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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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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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提纲
一、课程标准
1. 通过了解隋唐时期选官制度、中枢政务机构及赋税制度的变化,认识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2. 通过分析科举制、三省六部制、两税法的创新性,理解隋唐盛世的政治经济基础。
二、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
1. 科举制: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的演变及其对社会流动的影响。
2. 三省六部制:中枢权力结构的调整与皇权强化的关系。
3. 两税法:赋税制度从“以人丁为主”向“以财产为主”的转型。
(二)难点:
1. 制度变革的互动性:选官、行政、赋税制度如何相互影响。
2. 科举制的双重性:促进社会公平与固化阶层矛盾的并存。
3. 两税法的局限性:简化税制与土地兼并加剧的矛盾。
三、知识大纲
(一)选官制度: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1.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
背景:汉末察举制失效,地方豪强垄断人才选拔。
内容:
中正官评定士人品级(分九等),按品授官。
初重家世、道德、才能,西晋后侧重门第。
影响:
短期加强中央集权,长期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士族垄断。
2. 科举制(隋唐)
创立背景:
庶族地主崛起,要求打破士族特权。
九品中正制僵化,寒门才俊无晋升通道。
发展历程: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分科考试选拔官员。
隋炀帝:设进士科,标志科举制正式形成。
唐朝完善:
唐太宗:以进士、明经为主科,增设进士科考试。
武则天:首创殿试、武举,扩大取士范围。
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
影响:
积极:打破门阀垄断,促进社会流动;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推动教育普及。
消极:考试内容单一(儒家经典),后期僵化为八股取士。
(二)中枢政务机构: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
1. 三公九卿制(秦汉)
职能:丞相(行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下设九卿分管具体事务。
弊端:相权过重,威胁皇权。
2. 三省六部制(隋唐)
形成背景:
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逐渐形成。
隋文帝正式确立三省分工。
职权分工:
中书省:起草诏令(决策)。
门下省:审核诏令(审议)。
尚书省:执行诏令(行政),下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特点:
分权制衡:三省相互牵制,避免权臣专权。
集体宰相制:政事堂会议协调决策,削弱相权。
影响:
加强皇权,提高行政效率,奠定后世中央官制基础。
(三)赋税制度:从租调制到两税法
1. 租调制(魏晋至隋)
内容:按户征收粮食(租)和布帛(调),男子需服徭役(可纳绢代役,称“庸”)。
局限:依赖均田制,土地兼并导致税源枯竭。
2. 两税法(唐德宗时期)
背景:
均田制崩溃,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安史之乱后财政危机加剧。
内容:
征税标准:以资产(户等)和田亩为主,取消人丁税。
纳税对象:不分主客,按现居地征税。
时间:夏、秋两季分征。
影响:
进步性:简化税制,扩大税源,减轻人身控制。
局限性:土地兼并转嫁税负,农民负担未根本缓解。
(四)制度创新的互动关系
1. 选官与政治结构:科举制为三省六部制提供人才,打破士族对中枢的垄断。
2. 赋税与经济基础:两税法适应土地私有化,推动小农经济向租佃制转型。
3. 权力制衡与行政效率:三省分工既分散相权,又通过政事堂协调提高效率。
四、知识拓展
1. 科举制的文化影响:
推动唐诗、宋词繁荣(如李白、杜甫通过科举入仕)。
促进东亚文官制度发展(日本、朝鲜仿效)。
2. 三省六部制的现代启示:
分权制衡思想对现代政府机构设计的借鉴(如立法、行政、司法分立)。
3. 两税法的争议:
部分学者认为其简化税制为后世“一条鞭法”“摊丁入亩”奠定基础。
五、时间轴
583年 隋文帝确立三省六部制
605年 隋炀帝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627年 唐太宗完善科举,设进士、明经两科
780年 唐德宗采纳杨炎建议,推行两税法
803年 白居易任左拾遗,推动科举公平性改革
907年 唐亡,五代十国时期赋税制度进一步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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