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8张PPT)为成长护航,向校园霸凌说“不”!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校园欺凌案例广西梧州苍梧县石桥中学女生欺凌事件2025 年 9 月 5 日晚,网络上流传 “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学生欺凌” 的视频。经查,石桥中学八年级多名女学生分别于 9 月 3 日和 4 日中午,因琐事积怨在学校宿舍对 1 名女学生进行打骂。受害学生目前遵医嘱在家静养,已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县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校园欺凌案例陕西延安宜川一初中女生遭多名女生欺凌案2025 年 8 月,网传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一初中女生遭多名女生凌辱,包括被拖拽头发、踢打、扇耳光等。事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立案调查。截至 8 月 5 日,一名已满 16 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其余施暴人员也已被依法处罚。同学们,校园本应是我们汲取知识、茁壮成长的乐园,是充满欢声笑语、洋溢青春活力的地方。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校园欺凌现象却如阴霾般,不时笼罩在这片净土之上。校园欺凌,绝非简单的打闹冲突,它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伤痛,更会在心灵深处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甚至阻碍其未来的人生发展。从言语上的侮辱嘲笑,到行为上的排挤、暴力相向,每一种欺凌行为都破坏着校园的和谐氛围,侵蚀着同学们内心的安全感。什么是校园欺凌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 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这样的界定明确了三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等四个要素;三是强调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什么是校园欺凌 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做出重要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注意区分欺凌与打闹,我们可以从校园欺凌的定义来综合判断。欺凌是蓄意的或恶意的,而普通的嬉笑打闹是不带恶意的;欺凌者通常是恃强凌弱,双方的力量不对等;欺凌者会给被欺凌者造成一定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但如果伤害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则不属于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类型利用身体动作殴打、踢踹、绊倒等直接攻击他人。肢体欺凌是指以性或身体特殊部位为取笑、嘲弄对象等行为。性欺凌取侮辱性绰号、辱骂、讥讽、嘲弄、恐吓、用言语刺伤或嘲笑评论别人。言语欺凌损毁被欺凌者的物品或索要钱财。财物欺凌通过与其他人共同排挤、孤立被欺凌者,使其被排挤在团体之外。社交关系欺凌利用互联网等多元网络媒介散播伤害被欺凌者的言论、图片或视频等。网络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一、行为的 “重复性”:非偶然单次,而是长期持续的伤害校园欺凌最核心的特点之一是行为的反复性,而非 “一次偶然的冲突”。欺凌者会对同一目标(或同一群体目标),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是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多次实施伤害行为 —— 比如每天放学故意堵截某同学索要零花钱、连续几周在班级群里辱骂某同学、长期故意不邀请某同学参与集体活动。这种 “重复性” 会让受害者陷入持续的恐惧中,逐渐形成 “无处可逃” 的心理压力,也区别于同学间 “偶尔一次的口角或打闹”。例如,某学生因体型瘦小,连续一个月被同年级三名同学在厕所角落推搡、嘲笑,这种 “每天都可能发生” 的伤害,正是重复性的典型表现。校园欺凌的特点二、对象的 “针对性”:聚焦特定目标,而非随机选择欺凌者会主动筛选 “特定目标”,而非随机攻击他人,目标的选择往往与 “易被欺负的特质” 相关 —— 可能是性格内向、缺乏朋友的学生(因反抗能力弱、求助渠道少),可能是身体有缺陷、成绩落后或家庭条件特殊的学生(因易成为嘲笑对象),也可能是刚转学、融入集体慢的学生(因缺乏集体支持)。这种 “针对性” 让欺凌行为具有明确的 “指向性”,受害者往往会因 “自己的某种特质” 被反复针对,进而产生 “是我不好才被欺负” 的自我否定心理。比如,某转学生因说话带方言,被班里几名同学锁定为目标,长期模仿其口音、起侮辱性绰号,正是针对性的体现。校园欺凌的特点三、权力的 “不平衡性”:欺凌者占据明显优势,受害者难以反抗校园欺凌的本质是 “权力不对等” 下的压迫行为,欺凌者会通过各种方式构建 “优势地位”,让受害者无法有效反抗。这种 “权力不平衡” 可能体现在三个层面:身体优势:欺凌者体型更高大、体力更强,或人数更多(如 “一群人欺负一个人”),通过 “力量压制” 让受害者不敢反抗;社交优势:欺凌者在班级中更 “受欢迎”、有更多朋友,能通过 “孤立、排挤” 让受害者在集体中无依无靠,甚至煽动其他同学一起参与欺凌;信息优势:在网络欺凌中,欺凌者可能掌握受害者的隐私信息(如照片、家庭情况),通过 “散布隐私、恶意 P 图” 威胁受害者,让其因害怕信息扩散而不敢求助。例如,班级里的 “小团体” 凭借 “人多” 的优势,要求某同学 “每天帮他们买零食”,若不服从就孤立他,正是 “社交 + 人数优势” 下的权力不平衡。校园欺凌的特点四、形式的 “多样性”:从 “显性暴力” 到 “隐性冷暴力”,覆盖多场景校园欺凌并非只有 “打架” 一种形式,而是涵盖 “肢体、语言、社交、网络” 四大类,且很多时候以 “隐性冷暴力” 的形式存在,更难被发现:显性形式:如肢体欺凌(打、踢、抢东西)、语言欺凌(辱骂、威胁),这类行为有明显的 “伤害动作或语言”,相对容易察觉;隐性形式:如社交欺凌(孤立、散布谣言)、网络欺凌(恶意 P 图、私信辱骂),这类行为没有 “直接的身体接触”,甚至发生在 “私下或网络上”,老师、家长难以第一时间发现,但对受害者的心理伤害往往更持久。比如,某学生因 “不和小团体一起逃课”,被小团体成员 “拉黑微信、不邀请参加生日会、在背后说他‘假正经’”,这种 “隐性的社交欺凌”,若受害者不主动说,外人很难察觉。校园欺凌的特点从 “身体伤害”(如伤口、疼痛)到 “心理伤害”(自卑、焦虑、厌学),甚至影响长期性格发展;因 “害怕被报复” 而沉默,会逐渐形成 “冷漠” 的价值观,或因 “模仿欺凌行为” 成为新的欺凌者;破坏 “互助友善” 的集体氛围,让整个班级甚至学校陷入 “紧张、不信任” 的状态,影响所有学生的安全感。养成 “用暴力解决问题” 的习惯,若不及时纠正,成年后易触犯法律,同时也会因 “被处分、被孤立” 影响学业与社交; 对校园环境 对旁观者 对欺凌者 对受害者五、后果的 “叠加性”:伤害从 “个体” 扩散到 “集体”,影响深远校园欺凌的后果并非只局限于 “受害者个人”,而是会形成 “连锁反应”,对多个主体造成叠加伤害:例如,某班级因长期存在欺凌行为,不仅受害者 “转学”,欺凌者 “被处分”,其他同学也因 “害怕被牵连” 而 “不敢和陌生人说话、不敢指出错误”,整个班级的学习氛围与凝聚力大幅下降。欺凌行为会影响每一个人——被欺凌者、欺凌者,以及旁观者,都会受到负面影响。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的危害被欺凌者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会产生负面的生理心理问题,往往具有消极的自我概念或自我认知,自尊较低,缺乏自信,容易产生极端行为,甚至可能因错误认识转变为欺凌者。01欺凌者受到指责、需要进行赔偿,接受法律的处罚。长期实施欺凌行为会让他们产生扭曲的三观,也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02旁观者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可能对欺凌行为进行效仿,成为下一个欺凌者。03校园欺凌危害巨大,从每个学生、每个家庭的长远利益出发,迫切需要我们每位学生和家长朋友都应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防止、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所以,校园欺凌没有赢家!我们不能做软弱的被欺凌者,更不能做霸道的欺凌者,也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校园欺凌的危害1、突然不愿上学: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2、无端情绪变化:孩子放学回家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3、抱怨有同学针对他:这是学生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哪些情况会表明学生可能正在遭受欺凌?4、身上出现伤痕:孩子放学回家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千万不能忽视。5、行为异常: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粘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6、睡眠出现问题: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哪些情况会表明学生可能正在遭受欺凌?记住,被欺凌不是你的错,勇敢求助并采取行动,才能让欺凌行为得到制止,保护自己的权益。可采取措施若涉及肢体伤害,保留医疗记录;若有语言侮辱、网络欺凌(如恶意信息、截图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聊天记录、截图、录音等)。记录每次欺凌发生的细节,便于后续向学校或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留证据,为处理提供依据向信任的人倾诉:第一时间告诉家长、班主任或其他信任的老师,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行为),他们能提供直接的帮助和保护。寻求同学支持:如果有同学目睹欺凌,可请其帮忙作证或一起向老师反映,避免孤立无援。及时求助,不要独自承受避免与欺凌者正面冲突,不激怒对方,优先保证自己不受到更严重的伤害。若处于危险环境,尽量寻找机会脱离(如跑到人多的地方、教室或老师办公室)。保护自身安全是首要可采取措施若学校处理不及时或效果不佳,可让家长向学校领导、教育局等部门反映,寻求更有效的干预。若欺凌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重伤、长期威胁等),可报警处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遭受欺凌后可能会产生恐惧、自卑等情绪,不要压抑,可通过与家人沟通、心理咨询等方式疏导,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帮助,避免留下心理阴影。关注自身心理状态1、当遭遇欺凌,该怎么做?★保持镇定。★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学会寻求帮助。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除此以外,还可以到学校政教处投诉举报或者选择直接报警处理。★一定要告诉家长。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1、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2、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3、降低做受害者的风险 在学校里多交益友,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遇到被欺凌的情况时,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机制增强自我保护与尊重意识,树立正确的交往观念,尊重他人差异,不以强凌弱、不以众欺寡。学习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遇到欺凌时保持冷静,优先确保自身安全,及时向信任的人求助。不参与欺凌行为,也不做冷漠旁观者,发现欺凌时可通过合理方式制止或报告。“年龄不是脱罪的理由”“不要做残忍的施暴者,无力反抗的受害者,视而不见的旁观者”“沉默不是中立,沉默是一种选择”“我们不是旁观者,只是暂时的幸存者”远离校园欺凌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普法时刻,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0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0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03由此,校园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行政责任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1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2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5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3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事责任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如果从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阶层理论来看,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下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部分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杜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成长护航,向校园霸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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