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时跟踪检测(五)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一、基础练1.1981年,李某与田某离婚,当时尚未成年的子女跟随母亲田某生活,与李某很少来往。在涉及赡养问题上,其子女以李某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由,拒绝如期支付赡养费。为此,李某将其子女告上法庭,可要求( )①子女如期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进行精神上慰藉③子女进行生活上照料 ④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2.(2024·山东滨州月考)《尔雅》指出:“善事父母为孝。”孟子认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汉代贾谊强调:“子爱利亲谓之孝。”孝是子女对父母慈爱的一种回报。下列选项符合题意的是( )①事亲、尊亲仅是婚生子女的义务 ②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 ③孝是法定人伦关系,是不可放弃的 ④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3.(2024·江西宜春期末)2005年3月,陈某(男)与潘某(女)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2024年,陈某、包某相继因病去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包某与陈煜之间是继父和继子的关系 ②陈某与陈煜之间已无权利义务关系 ③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 ④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4.(2024·湖北武汉期中)王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王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一套房产。4年前,女儿病故,之后王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其女婿照顾,王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之后王大爷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王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大爷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因而失去了继承权 ②王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王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5.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6.(2024·山东菏泽期中)宋某与前妻生有一子小宋,两人离婚后,由前妻抚养。2015年10月,宋某与方某再婚。2019年4月,因拆迁宋某获得安置房一套。2023年,宋某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2023年8月22日、10月20日,宋某先后自书遗嘱2份,2023年10月8日、2024年3月5日宋某哥哥又为其代书遗嘱2份,这4份遗嘱中,均称小宋继承所有遗产。宋某去世后,妻子方某将安置房出售给他人,小宋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方某与宋某是再婚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遗嘱继承重意愿,方某无权继承属于宋某的安置房房产 ③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均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④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二、提升练1.(2024·河北邢台期中)贾某夫妇育有三子两女,两人一直与小儿子一起居住。贾某夫妇虽已无劳动能力,但每月有退休金4 000余元。因小儿子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贾小某要求与贾某夫妇分家,引发分家析产等纠纷。贾某夫妇一气之下将贾小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称,父母有工资,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自己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因父母有退休金,贾小某不用支付赡养费②贾某夫妇对贾小某的婚姻负有监护的职责③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④人民法院会作出支持贾某夫妇诉讼请求的判决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2.(2024·广西河池月考)老刘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刘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刘的遗产;小女儿已出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刘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老刘的大儿媳和小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 ②老刘的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 ③根据遗嘱继承方式,老刘的姐姐能够获得老刘的藏书 ④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丧失继承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3.(2024·陕西渭南月考)李奶奶和王爷爷结婚多年,名下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王爷爷于2005年去世后,李奶奶一直由保姆照顾,她今年也90岁了,想让照顾自己十几年的保姆马某继承此套房子,并立了一份遗嘱:欲将此房产交给马某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其他人继承 ②应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③李奶奶可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留给马某 ④李奶奶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老先生于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辛苦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且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1)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未履行哪种法定义务?(2)张老先生的儿子、沈老太太的女儿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三、易错练1.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个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妇的行为(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4·广东中山月考)对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杭州的叶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叶老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公证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菊英;另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给保姆吴菊英。叶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吴菊英索要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将叶老先生的全部遗产判给自己,并要叶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归还拿走的字画。①通过遗嘱,吴菊英可以继承住房所有权 ②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叶家的女儿拥有优先继承权 ③前后两份遗嘱并不矛盾,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 ④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4·河南濮阳期中)老王无儿无女,多年来一直由好友老张照顾。老王与老张签订了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的生养死葬义务,并立下遗嘱,在老王去世后,老张获得其遗产。这里涉及的遗产转移方式有( )A.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C.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D.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课时跟踪检测(五)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一、基础练1.A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子女应支付赡养费,进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①②③符合题意;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李某无权要求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④不选。2.D 子女的赡养义务适用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构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①错误。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②④正确。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法定的义务,但不能说是法定人伦关系,③说法错误。3.B 陈煜是陈某的儿子,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陈某与潘某离婚而消除,同时,陈煜是包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故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①④符合题意。陈某与陈煜之间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②③说法错误。4.D 王大爷的儿子有继承权,但因王大爷自立遗嘱,所以其儿子无权继承两套房产,故①不选。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②错误。材料中指出王大爷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所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故③正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材料可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故④正确。5.B 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的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正确。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且在外地独立生活,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6.C 方某与宋某再婚,有婚姻关系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①说法错误。 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方某无权继承属于宋某的安置房房产,②符合题意。自书遗嘱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不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说法错误。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④符合题意。二、提升练1.D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没有退休金,贾小某都要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应当支付赡养费,故①表述错误。贾小某已经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他没有监护的职责,而且我国婚姻自由,不需要父母的监护,故②表述错误。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的义务,所以人民法院会作出支持贾某夫妇诉讼请求的判决,故③④符合题意。2.A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刘的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老刘的小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①正确。老刘的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错误。根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老刘的姐姐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故老刘的姐姐可按照遗嘱继承方式获得老刘的藏书,③正确。老刘的二儿子虽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但未丧失继承权,④错误。3.D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①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错误。房产属于李奶奶和王爷爷的共同财产,李奶奶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其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马某,但李奶奶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③④正确。4.(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未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2)张老先生的儿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老太太的女儿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成年子女即使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张老先生的儿子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且仍应尽赡养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并不能免除,沈老太太的女儿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仍应尽赡养义务。解析: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即可。三、易错练1.B 林某夫妇的行为表明其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①④正确。侵犯家庭成员权利,构成犯罪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错误。材料中林某夫妇的行为并不属于遗弃,③错误。2.D 吴菊英是通过叶老先生的遗嘱获得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叶老先生通过遗嘱分配财产,不涉及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不符合题意。叶老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③符合题意。 该份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叶老先生通过遗嘱将财产遗赠给保姆,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④符合题意。3.C 遗赠的受让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在该案例中,老王没有子女,不存在法定继承人,所以不涉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A、B、D排除。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老张,属于遗赠;老王与老张签订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在老王去世后获得其遗产,属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C符合题意。3 / 3(共32张PPT)课时跟踪检测一、基础练1. 1981年,李某与田某离婚,当时尚未成年的子女跟随母亲田某生活,与李某很少来往。在涉及赡养问题上,其子女以李某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由,拒绝如期支付赡养费。为此,李某将其子女告上法庭,可要求( )①子女如期支付赡养费 ②子女进行精神上慰藉 ③子女进行生活上照料 ④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A. ①②③ B. ①②④C. ①③④ D. ②③④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子女应支付赡养费,进行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父母,①②③符合题意;父母与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李某无权要求子女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④不选。2. (2024·山东滨州月考)《尔雅》指出:“善事父母为孝。”孟子认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汉代贾谊强调:“子爱利亲谓之孝。”孝是子女对父母慈爱的一种回报。下列选项符合题意的是( )①事亲、尊亲仅是婚生子女的义务②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③孝是法定人伦关系,是不可放弃的④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子女的赡养义务适用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构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①错误。尊亲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事亲要求子女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②④正确。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法定的义务,但不能说是法定人伦关系,③说法错误。3. (2024·江西宜春期末)2005年3月,陈某(男)与潘某(女)离婚后,潘某带着2岁的儿子陈煜改嫁包某。陈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生女取名陈婴。2024年,陈某、包某相继因病去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包某与陈煜之间是继父和继子的关系②陈某与陈煜之间已无权利义务关系③陈某的遗产由洪某与陈婴继承,陈煜不能继承④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陈煜是陈某的儿子,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陈某与潘某离婚而消除,同时,陈煜是包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故陈煜既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包某的遗产,①④符合题意。陈某与陈煜之间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陈煜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②③说法错误。4. (2024·湖北武汉期中)王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王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一套房产。4年前,女儿病故,之后王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其女婿照顾,王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之后王大爷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王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大爷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因而失去了继承权②王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③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④王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王大爷的儿子有继承权,但因王大爷自立遗嘱,所以其儿子无权继承两套房产,故①不选。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②错误。材料中指出王大爷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所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王大爷的两套房产,故③正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材料可知王大爷自书遗嘱有效,故④正确。5.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的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正确。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且在外地独立生活,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6. (2024·山东菏泽期中)宋某与前妻生有一子小宋,两人离婚后,由前妻抚养。2015年10月,宋某与方某再婚。2019年4月,因拆迁宋某获得安置房一套。2023年,宋某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2023年8月22日、10月20日,宋某先后自书遗嘱2份,2023年10月8日、2024年3月5日宋某哥哥又为其代书遗嘱2份,这4份遗嘱中,均称小宋继承所有遗产。宋某去世后,妻子方某将安置房出售给他人,小宋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方某与宋某是再婚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②遗嘱继承重意愿,方某无权继承属于宋某的安置房房产③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均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④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方某与宋某再婚,有婚姻关系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①说法错误。 遗嘱继承重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方某无权继承属于宋某的安置房房产,②符合题意。自书遗嘱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不需要见证人。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说法错误。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④符合题意。二、提升练1. (2024·河北邢台期中)贾某夫妇育有三子两女,两人一直与小儿子一起居住。贾某夫妇虽已无劳动能力,但每月有退休金4 000余元。因小儿子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贾小某要求与贾某夫妇分家,引发分家析产等纠纷。贾某夫妇一气之下将贾小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称,父母有工资,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自己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因父母有退休金,贾小某不用支付赡养费②贾某夫妇对贾小某的婚姻负有监护的职责③赡养父母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④人民法院会作出支持贾某夫妇诉讼请求的判决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没有退休金,贾小某都要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应当支付赡养费,故①表述错误。贾小某已经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他没有监护的职责,而且我国婚姻自由,不需要父母的监护,故②表述错误。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的义务,所以人民法院会作出支持贾某夫妇诉讼请求的判决,故③④符合题意。2. (2024·广西河池月考)老刘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刘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刘的遗产;小女儿已出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刘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老刘的大儿媳和小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②老刘的弟弟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刘的遗产③根据遗嘱继承方式,老刘的姐姐能够获得老刘的藏书④老刘的二儿子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丧失继承权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刘的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刘夫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老刘的小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老刘的遗产,①正确。老刘的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错误。根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老刘的姐姐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老刘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故老刘的姐姐可按照遗嘱继承方式获得老刘的藏书,③正确。老刘的二儿子虽因刑事被判入狱8年,但未丧失继承权,④错误。3. (2024·陕西渭南月考)李奶奶和王爷爷结婚多年,名下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王爷爷于2005年去世后,李奶奶一直由保姆照顾,她今年也90岁了,想让照顾自己十几年的保姆马某继承此套房子,并立了一份遗嘱:欲将此房产交给马某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其他人继承②应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③李奶奶可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留给马某④李奶奶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①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错误。房产属于李奶奶和王爷爷的共同财产,李奶奶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其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马某,但李奶奶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③④正确。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老先生于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辛苦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且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1)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未履行哪种法定义务?答案: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未履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2)张老先生的儿子、沈老太太的女儿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答案: 张老先生的儿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老太太的女儿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成年子女即使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张老先生的儿子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且仍应尽赡养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并不能免除,沈老太太的女儿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仍应尽赡养义务。解析: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即可。三、易错练1. 林某和妻子张某在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个未成年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妇的行为(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林某夫妇的行为表明其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①④正确。侵犯家庭成员权利,构成犯罪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错误。材料中林某夫妇的行为并不属于遗弃,③错误。2. (2024·广东中山月考)对以下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杭州的叶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一批珍贵字画、一套住房。叶老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一份为公证遗嘱,将住房一套赠给吴菊英;另一份为自书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给保姆吴菊英。叶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其父过世后,将其父留下的字画拿走。吴菊英索要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将叶老先生的全部遗产判给自己,并要叶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归还拿走的字画。①通过遗嘱,吴菊英可以继承住房所有权②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叶家的女儿拥有优先继承权③前后两份遗嘱并不矛盾,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④该份遗赠法律效力优先,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吴菊英是通过叶老先生的遗嘱获得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①错误。叶老先生通过遗嘱分配财产,不涉及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不符合题意。叶老先生前后立有两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吴菊英可通过遗赠获得字画,③符合题意。 该份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叶老先生通过遗嘱将财产遗赠给保姆,叶家女儿不会得到父亲财产,④符合题意。3. (2024·河南濮阳期中)老王无儿无女,多年来一直由好友老张照顾。老王与老张签订了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的生养死葬义务,并立下遗嘱,在老王去世后,老张获得其遗产。这里涉及的遗产转移方式有( )A.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B. 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C.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D. 法定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解析: 遗赠的受让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在该案例中,老王没有子女,不存在法定继承人,所以不涉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A、B、D排除。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老张,属于遗赠;老王与老张签订协议,约定由老张承担老王生养死葬的义务,在老王去世后获得其遗产,属于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C符合题意。谢 谢 观 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五课 课时跟踪检测.pptx 第五课 课时跟踪检测(五)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