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攻略】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检测题(教师用)-2026高考一轮思想政治复习·选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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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攻略】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检测题(教师用)-2026高考一轮思想政治复习·选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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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检测题
           班级    小组    姓名     
一、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每小题3分,共48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1.2023年6月,王某和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8月正式入职上班。入职后,王某存在加班情形,但该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并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2月,王某向公司讨要加班费末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
②国家可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③王某和该公司于2023年6月建立劳动关系
④该公司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A[王某因该建筑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①正确。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可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②正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王某与该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23年8月,③错误。未缴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④错误。]
2.小丁经甲公司面试招用后,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9日,小丁与公司双方发生争议,小丁被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小丁缴纳社会保险。后小丁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小丁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小丁有权主张甲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法院不会受理小丁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③甲公司有权提供证据,以引导案件事实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④如经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有效时间内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A[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小丁自2024年3月1日入职并工作至12月,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有权主张权益,①正确。劳动争议需遵循“仲裁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小丁未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起诉,法院不会受理,②正确。甲公司虽有权提供证据,但“引导案件事实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的表述不严谨。案件事实不会随意发生变化,③排除。本案符合终局裁决的情形。劳动仲裁后,若裁决为终局,用人单位无权起诉,仅劳动者可起诉,④排除。]
3.算法可能比消费者更了解本人的消费习惯。不同人订同一航班同一舱位机票价格不同,某APP多次使用后无法再领取大额度优惠券,会员订酒店反而价格更贵……随着算法深度嵌入日常消费,大数据“杀熟”手段花样翻新,愈发隐蔽复杂。大数据“杀熟”意味着相关企业( )
①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②隐瞒商品价格差异,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涉嫌进行垄断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A[相关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利用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各种“杀熟”,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①正确。“价格不同”“无法再领取大额度优惠券”等说明相关企业隐瞒商品价格差异,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相关企业利用大数据算法,掌握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不属于让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也不涉及垄断经营,③④排除。]
4.外卖员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没有基本工资,不为小张购买社会保险,按照所送外卖数量计算提成。工作6个月后,该平台以“未达送递效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为小张购买社会保险的约定违法
②平台与小张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关系不成立
③平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小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经济赔偿
④平台因小张送递效率低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A[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即使合同约定不购买社保,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平台的行为违法,①正确。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如不购买社保)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只要双方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如小张已工作6个月),劳动关系即成立,②排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失职等)。若平台仅以“未达送递效率”为由解除合同,且未证明小张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属于违法解除,小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经济赔偿,③正确。效率低不必然构成合法解除理由。若平台未明确约定效率标准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支付补偿),解除合同的行为不合法,④排除。]
5.2025年,美团、京东等平台宣布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保:全职骑手享受“五险一金”,兼职骑手获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为骑手缴纳社保属于自主福利,可自由选择实施范围
B.全职骑手的“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劳动合同无关
C.若骑手与企业因社保缴纳发生争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平台企业履行社会保障责任,是落实劳动者权利的必然要求
5.D[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非自主福利,A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包含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B错误。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提起诉讼,C错误。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属于落实劳动者合法权益(如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必然要求,D正确。]
6.某公司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因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该公司随即发出通告,严禁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休息及休假期间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出行。如果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通告旨在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②公司通告超出了劳动关系的边界,涉嫌侵犯员工权益
③公司通告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员工若因违反禁令被解除劳动合同,可直接诉讼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C[公司虽然是出于员工安全考虑发布通告,但其无权干涉员工休息及休假期间的私人出行方式选择,①错误。公司禁止员工在休息及休假期间搭乘摩托车出行,超出了劳动关系的合理范围,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权益,②正确。公司通告改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单方面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④错误。]
7.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②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③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B[根据材料,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这表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S服务公司对徐某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虽然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合作协议约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这种约定不能违背事实,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①正确。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是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不需要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排除。S服务公司与徐某签订的协议试图规避劳动法律法规,这说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的这类行为,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8.李先生是某科技公司总监,因不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补偿金额等。法院判决公司应向李先生支付工资、赔偿金等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支付了李先生税后薪金41.6万余元。针对公司少支付的3.4万元,李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裁定驳回了执行申请,并由此推出了在部分法律文书主文后嵌入纳税提示的“微创新”举措。这启示我们( )
①个人和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②若对法院裁定不服,须在15日内提起上诉,否则将丧失上诉权
③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高维权效率
④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B[法院驳回执行申请的原因是判决金额(45万元)为税前总额,公司实际支付的税后金额(41.6万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案例启示我们纳税义务是法定义务,个人和企业均需依法履行,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①正确 。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②排除。 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能直接提起诉讼,③排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赔偿,说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④正确 。 ]
9.某电子产品公司在广告中夸大其新款产品的性能和功能,在格式条款中标明消费者必须接受其提供的所有配套服务。李先生购买后发现产品性能并不如广告中所述,要求退货,但公司拒绝。下列对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有权向法院上诉请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②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应追究公司侵权责任
③李先生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犯  
④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D[李先生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货并获得赔偿,而不是 “上诉”,①排除。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但公司的行为主要是违约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应追究公司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排除。该电子产品公司在广告中夸大产品性能和功能,使李先生基于错误信息做出购买决策,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在格式条款中标明消费者必须接受其提供的所有配套服务,这是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犯了李先生的公平交易权,③正确。公司在广告中夸大产品性能和功能,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④正确。]
10.A公司运营了一个平台,有增加粉丝量等需求的用户可在该平台上有偿发布“任务”,购买B短视频分享平台的点击量和关注量。C公司通过有偿发布“任务”在B短视频分享平台上获取了大量点赞和关注量,严重影响了与其经营同类产品的D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致使D公司的人气大幅下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C公司实施了虚假的商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C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误导了消费者
③C公司应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从重处罚扰乱市场的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B[C公司购买虚假点击量和关注量,获取了大量点赞和关注,属于通过虚假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侵害了D公司的正当权益,应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①③正确。“搭便车”指的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材料中C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搭便车”,②排除。行政机关要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不能随意重罚,④错误。]
11.某电商发起“好评返现”活动,如果买家按照“全五星+15字评语+晒图或视频”的要求给出好评,将获得现金红包。该电商还授权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买家进行好评,根据获得的好评数量支付其费用。对该商家和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评析正确的是( )
①商家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第三方机构与商家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有效
③第三方机构只是协助商家,并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上述经营者都违反市场竞争的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11.B[商家花钱买好评,违背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 第三方机构帮助该商家虚假宣传,是违法行为,订立合同因违法无效,②排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三方机构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排除。 商家虚假宣传,第三方机构帮助商家虚假宣传,都违反市场竞争的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④正确。]
12.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多元化全球化市场的发展,进口水果逐渐成为不少消费者的新宠。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洋货”的追捧心理,将国产水果精心包装后,冒充进口水果高价出售。这种“洋包装”卖高价的行为( )
A.构成虚假宣传,商家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B.是典型的“搭便车”,仿冒注册商标行为,应严厉处罚
C.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D.属于欺诈行为,当事人经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A[商家将国产水果冒充进口水果高价出售,这是对商品来源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商家要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等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A正确。材料涉及虚假宣传,未体现“搭便车”,B排除。 商家这种冒充进口水果主要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安全消费的权利,C排除。 当事人与商家如果有仲裁协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但并非必须经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排除。]
13.小刘入职某餐饮公司已满3个月,某日工作期间因地面湿滑摔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小刘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公司以“未签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小刘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小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先经劳动仲裁
②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公司不得提起诉讼
③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小刘双倍工资
④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小刘全部工伤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D[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如果进行诉讼必须先仲裁才能进行诉讼,小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①错误。 劳动仲裁裁决并不都是终局裁决,除法律规定的适合劳动仲裁为终局才裁决的情况外,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公司或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小刘入职已满 3 个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小刘双倍工资,③正确。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小刘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④正确。]
14.某电商发起“好评返现”活动,如果买家按照“全五星+15字评语+晒图或视频”的要求给出好评,将获得现金红包。该电商还授权委托他人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买家进行好评,根据获得的好评数量支付其费用。对该商家行为评析正确的是( )
①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违背了诚信和公平交易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属于合法商业行为,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④委托他人付费好评实施了混淆行为,损害他人商业信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A[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和公平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②正确。“好评返现”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不合法商业行为,③排除。付费好评涉嫌虚假商业宣传,不是混淆行为,不涉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④排除。]
15.2024年中秋节前夕,“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美诚月饼”被曝实际产自广州和佛山,且在香港无实体门店。合肥市监局调查认定三只羊公司构成虚假宣传,拟对其罚款6894.91万元并责令整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商家不得以“时令食品”为由拒绝
B.企业缴纳罚款属于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体现
C.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行政责任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D.消费者维权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再提起诉讼
15.C[本题中商家虚假宣传属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货及赔偿,但退货需基于商品未损坏等合理条件,选项中“无条件”表述不准确,A错误。罚款是行政处罚,与纳税义务性质不同,B错误。合肥市监局处以罚款属于行政责任,消费者因欺诈而遭受损失,可主张民事赔偿,经营者需同时承担这两种责任,C正确。消费者维权可选择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法律未规定必须“先投诉再起诉”,D错误。]
16今日头条隶属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业务是新闻资讯。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其公司申请商标包含今日油条等,分类涉及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2022年,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决今日头条败诉。下列构成今日头条败诉的理由可能是( )
A.今日头条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再受法律保护
B.今日油条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依法构成侵权
C.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均是合法商标,不应由法院管辖
D.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
16.D[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三年,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022年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公司时并未超诉讼时效,A排除。本案中,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的业务领域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且现有证据未能证明今日油条公司具有混淆故意,未能证明已经导致公众实际混淆,所以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B排除,D正确。商标侵权与否属于民事权利范畴,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保护,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具有管辖权,无论商标是否合法,法院都应依法审理,C排除。]
二、非选择题(共4小题,共52分)
17.(13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6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合同约定岗位为后勤专员。2023年8月,该公司对王某下发《处罚通告》,以王某不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被客户投诉、严重抵触上级领导工作安排为由对王某予以降职1级处罚。同月,该公司单方面变更王某岗位为后勤助理,并向王某发送《新岗位报到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前往新部门报到。王某对该通知书及岗位调动书面表示拒绝,并仍在原岗位进行考勤打卡。一周后,该公司以王某未到新岗位报到,累计旷工三天为由,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某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7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警示。(6分)
17.(1)不会得到支持。(1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调整系对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征得王某的同意并订立变更后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调整王某工作岗位前未与王某进行协商,在王某提出书面异议后,该公司仍要求其前往新岗位报到,系违法行为。(4分)在双方未订立变更后的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王某有权拒绝前往新的岗位报到而继续在旧的岗位考勤打卡,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旷工,该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2分)
(2)①劳动者: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权益遭受侵害时,应保留好证据,依法维权。(3分)②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管理权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3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就是“门诊”服务的受益者之一。李某与A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并出具《声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李某被公司派遣至某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不久后,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李某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工伤待遇。而该公司认为,李某是在某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有《声明》在先,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李某向“法润诊所”寻求帮助,在法律志愿服务团队的帮助下,李某向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A公司支付工伤待遇。该仲裁委裁决予以支持。A公司不服,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A公司支付李某相应工伤待遇。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维权成功的原因。(10分)
18.①李某与A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且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2分)②李某《声明》中关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内容约定使用人单位免除了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侵犯了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3分)③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因此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无效,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3分)④李某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较强,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协商不成向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2分)
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2024年8月,甲公司销售人员在养生讲座中宣传其生产的保健粉,声称该保健品为64味中草药秘方产品,可治疗和预防心脏病、神经衰弱等几十种疾病。在销售人员的宣传下,68岁的王先生购买了四盒价值2000元的保健粉。数日后,王先生因服用该保健粉身体出现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500元。经查证,该保健粉并未有“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王先生要求甲公司赔偿,沟通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分析甲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分)
(2)请为防止“保健品坑老”提出合理化建议。(6分)
19.(1)①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2分)甲公司虚假宣传保健粉的性能、功能,违背诚信原则,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健康权、安全消费的权利,应承担退货、退款、赔偿损害等责任;(4分)②甲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2分)
(2)①国家进一步完善保健品相关法 律法规,加大对保健品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②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③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意识,理性消费。(6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起便开始生产乌苏啤酒,自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陆续注册了包括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在内的多个商标。然而,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不法商家为谋取私利,不惜模仿知名品牌。其中,甲公司不仅申请注册了与乌苏啤酒极为相似的“鸟苏NIAOSU”商标,还生产并销售与乌苏啤酒红罐装500mL规格极为相近的“鸟苏”牌啤酒。在发现该情况后,新疆乌苏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新疆乌苏公司的主张,并说明理由。(15分)
20.支持。(1分)
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手段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也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6分)
②乌苏这一品牌经过长期持续地宣传推广,已经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已核准注册成为合法有效的商标,应依法予以保护。(2分)
③甲公司申请注册与乌苏啤酒极为相似的“鸟苏NIAOSU”商标,生产并销售与乌苏啤酒红罐装500mL规格极为相近的“鸟苏”牌啤酒,其主观侵权意图明显,侵犯了乌苏啤酒的商标权,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疆乌苏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赔偿新疆乌苏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6分)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检测题
参 考 答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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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检测题
           班级    小组    姓名     
一、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每小题3分,共48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答案
1.2023年6月,王某和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8月正式入职上班。入职后,王某存在加班情形,但该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并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2月,王某向公司讨要加班费末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
②国家可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③王某和该公司于2023年6月建立劳动关系
④该公司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小丁经甲公司面试招用后,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入职,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9日,小丁与公司双方发生争议,小丁被解聘。在职期间,甲公司未为小丁缴纳社会保险。后小丁将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甲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对本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有( )
①小丁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小丁有权主张甲公司保障其权益
②法院不会受理小丁的诉讼,因为该争议未经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③甲公司有权提供证据,以引导案件事实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④如经仲裁,若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有效时间内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算法可能比消费者更了解本人的消费习惯。不同人订同一航班同一舱位机票价格不同,某APP多次使用后无法再领取大额度优惠券,会员订酒店反而价格更贵……随着算法深度嵌入日常消费,大数据“杀熟”手段花样翻新,愈发隐蔽复杂。大数据“杀熟”意味着相关企业( )
①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②隐瞒商品价格差异,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涉嫌进行垄断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外卖员小张与某外卖平台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没有基本工资,不为小张购买社会保险,按照所送外卖数量计算提成。工作6个月后,该平台以“未达送递效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为小张购买社会保险的约定违法
②平台与小张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关系不成立
③平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小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经济赔偿
④平台因小张送递效率低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5年,美团、京东等平台宣布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保:全职骑手享受“五险一金”,兼职骑手获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为骑手缴纳社保属于自主福利,可自由选择实施范围
B.全职骑手的“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劳动合同无关
C.若骑手与企业因社保缴纳发生争议,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平台企业履行社会保障责任,是落实劳动者权利的必然要求
6.某公司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因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该公司随即发出通告,严禁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休息及休假期间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出行。如果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通告旨在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②公司通告超出了劳动关系的边界,涉嫌侵犯员工权益
③公司通告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员工若因违反禁令被解除劳动合同,可直接诉讼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②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③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李先生是某科技公司总监,因不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差额及补偿金额等。法院判决公司应向李先生支付工资、赔偿金等共计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支付了李先生税后薪金41.6万余元。针对公司少支付的3.4万元,李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裁定驳回了执行申请,并由此推出了在部分法律文书主文后嵌入纳税提示的“微创新”举措。这启示我们( )
①个人和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②若对法院裁定不服,须在15日内提起上诉,否则将丧失上诉权
③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高维权效率
④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某电子产品公司在广告中夸大其新款产品的性能和功能,在格式条款中标明消费者必须接受其提供的所有配套服务。李先生购买后发现产品性能并不如广告中所述,要求退货,但公司拒绝。下列对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先生有权向法院上诉请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②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应追究公司侵权责任
③李先生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犯  
④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A公司运营了一个平台,有增加粉丝量等需求的用户可在该平台上有偿发布“任务”,购买B短视频分享平台的点击量和关注量。C公司通过有偿发布“任务”在B短视频分享平台上获取了大量点赞和关注量,严重影响了与其经营同类产品的D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致使D公司的人气大幅下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C公司实施了虚假的商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C公司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误导了消费者
③C公司应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从重处罚扰乱市场的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某电商发起“好评返现”活动,如果买家按照“全五星+15字评语+晒图或视频”的要求给出好评,将获得现金红包。该电商还授权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买家进行好评,根据获得的好评数量支付其费用。对该商家和第三方机构的行为评析正确的是( )
①商家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第三方机构与商家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有效
③第三方机构只是协助商家,并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上述经营者都违反市场竞争的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12.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多元化全球化市场的发展,进口水果逐渐成为不少消费者的新宠。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洋货”的追捧心理,将国产水果精心包装后,冒充进口水果高价出售。这种“洋包装”卖高价的行为( )
A.构成虚假宣传,商家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B.是典型的“搭便车”,仿冒注册商标行为,应严厉处罚
C.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D.属于欺诈行为,当事人经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小刘入职某餐饮公司已满3个月,某日工作期间因地面湿滑摔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小刘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公司以“未签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拒绝。小刘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小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先经劳动仲裁
②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公司不得提起诉讼
③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小刘双倍工资
④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小刘全部工伤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某电商发起“好评返现”活动,如果买家按照“全五星+15字评语+晒图或视频”的要求给出好评,将获得现金红包。该电商还授权委托他人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买家进行好评,根据获得的好评数量支付其费用。对该商家行为评析正确的是( )
①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违背了诚信和公平交易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属于合法商业行为,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④委托他人付费好评实施了混淆行为,损害他人商业信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年中秋节前夕,“疯狂小杨哥”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美诚月饼”被曝实际产自广州和佛山,且在香港无实体门店。合肥市监局调查认定三只羊公司构成虚假宣传,拟对其罚款6894.91万元并责令整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商家不得以“时令食品”为由拒绝
B.企业缴纳罚款属于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的体现
C.经营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行政责任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D.消费者维权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再提起诉讼
16.今日头条隶属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业务是新闻资讯。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其公司申请商标包含今日油条等,分类涉及方便食品、餐饮住宿等。2022年,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决今日头条败诉。下列构成今日头条败诉的理由可能是( )
A.今日头条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不再受法律保护
B.今日油条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依法构成侵权
C.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均是合法商标,不应由法院管辖
D.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
二、非选择题(共4小题,共52分)
17.(13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6月,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合同约定岗位为后勤专员。2023年8月,该公司对王某下发《处罚通告》,以王某不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被客户投诉、严重抵触上级领导工作安排为由对王某予以降职1级处罚。同月,该公司单方面变更王某岗位为后勤助理,并向王某发送《新岗位报到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前往新部门报到。王某对该通知书及岗位调动书面表示拒绝,并仍在原岗位进行考勤打卡。一周后,该公司以王某未到新岗位报到,累计旷工三天为由,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王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某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7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警示。(6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就是“门诊”服务的受益者之一。李某与A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并出具《声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李某被公司派遣至某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不久后,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李某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工伤待遇。而该公司认为,李某是在某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有《声明》在先,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李某向“法润诊所”寻求帮助,在法律志愿服务团队的帮助下,李某向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A公司支付工伤待遇。该仲裁委裁决予以支持。A公司不服,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A公司支付李某相应工伤待遇。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维权成功的原因。(10分)
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2024年8月,甲公司销售人员在养生讲座中宣传其生产的保健粉,声称该保健品为64味中草药秘方产品,可治疗和预防心脏病、神经衰弱等几十种疾病。在销售人员的宣传下,68岁的王先生购买了四盒价值2000元的保健粉。数日后,王先生因服用该保健粉身体出现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500元。经查证,该保健粉并未有“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王先生要求甲公司赔偿,沟通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分析甲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分)
(2)请为防止“保健品坑老”提出合理化建议。(6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起便开始生产乌苏啤酒,自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陆续注册了包括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在内的多个商标。然而,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不法商家为谋取私利,不惜模仿知名品牌。其中,甲公司不仅申请注册了与乌苏啤酒极为相似的“鸟苏NIAOSU”商标,还生产并销售与乌苏啤酒红罐装500mL规格极为相近的“鸟苏”牌啤酒。在发现该情况后,新疆乌苏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新疆乌苏公司的主张,并说明理由。(15分)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检测题
参 考 答 案
1.A[王某因该建筑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①正确。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国家相关部门可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②正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王某与该建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23年8月,③错误。未缴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④错误。]
2.A[根据《劳动合同法》,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小丁自2024年3月1日入职并工作至12月,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有权主张权益,①正确。劳动争议需遵循“仲裁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小丁未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起诉,法院不会受理,②正确。甲公司虽有权提供证据,但“引导案件事实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的表述不严谨。案件事实不会随意发生变化,③排除。本案符合终局裁决的情形。劳动仲裁后,若裁决为终局,用人单位无权起诉,仅劳动者可起诉,④排除。]
3.A[相关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利用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各种“杀熟”,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①正确。“价格不同”“无法再领取大额度优惠券”等说明相关企业隐瞒商品价格差异,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相关企业利用大数据算法,掌握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为消费者“量身定制”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不属于让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也不涉及垄断经营,③④排除。]
4.A[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即使合同约定不购买社保,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此平台的行为违法,①正确。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如不购买社保)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只要双方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如小张已工作6个月),劳动关系即成立,②排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失职等)。若平台仅以“未达送递效率”为由解除合同,且未证明小张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则属于违法解除,小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经济赔偿,③正确。效率低不必然构成合法解除理由。若平台未明确约定效率标准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支付补偿),解除合同的行为不合法,④排除。]
5.D[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并非自主福利,A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必须包含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B错误。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提起诉讼,C错误。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属于落实劳动者合法权益(如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必然要求,D正确。]
6.C[公司虽然是出于员工安全考虑发布通告,但其无权干涉员工休息及休假期间的私人出行方式选择,①错误。公司禁止员工在休息及休假期间搭乘摩托车出行,超出了劳动关系的合理范围,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权益,②正确。公司通告改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单方面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④错误。]
7.B[根据材料,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这表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S服务公司对徐某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虽然双方签订了所谓的合作协议约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这种约定不能违背事实,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①正确。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是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不需要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排除。S服务公司与徐某签订的协议试图规避劳动法律法规,这说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的这类行为,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8.B[法院驳回执行申请的原因是判决金额(45万元)为税前总额,公司实际支付的税后金额(41.6万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案例启示我们纳税义务是法定义务,个人和企业均需依法履行,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①正确 。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②排除。 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能直接提起诉讼,③排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赔偿,说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④正确 。 ]
9.D[李先生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货并获得赔偿,而不是 “上诉”,①排除。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但公司的行为主要是违约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应追究公司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排除。该电子产品公司在广告中夸大产品性能和功能,使李先生基于错误信息做出购买决策,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在格式条款中标明消费者必须接受其提供的所有配套服务,这是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犯了李先生的公平交易权,③正确。公司在广告中夸大产品性能和功能,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④正确。]
10.B[C公司购买虚假点击量和关注量,获取了大量点赞和关注,属于通过虚假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侵害了D公司的正当权益,应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①③正确。“搭便车”指的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材料中C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不属于“搭便车”,②排除。行政机关要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不能随意重罚,④错误。]
11.B[商家花钱买好评,违背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 第三方机构帮助该商家虚假宣传,是违法行为,订立合同因违法无效,②排除。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三方机构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排除。 商家虚假宣传,第三方机构帮助商家虚假宣传,都违反市场竞争的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④正确。]
12.A[商家将国产水果冒充进口水果高价出售,这是对商品来源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会误导消费者,商家要对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等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A正确。材料涉及虚假宣传,未体现“搭便车”,B排除。 商家这种冒充进口水果主要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安全消费的权利,C排除。 当事人与商家如果有仲裁协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但并非必须经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排除。]
13.D[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如果进行诉讼必须先仲裁才能进行诉讼,小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①错误。 劳动仲裁裁决并不都是终局裁决,除法律规定的适合劳动仲裁为终局才裁决的情况外,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公司或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小刘入职已满 3 个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小刘双倍工资,③正确。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小刘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④正确。]
14.A[花钱买好评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和公平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②正确。“好评返现”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不合法商业行为,③排除。付费好评涉嫌虚假商业宣传,不是混淆行为,不涉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④排除。]
15.C[本题中商家虚假宣传属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退货及赔偿,但退货需基于商品未损坏等合理条件,选项中“无条件”表述不准确,A错误。罚款是行政处罚,与纳税义务性质不同,B错误。合肥市监局处以罚款属于行政责任,消费者因欺诈而遭受损失,可主张民事赔偿,经营者需同时承担这两种责任,C正确。消费者维权可选择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法律未规定必须“先投诉再起诉”,D错误。]
16.D[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三年,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022年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公司时并未超诉讼时效,A排除。本案中,今日油条与今日头条的业务领域不同,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且现有证据未能证明今日油条公司具有混淆故意,未能证明已经导致公众实际混淆,所以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B排除,D正确。商标侵权与否属于民事权利范畴,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保护,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具有管辖权,无论商标是否合法,法院都应依法审理,C排除。]
17.(1)不会得到支持。(1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调整系对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征得王某的同意并订立变更后的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调整王某工作岗位前未与王某进行协商,在王某提出书面异议后,该公司仍要求其前往新岗位报到,系违法行为。(4分)在双方未订立变更后的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王某有权拒绝前往新的岗位报到而继续在旧的岗位考勤打卡,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旷工,该公司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2分)
(2)①劳动者: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权益遭受侵害时,应保留好证据,依法维权。(3分)②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滥用管理权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3分)
18.①李某与A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且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2分)②李某《声明》中关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内容约定使用人单位免除了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侵犯了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3分)③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因此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无效,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3分)④李某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较强,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协商不成向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2分)
19.(1)①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2分)甲公司虚假宣传保健粉的性能、功能,违背诚信原则,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健康权、安全消费的权利,应承担退货、退款、赔偿损害等责任;(4分)②甲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2分)
(2)①国家进一步完善保健品相关法 律法规,加大对保健品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②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③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意识,理性消费。(6分)
20.支持。(1分)
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手段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也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6分)
②乌苏这一品牌经过长期持续地宣传推广,已经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已核准注册成为合法有效的商标,应依法予以保护。(2分)
③甲公司申请注册与乌苏啤酒极为相似的“鸟苏NIAOSU”商标,生产并销售与乌苏啤酒红罐装500mL规格极为相近的“鸟苏”牌啤酒,其主观侵权意图明显,侵犯了乌苏啤酒的商标权,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疆乌苏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赔偿新疆乌苏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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