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课时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份打包)高中思想政治 统编版(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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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课时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2份打包)高中思想政治 统编版(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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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深刻理解人身权利的内容,正确认识公民的各种人身权利。(重点) 2.明确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重点) 3.在生活中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自觉尊重他人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1)原因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人身权利的类型
自然人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想一想]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有什么区别?
提示 生命权强调的是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的完整性(致伤残),健康权强调的是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想一想] 与他人同名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吗?
提示 现实生活中的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故意混同的除外。
2.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想一想] 用明星照片做网络聊天头像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吗?
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保护的,只要不将其肖像用于商业营利,不刻意丑化,就不构成侵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1)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想一想] 隐私一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提示 隐私不一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针对自然人的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
易错矫正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
纠正: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人格尊严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3.自然人可以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
纠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变更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姓名权就是名称权。
纠正:姓名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有权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名称权享有的主体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除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权外,还享有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纠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议题1:生命不是儿戏——生命健康俱可贵
[情境]
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时,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治疗前,该院医生仅看了李女士带去的腰CT片及报告,在没有做任何体检及化验,更没有履行术前签字手续的情况下,便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手术室由医生给病人腰部注射了两针胶原酶;11点30分被扶回病房后,病人一直感到腰部很痛;到下午4点时,疼痛加剧,浑身颤抖,几分钟后其双腿膝关节以下失去知觉;当日下午7点,病人再次感到双腿剧痛,数分钟后,双腿髋关节以下失去知觉,此后痛情愈发严重,最后发展到胸部以下截瘫。
任务1 独立思考:李女士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
提示 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
任务2 小组讨论:谈谈你对这种权利的认识。
提示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4)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比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含义 侵权表现 法律责任
生命权 自然人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致人死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身体权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 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议题2:我的名字(肖像)我做主——姓名肖像受保护
[情境]
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狼公司”)在其淘宝店铺中销售槟榔,该公司与明星吴某及《战狼》电影的出品方均无特殊关联。因战狼公司销售的“战狼”牌槟榔产品的外包装、兑奖卡上印有吴某的肖像,肖像旁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某助力战狼品牌”字样。吴某对战狼公司提起肖像权、姓名权侵权之诉。
任务1 独立思考:战狼公司是否侵犯了吴某的权利?
提示 战狼公司侵犯了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任务2 小组讨论:人民法院会支持吴某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提示 会支持。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受保护。吴某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姓名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战狼公司未经吴某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故人民法院会支持吴某对战狼公司提起的肖像权、姓名权侵权之诉,有权要求战狼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的行为
(1)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
(2)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3)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4)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5)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
(6)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议题3:传播他人信息要负责——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境]
某天小明看到名人程某的新闻占据搜索热门,立即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提到该名人的学术造假问题,以及个人感情生活、家庭住址、私人电话等信息。发布当天冲上推荐榜,当日就引发6 000多次转载、2万余条评论及近65万次点赞,引发网友高度关注与讨论。程某本人发现后,认为被告发布的信息是虚假的,恶意造谣抹黑自己,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荣誉权,一气之下,将小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0万元。
任务1 独立思考:小明是否侵犯了程某的荣誉权?
提示 小明没有侵犯程某的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作为普通公民小明没有也无权剥夺程某的荣誉权。
任务2 小组讨论: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庭支持?请说明理由。
提示 能得到法庭支持。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小明发布虚假信息,恶意造谣抹黑程某,侵害程某的名誉权。
(2)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小明在网络公开发布程某个人感情生活﹑家庭住址、私人电话等信息,侵害程某的隐私权。
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客体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侵权内容 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侵害方式 侮辱和诽谤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刺探、泄露、侵扰、散布、窃取、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
侵权人心理状态和主观目的 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主观目的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出于故意或过失,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性,也可能具有恶意或善意的目的
   
考向一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例1 (2025·温州高二期中)初中生小甲因琐事对小学生小乙产生怨恨。小甲带领同校3名同学,尾随放学回家的小乙,将其胁迫到偏僻处,轮流对小乙掌掴,同时拍下现场视频。当晚,小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朋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该案件中,小甲侵害了小乙的(  )
A.身体权 B.名誉权
C.生命权 D.隐私权
答案 A
解析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行动自由受保护的权利。小甲带领同校3名同学,尾随放学回家的小乙,将其胁迫到偏僻处,轮流对小乙掌掴,同时拍下现场视频,侵犯了小乙的身体权,A正确。
考向二 姓名权、肖像权[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例2 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等都是国内著名的街拍地,在这里,经常能见到街拍摄影师的身影。一次专业的街拍,基本上都会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甚至是其面部表情和穿戴品牌等细节。摄影师在完成街拍后,有时会对作品进行制作编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赚取流量及商业收入。从法律角度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街拍行为有助于呼吁大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③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时不营利,就不会侵权
④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对于拍摄者而言,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无论是营利性使用还是非营利使用,所以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①符合题意,③排除;②并非从法律角度描述,且与材料主旨不符,不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④符合题意。
考向三 名誉权、隐私权[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例3 (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考向四 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例4 (2025·万州高二期末)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上述人员的行为(  )
A.是合法的,因为作为快递公司需要了解客户信息
B.是非法的,因为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
C.是合法的,因为收集的个人信息未带来不利后果
D.是非法的,因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答案 B
解析 材料中8人的行为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表现,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B符合题意;题干中8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A、C不选;个人信息不完全属于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公开,D错误。
达标检测
                [分值:47分]
选择题1~13题,每小题3分,共39分。
1.“民法典,有特点,为民权益更明显,见义勇为不担责,义举不再把心担……”2024年5月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一段法治快板节目《说说咱们民法典》让人记忆深刻。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关于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②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指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③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④我国民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宪法,而不是民法,①错误;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错误;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③正确;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④正确。
2.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  )
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B.平等、公平和守法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C.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D.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答案 D
解析 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D符合题意;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但这不是题干的原因,A不符合题意;材料涉及的是刑事责任,不涉及民法的基本原则,B不符合题意;材料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强调了生命健康权,不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C不符合题意。
3.(2025·南昌高二期中)微信名为“桃仁红花茶”的用户在朋友圈中发图配文称,张某是一位糖尿病患者,服用“桃仁红花”牌保健品后病情得到控制。周某发现该图用的是自己的生活照,且文字内容与自己毫不相干。该用户侵犯了周某的(  )
A.名誉权 B.肖像权
C.个人信息权益 D.姓名权
答案 B
解析 微信名为“桃仁红花茶”的用户未经周某许可在自己朋友圈中使用周某照片,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B正确;A、C、D排除。
4.刚上初一的招娣认为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封建、落后,她了解到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于是想改成自己喜欢的名字。对此,你可以给她如下提醒(  )
①如果想要更改姓名,需等到成年以后
②取名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自然人姓氏必须与父或母一致,不得选取父母之外的姓氏
④变更姓名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姓名,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①②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也有特殊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③错误;变更姓名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④错误。
5.(2025·张家口高二期中)某项社会调查显示,77.0%的受访者有“随手拍”的习惯。调查中,71.4%的受访者主要是拍环境,其他还会拍自己(46.2%)、拍物品(45.7%)、拍周围人(35.49%)、拍陌生人(16.1%)、拍纠纷冲突(11.6%)等。“随手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包括(  )
A.侵害他人的荣誉权
B.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C.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D.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答案 A
解析 荣誉权通常与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等社会评价相关,与日常拍摄行为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属于“随手拍”的典型法律风险,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
6.熊某、孙某夫妇为了给18周岁的女儿改变运势,做通女儿思想工作后,花高价请“高人”指点,决定为女儿更名为“花开富贵”,但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时遭拒。对于派出所的拒绝,认识正确的是(  )
①成年公民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沿用或更改姓名
②公民享有姓名权,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③因迷信而更名,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理由
④公民有权依法变更姓名,派出所存在侵权嫌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题干反映熊某夫妇为成年女儿改名,不反映成年公民决定自己的姓名,①不符合题意;除法律许可的特殊情形外,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②正确;熊某夫妇为女儿更名的行为是迷信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派出所拒绝熊某夫妇的要求,不属于侵权,③正确,④错误。
7.一女子意外发现自己的微信好友,将名字故意改为了“文件传输助手”,导致女子错用了整整5年。她发送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学习资料、心情日记等,全部都被这个微信好友所接收。这个微信好友,竟然从未提醒过她。女子直接报警。女子报警的理由是(  )
A.女子的隐私权受侵犯
B.女子的生活受干扰
C.女子的信息权受侵犯
D.女子的身份权受侵犯
答案 A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女子发送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学习资料、心情日记等,全部都被这个微信好友所接收,且其从未提醒过她,说明女子的隐私权受侵犯,A正确,B、C、D不符合题意。
8.谭某下班回家时被楼道里堆积的旧家具的玻璃割伤,经调查旧家具属于邻居杨某,谭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谭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邻居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案中(  )
①杨某侵犯了谭某的身体权
②夏某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
③夏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④夏某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杨某作为旧家具的所有人,未妥善处理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导致谭某受伤,这构成了对谭某健康权的侵犯,而不是身体权,①错误;夏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放到网上,公开了谭某的私人信息(争吵内容、形象等),这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②正确;虽然夏某公开了视频,但并未对杨某进行诋毁或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对杨某名誉权的侵犯,③错误;肖像权主要涉及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或损害其形象。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构成对杨某肖像权的侵犯,④正确。
【题点】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9.(2025·浙江1月选考)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10.7周岁的小乐向某玩具店老板租借了一辆儿童电动玩具车,在玩耍时不慎将王某撞倒,王某就医后被诊断为“左尺骨骨折,断端错位,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花费医疗费近两万元。王某就赔偿问题与小乐父母协商未果,遂将小乐及其父母以及玩具店老板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  )
①因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用对王某受伤负责
②小乐向玩具店老板租借儿童电动玩具车的行为无效
③小乐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对王某给予部分经济赔偿
④王某应以生命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意味着不用对王某受伤负责,应由其监护人代为负责,①错误;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向玩具店老板租借儿童电动玩具车,租赁合同自始无效,②正确;小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乐负有监护职责,应该对王某给予部分经济赔偿,③正确;王某应以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生命权,④错误。
11.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①某房产公司私自将某小区某儿童的照片放在售楼处广告屏上播放
②某培训机构将某央视主持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艺名申请注册商标
③某公司在广告合约期满后仍使用罗某肖像做产品宣传,罗某不知情
④某官方报社为公益宣传报道校园新闻而曝光游园活动中学生的肖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某房产公司私自将某小区某儿童的照片放在售楼处广告屏上播放,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①正确;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该培训机构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②不选;某公司在广告合约期满后仍使用罗某肖像做产品宣传,罗某不知情,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③正确;报社为公益宣传报道校园新闻,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④不选。
12.(2025·保山高二期末)王某因涉嫌犯罪而被警方逮捕,某电视台对此案件进行了新闻报道,公布了王某的照片,案件曝光后,该电视台对王某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详细报道,包括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王某对此感到极度困扰和伤害,遂对该电视台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该电视台公开了王某的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②因王某涉嫌犯罪而被逮捕,媒体可以公开王某的个人信息
③该电视台发布王某照片,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
④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电视台公布王某的家庭情况、工作单位等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①正确;即使王某犯了罪,也不能随意公开曝光其犯罪事实或个人信息,任何公开曝光行为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②错误;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为了司法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不构成侵犯王某的肖像权,③错误;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④正确。
13.近年来,人脸识别争议频发:有地方强迫用户接受人脸识别,多地小区全面启用人脸识别门禁……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从公私法混合的角度对个人信息进行全方位保护。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④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①④符合题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材料体现的是隐私权而不是身体权,②错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③错误。
14.(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AI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城还是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I换脸”功能的服务,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从立法的角度规范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进程,展现了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机制。
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答案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2)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Al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共74张PPT)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时2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课标要求
1.深刻理解人身权利的内容,正确认识公民的各种人身权利。(重点)
2.明确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重点)
3.在生活中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自觉尊重他人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内容索引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达标检测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1)原因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_________。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_____。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_________。
(2)维护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_____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格尊严
前提
人身利益
他人
2.人身权利的类型
自然人 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_______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_______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享有_______、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格权
身份权
名称权
3.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_______的权利。
(2)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_____利益,身体是承载_________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_____责任。
最基础
人身
生命健康
法律
想一想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有什么区别?
提示 生命权强调的是非法剥夺生命(致死),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的完整性(致伤残),健康权强调的是身体功能、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1.姓名权
(1)含义: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_________。
(2)法律规定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_____、_____、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______、盗用、______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人身权利
决定
使用
干涉
假冒
想一想
与他人同名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吗?
提示 现实生活中的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故意混同的除外。
2.肖像权
(1)肖像的含义: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___________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_____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_____、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特定自然人
公开
丑化
想一想
用明星照片做网络聊天头像侵犯他们的肖像权吗?
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保护的,只要不将其肖像用于商业营利,不刻意丑化,就不构成侵权。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_________。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_____、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_________,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社会评价
侮辱
荣誉称号
2.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自然人的_________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_____、泄露、_____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①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_________受法律保护、_____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_____________的体现。
私人生活
侵扰
公开
通信秘密
住宅
社会文明进步
3.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1)个人信息与_______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2)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_____、_____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隐私权
正当
必要
想一想
隐私一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提示 隐私不一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是针对自然人的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
纠正: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人格尊严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纠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3.自然人可以随意变更自己的姓名。
纠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变更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姓名权就是名称权。
纠正:姓名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有权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名称权享有的主体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除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权外,还享有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5.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纠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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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议题1:生命不是儿戏——生命健康俱可贵
李女士在看到某报刊登的一则一次性治愈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疗广告时,便慕名到成都某医院求治。治疗前,该院医生仅看了李女士带去的腰CT片及报告,在没有做任何体检及化验,更没有履行术前签字手续的情况下,便于当日上午10点30分,在手术室由医生给病人腰部注射了两针胶原酶;11点30分被扶回病房后,病人一直感到腰部很痛;到下午4点时,疼痛加剧,浑身颤抖,几分钟后其双腿膝关节以下失去知觉;当日下午7点,病人再次感到双腿剧痛,数分钟后,双腿髋关节以下失去知觉,此后痛情愈发严重,最后发展到胸部以下截瘫。
情境
任务1 独立思考:李女士的何种权利受到了侵害?
提示 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
任务2 小组讨论:谈谈你对这种权利的认识。
提示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4)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比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含义 侵权表现 法律责任
生命权 自然人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致人死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身体权 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 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肌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狼公司”)在其淘宝店铺中销售槟榔,该公司与明星吴某及《战狼》电影的出品方均无特殊关联。因战狼公司销售的“战狼”牌槟榔产品的外包装、兑奖卡上印有吴某的肖像,肖像旁均标注有“电影《杀破狼》主演吴某助力战狼品牌”字样。吴某对战狼公司提起肖像权、姓名权侵权之诉。
议题2:我的名字(肖像)我做主——姓名肖像受保护
情境
任务1 独立思考:战狼公司是否侵犯了吴某的权利?
提示 战狼公司侵犯了吴某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任务2 小组讨论:人民法院会支持吴某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提示 会支持。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受保护。吴某作为知名演员,其肖像、姓名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战狼公司未经吴某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和姓名,故人民法院会支持吴某对战狼公司提起的肖像权、姓名权侵权之诉,有权要求战狼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的行为
(1)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
(2)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
(3)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4)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5)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
(6)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某天小明看到名人程某的新闻占据搜索热门,立即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提到该名人的学术造假问题,以及个人感情生活、家庭住址、私人电话等信息。发布当天冲上推荐榜,当日就引发6 000多次转载、2万余条评论及近65万次点赞,引发网友高度关注与讨论。程某本人发现后,认为被告发布的信息是虚假的,恶意造谣抹黑自己,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荣誉权,一气之下,将小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0万元。
议题3:传播他人信息要负责——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境
任务1 独立思考:小明是否侵犯了程某的荣誉权?
提示 小明没有侵犯程某的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作为普通公民小明没有也无权剥夺程某的荣誉权。
任务2 小组讨论:程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庭支持?请说明理由。
提示 能得到法庭支持。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小明发布虚假信息,恶意造谣抹黑程某,侵害程某的名誉权。
(2)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小明在网络公开发布程某个人感情生活﹑家庭住址、私人电话等信息,侵害程某的隐私权。
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客体 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
侵权内容 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
名誉权 隐私权
侵害方式 侮辱和诽谤 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刺探、泄露、侵扰、散布、窃取、公开他人的个人隐私
侵权人心理状态和主观目的 大多是一种直接故意行为,主观目的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 出于故意或过失,主观上可能不具有目的性,也可能具有恶意或善意的目的
知识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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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考向一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例1 (2025·温州高二期中)初中生小甲因琐事对小学生小乙产生怨恨。小甲带领同校3名同学,尾随放学回家的小乙,将其胁迫到偏僻处,轮流对小乙掌掴,同时拍下现场视频。当晚,小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朋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该案件中,小甲侵害了小乙的
A.身体权 B.名誉权
C.生命权 D.隐私权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行动自由受保护的权利。小甲带领同校3名同学,尾随放学回家的小乙,将其胁迫到偏僻处,轮流对小乙掌掴,同时拍下现场视频,侵犯了小乙的身体权,A正确。
考向二 姓名权、肖像权
例2 北京三里屯、成都太古里等都是国内著名的街拍地,在这里,经常能见到街拍摄影师的身影。一次专业的街拍,基本上都会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甚至是其面部表情和穿戴品牌等细节。摄影师在完成街拍后,有时会对作品进行制作编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赚取流量及商业收入。从法律角度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街拍行为有助于呼吁大家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③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时不营利,就不会侵权
④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对于拍摄者而言,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无论是营利性使用还是非营利使用,所以街拍行为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①符合题意,③排除;
②并非从法律角度描述,且与材料主旨不符,不符合题意;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④符合题意。
考向三 名誉权、隐私权
例3 (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
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考向四 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例4 (2025·万州高二期末)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上述人员的行为
A.是合法的,因为作为快递公司需要了解客户信息
B.是非法的,因为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
C.是合法的,因为收集的个人信息未带来不利后果
D.是非法的,因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公开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材料中8人的行为是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表现,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B符合题意;
题干中8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A、C不选;
个人信息不完全属于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公开,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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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检测
题号 1 2 3 4 5 6 7 8
答案 D D B A A C A D
题号 9 10 11 12 13
答案 C C A C C
对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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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2)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Al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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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有特点,为民权益更明显,见义勇为不担责,义举不再把心担……”2024年5月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一段法治快板节目《说说咱们民法典》让人记忆深刻。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关于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
②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指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③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④我国民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基础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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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宪法,而不是民法,①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错误;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③正确;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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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
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B.平等、公平和守法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C.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D.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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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D符合题意;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但这不是题干的原因,A不符合题意;
材料涉及的是刑事责任,不涉及民法的基本原则,B不符合题意;
材料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强调了生命健康权,不是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C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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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南昌高二期中)微信名为“桃仁红花茶”的用户在朋友圈中发图配文称,张某是一位糖尿病患者,服用“桃仁红花”牌保健品后病情得到控制。周某发现该图用的是自己的生活照,且文字内容与自己毫不相干。该用户侵犯了周某的
A.名誉权    B.肖像权    C.个人信息权益    D.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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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名为“桃仁红花茶”的用户未经周某许可在自己朋友圈中使用周某照片,侵犯了周某的肖像权,B正确;
A、C、D排除。
4.刚上初一的招娣认为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封建、落后,她了解到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于是想改成自己喜欢的名字。对此,你可以给她如下提醒
①如果想要更改姓名,需等到成年以后
②取名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自然人姓氏必须与父或母一致,不得选取父母之外的姓氏
④变更姓名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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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改变姓名,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①②符合题意;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也有特殊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③错误;
变更姓名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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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张家口高二期中)某项社会调查显示,77.0%的受访者有“随手拍”的习惯。调查中,71.4%的受访者主要是拍环境,其他还会拍自己(46.2%)、拍物品(45.7%)、拍周围人(35.49%)、拍陌生人(16.1%)、拍纠纷冲突(11.6%)等。“随手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包括
A.侵害他人的荣誉权 B.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C.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D.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荣誉权通常与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等社会评价相关,与日常拍摄行为无直接关联,因此不属于“随手拍”的典型法律风险,A符合题意。
B、C、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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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熊某、孙某夫妇为了给18周岁的女儿改变运势,做通女儿思想工作后,花高价请“高人”指点,决定为女儿更名为“花开富贵”,但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时遭拒。对于派出所的拒绝,认识正确的是
①成年公民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沿用或更改姓名
②公民享有姓名权,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③因迷信而更名,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理由
④公民有权依法变更姓名,派出所存在侵权嫌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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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反映熊某夫妇为成年女儿改名,不反映成年公民决定自己的姓名,①不符合题意;
除法律许可的特殊情形外,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②正确;
熊某夫妇为女儿更名的行为是迷信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派出所拒绝熊某夫妇的要求,不属于侵权,③正确,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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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女子意外发现自己的微信好友,将名字故意改为了“文件传输助手”,导致女子错用了整整5年。她发送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学习资料、心情日记等,全部都被这个微信好友所接收。这个微信好友,竟然从未提醒过她。女子直接报警。女子报警的理由是
A.女子的隐私权受侵犯 B.女子的生活受干扰
C.女子的信息权受侵犯 D.女子的身份权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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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女子发送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学习资料、心情日记等,全部都被这个微信好友所接收,且其从未提醒过她,说明女子的隐私权受侵犯,A正确,B、C、D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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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谭某下班回家时被楼道里堆积的旧家具的玻璃割伤,经调查旧家具属于邻居杨某,谭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谭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邻居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案中
①杨某侵犯了谭某的身体权
②夏某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
③夏某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
④夏某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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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作为旧家具的所有人,未妥善处理可能造成伤害的物品,导致谭某受伤,这构成了对谭某健康权的侵犯,而不是身体权,①错误;
夏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放到网上,公开了谭某的私人信息(争吵内容、形象等),这侵犯了谭某的隐私权,②正确;
虽然夏某公开了视频,但并未对杨某进行诋毁或损害其名誉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对杨某名誉权的侵犯,③错误;
肖像权主要涉及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或损害其形象。夏某将二人争吵视频全程录了下来并放到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构成对杨某肖像权的侵犯,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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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
9.(2025·浙江1月选考)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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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周岁的小乐向某玩具店老板租借了一辆儿童电动玩具车,在玩耍时不慎将王某撞倒,王某就医后被诊断为“左尺骨骨折,断端错位,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花费医疗费近两万元。王某就赔偿问题与小乐父母协商未果,遂将小乐及其父母以及玩具店老板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
①因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用对王某受伤负责
②小乐向玩具店老板租借儿童电动玩具车的行为无效
③小乐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对王某给予部分经济赔偿
④王某应以生命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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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意味着不用对王某受伤负责,应由其监护人代为负责,①错误;
小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向玩具店老板租借儿童电动玩具车,租赁合同自始无效,②正确;
小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乐负有监护职责,应该对王某给予部分经济赔偿,③正确;
王某应以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生命权,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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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①某房产公司私自将某小区某儿童的照片放在售楼处广告屏上播放
②某培训机构将某央视主持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艺名申请注册商标
③某公司在广告合约期满后仍使用罗某肖像做产品宣传,罗某不知情
④某官方报社为公益宣传报道校园新闻而曝光游园活动中学生的肖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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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和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某房产公司私自将某小区某儿童的照片放在售楼处广告屏上播放,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①正确;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该培训机构属于侵犯公民姓名权,②不选;
某公司在广告合约期满后仍使用罗某肖像做产品宣传,罗某不知情,未经权利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③正确;
报社为公益宣传报道校园新闻,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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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5·保山高二期末)王某因涉嫌犯罪而被警方逮捕,某电视台对此案件进行了新闻报道,公布了王某的照片,案件曝光后,该电视台对王某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详细报道,包括家庭情况、工作单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王某对此感到极度困扰和伤害,遂对该电视台提起诉讼。本案中
①该电视台公开了王某的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②因王某涉嫌犯罪而被逮捕,媒体可以公开王某的个人信息
③该电视台发布王某照片,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
④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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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电视台公布王某的家庭情况、工作单位等隐私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①正确;
即使王某犯了罪,也不能随意公开曝光其犯罪事实或个人信息,任何公开曝光行为都应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②错误;
电视上出现罪犯的肖像是为了司法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不构成侵犯王某的肖像权,③错误;
未经合法授权或违反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随意处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该电视台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安全,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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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近年来,人脸识别争议频发:有地方强迫用户接受人脸识别,多地小区全面启用人脸识别门禁……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从公私法混合的角度对个人信息进行全方位保护。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④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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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①④符合题意;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材料体现的是隐私权而不是身体权,②错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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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AI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城还是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I换脸”功能的服务,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从立法的角度规范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进程,展现了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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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
(2)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Al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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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本课结束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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