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 编制人: 使用时间: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1.民法的作用和调整对象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4.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具体内容5.人身权利有哪些,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为什么一、民法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意义:①民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②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平等主体、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平等主体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组织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物(静态)、债权关系——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精神产品)、人身关系——人身利益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三、 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四、民法基本原则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五、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 类别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1.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侵权 表现 ①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②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③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姓名权、肖像权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②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②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补:区分隐私权与名誉权区别 隐私权 荣誉权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私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损毁、贬低他人名誉(2025·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答案】①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②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③手机APP经营者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分析】背景素材:手机APP经营者带来的问题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利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可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从自愿、公平、诚信等角度说明手机APP经营者应树立尊重,维护用户人身权益的意识。有效信息②: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可运用隐私权的知识说明手机APP经营者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用户的隐私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1.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答案】错误【详解】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故甲所散布的就不是真实的信息,未侵犯乙的隐私权,而是通过诽谤方式对乙实施了名誉侵权,故本题观点错误。2.多家美容院强制消费者消费违背了公平原则。( )【答案】错误【详解】多家美容院强制消费者消费违背了自愿原则。故该判断错误。3.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不能随意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 )【答案】正确【详解】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题目观点正确。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答案】错误【详解】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故原观点错误。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答案】错误【详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故判断错误。6.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答案】错误【详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但不是侵犯荣誉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故原观点说法错误。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巩固】7.吕某与张某夫妇二人都热爱古诗词,决定给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但是他们为女儿上户口时,民警依据《婚姻法》第22条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吕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他们的申请之所以被拒绝,从民法典的角度看,是因为他们( )A.没有遵循诚信原则B.违背了自愿原则C.没有遵循公平原则D.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答案】D【详解】ABC:吕某与张某夫妇给女儿取名为“北雁云依”的申请之所以被拒绝,并未涉诚信原则、违背了自愿原则、公平原则.ABC不符合题意。D:依照《婚姻法》第22条之规定,拟被登记人员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否则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生活中通常给孩子取名的方法也是孩子随父亲或母亲的姓,再加上名字,这是中国的取名风俗,案例中吕某与张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雁云依”,违背了公序良俗,D正确。故答案选D。【模拟检测】8.(2023·辽宁·模拟预测)2022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网民罗某在微博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违法言论,给英烈亲属带来极大困扰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中(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罗某平侮辱英烈的侵权行为②罗某平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荣誉③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④罗某平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本案涉及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侵权行为,①错误。②: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指特定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政府、单位团体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积极评价,罗某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和荣誉,②正确。③: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③错误。④: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可知本案中网民罗某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④正确。故本题选C。【高考真题】9.(2022·北京·高考真题)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答案】D【详解】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B: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C: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D: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故本题选D。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基础巩固】10.2019年8月30日,一款名为“ZAO”的软件上线,下载量迅速攀升。不少用户上传自己的照片,把明星塑造的角色换成自己的脸,并上传“改头换面”的视频片段到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过了把主角瘾。但火爆并没有持续多久。由于“ZAO”用户协议中暗藏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霸王条款,该软件被工信部约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明星是公众人物,只要不恶意丑化,换脸就不是侵权②未经授权将明星的脸换成自己的脸,侵犯明星肖像权③用户自愿将自己的照片上传,不存在侵犯隐私权问题④“ZAO”涉嫌非法收集、传输、公开用户的面部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②:根据《民法典》,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用户将明星的脸替换成自己的脸并公开传播,可能涉及对明星肖像权的侵犯,即使没有恶意丑化,仍需获得授权,①错误,②正确。③:用户自愿上传照片不等同于隐私权的合法处理,若软件协议中存在霸王条款(如过度收集信息),仍可能侵犯隐私权,③错误④: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ZAO”因用户协议中存在涉嫌侵犯隐私权的条款被约谈,说明其涉嫌非法收集、传输、公开用户的面部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故④正确。故本题选C。【模拟检测】11.徐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县重点高中,无奈家中贫寒,无力支付其学费,只好辍学外出打工。几年后他得知原来的同班同学杨某,通过不正当手段冒名顶替徐某当时中考的成绩进入重点高中读书,后考入大学。至今,杨某依然在用徐某的名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反映能被识别的外部形象②杨某以违法的方式侵害了徐某的人格权和身份权③本案中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人身利益④杨某冒用徐某的姓名,侵犯了徐某的姓名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而不是反映能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外部形象主要通过肖像等体现,①排除。 ②:材料中杨某依然在用徐某的名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说明杨某以违法的方式侵害了徐某的人格权和姓名权,未涉及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产生的身份权,②排除。 ③:材料中杨某侵害了徐某的人格权和姓名权,这说明本案中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人身利益,③正确。 ④:材料中杨某依然在用徐某的名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说明杨某冒用徐某的姓名,侵犯了徐某的姓名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高考真题】12.(2025·江苏·高考真题)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答案】D【详解】A: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A错误。B: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权利受到某旅行社侵害,遂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未满三年,B不选。C:材料中,冯某的姓名权并未受到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旅行社的不当行为未侵犯冯某的姓名权,C不选。D: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该旅行社在微信公众号上使用的风景照是冯某曾发表的,旅行社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D正确。故本题选D。一、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1)自然人: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侵犯生命权(致死)、身体权(致残)、健康权(致病)承担方式四、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注意:对名誉权的限制①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不能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低他 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的内容要尽到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4.荣誉权的法律规定:(荣誉权并非人人都有)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5.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6.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1.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宋城演艺诉赣州江南宋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赣州江南宋城运营方赣州瑞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侵权,驳回宋城演艺全部诉求。关于本案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互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②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的纠纷案件属于行政诉讼③该案的原告宋城演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进行举证④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审判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该案中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互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①排除。②: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的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②排除。③:在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该案的原告宋城演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进行举证,③正确。④: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D。2.王女士在某超市生鲜区买鱼时,发现该区域无工作人员值守,且未配备专用打捞工具,仅放置了几个方形塑料漏筐。王女士只好自行用方形塑料漏筐捞鱼,但在装袋过程中,其右手掌心不幸被鱼刺伤,引发右上肢危急症状,住院治疗84天。王女士遂将超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超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此案中( )①超市未能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超市侵害了王女士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③王女士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④该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详解】②:被告超市生鲜区无人看管、未配备专用打捞工具、未提示相关风险,导致王女士只能自行捞鱼,从而造成王女士的人身损害,因此超市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②正确。③: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行捞鱼的危险性有一定的认知,在现场无工作人员和捕捞工具的情况下,应当寻求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即便选择自行捞鱼,也应当多加注意。王女士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③正确。①:超市未能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直接过错,承担的是一般侵权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④: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民事主体,④错误。故本题选C。3.2022年9月5日至2024年1月16日,赵某在网上发布百余条实名举报某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视频,部分视频含有“某村委会贪污腐败分子”“村霸”“某村委会黑心肠,心狠手辣的东西”等词汇。某村委会诉至法院后经审理查明,对于赵某举报的问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查后均回复“不存在举报中提及的问题”。本案中( )①视频为赵某作品,可依法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②赵某的行为超出合理限度,侵害了村委会名誉权③法院可判决赵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④赵某应对其举报内容的基本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②④:公民举报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具体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表达意见要合理正当,并负有证明其举报内容基本真实性的举证责任。赵某发布的部分视频不符合事实且含侮辱性词汇,明显超过舆论监督的必要限度,涉嫌以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②④正确。①:虽然视频为赵某作品,但他在网上发布含有不实诋毁性词汇的视频,超出了合法行使权利的范围,不能简单地认为其可依法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①说法错误。③:恢复原状主要针对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形,不适用于人格权侵权责任,③不选。故本题选C。4.我国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把财产权保护法治化摆在突出位置,使财产权保护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使完善的财产权保护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下列行为构成侵犯财产权的是( )①小胡模仿“网红”主播带货,获利万元②赵某将张某的论文稍作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③陈某从盗窃成员手中以市场价格的三折购入笔记本电脑④王大妈从10楼扔下厨房垃圾,砸伤楼下行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详解】①:模仿带货行为本身不直接侵犯财产权,除非涉及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题目未明确说明模仿的具体内容是否违法,因此暂不认定为侵犯财产权,①排除。②:赵某将张某的论文稍作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这是典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抄袭、剽窃),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的一部分),②正确。③:陈某从盗窃成员手中以市场价格的三折购入笔记本电脑,明知是赃物仍以明显低价购买,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了原所有权人的财产权,③正确。④:王大妈从10楼扔下厨房垃圾,砸伤楼下行人,这是高空抛物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健康权),而非直接的财产权,④排除。故本题选C。5.郭某某等三人在自媒体发布附带一位开国少将照片的视频并把这位开国少将造谣成叛徒,该视频被大量转发。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等三名被告的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在此案中( )①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英烈肖像和荣誉权益 ②短视频平台允许视频播放,应承担侵权责任③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出庭应诉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布造谣视频的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的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被告发布造谣视频,既未经允许使用英烈肖像,又捏造事实贬损英烈名誉,侵犯了英烈肖像权益和荣誉权益,①正确。②:短视频平台仅在明知或应知侵权内容未及时处理时才需担责,题目未提及平台存在主观过错或未履行义务,因此不能认定平台需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这是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③正确。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权益(如肖像权、荣誉权),而非行为本身。发布造谣视频是侵权行为,属于法律事实而非客体,④错误。故本题选B。6.24岁公民朱某在13个月内11次申请更改其姓名,公安局已先后为其改名三次。之后朱某又申请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但当地公安机关以“申请人频繁申请更名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为由,暂不予批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朱某使用或变更其姓名必须经过其父母书面同意②公民有权依法变更其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③该公安机关未予批准的行为侵害了朱某的姓名权④公民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详解】①:成年公民变更姓名无需父母同意,未成年人改名需监护人协商一致。朱某24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姓名变更自主决定,①错误。②:朱某频繁更名超出合理限度,且“朱雀玄武”等异常名称可能违反公序良俗,②正确。③:朱某行为已构成权利滥用,公安机关拒绝的行为合法合理,③错误。④:民法典规定,公民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④正确。故本题选D。7.《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②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等基本原则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④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正当原则,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详解】①:该管理办法并未完全禁止获取、储存或处理个人信息,而是强调在个人信息处理(如人脸识别)中必须尊重个人意愿和提供替代方式。个人信息在合法、正当、必要且征得同意的前提下是可以处理的,①排除。②:任何组织或个人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时,必须尊重个人的选择权(如不同意时提供替代方式),这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②正确。③:该选项描述的是侵害肖像权的具体行为(如丑化、污损),但办法的重点是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方式(非强制性),并未直接涉及肖像权的内容保护,③排除。④:该办法要求处理人脸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正当原则,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益。非强制性原则(如提供替代方式)正是这一点的体现,确保个人信息处理合法、透明,避免强制收集和滥用,④正确。故本题选C。8.《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明确“非强制性原则”:禁止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时须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替代验证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法律原则②未经当事人明确同意而采用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构成对其身份权的侵害③任何组织或个人均禁止通过丑化、污损或伪造等非法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④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正当性原则,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详解】①:《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等,体现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保障个人在人脸识别使用上的自主选择权,①正确。②:未经他人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的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而非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②错误。③:题干主要强调的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规范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涉及对他人肖像权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的问题,③排除。④:该办法规定个人不同意用人脸信息验证时应提供其他合理方式,体现了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防止个人信息不当使用带来的风险,④正确。故本题选B。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民法知识有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结合所学知识,以下案例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②3岁的蒙蒙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③医院将客户甲的鼻子(仅鼻子部分,无法辨认客户)在手术前后的对比图发布在其医院网站上,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④张爷爷将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村合作社,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享有用益物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详解】①:王某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基于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故属于行政法规调整范围,①正确。②:蒙蒙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拥有民事权利能力,②错误。③:整形医院发布的照片仅鼻子部分,且不能辨认是谁,没有侵犯其肖像权,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③正确。④: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故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不享有用益物权,④错误。故本题选B。10.小张家东侧是某酒店,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酒店为加强宣传,在围墙边安装了多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5时开启,高度与小张家的窗户基本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以内,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小张要求该酒店停用照明灯,但该酒店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正常经营需要,且有利于周围老旧小区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小张在自媒体上发布了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张虽对采光享有用益物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B.小张与该酒店发生侵权纠纷,该酒店应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C.小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酒店承担责任、排除妨碍D.小张发布该酒店的这个行为,泄露了该酒店的隐私,侵害了该酒店的名誉权【答案】C【详解】A:采光权属于相邻权,是所有权范畴,而非用益物权,A说法错误。B: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小张需自行证明酒店灯光构成侵权,而非由酒店自证无责,B错误。C:酒店安装的照明灯对小张的正常生活造成妨碍,构成相邻权侵害,小张作为权益受侵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酒店承担责任、排除妨碍,C正确。D:酒店安装灯光属公共行为,小张如实陈述事实未捏造或诽谤,不存在泄露酒店隐私、侵害酒店名誉权的问题,D错误。故本题选C。11.李甲在H化工厂厂区西侧承包地种植小麦及蔬菜等农作物,H化工厂排放污染物,对李甲农作物造成了污染。李甲发现一些农作物被污染后,立即与H化工厂进行理论,H化工厂先是同意赔偿,后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不履行赔偿义务。李甲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H化工厂向其赔偿因排污造成的农作物损失3万元。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原告、被告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②法官应该首先依照法律规定推定H化工厂有造成李甲农作物污染的过错③H化工厂对“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④本案启示我们在生活中要践行民法典的守法、绿色原则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详解】①:环境侵权具有复杂性、技术性强、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为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环境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①排除。②: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②排除。③:H化工厂需举证其排污行为与农作物损失无因果关系(如证明污染物未扩散至农田或损失由其他原因导致),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③正确。④:H化工厂排放污染物对李甲农作物造成了污染,且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不履行赔偿义务,李甲依法维权,启示我们在生活中要践行民法典的守法、绿色原则,④正确。故本题选D。12.某小区业主王某因邻居赵某装修噪声超标,多次协商未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赵某辩称装修时间符合物业规定,且王某未提供专业噪声检测报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装修虽未违反物业规定,但客观上对王某生活造成严重干扰,遂判决赵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限期整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物业规定可作为判断赵某侵权责任大小的主要依据②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平衡双方利益③王某未提供专业检测报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人民法院判决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权处理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详解】①:虽然赵某装修时间符合物业规定,但客观上对王某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判断赵某侵权责任大小应依据其行为是否对他人造成了实际损害等因素,物业规定不能作为判断侵权责任大小的主要依据,①错误。②:赵某装修虽未违反物业规定,但对王某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法院判决赵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并限期整改,既考虑了赵某的情况,也维护了王某的权益,体现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平衡了双方利益,②正确。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装修客观上对王某生活造成严重干扰,判决赵某承担责任,说明王某并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③错误。④: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赵某装修对邻居王某生活造成干扰,法院判决赵某限期整改,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权处理原则,④正确。故本题选D。13.小义在学习《法律与生活》后,运用书本知识分析现实生活,其中正确的是( )A.张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对方打成重伤,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B.金某和徐某所生的孩子,经双方协商,孩子跟随祖母姓崔,符合法律规定C.赵某出版了一本中篇小说,以鲁迅为笔名,符合民法自愿原则D.某商店将郝某照片印在广告册上,增加了其知名度,不构成侵权【答案】B【详解】B: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子女可随父姓、母姓,或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如祖母姓崔)。父母协商一致后让孩子随祖母姓,符合法律规定,B正确。A:张某打伤邻居致重伤的行为已超出民事纠纷范畴,属于故意伤害罪,触犯刑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而重伤案件由刑法调整(公诉案件),不适用民法,A排除。C:鲁迅是历史人物的真实姓名,具有特定社会意义。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真实姓名(尤其公众人物)作为笔名,可能侵犯姓名权。民法自愿原则以不损害他人权益为前提,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违反权利保护原则,C排除。D:商店未经郝某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印在广告册上),侵犯了郝某的肖像权(《民法典》第1019条)。无论是否提高知名度,未经同意的商业性使用均构成侵权,D排除。故本题选B。14.郑某系某公司员工。2025年2月,该公司在厂区公告栏内张贴的聘用通知书中写道:“郑某在受聘期间,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公司规定标准且无改善;合同现已到期,公司不再续聘。现通知郑某前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在通知书中载明了郑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在未与郑某协商的情况下解聘郑某构成违法解除②该公司对外公开解聘郑某的原因,侵犯了郑某的名誉权③该公司应当撤回通知,向郑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④该公司公开郑某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属于侵权行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详解】①:若劳动合同确实到期,且该公司基于法定或约定事由不续签,属于合法终止劳动关系。因此“该公司在未与郑某协商的情况下解聘郑某构成违法解除”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①排除。②:名誉权侵权需满足“捏造、歪曲事实,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条件。该公司公开解聘郑某的原因若属实,属于正常履职告知,不构成对郑某的名誉权的侵犯,②排除。③④:该公司在公告栏公开郑某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私密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构成侵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本案侵权方应承担撤回通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责任,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15.某网红主播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直播过程中捏造事实,公然诋毁参与某地抗震救灾的志愿者,称其 “作秀博名”“侵占救灾物资”,相关言论经直播传播后,引发部分网友对志愿者的误解,严重损害志愿者群体的名誉与情感,也扰乱了抗震救灾的社会舆论氛围。志愿者代表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该主播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在全网公开道歉,并赔偿志愿者群体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案例( )①表明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②说明网络言论自由不受限制,主播可自主发表观点③体现司法通过公正审判,维护社会道德与公共利益④启示公民遇侵权时,唯有诉讼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答案】A【详解】①:法院判决主播公开道歉并赔偿,直接证明《民法典》第1024条对名誉权的保护,即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主播捏造事实的行为构成诽谤,依法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①正确。②:言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网络安全法》第12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主播的诋毁行为已超出自由边界,②错误。③:抗震救灾期间,志愿者的无私奉献是社会道德的重要体现。法院通过判决打击不实言论,既保护了志愿者名誉,也维护了救灾期间的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③正确。④:维权途径多元,包括协商、调解、投诉等。诉讼是最终手段而非唯一选择,④错误。故本题选A。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儿童游乐场是孩子的欢乐天地,安全不容忽视。小瑶(9岁)在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小尹(7岁)及家长在附近燃放烟花。小尹点燃并抛掷出去的烟花落在小瑶衣服上,导致小瑶右颈部烧伤。小瑶随后被家人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三度烧伤和皮肤感染。之后,小瑶将小尹和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被追责的两方均辩称是对方的过错,且小瑶属于儿童,在户外玩耍时其监护人未在场看管,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和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承担80%和20%的赔偿责任,赔付受害人损失共计6万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外。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答案】公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致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尹点燃并抛掷烟花致小瑶颈部烧伤,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人,其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未尽监管教育职责,需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小区物业未及时制止小尹在公共游乐场燃放抛掷烟花的行为,存在过错,承担次要责任。小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公共场所玩耍,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本人及监护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分析】背景素材:儿童在小区燃放烟花伤人案例考点考查:人身权、侵权责任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小尹(7岁)及家长在附近燃放烟花。小尹点燃并抛掷出去的烟花落在小瑶衣服上,导致小瑶右颈部烧伤→可联系人身权和侵权的知识,说明小尹的行为造成小瑶的受伤,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侵权,小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键词②:被追责的两方均辩称是对方的过错,且小瑶属于儿童,在户外玩耍时其监护人未在场看管,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物业未及时制止小尹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小瑶作为儿童,在公共场所玩耍属于正当行为,本人及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寄语高三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 编制人: 使用时间: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1.民法的作用和调整对象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4.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必要性、调整范围和具体内容5.人身权利有哪些,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为什么一、民法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意义:①民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②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平等主体、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平等主体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姓名权;肖像权)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或组织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物(静态)、债权关系——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精神产品)、人身关系——人身利益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二者通常是对等的三、 民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四、民法基本原则含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目的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具体 内容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五、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 类别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 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1.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侵权 表现 ①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②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③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姓名权、肖像权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②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②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②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补:区分隐私权与名誉权区别 隐私权 荣誉权主体 仅自然人享有 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客体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私密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侵害方式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 侮辱和诽谤侵害内容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侵害人主观目的 可能不具有目的,也可能具有恶意目的或善意目的 为了损毁、贬低他人名誉(2025·重庆·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互联网时代,手机APP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手机APP超范围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不仅弹出用户聊天时提到的商品或服务,还将用户点赞过的内容、打过的游戏、刷过的视频、甚至购物车里的商品,推送给他人……这些行为给用户带来困扰,甚至财产损失。截至2024年底,工信部已通报45批侵害用户权益的手机APP。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手机APP经营者应如何维护用户的人身权益。1.甲谎称并散布乙的俏容是整出来的,使乙的声誉受损,甲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2.多家美容院强制消费者消费违背了公平原则。( )3.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但不能随意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 )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侵犯他人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巩固】7.吕某与张某夫妇二人都热爱古诗词,决定给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但是他们为女儿上户口时,民警依据《婚姻法》第22条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吕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他们的申请之所以被拒绝,从民法典的角度看,是因为他们( )A.没有遵循诚信原则B.违背了自愿原则C.没有遵循公平原则D.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模拟检测】8.(2023·辽宁·模拟预测)2022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网民罗某在微博上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的违法言论,给英烈亲属带来极大困扰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相关网站及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中(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罗某平侮辱英烈的侵权行为②罗某平同时侵害了“冰雕连”英烈的名誉权荣誉③侵害他人名誉构成犯罪的,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④罗某平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高考真题】9.(2022·北京·高考真题)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基础巩固】10.2019年8月30日,一款名为“ZAO”的软件上线,下载量迅速攀升。不少用户上传自己的照片,把明星塑造的角色换成自己的脸,并上传“改头换面”的视频片段到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过了把主角瘾。但火爆并没有持续多久。由于“ZAO”用户协议中暗藏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权的霸王条款,该软件被工信部约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明星是公众人物,只要不恶意丑化,换脸就不是侵权②未经授权将明星的脸换成自己的脸,侵犯明星肖像权③用户自愿将自己的照片上传,不存在侵犯隐私权问题④“ZAO”涉嫌非法收集、传输、公开用户的面部信息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模拟检测】11.徐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县重点高中,无奈家中贫寒,无力支付其学费,只好辍学外出打工。几年后他得知原来的同班同学杨某,通过不正当手段冒名顶替徐某当时中考的成绩进入重点高中读书,后考入大学。至今,杨某依然在用徐某的名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反映能被识别的外部形象②杨某以违法的方式侵害了徐某的人格权和身份权③本案中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人身利益④杨某冒用徐某的姓名,侵犯了徐某的姓名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高考真题】12.(2025·江苏·高考真题)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一、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1)自然人: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侵犯生命权(致死)、身体权(致残)、健康权(致病)承担方式四、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3.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注意:对名誉权的限制①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不能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低他 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的内容要尽到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4.荣誉权的法律规定:(荣誉权并非人人都有)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5.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6.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1.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宋城演艺诉赣州江南宋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赣州江南宋城运营方赣州瑞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侵权,驳回宋城演艺全部诉求。关于本案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①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互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②宋城演艺与赣州江南宋城的纠纷案件属于行政诉讼③该案的原告宋城演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要进行举证④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审判决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王女士在某超市生鲜区买鱼时,发现该区域无工作人员值守,且未配备专用打捞工具,仅放置了几个方形塑料漏筐。王女士只好自行用方形塑料漏筐捞鱼,但在装袋过程中,其右手掌心不幸被鱼刺伤,引发右上肢危急症状,住院治疗84天。王女士遂将超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超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此案中( )①超市未能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超市侵害了王女士的人身权益,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③王女士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④该民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2年9月5日至2024年1月16日,赵某在网上发布百余条实名举报某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视频,部分视频含有“某村委会贪污腐败分子”“村霸”“某村委会黑心肠,心狠手辣的东西”等词汇。某村委会诉至法院后经审理查明,对于赵某举报的问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查后均回复“不存在举报中提及的问题”。本案中( )①视频为赵某作品,可依法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②赵某的行为超出合理限度,侵害了村委会名誉权③法院可判决赵某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④赵某应对其举报内容的基本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我国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把财产权保护法治化摆在突出位置,使财产权保护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使完善的财产权保护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内生动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下列行为构成侵犯财产权的是( )①小胡模仿“网红”主播带货,获利万元②赵某将张某的论文稍作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③陈某从盗窃成员手中以市场价格的三折购入笔记本电脑④王大妈从10楼扔下厨房垃圾,砸伤楼下行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郭某某等三人在自媒体发布附带一位开国少将照片的视频并把这位开国少将造谣成叛徒,该视频被大量转发。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郭某某等三名被告的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在此案中( )①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英烈肖像和荣誉权益 ②短视频平台允许视频播放,应承担侵权责任③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出庭应诉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布造谣视频的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6.24岁公民朱某在13个月内11次申请更改其姓名,公安局已先后为其改名三次。之后朱某又申请改回曾用名“朱雀玄武”,但当地公安机关以“申请人频繁申请更名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为由,暂不予批准。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朱某使用或变更其姓名必须经过其父母书面同意②公民有权依法变更其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③该公安机关未予批准的行为侵害了朱某的姓名权④公民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7.《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②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等基本原则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④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正当原则,保护自然人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明确“非强制性原则”:禁止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时须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替代验证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法律原则②未经当事人明确同意而采用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构成对其身份权的侵害③任何组织或个人均禁止通过丑化、污损或伪造等非法手段侵害他人肖像权④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正当性原则,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它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民法知识有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结合所学知识,以下案例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②3岁的蒙蒙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③医院将客户甲的鼻子(仅鼻子部分,无法辨认客户)在手术前后的对比图发布在其医院网站上,属于民法调整范围④张爷爷将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村合作社,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享有用益物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小张家东侧是某酒店,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酒店为加强宣传,在围墙边安装了多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5时开启,高度与小张家的窗户基本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以内,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小张要求该酒店停用照明灯,但该酒店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正常经营需要,且有利于周围老旧小区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小张在自媒体上发布了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张虽对采光享有用益物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B.小张与该酒店发生侵权纠纷,该酒店应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C.小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酒店承担责任、排除妨碍D.小张发布该酒店的这个行为,泄露了该酒店的隐私,侵害了该酒店的名誉权11.李甲在H化工厂厂区西侧承包地种植小麦及蔬菜等农作物,H化工厂排放污染物,对李甲农作物造成了污染。李甲发现一些农作物被污染后,立即与H化工厂进行理论,H化工厂先是同意赔偿,后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不履行赔偿义务。李甲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H化工厂向其赔偿因排污造成的农作物损失3万元。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①原告、被告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②法官应该首先依照法律规定推定H化工厂有造成李甲农作物污染的过错③H化工厂对“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④本案启示我们在生活中要践行民法典的守法、绿色原则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12.某小区业主王某因邻居赵某装修噪声超标,多次协商未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赵某辩称装修时间符合物业规定,且王某未提供专业噪声检测报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装修虽未违反物业规定,但客观上对王某生活造成严重干扰,遂判决赵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限期整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物业规定可作为判断赵某侵权责任大小的主要依据②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平衡双方利益③王某未提供专业检测报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④人民法院判决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权处理原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小义在学习《法律与生活》后,运用书本知识分析现实生活,其中正确的是( )A.张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对方打成重伤,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B.金某和徐某所生的孩子,经双方协商,孩子跟随祖母姓崔,符合法律规定C.赵某出版了一本中篇小说,以鲁迅为笔名,符合民法自愿原则D.某商店将郝某照片印在广告册上,增加了其知名度,不构成侵权14.郑某系某公司员工。2025年2月,该公司在厂区公告栏内张贴的聘用通知书中写道:“郑某在受聘期间,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公司规定标准且无改善;合同现已到期,公司不再续聘。现通知郑某前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在通知书中载明了郑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在未与郑某协商的情况下解聘郑某构成违法解除②该公司对外公开解聘郑某的原因,侵犯了郑某的名誉权③该公司应当撤回通知,向郑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④该公司公开郑某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属于侵权行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某网红主播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直播过程中捏造事实,公然诋毁参与某地抗震救灾的志愿者,称其 “作秀博名”“侵占救灾物资”,相关言论经直播传播后,引发部分网友对志愿者的误解,严重损害志愿者群体的名誉与情感,也扰乱了抗震救灾的社会舆论氛围。志愿者代表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该主播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在全网公开道歉,并赔偿志愿者群体精神损害抚慰金。该案例( )①表明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②说明网络言论自由不受限制,主播可自主发表观点③体现司法通过公正审判,维护社会道德与公共利益④启示公民遇侵权时,唯有诉讼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儿童游乐场是孩子的欢乐天地,安全不容忽视。小瑶(9岁)在小区儿童游乐场玩耍,小尹(7岁)及家长在附近燃放烟花。小尹点燃并抛掷出去的烟花落在小瑶衣服上,导致小瑶右颈部烧伤。小瑶随后被家人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三度烧伤和皮肤感染。之后,小瑶将小尹和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被追责的两方均辩称是对方的过错,且小瑶属于儿童,在户外玩耍时其监护人未在场看管,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和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分别承担80%和20%的赔偿责任,赔付受害人损失共计6万余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外。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寄语高三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原卷版).docx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解析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