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件(共26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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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课件(共26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一轮复习
单元逻辑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七课 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我国法律
发展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新中国法治
建设的成就
原则
总目标
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
法治政府
科学立法
公正司法
严格执法
全民守法
我国法治
建设的历程
追根溯源
明确目标
核心
前提
关键
防线
基础
目标
主体
基础
本课逻辑
第七课 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治国理政基本方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我国法治
建设的历程
历史
我国法律
发展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新中国法治
建设的成就
总目标
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6字)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国情、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相适应)
发的起源
本质、作用阶段特征
中华法系
法的产生
本质、决定
类型、特点
职能
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人权
现在未来
23年1月
判断2:政党制度6;法治政府8
选择题4题:
党的初心使命、法宝、指导思想2
人大的职权和代表的权利义务5
严格执法;基层群众自治 6、9
科学立法9
23年6月
判断2:党员的先进性2;区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权5、6
选择题3题:
党的人民立场、自我革命2、3
人大的立法权、科学立法5、9
法治政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8、9
主观题:法治社会的意义
必修三选考:
24年1月:5道选择题
党的政治建设;执政方式、理念;永葆先进性的法宝;2、3
政协的性质、职能、与政府的关系6
基层群众自治:枫桥经验6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公正司法7、9
严格执法、法治政府 8、9
24年6月:4道选择题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宗旨、全面从严治党;2、3
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先进性的法宝;3
人大代表的职权与义务、人大的职权;5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自治权;6
主观题:公正司法的措施
课标要求:
1.简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2.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问题清单:
1.法律是怎么产生的,又有什么作用?
2.简述中华法系发展的历史和地位。
3.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法的本质、法的类型、法的特点和职能是怎么论述的?
4.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法律的基本知识
(1)产生
(2)本质
(3)作用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历史范畴)
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法律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①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治
②近代社会: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法治
(4)法律在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特点: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知识梳理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2.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
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
开始制定成文法,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
春秋战国
唐朝时期
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西汉时期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最终归于失败。
近代衰落
启示:法治建设,应符合本国历史和国情;应学习借鉴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中华法系的含义: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P75相关链接)
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1.法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
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决定性因素:
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如: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在大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自然环境的环境法。
4.法的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4.法的特点: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制定,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
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6.职能:
法的政治职能 法的社会职能
区别 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联系 法所具有的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我国当代法的性质:
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①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确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②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
④维护经济基础。(政治职能)
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②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发展社会文化。
④规范某些技术指标。(社会职能)
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谱写了人类法治思想史上的新篇章
法的本质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法的决定因素 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法的特征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的功能 ①政治职能(核心):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②社会职能: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性质 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有法可依:制定完善相应法律
良法善治:立法的科学、民主化、立法质量、法律的作用不断增强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完备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
政府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权力
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主权高于人权
4.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P80相关链接)
法治由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
第二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因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重要性)
(2)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要性)
(3)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补充
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P73)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实行法治,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实现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现代化。(P74)
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
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2.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链接)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最根本的保证
根本制度基础
根本遵循和行
动指南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实现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律规范体系
法治实施体系
法治监督体系
法治保障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
有法可依——立法工作要及时、系统、针对、有效;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侧重让法律落到实处)
党内监督
人大监督
司法监督
群众监督
舆论监督
(规范约束公权力)
政治保障
组织保障
法治队伍
物质经费
法治精神、意识
党章、准则、条例
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和工作重点】
知识拓展
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前进。
3.要求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
精讲点拨
原因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要求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切实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原因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要求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原因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要求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意:平等
同等、均等、一样
注意:
1.“平等”是指公民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守法、执法和司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要反对特权和歧视,但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平等允许合理的差别。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精神支撑)
原因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要求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比较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区别 实施方式不同
发挥作用不同
联系 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
主要靠社会舆论、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等力量来获得实施和维护。
侧重点是保证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侧重点是通过社会舆论与内心信念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和规范良好道德行为,约束和制止不道德和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课堂练习)
走过60年峥嵘岁月,“枫桥式工作法”已经走出浙江、走向全国。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魅力所在。强化自治,充分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强化法治,运用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硬实力;德治具有教化作用,发挥家教家风“春风化雨”的作用,让崇德向善蔚然成风;智治具有支撑作用,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把科技“变量”转化为社会治理“增量”。根植于时代土壤,升级版“枫桥式工作法”正努力打造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枫”景。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相关知识,阐述“枫桥式工作法”对打造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枫”景的意义。
【答案】
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枫桥式工作法 ”坚持了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
②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枫桥式工作法”运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硬实力。
③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枫桥式工作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既发挥了法治的规范作用,又发挥了德治的教化作用,有利于更好的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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