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时跟踪检测(六) 珍惜婚姻关系一、基础练1.小王与小范是一对亲表兄妹,后来小范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王与小范( )A.可以结婚B.不能结婚C.可以偷偷举办婚礼成立婚姻关系D.能否结婚遵从当地习惯2.(2024·江苏连云港期中)2023年6月,22岁的张某与18岁的叶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叶某父母的要求,张某父母为张某全款购置婚房一套,并按照当地风俗向叶某的父母支付彩礼20万元。2024年3月,在亲友的见证下,张某与叶某举办了婚礼。3个月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频发并不断升级,经协商二人同意离婚,但围绕张某名下的婚房和20万元彩礼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本案中( )A.彩礼是女方权益的保障,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B.张某与叶某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C.该婚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平分D.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3.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便到城里打工。王伟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辉,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同杨辉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王伟的行为(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B.是合法的,因为王伟与杨辉是自愿结婚的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4.(2024·山西长治月考)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评价合理的是(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④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2024·山东临沂期中)小华(女)和小李(男)结婚,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甲内。小华一直要求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字未果,因此夫妻经常吵架;后来在双方父母帮助下,贷款购得一套房屋乙,房贷从小李工资中每月扣除;孩子出生后,小华应男方要求辞职在家专心照料,小李父母又赠与15万元补贴家用。但二人婚姻并不美满,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离婚时,下列财产不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是( )A.房屋甲B.小李父母赠与的15万元C.房屋乙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的工资6.(2024·山西吕梁月考)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某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2024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③郑某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④郑某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二、提升练1.(2024·吉林长春月考)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19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2024年4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2.博士后白女士持有家属进京落户指标,为此与丈夫胡先生签订“落户保婚协议”,约定帮丈夫在北京落户,但双方离婚,丈夫要补偿其1 000万元。后因双方长期矛盾,胡先生起诉离婚,白女士要求胡先生依据此协议给予补偿金。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①支持二人离婚,因二人感情已破裂②支持二人离婚,同时胡先生需按照约定支付1 000万元赔偿金③二人签订的保婚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④驳回胡先生的离婚请求,因二人的协议有效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3.(2024·江西宜春期中)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某年5月初,李某以生意困难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并以个人名义出具了借条。5月中旬,李某姐姐突发重病,向李某借走10万元。一年后,因李某未按时偿还借款,赵某以该借款系李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李某、王某两人诉至法院。在本案中,20万元借款( )①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一定条件下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李某姐姐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④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2024·江苏连云港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某与余某于1980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刘甲,并共同购买了2套房产,总价值200万元。刘某利用婚后的20万元存款进行投资经营,截至2013年余某去世(其父母已去世),经营收入达60万元。 余某去世后,刘某与李某再婚,李某携带10岁的女儿李乙一直跟随刘某生活。刘甲一直在外地工作、居住,很少回家。刘某身体多病,婚后一直由李某照顾。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刘某还留有遗嘱一份(由李某代其书写、李某和李乙作为证人证明),明确其另一套房产由李乙继承,其他财产由儿子刘甲继承。2024年,刘某去世后(其父母早已去世),刘甲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所有财产。双方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人民法院。结合材料,分析刘某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三、易错练1.(2024·甘肃白银期中)男孩甲今年19岁,与女孩乙准备结婚,乙的妈妈不同意,要求甲出30万元彩礼,甲同意彩礼后乙的妈妈仍坚决不同意。为此,乙的妈妈把乙关在家里,不准出去,不准和外界联系。一天,乙偷偷跑出家门,和甲一起宴请了几位好友,并宣布两人成为夫妻。对甲和乙婚姻的认识错误的是( )A.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B.甲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即使登记结婚也可以撤销C.甲、乙宴请好友,宣布成为夫妻,其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D.乙的妈妈限制乙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乙的人身权2.(2024·湖南怀化期中)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甲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住房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时儿子已成年。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甲所购住房中,并继续经营饭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丙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④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3.(2024·湖北武汉期中)孙某与贺某于2020年4月结婚。2021年7月,孙某出版了一本诗集,获得4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40万元。2022年8月,贺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重伤,获得5万元赔偿金。2024年5月,贺某父亲去世,其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遗产20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孙某的诗集出版后所得稿酬4万元 ②贺某继承的遗产20万元 ③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 ④贺某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课时跟踪检测(六) 珍惜婚姻关系一、基础练1.B 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小王与小范是一对亲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人不能结婚,B正确,A错误;小王与小范的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有效的要件,故他们的婚礼及婚姻关系法律将不予承认,C错误;能否结婚应当遵循法律规定,而不是遵从当地习惯,D错误。2.D 由于女方叶某仅18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故该婚姻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即不具法律效力,而张某基于无效婚姻关系向叶某支付“彩礼”的行为,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该彩礼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A错误。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错误。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故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不需要平分,C错误。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由于婚姻关系无效,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D正确。3.A 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王伟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制,是违法行为,A正确。结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手续,并不是只有当事人自愿就可以的,B错误。王伟同杨辉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既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C、D错误。4.B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入选。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其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④入选。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和承担民事责任,②不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不选。5.A 小华和小李结婚,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甲内,该房屋是小李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A入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父母赠予的15万元,给予夫妻双方补贴家用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不选。房屋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者共同购买,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不选。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其他规定,夫妇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不选。6.B 材料中姜某是郑某的合法妻子,可见,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郑某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①③正确,④错误;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袁某不是其合法妻子,因此,没有遗产继承权,②错误。二、提升练1.C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当珍惜和维护,感情是否破裂是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①说法错误。根据民法典和社会道德,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启示我们应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这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②③符合题意。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④说法错误。2.B 该案例中夫妻双方长期矛盾,胡先生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支持二人离婚,因二人感情已破裂,而不能驳回胡先生的离婚请求,①正确,④错误。双方签订的“落户保婚协议”存在限制他人离婚自由的意向,法院应判定二人签订的保婚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②错误,③正确。3.D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本案中的借款虽为个人名义借款,但如能证明属于前述法定例外情形,仍属于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李某姐姐非20万元借款的当事人,她与李某的债务关系独立于李某、赵某间的债务关系,因此该债务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李某姐姐也不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③排除,④正确。4.遗赠扶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李某属于刘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无效。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由李某代为书写,见证者只有妻子李某和女儿李乙,所以该遗嘱无效。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经营收入,属于刘某与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时进行财产分割,刘某与余某每人130万元,对余某的遗产,其子刘甲可以继承65万元,刘某可以继承65万元。对于刘某遗留的130万元加65万元的遗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配偶李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者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解析:由“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可联系遗赠扶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由“刘某还留有遗嘱一份(由李某代其书写、李某和李乙作为证人证明)”可联系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由2套房产总价值200万元、投资经营的收入60万元,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刘某遗留的130万元加65万元的遗产,可联系配偶李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易错练1.B 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A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甲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婚龄,是不能登记结婚的,B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甲、乙宴请好友,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就宣布成为夫妻,其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C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乙的妈妈把乙关在家里,不准出去,乙的妈妈限制乙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乙的人身权,D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2.C 甲的儿子已经成年,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①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故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饭馆属于甲和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正确。这套住房是甲在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④错误。3.A 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4万元的稿酬和遗产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②正确。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应归本人所有,因此,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属于孙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金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贺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为贺某个人财产,故④不选。3 / 3(共31张PPT)课时跟踪检测一、基础练1. 小王与小范是一对亲表兄妹,后来小范被他人收养。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王与小范( )A. 可以结婚B. 不能结婚C. 可以偷偷举办婚礼成立婚姻关系D. 能否结婚遵从当地习惯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解析: 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小王与小范是一对亲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人不能结婚,B正确,A错误;小王与小范的婚姻关系不符合婚姻有效的要件,故他们的婚礼及婚姻关系法律将不予承认,C错误;能否结婚应当遵循法律规定,而不是遵从当地习惯,D错误。2. (2024·江苏连云港期中)2023年6月,22岁的张某与18岁的叶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应叶某父母的要求,张某父母为张某全款购置婚房一套,并按照当地风俗向叶某的父母支付彩礼20万元。2024年3月,在亲友的见证下,张某与叶某举办了婚礼。3个月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矛盾频发并不断升级,经协商二人同意离婚,但围绕张某名下的婚房和20万元彩礼的归属,双方各执一词。本案中( )A. 彩礼是女方权益的保障,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B. 张某与叶某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C. 该婚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平分D. 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解析: 由于女方叶某仅18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故该婚姻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即不具法律效力,而张某基于无效婚姻关系向叶某支付“彩礼”的行为,应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该彩礼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A错误。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错误。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故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更不需要平分,C错误。若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该婚房是张某的个人财产,由于婚姻关系无效,叶某无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D正确。3. 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便到城里打工。王伟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辉,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同杨辉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王伟的行为( )A. 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B. 是合法的,因为王伟与杨辉是自愿结婚的C. 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 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解析: 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王伟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制,是违法行为,A正确。结婚要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手续,并不是只有当事人自愿就可以的,B错误。王伟同杨辉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既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C、D错误。4. (2024·山西长治月考)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评价合理的是(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④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入选。王某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其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④入选。材料中说明王某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和承担民事责任,②不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不选。5. (2024·山东临沂期中)小华(女)和小李(男)结婚,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甲内。小华一直要求在房本上加自己名字未果,因此夫妻经常吵架;后来在双方父母帮助下,贷款购得一套房屋乙,房贷从小李工资中每月扣除;孩子出生后,小华应男方要求辞职在家专心照料,小李父母又赠与15万元补贴家用。但二人婚姻并不美满,最终还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离婚时,下列财产不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是( )A. 房屋甲B. 小李父母赠与的15万元C. 房屋乙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的工资解析: 小华和小李结婚,住在小李父母婚前给小李买的房屋甲内,该房屋是小李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A入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父母赠予的15万元,给予夫妻双方补贴家用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不选。房屋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者共同购买,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不选。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其他规定,夫妇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不选。6. (2024·山西吕梁月考)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生育一女郑某燕,但未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2024年郑某过世。关于郑某遗产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②袁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生有一女③郑某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④郑某燕没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材料中姜某是郑某的合法妻子,可见,姜某享有继承权,因其与郑某是合法夫妻,郑某燕享有继承权,因其是郑某非婚生子女,①③正确,④错误;郑某与袁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年,但未进行结婚登记,袁某不是其合法妻子,因此,没有遗产继承权,②错误。二、提升练1. (2024·吉林长春月考)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19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3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2024年4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仍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当珍惜和维护,感情是否破裂是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①说法错误。根据民法典和社会道德,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离婚,启示我们应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这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②③符合题意。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④说法错误。2. 博士后白女士持有家属进京落户指标,为此与丈夫胡先生签订“落户保婚协议”,约定帮丈夫在北京落户,但双方离婚,丈夫要补偿其1 000万元。后因双方长期矛盾,胡先生起诉离婚,白女士要求胡先生依据此协议给予补偿金。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 )①支持二人离婚,因二人感情已破裂 ②支持二人离婚,同时胡先生需按照约定支付1 000万元赔偿金③二人签订的保婚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④驳回胡先生的离婚请求,因二人的协议有效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该案例中夫妻双方长期矛盾,胡先生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支持二人离婚,因二人感情已破裂,而不能驳回胡先生的离婚请求,①正确,④错误。双方签订的“落户保婚协议”存在限制他人离婚自由的意向,法院应判定二人签订的保婚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②错误,③正确。3. (2024·江西宜春期中)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某年5月初,李某以生意困难需资金周转为由向赵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并以个人名义出具了借条。5月中旬,李某姐姐突发重病,向李某借走10万元。一年后,因李某未按时偿还借款,赵某以该借款系李某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李某、王某两人诉至法院。在本案中,20万元借款( )①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一定条件下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李某姐姐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 ④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本案中的借款虽为个人名义借款,但如能证明属于前述法定例外情形,仍属于共同债务,①排除,②正确。李某姐姐非20万元借款的当事人,她与李某的债务关系独立于李某、赵某间的债务关系,因此该债务并不属于李某与其姐姐的共同债务,李某姐姐也不需要承担连带偿债责任,③排除,④正确。4. (2024·江苏连云港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某与余某于1980年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刘甲,并共同购买了2套房产,总价值200万元。刘某利用婚后的20万元存款进行投资经营,截至2013年余某去世(其父母已去世),经营收入达60万元。 余某去世后,刘某与李某再婚,李某携带10岁的女儿李乙一直跟随刘某生活。刘甲一直在外地工作、居住,很少回家。刘某身体多病,婚后一直由李某照顾。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刘某还留有遗嘱一份(由李某代其书写、李某和李乙作为证人证明),明确其另一套房产由李乙继承,其他财产由儿子刘甲继承。2024年,刘某去世后(其父母早已去世),刘甲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所有财产。双方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人民法院。结合材料,分析刘某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答案:遗赠扶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李某属于刘某的妻子,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无效。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由李某代为书写,见证者只有妻子李某和女儿李乙,所以该遗嘱无效。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和60万元的经营收入,属于刘某与余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时进行财产分割,刘某与余某每人130万元,对余某的遗产,其子刘甲可以继承65万元,刘某可以继承65万元。对于刘某遗留的130万元加65万元的遗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配偶李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者都拥有继承权,进行平等继承。解析:由“刘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将其中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可联系遗赠扶养协议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由“刘某还留有遗嘱一份(由李某代其书写、李某和李乙作为证人证明)”可联系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由2套房产总价值200万元、投资经营的收入60万元,可联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刘某遗留的130万元加65万元的遗产,可联系配偶李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李乙和婚生子刘甲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易错练1. (2024·甘肃白银期中)男孩甲今年19岁,与女孩乙准备结婚,乙的妈妈不同意,要求甲出30万元彩礼,甲同意彩礼后乙的妈妈仍坚决不同意。为此,乙的妈妈把乙关在家里,不准出去,不准和外界联系。一天,乙偷偷跑出家门,和甲一起宴请了几位好友,并宣布两人成为夫妻。对甲和乙婚姻的认识错误的是( )A. 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B. 甲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即使登记结婚也可以撤销C. 甲、乙宴请好友,宣布成为夫妻,其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D. 乙的妈妈限制乙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乙的人身权解析: 乙的妈妈以各种理由干涉女儿的婚事,干涉了乙的婚姻自由,A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甲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婚龄,是不能登记结婚的,B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甲、乙宴请好友,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就宣布成为夫妻,其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C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乙的妈妈把乙关在家里,不准出去,乙的妈妈限制乙的人身自由,侵犯了乙的人身权,D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2. (2024·湖南怀化期中)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甲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住房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时儿子已成年。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甲所购住房中,并继续经营饭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丙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④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甲的儿子已经成年,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不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①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故丙的女儿和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甲、乙夫妻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饭馆属于甲和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正确。这套住房是甲在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是个人婚前财产,乙在离婚时要求对这套住房进行分割,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④错误。3. (2024·湖北武汉期中)孙某与贺某于2020年4月结婚。2021年7月,孙某出版了一本诗集,获得4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孙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40万元。2022年8月,贺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重伤,获得5万元赔偿金。2024年5月,贺某父亲去世,其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遗产20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孙某的诗集出版后所得稿酬4万元 ②贺某继承的遗产20万元 ③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 ④贺某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4万元的稿酬和遗产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②正确。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个人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应归本人所有,因此,孙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40万元属于孙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金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贺某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金5万元为贺某个人财产,故④不选。谢 谢 观 看!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六课 课时跟踪检测.pptx 第六课 课时跟踪检测(六) 珍惜婚姻关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